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只百来斤的羚羊迅速地变成骨架,乔七夕终于理解了母狮的艰辛。
不挑食的小雄狮们,将可以吃的肉都吃完了。
洒落的血迹也舔干净,不放过一丝一毫可以入口的食物。
虽然这顿饭他们已经吃得很饱。
即便是以前在狮群里生活的时候,也没有吃过这么饱的一顿。
因为狮群里的狮子太多了,幼崽并没有太多的优先权。
如果一个狮群里食物紧缺,最先被放弃掉的无疑就是幼崽。
这一次乔七夕去扔残骸,几只吃饱的小雄狮面露踌躇……
两次被喂食,让他们在乔七夕身上找到了狮群的归属感,尽管这只陌生的雄狮不是父亲,也不是母亲。
但他在喂养他们。
乔七夕为了防止肉食动物找到老巢,特意将残骸扔得挺远的。
而且他打算扔完就继续去狩猎,并不打算回窝里。
草草掩埋了一下残骸,乔七夕回头就看到一团白色的身影,正远远地跟着自己。
是老五白狮。
小家伙被发现之后安静地匍匐在草丛里,假装自己没有被发现。
啊,乔七夕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给对方取名字。
白白的一团,叫什么好呢?
乔七夕怔了怔,好像忽然之间明白了自己对这只白狮如此偏心的原因。
因为,奥狄斯也是白色的呢。
第48章
乔七夕出了会儿神,然后认真地想了想,给小五取个什么名字好。
话说这只看起来胆小又虚弱无比的白狮会跟着自己,是乔七夕没有想到的,而且对方悄无声息地跟了这么久,直到现在才被发现。
说明潜能无限。
作为一只生存尤其艰难的白狮,乔七夕不想给对方取太大的名字,怕受不起不好养活,感觉还是得学习老家农村前辈们的经验,取个贱名才行。
继利用孙子兵法在北极浮冰上算计海豹之后,乔七夕又利用民间习俗,风水学,在非洲大草原上给一只小狮子取名。
那就叫面团。
乔七夕吸溜了一下口水,肉燥面是什么味道他都快忘了,好想吃啊。
下辈子有机会穿越成人类吃到面吗,他开始不切实际地幻想。
不过现在不是流口水的时候,应该抓紧时间打猎才行。
要知道现在是孤军奋战的日子,一点也不允许松懈。
老五……哦不,面团匍匐在草丛里一动不动,他知道那头雄狮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
或许他现在既紧张又彷徨。
幸运的是,对方只是看了看他,默默地在心里给他取了个好养活的名字,就转头继续走。
面团绷紧的皮毛因为雄狮的纵容而放松,他用和健壮搭不上边的四肢撑起身体,鼓鼓的肚子尤其惹眼,在他瘦弱的身上显得有那么几分不协调。
尽管如此,这只白狮仍然很有想法地跟上了前面的雄狮。
当然了,双方始终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说实话,每次离开窝出去打猎,乔七夕都很担心几只小家伙会受到肉食动物的攻击,眼下这只看起来最不会逃命的白狮跟着自己,他觉得这样也好。
只不过有些担心对方孱弱的身子骨,会不会连猎物的栖息地都还没抵达就走不动路了。
接着走了一段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面团虽然看起来孱弱,但走起路来稳中带着谨慎。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侦察周围的环境,似乎并没有将自己的安全寄托于前面那只才刚接触不久的雄狮。
但他跟了出来,证明他对雄狮惧怕之余,有着不浅的好感。
就这样,两头狮子一路向阿姆兄弟的领地走去,是的,今天乔七夕要薅的羊毛还是阿姆兄弟的。
只能怪阿姆兄弟整天忙着谈恋爱,根本没有心思一天巡逻三遍领地。
跟在后面的白狮嗅了嗅被雄狮尿过的草堆,即使被雨水冲刷过,但仍然有很呛的味道。
