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再来(112)
昂起头让脑门上的兽皮滑到嘴巴旁边,在兽皮即将落入水中的时候,她眼明嘴快的叼住了它,下巴搭在冰面上,她把兽皮吐在了岸边,然后又啾了一声。
孟九昭立刻认出了这头小怪兽!
是那天那头萝莉堪塔斯!被他们放生的那头!
“是你!”孟九昭忍不住叫出声来,想到自己还光着屁股,他手忙脚乱开始找裤子。
不过裤子提到一半,他忽然笑了:这些雌性应该听不懂他的话吧?
大概最近心情大起大落太多次了,孟九昭难得心情很好,明知道对方听不懂,居然还有心思和对方说起话来。
“你这个女流氓~”他甚至有心情使坏了。
萝莉堪塔斯歪了歪大脑袋,不解的看着他,这么看她,她的嘴看起来更歪了。
她还是个幼崽呢——
孟九昭的脑子里莫名其妙浮现出来这句话。
之前给她检查身体的时候,孟九昭注意到她的身上有很多旧伤痕,很多还很新鲜,却不是路易弄得,那只能是更早之前弄出来的。
综合她的体型还有这些伤痕,孟九昭很快就给她拼凑出来一个悲惨的身世:这是一头没了娘的萝莉堪塔斯,年纪小小就被迫下海独自讨生活,混的大概不够好,这次会过来繁衍地搞不好也是误打误撞,看她在自己巢穴吃下的食物数量,这头萝莉搞不好以为自己过来就是赴个宴席来的。
“幸好碰到我们,否则你差点被人强暴知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萝莉控还是很多的。”又往冰窟窿前凑了凑,孟九昭语重心长的对这头小怪兽说到。
“你差点就被迫给怪蜀黍生蛋了,在你屁股长到比洞口还宽之前,不要过来这里,知道吗?”
小怪兽的眼睛天真而无害,孟九昭终于一个没忍住,手掌凑过去,他轻轻碰了碰对方的脸颊。
触感冰凉而滑腻,就像一条鱼。
可是,她不是鱼。
大部分的鱼是不喜欢有体温的东西的,而这头雌性堪塔斯却明显很喜欢,她甚至蹭了蹭孟九昭的手。
这是一种非常奇异的感受,不是驯服大型猛兽的征服感,在这一刻,孟九昭感觉自己和这个小家伙心灵相通了。
半晌,对方歪着的大嘴忽然张开了,心里一凉,孟九昭一下子想到了那天对方差点咬断自己的事情,正要缩回手来,忽然,他听到了对方奇怪的叫了一声。
雌性堪塔斯的叫声非常奇怪,清透而悠长,和雄性的叫声截然不同。有点像……有点像海豚?
孟九昭不太确定的想。
对方轻轻叫了几声之后,让孟九昭更加瞠目的事情发生了——对方开始唱歌了:“……长长的,长长的,是我的思念……”
虽然发声还有些模糊,可是歌词隐约可以分辨,调子也非常准……呃……
和孟九昭跑调的地方都一样。
“……长长的,长长的,是我的思念……”
看到孟九昭吃惊的样子,小怪兽又唱了一遍这句歌词。
“你……唱的很好!唱的很好呢!”原本将要离开的手掌再度按下去,孟九昭更加用力的拍了拍对方的大头。
然后小怪兽就像得到鼓励似的,更加卖力的唱了起来。
她似乎只会这一句,翻来覆去唱的只有这一句,孟九昭猜是他们离开的时候唱的歌被她听到了,这个小家伙不知道练了多少天,总算等到他来,专门在这里等着呢~
翻来覆去一句歌词听久了,孟九昭忍不住指点了一下,在他的指点下,这头萝莉堪塔斯的歌技突飞猛涨,她的发声非常准确,吐字也越来越清晰,远远听去,简直就像一个人在歌唱。
“……长长的,长长的,是我的思念……”
“远远的,远远的,是你的门前……”
“……每当你经过我的身前……好想和你一起去冒险……”
当她把完整一首歌唱下来的时候,孟九昭整个人的神魂都为之所夺!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海上听到塞壬歌声的旅行者,在辽阔的海面,注定永不折返——
“真好……这就是人鱼的歌声……吧?”
