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大手一挥,突然地站起来,对众人道:“我们十几个人挤在这个山洞太难受了,睡觉也不舒服。”
戈挠挠头,其实他觉得还挺舒服的!自从林霄三人到来,他们这段时间做了草席,每个人一张,睡觉也不像以前一样总会挤在一起了,他挺满意的,怎么就不舒服了!
林霄目光扫过众人的脸,最后落在雅的身上,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充分的理由,“我们几个男的挤一起也就算了,雅毕竟是女孩子,换衣服脱衣服还是不方便,所以我们选个地方修房子吧!”
雅听见林霄的话一愣,“其实我……”
“没关系”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直接被林霄打断,林霄道:“我知道,其实你很需要单独的空间!”
雅:不,我不是,我没有!
“修房子?”戈听见林霄的话,想想说道:“可是这里是南卡部落的领地,我们在这里偷偷摸摸的住,他们倒是不会管我们,可是修了房子的话,会被他们发现的!”
“那就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雷闻言,淡声说道。
戈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情,他们身边有雷这个高级战士在,离开南卡部落的领地其实也没关系,他想了想,沉眸道:“我们都听你们的!你们怎么说,就怎么做!”
他们往南再走了一段路后,选择了一块较为平坦的位置作为修房子的地基,因为在巴林有过一次修房子的经验,这一次林霄他们的修的房子更加的合理,前前后后花了十几天时间。
阳光洒落在肩头,林霄长长吐出一口气浊气,看着刚刚修好的房子,心里舒坦了,再等几天这房子就能入住了。
他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嗯,快中午了,午饭应该已经做好了!
回到山洞,看见已经分好放在碗里的鱼肉,林霄心里美滋滋。
现在接替雷做饭职位的戈则看着自己烤出来的青花椒烤鱼陷入沉思,他垂眸看向放在一旁的麻绳渔网,总觉得有点懵逼。
这些怪鱼可以轻易的咬碎人的手脚,为什么咬不断渔网呢?
以前他们部落附近也有一条河流,有一年夏天的时候,他们部落里的一名同伴不小心掉入河中,如果不是部落里的图腾战士恰好在附近的话,那同伴失去的就不仅仅是一只腿,而是生命。
他还记得当这些怪物用那一口牙齿一口咬断他们同伴的脚!
这些鱼骨头都能咬断,却咬不断麻绳!
他的记忆瞬间回到十几天之前——
今天的晚饭是雷和烈中午带回来的怪鱼,由于其他人都没有吃鱼的经验,林霄指导众人处理好鱼后,就自己亲自动手操刀。
林霄费了一番功夫后,做了一道青花椒烤鱼。
林霄盯着鱼肉也很无奈,他是不想做烤鱼,可是他也没办法,毕竟没有锅,这些限制了他无数的想法。
第一次吃鱼肉,雷吃着很新奇,“没想到这个长得丑丑的东西吃起来还不错!”
“鱼肉就是这样的,比兽肉鲜嫩,不过我烤得其实不好吃,可能因为你们第一次吃,所以还觉得不错。”林霄轻声道,说实话他烤的烤鱼味道真的很一般,只能算还能入口的级别。
大家吃鱼肉的时候都很仔细,因为鱼可是很难抓到的,毕竟没人敢下河,就算是图腾战士下去也会有危险。
这可能是他们第一次吃鱼,也是最后一次吃鱼。
戈细细地品尝鱼肉的味道,想要把这种味道记在自己的味蕾上。
“真好吃,可惜以后吃不到了。”戈津津有味地吃着,忍不住舔了舔鱼骨头,感叹道。
“的确很好吃!”
雷想了想也感觉有些遗憾,他沉声道:“这些怪鱼很少离开水面,而且速度很快,我今天也只是无意中抓到这么一只。”
林霄歪了歪脑袋,挠头道,“抓鱼?这有什么难的?!”
众人:“???”下河会死人的!
林霄嘴角一挑,露出一个笑道:“想吃鱼简单啊,我有办法,做个渔网就行。”
烈这个十万个为什么立即做课代表问出所有人心中的疑问:“渔网?那是什么?”
