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出书版)(8)
胡不适决定为那棵给他带来好心情的大树做一下冬日养护,不过手头没有专业工具,为此他特意跑了很远的专门店买了需要的东西,还买了很多过节的食物以及鲜花,即使一个人孤零零的、还在生病,他也决定过个好节。
没有上楼,胡不适直接拿着钥匙打开了花园的铁门,然而花园里已经有人了。同楼的几个小鬼在花园里围着一堆花盆吵吵闹闹,两个调皮点的正在往花园中唯一一棵树上爬,其中一个很厉害,眼看就要到第—个树权了。
「嘿!小鬼!快下来!」将手里的东西一扔,胡不适眼明手快将小家伙抱了下来,然后又抱下另外—个。
「贾斯汀,你上次已经爬树摔骨折一次了,怎么还爬?」
吐了吐舌头,贾斯汀笑嘻嘻的退到同伴身边去,看到妹妹似乎想要揪花盆里的花又不敢的样子,小家伙伸出手去,却在下一秒尖叫出声。
胡不适一看:吓!好大一只虫!
「别揪那些小家伙了,给你们这个。」看着故作坚强的小男孩,胡不适拿出了自己买的花,给小家伙一人分了一朵,给了贾斯汀两朵,「把这个给你妈妈,替我向她问好。」
拿了好处,又知道有大人在这里,自己再也无法从事什么「冒险」活动,小家伙们说了谢谢之后一哄而散了。
将手里剩下的花放到地上,胡不适笑了笑,翻出工具箱里面的花剪将贾斯汀刚刚发现的虫一刀两断,正要将虫尸甩到地上,却在这时候,余光瞥见了其他人。
「史、史密斯先生!你好!」本能的转身后退,借由这几步拉开的距离,胡不适也看清了站在自己身后的对象。
被称为史密斯的男人点了点头,然后不说话了。
完了!最怕和这个人相处了,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胡不适心里的小人立刻来了个失意体前屈。
史密斯是个英俊的男人,金发黑眼看起来极具神秘力量,肤色既不像很多白种人那样泛红、也没有跟随流行晒成古铜色,而是一种现在很少见的白净,身材高而敏健,给人「这人有练过」的感觉。
这样一个年轻人按理说应该相当受欢迎,可是实际上,他搬来这里已经有两年多,这栋楼实际知道他是这里住户的人,竟然只有胡不适和老乔治两个人而已!
原因无他:这个叫史密斯的男人和胡不适是同一天搬来的,只不过胡不适选在下午搬家,搬完家还拜访了所有邻居并且互相赠送了小礼物,而这位史密斯先生却是在半夜四下无人的时候静悄悄的搬进来,被东西太多、半夜才安顿下来倒垃圾的胡不适撞个正着!
史密斯先生正好住在胡不适楼上,然而两年来,胡不适头顶上的地板从来没有传来过任何疑似人脚步的声音,如果不是偶尔会传来小狗爪子跑步的嚓嚓声,胡不适几乎有种亲历恐怖片的感觉。
不过胡不适从来没见过史密斯先生遛狗就是了。
「哈~圣诞快乐,要不要来一枝花?」实在没话可说,胡不适将手里的花递了出去。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
史密斯先生皱了皱眉。
史密斯先生打了个喷嚏。
「哈……哈……」不知道说什么好的胡不适于是也打了个喷嚏。
无话可讲的胡不适索性闷头干活,他原本就不是拉长交际的人,所以才选了每天对着植物的工作。
这些植物越看越眼熟,想了半天,胡不适脑袋里的灯泡亮了:前些日子他问同事要来的种子如果长大,对应的不正是这些植物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看看这些多少都有些变异的植物,除了专门的植物研究室,哪里有卖哟~
他们研究所的主攻方向是增强植物的存活率,其中也包括使用人工干涉的手段引导植物变异,进而更容易生存,这样寒冷的天气,这些植物还能生气勃勃就是最好的证据。
不过,我不记得我们研究室培育的种子可以长得这么快啊?(这是宇宙射线照射的结果哟~)
心里奇怪着,胡不适还是决定将这些盆裁移到老乔治的房间,这些实验室出品的小家伙再顽强也耐不住持续的严寒天气。
老乔治的房间里有个大大的阳台,那里有大大的玻璃窗,白天有很充足的阳光,实际上那里原本就是老乔治太太在世时候的温室,至今那些曾经用来摆放盆栽的花架也没有被收起来,正好方便了胡不适。
安顿好所有的植物,胡不适的视线移向自己身后的大树:这个家伙……大概是老乔治自己弄来的吧?
