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川望着不远处还在驯服枣红烈马的关泊雅,烈马扬起前蹄,想要把关泊雅甩下去,关泊雅双腿夹紧马身,手拽着辔头,手臂的力气极其大,扯住缰绳,另一只手持着红竹柄黑皮鞭子,狠狠甩在马身上,愈烈下手愈狠。
关泊雅低束长发扬起一弧度,可他身形如一柄不会折断的名剑,美人如玉剑如虹,有雷霆收震怒之势,人如白龙翻雪浪。
关泊雅走南闯北,曾和马商做过生意,自然是知道怎么顺服烈马,这讲究的就是一张一弛,有些人爱马如命,特别是名贵宝马,都当命根子来哄,说是驯马却下不了狠手,又或者是只知一昧下狠手,全然浪费良驹。
烈马愈是暴烈,下手就要更狠,让它知道痛,等它平复下来,又对它温柔些,来回反复几次。
远处凉亭的富家子纷纷拍手叫好,这美人与烈马向来是男人最想得到的东西,他们看得听兴高采烈的,也幸亏离得远,关泊雅额头出了一层薄汗,汗水冲刷,褪去些妆容,眉目更加冷锐,加上他手背微微鼓起的青筋,若是有人看到,恐怕就不会认为这冷艳美人是女娇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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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凉风秋日,此时却宛如盛夏。
凉亭上的富家子吹起口哨,有些则已经开始押宝打赌谁输谁赢,就连名媛贵小姐们也纷纷参与,多数是压傅辰梁赢,只有一两个富家少爷把钱财压到关泊雅身上。
他们是不知指望关泊雅能赢,只是觉得没人压关泊雅,倒是有些可怜。
这些钱财他们全当是打水漂了,了藉一片怜香惜玉的心,打赌输了,就当做是请他人喝茶。
仆人们已经站在马道两旁,比赛规则很简单,谁赛完一圈,拿着一条红丝巾提前先回来,谁就赢了。
在终点设在二十公里外的一棵大树上,树枝绑着红丝巾,顺着赛道跑,来回也要两小时。
傅辰梁骑在一匹黝黑骏马上,峻拔英挺,脸上的神情也是闲闲散散的,他身材高大更像是一常胜将军,语气有些嚣张,说道,“关老板,等下输了,可不要哭鼻子,不然沈三少会伤心的。”
全然当关泊雅是女子,傅辰梁脸上挂着恶劣的笑容,他明知关泊雅的身份,故意这样说的,心里很期待关泊雅在沈清川面前输了,而且还是输给他。
关泊雅骑在枣红烈马上,神思静定,不做顾盼,手牵着缰绳,目光只看向前方,宛如踏破虚空的神明,如凛冽风雪,叫人望而生畏,他开口说道,“傅先生,话不要说的太满,小心闪了舌头。”
“我不会让清川伤心,就算他伤心了,也有我陪着他,也轮不到你来。”
“傅先生,还是先管好你自己的事吧,我听说傅老爷子对你可是很不满。”
这话一出,傅辰梁的脸色当即黑了下来,哼了一声。
两旁的仆人们头不敢抬,目不敢视,当做充耳不闻的木头人,他们是听出傅爷和泊雅小姐不太对盘的语气了。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是傅爷和泊雅小姐比赛赛马,是想创造二人独处的机会,和泊雅小姐骑马共秋游。
毕竟泊雅小姐是有名的美人,虽然不常出现在歌舞厅,但是夜皇后这个名号从富家公子们的圈子传出来,就连他们这些仆人也是有所耳闻的。
他们也知道傅爷的身份,两位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主儿,要是往常他们会扑上去奉承讨好,说几句伶俐的话,富家子弟出手大方,能讨几块银元。
如今,他们低头无视,老老实实地按流畅准备马赛。
一瘦高个子的仆人,手里拿着一面旗子,站在道路边,五六米的地方挥了挥旗子,大声嚷嚷道,“比赛开始!!!”