这使他踌躇不前,抖了抖爪子停下了脚步,但那只雄狮还在继续走……
最终考虑了片刻,白狮选择绕过草堆一扭一扭地跟了上去。
鉴于羚羊肉太少了,乔七夕big胆地盯上了角马群,这是不得已的选择。
猎取一头肉多的角马可以足够他们一家六口吃上一整天。
以三岁雄狮的战力去猎取角马很不可取,成功率也就不足20%,不过乔七夕可是开了外挂的选手,他不仅拥有三十年猎海豹的经验(有水分),而且还有人类的狡猾。
壮年期的角马不敢想,但可以想一下老弱病残的角马。
乔七夕远远地望着附近那一群角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都是肉啊。
为母则强,啊呸,为父则强,带崽之后他升华了,再也不是那个猎一头野猪就能吃两天的乔七夕。
目前的他肩负重任,斗志昂扬。
当然,失败的可能性也很大。
狮子的耐力不强,没有太多次试错的机会,乔七夕应该做的,是蛰伏起来仔细观察,就像北极熊捕杀白鲸一样耐心。
尽量收敛自己的气息,降低存在感,像一只隐形的杀手,看着远处的角马。
这个过程格外漫长,短则半个小时,长则几个小时,没有定数。
如果是一头不够成熟的狮子,可能忍耐不下来,但乔七夕的狩猎经验丰富,加起来可能是某些狮子的三辈子。
称他为外挂毫不夸张。
在他像大猫一样趴在草丛里等待的期间,面团同样待在附近的草丛里不动。
从来没有跟过母狮一同去狩猎的小雄狮,今天是第一次出现在狩猎现场。
也不知道他紧不紧张。
面团安静无声,一会儿抬眼盯着远处的角马群,一会儿打量自己附近的雄狮。
他大概……可以再靠近一点点。
白狮抬起屁股,轻手轻脚地靠近乔七夕约莫半米左右,就又谨慎地停了下来。
乔七夕回头看了他一眼,半眯的浅金色眼眸带着淡淡的警告意味。
希望他乖乖的。
草原上,真的没有母狮会带着几个月大的小狮子一起去狩猎。
调皮的小狮子可能会影响狩猎的进度不说,而且还有可能受伤。
乔七夕算是没办法。
附近那群姿态悠闲的角马群都在吃草,吃得很专心,其中有一头角马吃着吃着可能走心了,渐渐地脱离了群体。
乔七夕立刻盯上了人家,他起身离开之前再次看了面团一眼,满脸写着,你在此地不要动,等爸爸去给你猎一头角马。
白狮静止不动。
眼睛追随雄狮。
对方浑身肌肉绷紧,用最轻的步伐,从正确的方向慢慢靠近那头角马。
乔七夕必须保证,当自己发起攻击,那头角马会按照他预期的路线逃跑。
而不是向族群中跑去,否则他就失败了。
动物受到惊扰的时候会如何选择逃跑路线,估计就连人类都没有深入去研究过这个话题。
乔七夕却是经验老手。
首先他匿影藏形的本事实在太高明,存在感低到角马无法感知危险降临。
在北极那种光秃秃的地方,乔七夕都能藏好自己,更别说是障碍物颇多的草原上。
他高度集中精神地来到角马的侧后方,一个他觉得适合的位置。
又不知道静静观察了多久,终于等到感觉适合的成熟时机,一道黄色的身影快速地窜了出去。
像一只箭。
第一击不为击杀,只为将角马赶到正确的位置,绝了对方回到族群救助的念头。
但如果角马不是按照乔七夕预期的路线闪避,这场狩猎就没有然后了。
所幸乔七夕的运气没有那么糟糕,他的预判成功了,为自己争取了第二击的时间——这次直接张开獠牙扑上去咬住角马的喉咙。
狮子捕猎角马最怕遇到对方的蹄子踩踏,以及头上的犄角,最后就是被群殴。
已经避免了被群殴的狡猾雄狮,咬住角马的喉咙以后,死死抱住对方的脖子,在这只角马反击之前,狠狠地一甩头。
他强大的咬合力配上肌肉发达的粗壮脖颈,瞬间将角马的喉咙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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