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贝斯的速度最快,温时看着他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去,那气势简直太吓人。
温时甚至没反应过来,陈朗放开温时道:“去帮忙,贝恩。”
温时这才赶紧追过去,但贝斯已经咬住了那人的裤腿,撕扯着不让他离去,那人拿抢来的包砸贝斯的头,贝斯躲开之后,又从另外一个方向撕扯住了那人的裤子。
很快周围的武警和警犬也都追上来了,那人想扔包逃离,但贝斯死活不放嘴。
最后被贝斯一下子扑在了地上,几个武警上前将他按在了地上。
温时跑过来的时候,贝斯已经解决了战斗,并且看了他一眼。
温时感觉自己有点囧:“……”
所以在反应能力这方面,他还是差贝斯太远了,没有实战经验的警犬,怎么能和警犬一哥相提并论。
贝斯的反应比周围所有的警犬都要迅速,这也是陈朗带温时出来的原因。
他想让温时熟悉周围的环境,顺便看看贝斯怎么样工作。
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贝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这附近站岗的警犬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这些乘客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防止那种可怕的袭击事件再次发生。
陈朗跟上来后,抢劫犯已经被逮住,她的包也成功拿回去了,里面有手机和很重要的证件,她一边哭一边向周围的同志致谢。
但始终没有看一眼贝斯,所以这就是警犬的工作,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警犬的功勋,他们下意识会感谢警察叔叔。
其实都一样了,温时想着,大家都是一家子,计较那么多没什么意思。
但他还是小声“夸赞”了贝斯:“呜。”
哥哥刚才很棒,我都看到了,没有你的话,这抢劫犯就跑了。
贝斯看了温时一眼,没有回应。
陈朗走了上来之后,和队友把温时和贝斯带走了。
那些警察叔叔跟他们道谢之后,问他们是哪个单位的,警犬训练的这么优秀。
陈朗笑着说:“刑警大队的。”
那人好像认出了陈朗,又看了看陈朗的警犬:“上次星宇国际城,是不是你和你的警犬?就是这只杜宾?”
陈朗笑的有点不好意思:“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我写了一万字检讨呢,不想再提,我继续带警犬站岗执勤了啊。”
那人给陈朗和他的警犬敬礼:“感谢两位同志。”
陈朗回了礼之后,便带着温时走了。
虽然不知道那次发生了什么,但温时觉得一定发生了了不起的事情,因为他看到那个人崇拜陈朗的眼神。
还有他身上写的武警执勤字样,被一个武警这样崇拜,那陈朗肯定了不起。
他上次肯定和贝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被人一直铭记。
温时不了解情况,但他希望自己以后能见证陈朗和贝斯工作。
那次事件确实多亏了陈朗和贝斯,人质才被解救,他俩不怕死的行为也是激怒了上司。
但当时陈朗没想那么多,因为他知道总得有人去做这件事,如果他不去做,就必须别人去。
反正不管是谁都得涉险,还不如他直接干了。
陈朗不是对自己的能力自信,他是对自己的伙伴比较信任,他知道只要那些歹徒露头,埋伏的狙击手绝对能将其一一击毙。
他赌赢了不是吗,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战友始终是最坚实的后盾。
虽然这次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让温时见识到了贝斯的反应能力。
他在贝斯面前真的还差太远,他需要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
所以回去之后的训练,温时更认真了,他甚至会强迫自己注意周围的环境,他每次都等着训导员发话,殊不知在特殊的场合下,训导员也会有疏忽的时候,只能他自己对周围环境敏觉一点。
温时会时不时跟着贝斯出去执勤,见证贝斯的各种反应能力,陈朗对贝斯就是极度自信,那是他对任何一只警犬都没有的信任。
陈朗说:“你可以永远相信贝斯,在你上战场的时候,你可以完全信任他,贝恩,他将是你最忠诚的伙伴和最坚实的后盾。”
温时那一刻就在想:“我也会成为贝斯最忠诚的伙伴,和最坚实的后盾,我们永不抛弃彼此。”
冬天很快过去,迎来了最期待的春天。
春暖花开的时候,温时要开始准备考核入编了。
贝贝也一样,可是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
上级领导找到贝斯和陈朗,说某军区要组建一支战后救援队和反恐先锋队,陈朗和贝斯都被看上了。
边境某地有极其猖狂的武装份子,已经杀害了不少国人,现在正准备往国内转移,为了解决这些家伙,军区有了个临时计划,要在各单位挑选出能力比较强的人,组成一支临时的队伍,前往边境进行反恐。
而陈朗和贝斯被同时看上,上次星宇国际城的反恐事件,陈朗和贝斯表现优异,他们就缺这样的人。
陈朗刚从前线撤下来不到一年,其实还是很想去的,听闻这个消息后,陈朗真的激动的手都在颤抖。
他告诉领导:“我可以带贝斯一起去,他们来我们刑警队挖人吗?”
领导语重心长道:“我也不是阻止你还是怎么,陈朗,你知道你父亲不会再让你去特种队服役了。”
陈朗冷笑一声:“如果这世上所有人都像我父亲一样,前怕狼后怕虎,那还有谁敢去当兵?况且我们只是去组建一支临时的队伍,以后还回来呢。贝恩我也给你们带出来了,他现在可以接替贝斯的工作,我和贝斯都服从组织的调动。”
领导心情复杂:“你怎么就是不听话呢?我的意思是让你拒绝他们,不是让你带着贝斯去冒险。”
陈朗问:“什么是冒险?领导,他们既然都想组建这样的队伍,到处找人,那一定是很缺人,我要是不去,谁还会去?”
领导:“……”
陈朗继续道:“当然了,你们处在和平环境,不知道前线的残酷,但我知道,总得有人往前冲不是吗?”
领导抿了唇:“你父亲会生气的。”
陈朗说:“那就让他生气,他脾气不好,你们别管。”
领导:“……”
陈朗是非要带贝斯一起去的,因为他觉得这次事件不简单。
所以在军区领导找到他后,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并且答应把警犬贝斯一并带走。
哪里有恐怖袭击,哪里就有陈朗和贝斯。
温时也是一脸懵逼的,因为他以为自己可以和贝斯一起工作了,可是到头来,陈朗要带着贝斯去边境反恐。
温时:“你们是认真的吗?为什么边境反恐你们也要去啊?带上我行不行?”
温时也想去,可是他没有实战经验,他现在上去基本上就是个死,所以他只能留在刑警队。
陈朗和那个军区来的领导谈论了很久,从之前的点点滴滴,到现在的平淡日常,他们聊了很久。
陈朗是部队出了名的刺儿头,当初有多少不喜欢他,现在就有多少人想念他。
上级说:“你走了以后,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其实没想过再把你找回去,可是这次我觉得只有你在,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一点,上次星宇国际城的事情,我们也听说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胡来。”
陈朗就笑:“以前我是一个人,可现在我有贝斯了,不一样,我的警犬可比我厉害。”
上级看了一眼贝斯,点头:“他看起来确实很不错,不过那只警犬是什么品种,没见过。”
他指的是温时。
陈朗看了温时一眼,笑道:“这个来头可大了,是一种很名贵的犬种,蓝湾牧羊犬,不过我以前不知道,就把他上交给国家了,不然我高低把他带回我家当成观赏犬养。”
上级点头:“确实很好看,适合当警犬吗?工作的时候,不会吸引那些人的眼球?”
陈朗哈哈大笑:“这以后谁带他谁知道,出行的时候,堪比明星出街。”
这倒是事实,温时就出去过一次,成为了大家观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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