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菲斯穿着一身灰色麻布衣裤,系着黑色腰带,裤腿塞进棕色长靴里面,分明是常见又没有丝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面容精致,长手长脚,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气沉沉的颜色衬得特别精神。
这一套穿在别人身上显露的是贫穷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简洁朴素,如果艾尔菲斯的头发还是原来的银色,那还会添几分贵气。
今天的艾尔黑色长发高束,让威尔很是不解,原来的颜色多好看呐。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们总说我像贵族家的孩子,我那头发太显眼了,万一城里的人都围着我看怎么办,很耽误时间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实是担心遇到想杀他的那个女人,要不是没办法,他想连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尔一听,也是这个理,他以为小家伙脸皮薄不想太惹眼,就这么轻易地被忽悠过去了。
至于怎么染成黑色的,威尔也不好奇,因为这是镇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里有种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长周期呈现出不同颜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黄色的,盛期之后逐渐转变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后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给头发上色,叶子熬水则可褪色,镇上的妇人偶尔会图新鲜换个发色。
艾尔菲斯坐在威尔旁边,后面连着一块四方围起来的木板,一层枯草垫在木板上免得货物磕碰到,下面按了四个轮子,就是威尔叔叔的货车了。
对于坐惯了现代交通工具的人来说,这程路堪称颠簸。
艾尔菲斯庆幸自己干了几年活,身体素质还算不错,不然这一抖一抖地坐半天,命都要抖没。
小少年一脸恍惚地被威尔扶下马车,身体晃悠几下……
赚钱!他一定要赚大钱买一辆豪华马车!下面垫五层毛毯,放羽毛枕头和羽绒被,布置成一个能睡觉的地方!
威尔欣赏地拍拍小家伙的肩膀,笑道:“艾尔,你居然没吐出来,可真是太厉害了,之前我的妻子,你贝蒂婶婶陪我来了一次,就再也不来了。”
艾尔菲斯拿水囊灌了自己几口凉水,这才舒服了一点。
“威尔叔叔,您知道城里哪家酒馆生意最不好吗?”
“这我很清楚,是格雷家的酒馆。其实以前他们家的食物还不错,就是老格雷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小格雷接手了酒馆,可惜那孩子实在不适合做食物,他父亲教的时候他没有认真学,总是躲着看书。”
正是因为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卖的比别家便宜,威尔这种节约还不挑食的人就喜欢去那里光顾。
艾尔菲斯问了地址,就暂时和威尔分开了。
威尔已经在路上听孩子说过兔肉要怎么卖了,他也不约束着人家,放任艾尔菲斯去做自己的事情,只是约好了在格雷家的酒馆等他,威尔这边卖完东西就要来接艾尔菲斯一起回去了。
——
“日安。”
格雷正守在店里看书,听见声音被惊了一下,看见来人是个长得特好看的小孩儿,稀奇地盯着人家,“日、日安,客人想吃点什么吗?”
其实他还想问艾尔菲斯有没有带钱,不过他看着礼貌微笑的小家伙,犹豫了一下,没问出来……这孩子看着很有教养,不像是要吃白食的。
格雷是快四十的中年人了,棕发棕眼,个子较矮,人微胖,看着挺和善,对一个小孩儿都是小心翼翼的,是个内向的性子。
艾尔菲斯笑容更深——看来不用换地方了,在没有任何资本之前,这样好掌握的同伴正合适。
“老板您好,实在不好意思,我身上没有带够吃饭的钱,我可以借用您的厨房烤只兔子吃吗?肉我自己带了的,等我烤好,分您一半作为报酬可以吗?”
