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他睡下以后,蔡国公夫人将他的贴身丫鬟叫到身边,询问起今日在百花谷的事情。
待那丫鬟一五一十全部说完了,蔡国公夫人才与蔡国公说道:“你看这孙书文如何?瞧他今日待瑾儿的样子,似乎有些好感?瑾儿如今都快二十了,还未能出嫁,这个孙书文有没有戏?”
蔡国公眉头拧在了一起,叹了口气说道:“孙书文是大理寺卿孙渚之子,家风严谨,外貌也仪表堂堂,又是去年的新科状元。因着赈灾一事有功,如今已是刑部五品官员。刑部虽升迁的慢,但乱七八糟的牵扯也少。虽说他性子古怪了一些,但也算是京中炙手可热的年青公子了。”
“那不是极好?”蔡国公夫人闻言大喜,对蔡国公道:“那我挑个日子,去那孙家走动走动,试探一下他父母的意思?”
蔡国公听了却是摇摇头道:“就是因为太好了,才希望渺茫。这孙书文的条件不错,但却迟迟没有婚配,可见要么是他家中父母眼光极高,要么是他自己十分挑剔。以我们家的门楣,蔡瑾若是个女子,倒是正好可与他般配,但他却偏偏是个哥儿……”
蔡国公夫妇心疼蔡瑾,自是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去外面给人做妾受苦的。
蔡国公夫人听到这里,也被泼了一盆冷水。叹了口气道:“你说的对,此事也不能强求。左右家里也不是养不起他,就再慢慢观望着,寻一个家境差一些的,可以拿捏的住的人家再说吧……”
春暖花开的好时节,正是青年男女相看的好日子。
没过几日,蔡国公府又开设春宴,给京中未婚男女都发去帖子。
蔡国公府这几年经常举办这样的活动,京中许多青年男女都是在蔡国公夫人的宴席上相看上眼的。
蔡国公夫人想了想,便还是给孙家发去了一封请帖,请帖写的十分正式,请了孙夫人与孙书文来家中做客。
然而当日到达蔡府的,却只有孙夫人一人。
孙夫人带了一堆礼物,笑着对蔡国公夫人道:“刑部有事,书文公务繁忙,无空来参加这等宴席,只备了礼物赔罪。但蔡国公夫人您的面子自是不能不给,所以我这个做母亲的自己过来了,若是有好人家的姑娘,还请蔡国公夫人您帮着我儿相看相看?也好叫我这个老母亲放心!”
蔡国公夫人听孙夫人言谈之间,压根就没有考虑过找个哥儿做媳妇,心中难免有些失望。
不过此事也不能勉强,于是便笑着收了孙夫人的礼物,面上一点没显露出来。
这春宴本就是给未婚男女相看用的。请来的各家公子与小姐哥儿的自是都使尽浑身解数,打扮的花枝招展。
但蔡瑾还是老样子,穿着一袭常服,大大咧咧的。
过来找他说话的公子,大都是家中条件一般的。这些人要么十分谄媚,对他极尽阿谀奉承。要么就是被父母逼迫,与蔡瑾说话时,面上还带着几分不情愿之色。
蔡瑾一个也看不上眼,也懒得与他们多说几句话,反而是与一群小姐哥儿们聊的火热。
最近京中最热门的话题就是京郊的百花谷!蔡瑾是才去过的,那些小姐哥儿们要么也去过了,要么正准备要去。
此时他们聚在一起侃侃而谈,说起自己在百花谷里的各种见闻,也是满脸的兴奋神色!
有个小姐家中兄长刚刚去过,还在谷中住了一夜。昨日还同她说过了在百花谷中的见闻。
那小姐就将她从兄长那里听到的话学给众人道:“说起那百花谷的夜,才是一绝。庄子里晚上会举行篝火晚会。那些扮作妖族百姓之人,会聚集到一起点燃篝火,一边烤着牛羊,一边载歌载舞十分快活,与《藏龙寻仙》中写的一模一样。”
“住在庄子里客人,也可以参加那篝火晚宴。大伙儿都围在那篝火边跳舞喝酒,其乐融融。睡觉离开之前,还有扮作妖族的孩子给他们献上花环!”
蔡瑾虽然已经去过一次了,但听了那小姐的描述,心中也是羡慕不已。想着自己日后定要再去一次,再那里住上一夜!
