一世清欢现代篇(7)
祝轻欢皱了皱眉,zhujian?为什么这两个字她听得清清楚楚,却听不懂是什么意思?
“你不吃点东西?”南泱把手撑在石筑的喷泉边沿,轻声问。
“一会儿吃吧,现在还不太饿。”祝轻欢的唇角勾了勾,语气温和,“你总是这样关心别人吗?像个烂好人一样。”
南泱的眼睛弯了起来:“我是烂好人吗?”
“嗯……那就去掉一个烂字吧,”祝轻欢对南泱说,“我们都不熟呢,你还记挂我,一直对我笑,不算好人么?”
她认识南泱的时间真的太短了,如果能稍微再多认识她几十年,祝轻欢就会知道,南泱在过去的那些时光里从来不笑。因为没什么能让她笑起来的理由。一个不会笑的人,没人会觉得她是好人。
南泱沉默了片刻,问:“你有喜欢的人吗?”
祝轻欢摇头:“没有。”
南泱又沉默了一会儿,声音变小了许多,语气轻轻浅浅的:“那你……可以试着喜欢我吗?”
祝轻欢明显愣住了。她张了张嘴,半晌,低声说:“我不喜欢女人。”
南泱搁在喷泉池边的手指倏地收紧。
“对不起,我不是看不起喜欢女人的人。我只是想把事实告诉你,毕竟我们以后有很长的时间住在一起,就算你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我也不想看见你失望的样子。我不喜欢女人,也并不打算谈感情,所以你不要对我抱有期待。”
祝轻欢顿了顿,又说:“这段婚姻不是我自己做的主,我没有选择,只能和你领证。但是这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剩下的你最好不要奢求太多。以后你可以去找你喜欢的其他人,我也希望拥有我自己的自由,我们可以在媒体面前做做戏,但是私底下,最好还是不要有太多交集。”
不喜欢女人其实是一个借口。事实上,她还没有真正地喜欢过谁,所以不能判定自己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她只是不敢和这种有钱人有太多的牵扯,梅仲礼已经给她留下来太大的心理阴影。在金钱面前,她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她的人格,她的意愿,她的尊严,都是比蝼蚁还微小的存在。她也不想和这种有钱人产生什么爱情,有钱人在想爱你的时候就爱你,想不爱你的时候就爱别人,他们有这个资本。可是自己有什么呢?
她如果守不住自己的心,那么就只有任人宰割这一种可能。
南泱垂着眼,看不清她眼底的情绪。
良久,她轻声道:“可是我喜欢你。”
祝轻欢皱眉,对南泱突如其来的告白很不解:“我们一直都没见过,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南泱抬起眼看向她。
“很久以前,我就开始喜欢你了。”
她似梦呓一般喃喃道。
祝轻欢沉默,别开目光仔细想了想南泱这句话的意思,觉得她应该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自己,在澳洲的时候。
“对不起……我可能没法接受这种……”
这种对着一块屏幕的一见钟情,太不靠谱了。浅薄又轻浮。
南泱一瞬不瞬地盯着她,轻声说:“轻欢,你看看我的脸。”
祝轻欢听到南泱忽然这样喊她,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她的朋友们大多喊她祝祝,长辈们喜欢喊她丫头,很少会有人喊她名字的后两个字。但是眼前这个连朋友都谈不上的女人,忽然亲昵地喊出了这两个字。真的太亲昵了,她甚至有种错觉,在今天之前,南泱一定喊过很多很多次这个名字。
“我……看你做什么?”祝轻欢抱了抱自己的胳膊。
南泱的眼底闪着灰暗的光,像是在克制着什么。她再开口时,声音里的卑微都快藏不住了:“我不好看吗?你为什么不试着喜欢我?”