“啊……”
格雷没想到会听到这种要求,他看着小孩儿神情有几分不好意思,不忍这么可爱的脸露出失望的表情,格雷犹豫道:“可、可以吧…”
反正也快到吃午餐的时候了,格雷有些吃腻了自己的手艺,尝个鲜也不错,就是……
“小家伙,你会烤肉吗?”这孩子看起来干净白嫩,不像会做活的人。
“当然,请不用担心。”
作为感谢,艾尔菲斯从他拎着的篮子里拿出两个大果子给老板,让格雷心里仅存的一点被外人进入他家厨房的别扭也消失了。
这个世界的烤肉往往会用到带着独特气味的大叶树来烧火,需要用到的油对平民来说也算贵重,如果艾尔菲斯去生意好的酒馆提出自己的要求,多半会被当成碍事的给轰出去……果然还是冷清的地方,才有发挥的机会。
担心自己的厨房和调味料,格雷也不去看书了,就站在艾尔菲斯旁边看着他。
让他意外的是,人家小孩儿的动作看上去比他都要娴熟,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和自己平时的表现形成强烈对比,格雷大受打击。
如果说前面的肉香味没什么特别的,等艾尔菲斯从被麻布遮掩的大篮子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把里面包着的粉末均匀撒在滋滋冒油的兔肉上后,格雷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口水——神明在上,这是什么味道!
艾尔菲斯看着老板不惧滚烫温度,一个劲儿地凑到肉前使劲闻的动作,简直不忍直视……
好歹家里也是做食物经营的,能别表现的像是三天没吃饭的样子吗?
很快,这霸道的香味传开,将路人勾了进来,“天呐,格雷,你这是在做什么!太香了太香了!”
“真厉害,格雷进步了很多。”
“是的,闻起来比他父亲做的食物更美味!”
老板尴尬地回话:“是、是烤兔肉。”
“哦!这真是太棒了!我喜欢吃兔肉,请给我们一整只,再来三杯麦酒。”
格雷欲哭无泪,终于有生意了,可是这钱他赚不了啊!
眼看客人都一脸期待地找地方坐下了,格雷尴尬的脸都红了,还在组织语言想着怎么拒绝人家。
“一整只烤兔,你平时会卖多少钱?”
格雷愣愣地回答艾尔菲斯:“四十铜币。”
“城里其它酒馆呢?”
“好像都是五十铜币……”
艾尔菲斯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便宜这么多还没什么生意,怕不是个厨房杀手。
厨房杀手也不至于,但格雷确实没啥厨艺天赋,凭自己的本事只能挣扎在温饱线上,但这个店铺是他家的,不用付租金,还有父亲留下的遗产,至少目前来说,格雷对自己的处境也没有很焦虑。
艾尔菲斯跟老板打商量:“我篮子里还有几只兔肉,本来就是要卖出去的,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您的地方把它们都烤了卖出去,得到的钱,我七你三,可以吗?”
有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格雷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他只付出了一点木柴和油,自己都不用动手就能拿三成,其实是赚了点的。
“您可以告诉客人,我们的调味料很珍贵稀少,所以一整只兔子要卖八十铜币。”
格雷瞪大眼睛,被吓的吸了一口凉气,“多少?八十?!”
在这个物价不高的偏远小城市,非必需品卖的这么贵是不会有生意的。
“是的,请您就这样告诉客人吧。”他也只是试一下,实在不行的话再降价就是。
明明没过多久,两人却好像换了身份,似乎艾尔菲斯才是有主见有本事的大人,格雷更像一个听话的小孩儿。
格雷将涨价的事告诉客人,几人犹豫了一下,想到他们三人平摊也不算很贵,便表示这没有问题,请尽快上菜。
这味道闻着就不一般,老板在材料上废了钱,涨价也可以理解。
后面又陆续有客人进来,不免有人犹豫,但是这香味实在让他们胃口大开,若是不吃上一次,恐怕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一整只太贵,买一部分尝尝也好。
艾尔菲斯很快就将自己带来的兔子烤完了,顺便还教格雷怎么做其它的菜。
两个人忙得热火朝天,格雷更是一边给别人端菜,一边咽口水:他到现在都没吃上小艾尔烤的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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