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重生](54)
“小主子……”
叶重锦骑着小白虎悠悠回转,春意慌忙爬起跟上,她手脚发凉,想辩解却不知如何辩解。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叶重锦暗自好笑,回眸看向伺候自己好几年的婢女,眼里已不剩一丝笑意。
“小主子,奴婢只是恰巧路过,不是有意窥探谁……”
叶重锦捏了捏大猫的小耳朵,打断道:“往伯母屋里传信的人是你吧,原先我只是怀疑,因为你一贯谨慎小心,凡事都会瞻前顾后,思虑良久,可是这次,你似乎真的急了。”
春意紧紧咬着唇,忽然跪地,膝行到小白虎的脚边,道:“奴婢原本是不想的,可是奴婢看到,姚珍将他娘生前的遗物赠给了堂小姐,虽不是什么值钱的簪子,但姚珍一直很珍惜,就因为堂小姐不慎遗失了一枚玉簪,他就顺理成章地送出去了。”
“以堂小姐的身份,什么样的如意郎君找不到,为何偏要来抢姚珍?我爱慕许久,守候许久的人,凭什么让她后来者居上,横插一脚!就因为她的身份尊贵一些么!奴婢不服,小主子,像您这样生来高人一等,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主子,怎么会知道为人奴婢的艰难!”
叶重锦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个女孩,在他的印象里,春意总是平静温和的模样,就像一条静静流淌的溪流,与世无争,何时变得如此面目狰狞。
他蹙起眉,淡道:“春意,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可我不大喜欢聪明人,自己收拾行囊,去外院吧。”
“小主子,小主子,”春意这才知道害怕,连连哀求道:“奴婢知错了,奴婢真的知道错了,求您看在奴婢这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就给奴婢一次机会吧,奴婢愿意领罚,只要能留在主子身边,什么苦头都吃得。”
叶重锦轻笑一声,道:“你只是错估了姚珍在我心里的分量。若是旁人,随你耍心机手段,我才懒得管,可是姚珍,他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你却轻易破坏了这份幸福,我如何容得下你。而且……”
他挑眉问:“你是太子的人吧?”
春意诧异地抬眸,紧接磕了好几个响头,额上渗出鲜血,她颤声道:“小主子,这次的事是奴婢做错了,但是奴婢对小主子绝无二心,怎么会做出背主之事!奴婢愿意以死明志!”
她这副模样不似作假,叶重锦蹙起眉,莫非他猜错了?他房里肯定有顾琛派来的死士,而且隐藏了很久,可那个人到底是谁……
他揉了揉眉心,淡道:“你先回房歇息,养好伤再走,日后不要出现在我,或是姚珍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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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若瑶跟弟弟回了西院,此时院子里已经炸开了锅。
叶夫人急得脑袋发昏,见到姐弟二人,刚要骂人,却见女儿眼睛里流着泪,平静地说:“娘,女儿知错了,不该偷跑出去,让爹娘担心,弟弟只是先一步找到我,您别骂他。”
叶夫人心里一痛,忙把女儿揽在怀里,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娘谁也不骂。”
想到当初来京城时,女儿虽然多有怨言,但眼睛里的神采还在,还是一个任性的小姑娘,可此刻,像是一夕之间,真正地长大了。
为人父母的,既希望子女能够独当一面,却又矛盾地惧怕这一日的到来。
叶明坤一家子就这么离开了,叶若瑶哭了一夜,眼睛肿得没法见人,一直戴着纱笠,随叶夫人上了马车。
倒是叶云哲与叶重晖说了好一会话,才依依不舍地告辞。
其后几日,叶重锦一直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他舀了一勺甜粥,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然后噗地吐出来,秋梓忙上前收拾残渣,春意离开后,她就升了一等丫鬟。
夏荷问:“主子可是烫着了?”
叶重锦把玉白瓷碗放下,漱了口水,道:“这哪里是甜粥,是咸的,咸的!隐约有一股辛辣味,还有醋酸味……把姚珍叫来。”
姚珍双目无神地走进来,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说绝情话的人是他,如今心如死灰的人也是他。
叶重锦懒得跟他说废话,直接把一张地契扔到他脸上,姚珍捡起,一脸迷茫。
“这茶楼位于明月湖畔,地段上佳,但一直赚不了钱,我现在交给你,如果你有本事让它起死回生,就当我送你的,如果不能,你就把它卖了,拿去讨媳妇。”
如果是从前,姚珍必然是不肯接受的,可是现在,他想到自己的无能,想到叶若瑶失望的眼神,想到往日种种,胸口一直憋着的那口气一下子喷薄而出。他喜欢的姑娘,也喜欢他,他为什么不能争取?