林霄解释道:“就是用麻做出来的绳子,然后将这些绳子打结做成网装,嗯……等我教你们做一个,你们就知道渔网是什么了!”
“那些怪鱼力气挺大的,之前我们三个抓不到,不过现在嘛……”林霄意有所指,自然是说雷和烈都成为图腾战士这件事,“呵呵,我能带你们吃得它们绝种!”
……
戈收回思绪,阿霄向他们解释过,坚硬的木头到怪鱼的嘴巴里很容易折断,软的渔网这些怪鱼反而咬不断,所以他们就能用渔网将这些鱼抓起来。
众人吃着鱼肉,突然戈说道:“这几天好像鱼少了很多,我们去河里只抓到一条,以前一网下去要抓多呢!”
“对啊,这些怪鱼怎么不见了?总不会真的被我们吃光了吧?”
“那以后要吃鱼的话,岂不是要走很远了?”
林霄在心里默默然给可怜的怪鱼点蜡,戈他们九个人包括雷都对鱼肉情有独钟,天天都去抓鱼吃,他这算是给这群没有天敌的怪鱼们找了几个天敌,以后这队伍还会越发的壮大。
林·小气鬼·霄:曾经想吃我的,都得死!
此时河里的怪鱼们内心是彷徨的,每次游过其中一个河段的时候,总有同伴失踪,它们有点慌!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情!这段时间还是不要去那边寻找食物了!远离那段危险河岸保平安!
作者有话要说: _(:з」∠)_只有三千,晚安!
第37章 我们炎黄部落有多少人?
在太阳的炙烤下, 大地仿佛就要融化了一样,中午时间尤其的热。
几个男人慢悠悠地走在河道边上,似乎根本不害怕里面的吃人的怪鱼,当然如果仔细看的话,这段河道里根本没有怪鱼的踪影。
今天是搬家的大日子, 戈和几个同伴扛着木桌往新修的房子走去,这些就是他们最后一批要带到新家的东西。
林霄见戈带着人回来,他不经意随口地问道:“东西都拿上回来了?”
“都拿了!”戈嘿嘿一笑, 挠挠头补充道,“我们几个除了一身兽皮衣服啥也没有。”
他们几个浪人一穷二白, 啥也没有,就连身上穿的兽皮衣服都是这段时间才做的新的, 之前穿的兽皮衣服早就坏的不能再坏了, 此时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和林霄的样式一样。
几人在林霄的要求下将衣服做成了短袖, 短裤的样式穿在身上,林霄的要求很简单的, 衣服你可以不穿,但是裤子必须穿, 绝对不准耍流氓遛·鸟, 因为实在是辣眼睛, 堪比魔法伤害!
他们新修的房子简单粗暴的修成连排的平房, 林霄的房间是最右边的一间,前后通风,采光不错, 而他的隔壁就是雷和烈他们。
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将桌子从房间里搬出来,放在草棚下面,然后各自端上自己的椅子,坐到桌子上就开吃。
“我们刚搬过来,这附近的猛兽还比较多,”林霄吃着东西,突然沉声道,“这段时间不要去捕鱼吃。
“雷你这段时间就在我们住的这块地方附近狩猎,肉食猛兽直接驱赶走,吃草的动物不用管它们。”
雷点点头,“好。”
雷虽然觉得不能吃鱼有那么一点遗憾,不过林霄说得并没有错,他们刚刚搬过来,这附近有猛兽留下痕迹,如果不杀掉那些猛兽,他们住在这里也不方便。
“等会我们去这周围转转,找一些野果、野菜搭配着肉吃,只吃肉也不行。”林霄想了想说道。
九个浪人是绝对没有意见的,完全是林霄三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雷和烈就不用说了,都听林霄的。
午饭后,雷就按照林霄的要求驱赶这附近的猛兽,林霄则带着烈和几个浪人一起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林霄也希望能够发现一些农作物,可惜这件事情林霄一直没有成功,什么小麦水稻之类的,暂时他是一颗这样的植物都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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