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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小郁唱的歌是《向天再借五百年》,歌词为引用。谢谢小伙伴们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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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末日求生副本十年后,末世大佬叶一湍终于穿回来了!
现实世界时间已过了半年,而他居然成了傅家大少金屋藏娇的替身情人,AKA,金丝雀。
叶一湍:我在末世杀了十年的丧尸,我的心早已跟我的刀一样冷了——哈?我?金丝雀?
为了探明真相,叶一湍决定暂时雀一下。
众人皆知傅大少有一白月光,求而不得,不得已找了一位替身。替身身娇体弱,性情温柔,遇事只会迎风流泪,是一朵十足的娇花。
然而一夜过后,这娇花判若两花。
豪门晚宴,金丝雀大吃大喝、横扫千军,仿如几辈子没吃饱。然而晚宴结束时,他一脚踹上了门:“东西全吃完再走,我看谁敢浪费粮食?”
应酬场合,几位纨绔觥筹交错,互相点烟。金丝雀当场色变,一人一巴掌:“烟给我灭了,辣鸡,居然还敢污染环境!”
高端小区,豪门少爷们气喘吁吁在前面跑,金丝雀优哉游哉在后面走,冷眼催促:“快快快!加快!就你们这速度,还想跑赢丧尸?”
金丝雀以一人之力,肃清了整个A市的世家圈子。不是没人想反抗,只是所有违逆他的人,都被按在地上,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摩擦。
被摩擦之后他们纷纷表示:叶老大教育得对,叶老大是为了我们好,我们愿意待在叶老大的魔掌之下。笑死,根本逃不脱。
傅大少原本只当叶一湍是个替身,却在被摩擦过程中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早动了真心。
他发信息试图挽回:“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可是你知道的,我并不是一只马。”
结果第二天,他就被傅家掌权人、他的小叔傅冥承,扔到马场里刷马去了。
傅大少跑回老宅喊冤,却见他那个素来冷如冰山的小叔,揽着自己的前任金丝雀,满脸温柔宠溺:“湍湍,傅家老宅很适合改造成避难基地呢——搬进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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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予殊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一位普通人,与他的爱人一起,过着最为平凡寻常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他的爱人突然坏掉了。
爱人毫无预兆地分裂成了七个人格,包含了总裁,影帝,古代小皇子,星际战神,吸血鬼始祖,神经病院在逃患者,以及……一条人鱼。
凌予殊:哟呵?花一样钱,体验七样吗?
七个老攻都根深蒂固地认为凌予殊脚踏七条船,心有白月光,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替身。
但这当然不是凌予殊不好啦,予殊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不要让他见到那六个奸夫就好了。
于是:
总裁掳走了凌予殊,藏到豪华度假村里;
影帝抢回了他,拿出眼花缭乱的演技,把他拐回自己的安全屋;
小皇子非要带他去住故宫,被拒绝后开始暗戳戳地造什么黄金笼子;
星际战神徒手造星舰,试图带他飞离地球;
吸血鬼始祖把他按在了棺材里,没日没夜;
神经病院在逃患者,就是真实的有病,张口闭口「宝贝,这个世界配不上你」;
人鱼只想找到机会,抱着他沉入海底。
每天都在被掳走、换地方、又被抢走的凌予殊:(微笑)累了,毁灭吧。
七个人格互相吵架,吃醋,干架,争宠,真实意义上的想置其他人于死地。凌予殊不堪其扰,只想着之前的七合一老攻快点回来。
老攻们:呵,你果然只念着白月光,我果然只是一个替身。
直到……
一个意外,凌予殊打破了身上的禁锢,拿回了力量,同时回忆起了从前:
原来他是一个快穿任务者,经历七个世界,找回恋人的七片灵魂,将之拼成了一个整体。
很好,他能把老攻拼成功一次,就能再拼成功第二次。
而在他想到办法之前,他需要先应付一下,七个人格突然都有了自己的身体的问题。
要死了,真的吃不消。
第2章 2捉虫
郁九初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怒气冲冲的男人。他穿一身西装,30岁上下,一表人才,精英范儿十足,这时看向郁九初的眼睛里都要喷出了火。
郁九初在原主的记忆里翻了翻,这男人正是原主的经纪人,顾泾。
顾泾一见郁九初,就劈头盖脸地骂道:“沈念和我提了辞职,那可是我花了大价钱挖来的宣传,你满意了?郁九初,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像你这样,这么,这么——”
沈念,便是郁九初刚穿来时,接到的那个电话对面的人。原主业务能力极差,出道后能混得个18线的地位,沈念和顾泾功不可没。只是,以原主对主角攻的种种倒贴舔狗行为,和对自己人那冷漠刻薄的处事方式,沈念的辞职早是必然。
顾泾气得都要哆嗦了,最后一个字碍于修养,怎么也没骂得出。
郁九初帮他说出了口。
“像我这么贱,非要去倒贴,是不是?”郁九初道。
顾泾一愣。他这才平息了一下情绪,看向了面前的人。
仍然是那张脸、那个眉眼、那个唇齿,但莫名的,他就觉得,郁九初变得不一样了。
不得不说,哪怕是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郁九初那张脸仍然是出挑的,浓颜系,有种张扬的美,辨识度极高,人群中也能一眼就看得到;但气质,是经过了再多的形体训练也难改变的下头。
——他的姿态总是萎缩的,微弓着背,缩着脖子,一副见不得光的样子;他的眼神总是浑浊的,充斥着迫切的贪婪,令人生厌。
但这刻不同。
郁九初的背挺得极直,脖子修长,眼神里,是一种万念俱灰后,洗尽铅华,看破红尘的平静。
让顾泾觉得,这似乎是经历了很多、却又最终放下的人,才会有的眼神。福至心灵般的,顾泾突然想到,郁九初该不会终于想通了,放弃做那位的舔狗了吧。
下一刻,就听郁九初道:“哥,我想通了,放弃做那谁的舔狗了。”
顾泾:!!
“你这又是唱的哪出?”顾泾道。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声音已是静了下来。
郁九初没回答,轻轻叹了口气,又勉强地笑了笑,随即低下了眼。
这个神情已抵过千言万语。
顾泾心中微动,又听郁九初道:“哥,对不起,之前让你费心了。我……这次是真的想通了。”
完全没说想通了什么、也没说为什么想通了,但是顾泾就是莫名觉得这话极富说服力,郁九初是真的想通了。
否则怎会变得这么脱胎换骨,判若两人?
顾泾「哼」了一声,“真想通了才好。可别是下次又见到那位——”
说到这里,又自己硬生生停住。
“算了,谁管你那些,”他道,熟门熟路地径直往里面走,“跟你说说接下来的日程。”
平心而论,顾泾是个好人,能力强,人脉广,思路清楚,认真负责,对自己的艺人也很不错。原主能有他当经纪人,还是自家老爸曾对顾泾有恩,才能有的机会,可说是烧了高香。只是原主并没有好好珍惜。
郁九初可不一样。拜他的地狱倒霉鬼体质所赐,哪怕他有着出神入化的演技、和能靠颜值出道的脸,却一直沦为180线,在竖店影视城里演各种配角,打各种酱油。
这种情况下,长得出挑反而是短板,他经常要靠妆容把自己的脸化得平常一些。
如今很被嫌弃的18线地位,对他来说已算爆红无疑了。
听着顾泾说着一些工作上面的事宜,他内心的雀跃简直藏都藏不住:“我居然还有粉丝?我居然还有通告?我居然还有一堆追着我骂的黑子??天啊,我这么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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