南泱的脸已经不是好看两个字能形容的了,她完美得就像人工雕琢出来的艺术品。祝轻欢身为一个靠脸吃饭的艺人,都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脸蛋是比不上南泱的,不仅是她,哪怕是美女云集的娱乐圈,她也找不出五官能比南泱还精致的女人。可是,好看她就必须得要喜欢她吗?她这么一副好像爱惨了自己的样子让祝轻欢有点害怕,没由来的感情会让人忍不住去猜测背后隐藏的动机。
祝轻欢眼里的友善慢慢消退,声音也淡了许多:“我觉得你脑子还不太清醒。”
南泱看见了她眼里的冰冷与疏远,那种都已经懒得用礼教去掩饰的疏远。
南泱忽然笑了一下。
祝轻欢第一次见她笑的幅度这么大,露出里面一部分皓白的牙齿,唇边一个小小的梨涡。她笑起来的时候,连鼻翼被牵扯出的弧度都是漂亮的。
可是,她明明在笑,眼底里却是掩饰不住的苦涩。
“对不起。”南泱道歉的时候,已经不笑了,她又恢复了那张清清冷冷的脸,“我可能确实撞昏了脑袋。”
看着南泱这个样子,祝轻欢又有点心软。
“要不,我们可以做普通的朋友。”她妥协道。
南泱摇摇头,还在极力维持着温和的语气:“你不用勉强自己。我的确……不是很招人喜欢。”
祝轻欢还想说什么,可南泱站了起来,轻声嘱咐她:“记得要吃东西,晚上冷,别在这里站太久。”
说完,南泱便转身走了。她走得很慢,背影被月光拉得很长,看上去有种落寞的美。
祝轻欢看着慢慢走远的南泱,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愧疚。她明明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可还是很愧疚,没有理由的愧疚。
第6章
梅仲礼起得很早,像他这样的集团老总一辈子也睡不了几个懒觉。他拄着拐杖,一瘸一瘸地下了楼,想去厨房弄点东西吃。
他走到餐厅,见厨房的玻璃门后面隐约有个身影在忙碌,便朝那边喊:“小刘,帮我煎个鸡蛋!”
里面的人没有应声。梅仲礼也不在意,他坐下来拿出手机看今天的股市情况,一边看一边喝桌上倒好的一杯牛奶。
过了一会儿,厨房的推拉门传来移动的声音。脚步声渐渐靠近,一盘刚刚煎好的鸡蛋被轻柔地放在了梅仲礼的面前。梅仲礼瞥了一眼,当看见那只端鸡蛋的手的腕子上一片飞溅状的疤时,他差点把嘴里的奶一口喷出来。
“老祖……”梅仲礼急忙想站起来。
南泱用食指按住他的肩膀,带了几分内力,轻轻一推就让他原封不动地坐了回去。她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好像也没生气:“不知道你习惯吃老的还是嫩的,我做的溏心蛋,你看看吃的惯吗?”
梅仲礼满脸惊诧地看着南泱。南泱还是穿着一件万年不变的白衬衫,衬衫领子上溅了一点油星,袖子挽到了胳膊肘那里,露出雪白的一段小臂。她的腰上还系了一个围裙,这种充满烟火气息的装饰让她看起来像一个寻常人家的温柔妻子。
梅仲礼从来没有见过南泱做饭,南泱一直都是被伺候的那一个。
“您还会做饭啊?怎么今天有兴致来厨房了?”梅仲礼觉得新奇。
“我一直都有学,”南泱在围裙上擦了一下手,“她睡在这里,我想给她做点早餐。”
“这样啊……”
梅仲礼觉得这几天的南泱和以前很不一样。他从十五岁开始就追随南泱,在他的印象里,南泱一直都是一个冷冰冰的人,不说话,也不笑,非常符合她一个三千年传世老古董的身份。梅仲礼觉得那样很正常,他崇敬的神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可是自从南泱从澳洲回来,遇见了轻欢,她就开始融化了。融化成了一个凡人。
梅仲礼第一次觉得,南泱是有温度的。原来她的眼里,也可以出现温柔的光。
“你先吃吧,我去给她送个饭。刚做好的,一会儿就凉了。”
南泱回到厨房,端了一个很大的盘子出来。盘子上的食物非常丰盛,有烤好的蒜蓉面包,有煎得滑嫩的牛肉,有煮好的清水虾,有切成小片的火腿。还有被挤在角落里、但是依旧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各口味沾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