他跪下,朝叶重锦郑重磕了三个响头。
“主子,我会让这茶楼起死回生,然后用双倍的价格,从小主子这里买下它。”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叶重锦好似看到了前世的那个姚珍,那股狠劲,原来一直藏在内里,须用外力将它逼出。
不枉他让人通风报信,撺掇叶云哲救人。
那晚的种种,其实他早已预料到,唯一出乎意料的,是春意并非顾琛的死士。可是能潜入西院送信,而不让人发觉,至少会点轻功,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是他算漏的。
他又吞了口茶水,还是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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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夜,一堵围墙边,一个粗使丫鬟坐在枯井旁,正是被叶重锦赶走的春意。
她这几日精神颓靡,早已没了往日的沉静从容。
在外院住了几日,才知道,原来为人奴婢也是各有不同的,外院的婢女做梦了都想往内院里钻,小少爷身边的一等丫头,吃穿用度比得上一般人家的千金小姐,是她不惜福,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
过了片刻,一个锦衣罗裙的婢女匆匆赶来。
“春意姐姐。”来人笑道。
“我如今哪里当得起你一声姐姐,说起来还要感谢你,那日替姐姐我送信去西院,这才把叶若瑶送回津州。”
那人笑道:“你我之间,何须言谢。”
春意紧紧盯着她的眼睛,道:“我也不拐弯抹角了,这几日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小主子赶我走的时候,说我是太子殿下的人,他的语气很笃定,我一直在想,小主子为何会有这样的猜想。”
“小主子许是糊涂了……”
“小主子是何等精明,又怎会糊涂!还是说,他怀疑错了人,太子派来的人,是你吧。”
那女孩咯咯直笑,好似听了什么笑话,道:“春意姐姐真会说笑,我怎么会是太子的人,我的主子只有一个人,就是小主子。”
春意早料到她不会承认,蓦地起身,扯着她盈盈一握的细腕,往福宁院走去,冷笑道:“既然你不是,不如我们去小主子面前辩驳,小主子自有公断。”
“春意姐姐,”那女孩握住她的手,轻轻松松制住了春意,歪着脑袋轻笑:“这样一来,可就不好收场了。小主子说得对,你太聪明了,你这样聪明的人,真是留不得。”
春意被她的眼神看得发慌,不自觉往后退了几步,那女孩却直直上前,道:“知道吗,聪明的人,往往活不长。”
“你……你要做什么……”
“我本不想杀你,毕竟你对主子还算忠心,可惜你发现了我的秘密。春意姐姐,秘密之所以称之为秘密,就是不能被人发现,一旦被人发现,总是要有人死。不杀你,死的就是我,所以,原谅妹妹好不好。”最后一句,甜美的嗓音,已然变成男人的清润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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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栗县的灾民大量涌入京城,尽皆被拦在城外,叶岩柏作为清流之首,自然要带头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叶重晖亲自领着一众家仆,在城外搭建粥棚,与相府交好的几个府邸,例如镇远侯府,罗尚书府,以及晟王府,也都效仿施粥,在如此情形下,其他府邸哪敢不随大流,回头御史台的折子就能递到御案上了。
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些达官贵人,为此番救济灾民的确出了不少力。
叶重锦悄悄跟去一次,他哥哥让他待在马车里,帘子盖得严实,相府的侍卫守了三层。他就透过细缝往外看,只一眼,便看不下去了。
天灾人祸,受苦的总是黎民百姓,快入冬的天气,出了这样的事,可见天不悯人。
叶重晖忙完,回马车里,看弟弟趴在大猫身上发呆,以为他是吓得,忙把小孩揽在怀里,小声安慰道:“朝廷的赈灾银已经批下,栗县的堤坝正在重修,房屋也在重建,他们很快就能回家了。”
叶重锦问:“谁去的栗县?”
“明王殿下。”
叶重锦放心了,在这种关键时期,明王为了拉拢人心,只会尽心尽力。
他扯了扯叶重晖的衣袖,道:“哥哥,天渐渐冷了,他们吃得饱,却穿不暖。”
叶重晖略一沉吟,道:“我回去与母亲商议,备些棉被棉衣送来。”
兄弟正谈论着,忽然听得马车外传来一阵跪谢的声音,掀开车帘,却见一名容色艳丽的女子跨坐白马之上,一身劲装,披着大红披风,腰间配着一柄兰青宝剑,乌黑秀发高高束起,剑眉星眸,竟比许多男儿多出几分英气。
安成郡主——顾雪怡。
她此时正在吩咐王府的下人分发过冬的棉衣,习武之人,直觉比常人敏锐一些,回眸一看,直直锁定到叶家的马车。
她骑着白马,踱到马车边上,叶家的侍卫不敢拦她,纷纷让道。
“敢问哪位在马车上,该不会是谁家的大姑娘,见不得人?”
叶重晖掀开帘帐走出去,道:“见过安成郡主。”
白衣少年披着黑色披风,面色清冷,冷眸如玉,眉骨微微蹙着,风姿出尘,让人一时连呼吸都给忘了。
顾雪怡不在京中久矣,许久没见到叶重晖,一时难以消受,嘴角一扯,道:“原来是叶家公子,回回见到你,都能叫本郡主大开眼界,吃的同样是人间五谷,怎么就你们家人身上散着一股子仙气。”
叶重晖只淡道:“郡主过奖。”
顾雪怡又问:“这马车里还有一人,莫不是叶家那位宝贝疙瘩?上次见着,还是在三年前,王府的元宵宴会上,只匆匆瞥了一眼,至今难忘,不知可有缘再见一眼。”
叶重晖挑起俊眉,刚要一口回绝,围观的几位公子哥都跟着起哄。
叶重锦轻笑一声,他知道顾雪怡为何针对他,这女人自小跟顾琛不对付,就喜欢跟他对着干,顾琛喜欢谁,她就为难谁。但实际上,每当顾琛遇到麻烦,她总是第一个冲上去的。
嘴硬心软,说得就是这位安成郡主。
他拍拍小白虎的脑袋,在它耳边笑道:“别急,这就让你出去溜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