许久许久之后,孟九昭才回过神来,等他醒过味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居然半只脚都踩到冰窟窿下去了,好险另一半身子还坐在冰面上罢了。
一双温暖的大手从他身后绕过来,把他整个人拎了起来。
孟九昭怔怔的转过身去,他看到了路易的脸。
想到这几天在那个黑暗的巢穴中发生的种种,孟九昭的脸刷的红了~想起脚边冰窟窿里的萝莉堪塔斯,他忽然有点害怕对方误会。
“那个……我只是想过来洗洗……”手忙脚乱的解释着,忽然,他的嘴唇被含住了。
路易轻轻的舔了他一下。
“流氓!流氓!”伴随着拍打水花的声音,冰窟窿里的萝莉堪塔斯不甘寂寞的用刚刚听到的词表达起来。
孟九昭的脸刷刷的变黑了。
第129章 歪嘴萝莉
自孟九昭醒来之后、这还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碰面。
原以为会有的紧张、气愤、娇羞……统统没有,孟九昭只说了一句话。
“我想吃虾。”
说完,他还忍不住吸了吸口水。
“好。”路易的身上只有一条皮裙,皮裙一脱,他干净利落的入了水。
在他下去没多久,歪嘴萝莉也跟着钻下去了。
孟九昭慌不迭将他扔到地上的皮子捡了起来,叠好,然后重新抱在了怀里——冰面上太冷了,任何东西只要放在上面一会儿,就会结上薄薄一层冰,皮子也不例外。
孟九昭有点后悔自己居然开口要了那么难找的食物。
比鱼还好好吃的食物,就是这里特产的一种虾。手掌大小,皮肉接近透明,稍微一哈气就会变成微微的粉,同样是生吃,这种虾的口感居然比鱼还要好!孟九昭还是捞鱼的时候无意中捞到过两只,当时见他爱吃,路易把自己那只也让给他吃了。因为小而灵敏,所以对于堪塔斯来说,这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猎物。
路易对自己真好——
孟九昭心里想着,想到路易刚刚光裸的脚,他决定给路易做双鞋子。
现成的材料只有鱼皮,还有就是沿途收集的一些皮子了,孟九昭手很巧,很快他就用这些东西给路易做出了两双靴子一样的鞋。
做好了鞋子,他又想到路易似乎还没有上衣,于是他又开始鼓捣上衣……路易还没回来,孟九昭已经快手快脚给他做了一身衣服了。
看着手里针脚整齐、还略带设计感的史前皮大衣,将衣服展了展,孟九昭内心由衷升起了一阵感慨:自己真贤惠啊!
简单的欣赏了一遍,孟九昭很快就把衣服折好塞到自己的衣服里了,衣服很凉,孟九昭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忍住了。
燃料不够生火用的,孟九昭就用体温暖一遍给路易做得衣服,这样等他上来,衣服就是暖暖的了。
蹲在冰面上,怀里抱着冷冰冰的皮衣裳,孟九昭眼巴巴盯着前方的那个冰窟窿。他看的太入神,以至于路易从里面冒头的时候,他被下面的龙脑袋吓了一跳。
路易变成了龙形。
也是,对于堪塔斯来说,龙形应该更方便吧?无论是捕猎也好,还是平时生活也罢。自己怎么忘了这茬呢?这衣服做的也太积极了……心里这么想着,孟九昭小心翼翼的把毛衣下面的一大团衣服往下拉了拉。
正想神不知鬼不觉把衣服偷渡到背包里,路易却叼住了他。
整个人被路易在空中翻了个个儿,等到孟九昭晕头晕脑重新睁开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路易桎梏在腿间了。
从小到大,孟九昭最常待的位置:白爸爸的脖子,布莱克爸爸的头顶,爷爷的大嘴,外加路易的双腿间。
明明是惯常待的地方,如今孟九昭却忽然害羞了起来,原因无他——路易他、他现在是人形哒!
白天在明亮的地方看路易,孟九昭有种简直睁不开的感觉!
堪塔斯的美貌实在太有杀伤力了,何况路易长得比一般的堪塔斯还对自己的胃口。
要死了——
心脏砰砰跳着,孟九昭忍不住按住了自己的胸口。
下一秒,他的毛衣却被拉了起来,路易的手掌随即滑了进去——
“喂!不要在这里呀!”脸蛋热得发烫,孟九昭推搡着路易的大掌。
就在孟九昭又羞又急的时候,他的胸口忽然一空,路易的手掌随即离开了。
“这是给我的?”路易低沉的声音随即在上方响起。
眨巴眨巴眼睛,孟九昭这才发现:路易刚刚拿走的是原本暖在自己胸前的衣服。
好……好丢脸的赶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