只是听旁人说,百花谷如今生意仍旧爆满,竟限制每日入庄的人数,每日最多只得进入五十人。每日留宿者不能超过三十人。
只是这京中的大户人家,哪有自己独身一人进去的,便是最少也得带上一两个下人。如此一来,整个百花谷一天也进不了几户人家。
百花谷就搞起了预约制,想要入庄的人只能往后排期,先交二十两定金,再按照约定好的日期过来。
饶是如此,预定的人也已经排到了半年后了。蔡瑾若是想去,也得等到今年夏天才能再去第二次了!
待春宴结束以后,蔡瑾才知道蔡国公夫人竟也请了孙书文与孙夫人过来。
知道孙书文并未赴宴,蔡瑾倒也觉得是意料之中。
毕竟这孙书文早就有不爱赴宴的传闻,也不会因为邀约的人是蔡国公府就有什么改变的。
不过蔡瑾的贴身丫鬟,倒是捧着一个盒子放在他面前说道:“瑾少爷,这是孙家准备的礼物,家中人人有份,这一份是特地给你的。”
“给我的?”蔡瑾有些意外。
那盒子只有巴掌大小,却有上下两层。蔡瑾打开上面一层,发现就是些普通的珠花与手串,也算是十分精巧,就是平日里各家往来时会送给哥儿或女子的东西。
他意兴阑珊的打开了下面一层,面色一怔,心中竟突然快跳了两分。
“啊!这是什么啊?这不干净的东西,瑾少爷您可千万别碰!”蔡瑾的贴身丫鬟吓了一跳,惊声尖叫了起来。
蔡瑾却呵斥她道:“别乱说,这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是狼牙。”
原来这第二层盒子里的东西,一看就不是孙夫人准备的,而是孙书文备下的,是一枚雪白的狼牙。
原来那日在百花谷中,孙书文与蔡瑾谈论到《藏龙寻仙》中的一个情节,里面有沈青的一个随从,是狼妖化身,脖子上挂着一颗狼牙做成的首饰。
蔡瑾从未见过狼牙,孙书文倒是见过不少,便与他详细描述那狼牙的外形,又说以后若是有机会,就找一枚真的狼牙给蔡瑾看看。
此事原本也就是口头一说,蔡瑾自是没有当真,然而如今看到这狼牙就放在首饰盒里,好好的送到了自己面前,心中却又是一阵沸腾。
孙书文人虽然没有赴宴,但却言出必行,把狼牙送到了蔡瑾面前。
蔡瑾拿出那枚狼牙握在手中,只见那狼牙有巴掌长,雪白冰凉,牙齿的一段很尖,反射出冷冷的光。
“瑾少爷,这孙家也真是奇怪,竟给别人狼牙?”那丫鬟看着蔡瑾手中的狼牙,还有些犯怵:“这东西看着怕人,有什么用?”
“听说狼牙辟邪,民间猎户人家的孩子偶尔也会佩戴。你说我找人将它做成首饰戴着如何?”蔡瑾十分兴奋的说道。
“不好不好!这狼牙又不好看?少爷你不如佩戴上面的手串。”
蔡瑾这才翻了个白眼说道:“你才是没眼光,那手串与旁人的有什么不同?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这狼牙才是!”
“明日我便去找个铺子,让人帮我把这狼牙做成一样首饰!”
那丫鬟听了,自是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偷偷想到:瑾少爷本就一直没嫁人,如今再弄这么个狼牙佩在身上,怕是更要嫁不出去了!也不知道老爷夫人能不能管管他!
与蔡瑾的悠闲自在不同,林晓寒最近快要忙疯了!
京城毕竟是京城,与府城不同,别说是皇亲贵胄,就算是京中的富商,也要比府城多得多!
在府城的玄天门山庄已经很赚钱了,然而这京中的百花谷,却比府城的庄子还要多许多倍!
不过半个月的功夫,林晓寒便赚到了五万多两银子,其中有四万多两是百花谷半个月的营业额,还有一万两是后面顾客的定金。
林晓寒原先准备的那个帐房先生,一个人已是忙不过来,他只得连夜又面试了好几个。最终确定了三个帐房先生,加上之前的那一个,一共四个人帮着百花谷收钱放人和管理帐目,才算是把百花谷的账目给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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