两道响亮的鞭子声响起,两匹马如利箭般冲了出去,平坦的黄土道路上扬起一阵沙尘。
过了一会儿,沈清川和卢惠芝则骑着马走到后面,善于骑马的仆人早先就在一旁教沈清川骑马的一些要领动作,还让他骑马小跑了几圈,马匹温顺,沈清川有过底子学着也快,慢慢骑是没什么问题的了。
对比傅辰梁和关泊雅疯了一样的赛马,沈清川和卢惠芝则显得很悠哉。
傅辰梁的骑上的那匹皮毛黝黑的马也是宝马,爆发力更强些,所以他领先了关泊雅十米远。
傅辰梁拽着缰绳,手上的鞭子狠狠地甩子啊马屁/股,马儿痛的嘶鸣一声,跑得更加的快了,宛如化作一黑飓风。
可惜,关泊雅骑的马毕竟是汗血宝马,马儿四肢修长,步伐轻盈,似乘着风踏着云赶上去,马的肩和颈脖都发红,皮毛发亮加上其原身就是枣红色,发了汗,皮毛颜色更加鲜艳,宛如流血般,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到后面,关泊雅骑马赶了上来,几乎快要超过傅辰梁。傅辰梁的马匹爆发力虽然不错,但已经有些耐力不足,马鼻喷着热气,跑起来有些吃力,渐渐露出颓势。
若论起耐力和速度,其傅辰梁的马匹还是差了一截,比不上汗血宝马。
马蹄声不停,两匹马并头齐驱,傅辰梁着急了,心有不甘,发丝甩下几滴汗水,看到关泊雅快要超过他的时候,傅辰梁手上的鞭子狠狠甩到关泊雅的身上。
关泊雅像是多长了一只眼睛似的,也甩出鞭子,两根鞭子搅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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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空旷,马蹄声清脆,伴随这树枝上的鸟雀的鸣啾,沈清川骑着马算是快的了,只是在骑惯了快马的卢惠芝眼里,这差不多就是在骑马漫步。
卢惠芝在一旁夸奖说道,“沈三少,你骑马挺熟练的,一点也不像是新手。”
沈清川笑了笑说道,“很久以前学过,可是隔得太久,差点连上马都忘记了。刚才练了一下,有熟悉了起来。”
“你要是喜欢骑马,在过一两个月我的马术俱乐部就正式开业,不过在此之前,你随时都可以来我这儿练骑马。”卢惠芝大方提议,开口说道。
卢惠芝对沈清川很有好感,不过不是男女私情的那种好感,而是想和这个人交朋友。
层林尽染,郁郁葱葱的树林褪去了盛夏的绿衣,叶子都染上了秋霜,深紫浅黄浓红,美不胜收。
卢惠芝跟沈清川说起,说道,“夏季的时候,山野林木,有很多小动物,小的时候我爸就带着我去打猎,沈三少,你会打猎吗?”
卢惠芝想和沈清川交朋友,多多深入了解。就起了一个话题。
“我不会,不过我会爬树抓鸟。”沈清川心里虽然有些担忧关泊雅,放心不下他的爱人,但是又不好意思拂了卢惠芝的好意。
卢惠芝噗嗤一笑,容貌就如同明艳的骄阳,大笑了一声,说道,“你挺有趣的。”
一般的男子都会吹牛自己多厉害,打过什么猎物,显摆是他们的天性,就算不会打猎就直接略过这个话题,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只会抓小鸟,要是那群富家子弟在场,必定会嘲笑一番沈清川。
可沈清川这样说,却很讨女孩子喜欢,卢惠芝觉得他有些可爱。
“我还以为你会像他们那群人一样反应呢。”卢惠芝说道。
“怎么样的反应?”沈清川问道。
“听到女孩子打猎,先是大吃一惊,而后就嘲笑说是过家家,说女孩子打猎,还不如在家里养只兔子。”卢惠芝说道。
沈清川听卢惠芝这样说,想必她之前是经历过这样的事,就问道,“那你怎么做?”
“我直接射了几箭到他们的脚边,他们吓得面色如土,灰溜溜地跑了。”卢惠芝说的是她小时候被堂哥表弟嘲笑的事情。
卢老爷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都是娇养着卢惠芝,养在身边悉心教养,行事不输男儿,不过也就是出了这事之后,卢惠芝就被卢老爷子送到国外去了。
沈清川对卢惠芝满目欣赏,两人相处就如同知己好友般,卢惠芝说道,“越过山林就到了一片山坡,还有一片湖,不过距离太远也太偏了,今天太迟了,来回往返,估计天黑才能回来,要是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
沈清川原本想应下的,只可惜他此时没有心情欣赏这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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