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母亲,阿贝尔回到了曾经的家。
熟悉的地点,陌生的事物。
农场早已在魔灾中毁灭,熟悉的人也都不见了踪影。
他的家不见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阿贝尔甚至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他浑浑噩噩地流浪,直到来到罗格镇,在镇外倒下,被好心的小镇居民背到了教堂。
在萨里神父的照顾下,他醒了过来。
老神父坐在床边,温和地看着他:“孩子,你一定经历了很多痛苦,如果不急着离开,不如留下来,休息一段时间?”
阿贝尔便留下了。
镇民们和曾经农场的叔叔婶婶们一样热情,阿贝尔在这里找到了熟悉的环境,只是愤怒还时常在他心中升起,净化之力也变得难以控制。
萨里神父因此得知了他的身份,在阿贝尔的请求下,老神父为他保守了这个秘密。
阿贝尔在远离人群的地方住了下来。
然后他遇见了诺曼。
第一眼看见昏迷的男人时,阿贝尔是警惕的,他因男人身上的贵族服饰,下意识生出了厌恶、不善、排斥的情绪。
但在看到男人手里抓着的鲜艳蘑菇,以及他嘴边露出来一点的蘑菇柄外,所有负面情绪又一瞬间变成了好笑。
怎么会有人吃毒蘑菇把自己吃晕倒啊?
最终,阿贝尔还是把男人救了回去。
他还是没有办法眼睁睁看一个无辜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
但如果他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他了。
熟悉的愤怒又升了起来,阿贝尔看着眼前破旧的猎人小屋,心中不乏恶意地想。
贵族老爷一定会觉得这种地方粗陋不堪,根本不配让他们待着吧?
他已经把人救回来一次,但如果这人醒了之后非要离开,那再遇到狼群什么的,他可管不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男人就醒了。
阿贝尔特意没有打理自己,就这么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凑了过去:“你醒了?头还晕不晕?”
他等着男人尖叫一声退后,然后用看垃圾的眼神看向自己,再把手边的东西一股脑砸过来。
以前见过的那些贵族都是这么个流程,阿贝尔表示自己很熟悉。
但出乎意料的,男人只是愣愣地看着自己,琥珀色的眼睛里是毫不掩饰的喜爱。
就好像,他为阿贝尔着迷了一样。
阿贝尔被他这幅反应弄得一愣,看着他脸上直白的爱慕,莫名想要后退,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提醒道:“你是叫诺、诺曼吗?我好像在王都见过你。”
眼熟是真的,名字也是真的,但这个名字是不是能对上这个人,阿贝尔就不清楚了。
他又没有心情去记贵族的名字。
但总之,你是个贵族啊,快表现出贵族该有的反应来!
然后男人就告诉他,他失忆了。
阿贝尔:“……”
除了记得自己叫“诺曼”,其他的一概不知,连贵族特有的挑剔傲慢都不见了。
破旧的小屋,直接住。
狭窄的床铺,直接睡。
简陋的饭菜,直接吃。
短短几天里,名为诺曼的贵族不断地刷新着阿贝尔的认知。
如果不是他的一言一行的确和阿贝尔记忆中的贵族礼仪相符,他都要怀疑是不是这人偷穿了贵族的衣服了。
难道失去记忆,真的对一个人有这么大影响吗?
他蹲在小溪边洗碗,眼神不断瞄着身边的男人。
像是感觉到了视线,男人转头看向他,露出一个微笑,眼中依然带着浓烈的喜爱。
阿贝尔立即收回目光。
还是说,是他有了偏见呢……
深刻反思之后,阿贝尔决定用平常心对待男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男人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优点。
温和、友善、淡定、平稳……
不,有点过于平稳了。
阿贝尔望着搬了个椅子、懒洋洋瘫在猎人小屋门口的男人,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察觉到动静,男人慢吞吞地抬起眼皮,看见他之后,眼睛立即亮了起来,不顾他满身的血污,高高兴兴地凑了上来。
“你回来了?今天收获怎么样?没有受伤吧……”
看着男人絮絮叨叨的样子,阿贝尔心里莫名一阵波动,他怔了怔,垂下眼:“嗯,还行,没有……”
大概是被男人始终平静、甚至偶尔有些懒散的性格感染,阿贝尔已经很少去想王都的那些事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只要看见男人,哪怕只是看见他懒懒地在门口躺着晒太阳,阿贝尔就会觉得平静。
当镇民们商量着,要回报他在森林边缘守卫的恩情,给他盖一座红砖小屋时,阿贝尔犹豫了一下,没有拒绝。
他看向门口的男人,还是……要一个更好的房子吧,猎人小屋到底还是太破旧了。
等红砖小屋盖好后,男人试探着搬了进去,阿贝尔假装没看到他偷瞄来的眼神,默不作声地同意了。
他会在这里住多久?在恢复记忆以前,应该都会留下来吧?
阿贝尔愉快地想,但他也没有想过,男人居然会跟他求婚。
看着男人期待的眼神,他下意识地拒绝了:“我没有想过成家的事,而且我……可能也不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也许是想起来母亲的遭遇,又或许是他的偏见还没有消除,总之,他退缩了。
被拒绝的男人看上去就像是遭到了什么巨大的打击,塌着肩膀,低落地离开了,一整晚都没有回来。
阿贝尔也在客厅里坐了一晚,一半的时间在思考他的求婚,一半的时间在想他怎么还不回来。
等到又过了两天,男人还没有回来,阿贝尔有点慌了。
他担心这人是直接离开罗格镇了。
他一个人,什么都没有带,要是又误食了什么东西倒在哪里怎么办?!
阿贝尔跑出家门,先去问了萨里神父和其他镇民,得到都没看见男人的答复后,他又进了森林,在最初发现男人的地方搜索。
连着找了两天,还是一无所获。
阿贝尔回了一趟家,准备带上武器,去更深一点的地方找找。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外面的脚步声。
透过窗户,他看见了来人。
阿贝尔直接冲了出去,抓住人,紧张地上下扫视了一遍,发现他没受伤之后,庆幸地抱住了他:“太好了,你没事!我还以为……”
他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阿贝尔忽然怔愣。
他为什么会因为男人离开就焦急慌乱,因为男人回来就庆幸喜悦?
被下意识忽略的感情终于冒出了头,阿贝尔忽然明白,他已经不想失去这个人了。
看着那人笨拙的再次求婚,阿贝尔艰难地压抑着嘴角的笑容,最终咳了一声,道:“哦,原来你条件这么好啊。这么说,我似乎的确不应该拒绝你。”
“没错!”那人立即肯定。
“那我就答应吧。”阿贝尔说。
男人傻了眼,大概是没想到他会就这么答应吧。
阿贝尔愉快地伸出手:“那么亲爱的诺曼先生,你愿意和我成为伴侣,共度一生吗?”
诺曼。
他的伴侣,他的爱人,他的……家。
“当然,我的荣幸。”
他又有家了。
阿贝尔躺在被窝里,背后是爱人暖烘烘的怀抱,曾经的过往再一次浮上心头,他的心却依然宁静。
愤怒的火焰没有熄灭,它还在他心里,只是在这样日复一日的温暖怀抱中,它变得不再尖锐,不会再烫伤他了。
“没有遇到过危险吗?你身上很多旧伤。”
他的伴侣在问。
要告诉他吗?阿贝尔想。
事到如今,似乎也没什么必要隐瞒了。
但说出过往,也就意味着要向诺曼表明勇者的身份。
阿贝尔翻了个身,抱住了自家的爱人,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有过一些,不过那都是过去了,我现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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