好吧,至今为止,胡不适也没把这棵大树和邮局工作人员口中「巨大的植物」画上等号,正常人脑袋里,这种东西邮局不可能帮你邮寄,对吧?
「老乔治,现在不是栽树的季节啊……」叹了口气,虽然已经有些累,不过他还是认命的找出老乔治的梯子,爬上去给这个大块头做些处理。
冬天对于任何植物都是很难熬的,这时候被移植过来,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爬树的时候,一旁一直闷不吭声的史密斯先生走了过来,帮他扶住了梯子,胡不适受宠若惊,急忙道了谢,可是对方仍然板着脸,再度冷场。胡不适快快的坐在了树根上,不过他没沮丧多久,他的注意力很快被身下的大家伙吸引了过去。
考虑了一下,胡不适决定先给这棵树剪枝,就像路边那些行道树一样,本来这就是冬日养护的一部分,之前胡不适也做过因此做起来得心应手,很快的,树冠就光秃秃的了。
元帅阁下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剃了秃瓢。
不过胡不适现在对此是完全无感的,虽然他承认这棵树现在这样子确实不美形了些,但是蚀康最重要,春天的时候它可以拥有更美好的树冠。
修剪枝条,然后浇一次透水,胡不适决定这次就先这样处理,他们这里的温度这样处理基本上已经足够了,将地面清理干净,胡不适拍拍屁股正准备走人,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个人——史密斯先生。
转过身,胡不适这才发现史密斯先生正在做和他一样的动作,他说自己怎么收拾的这么快呢,敢情史密斯先生一直在给自己帮忙!
虽然不爱说话,不过真是个好人!
默默地在心里给史密斯先生发了一张好人卡,胡不适对还在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道:「史密斯先生,如果你也是一个人过节的话,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吧!」
其实这只是一句客套话,胡不适没指望对方对自己做出回应的,然而不知道这句话哪个词打动了史密斯先生,发现对方竟然点头了。
上帝保佑~幸好他今天偷懒买了三天的食材。
「别人做菜常常形容是妈妈的味道,我这里估计就是哥哥的味道了,我做菜完全是大哥教的,我家爸妈都不会做饭。」
端着新出炉的罗宋汤进入客厅,胡不适对正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说道。他已经开始了解了:其实这个人,只是在发呆而已。
「不过火鸡应该就是乔治太太的味道了,我刚来的时候,她邀请我过耶诞节的时候手把手教会的我,真是……」
端火鸡的时候,胡不适伤感了一把,不过很快他就将火鸡放在桌子上,从自己上午买菜的推车里拿出饮料和酒,末了还掏出几个罐头,习惯性的给老乔治的狗买了狗罐头,回来才想起老乔治早带着他的狗一起去女儿家了。
随手将东西放在桌子上,胡不适对史密斯笑了笑,「饿了的话先吃点,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他又拉着推车下楼了。
史密斯先生面元表情的将视线移向摆满圣诞大餐的桌子,然后伸出了手……
胡不适干什么去了呢?
答案:他去装饰圣诞树了。
圣诞树的原材料……自然是花园里孤零零秃头站着的元帅阁下。
去超市前胡不适就看好了,楼下那棵树虽然大了点,但是枝条坚硬、便于悬挂物体,正是个圣诞树代替品的好材料!
刚刚修剪树枝的时候,他还特别注意留出了挂装饰品的枝条。
从推车里不断掏出灯饰,胡不适爬上爬下很快将灯泡什么的挂了元帅一身,然后乐颠颠回去了。
「早就想这么做一次了,看!我们也有圣诞树了!好大一棵圣诞——呃!?」看到史密斯先生手里拿着的东西时,胡不适噎住了。
呃——他是叫史密斯先生自便先吃点,可是他没想到史密斯先生自便的结果就是:他把胡不适买给老乔治的狗的七个不同口味罐头都吃掉了。
那是狗罐头呀窘!虽然那罐头瓶上画着狗,可那不是狗肉罐头而是给狗吃的罐头啊阿阿阿!
「哈——吃饭!我们吃饭!」再度元语的胡不适于是开始倒酒。
是夜,两个人酒足饭饱,吃得相当惬意,虽然史密斯先生一句话没说,不过电视机里传来的各种声音弥补了室内太过安静这个缺陷。
「谢谢招待,罐头很好吃。」临行前,史密斯先生终于对胡不适说话了。
长久以来,胡不适几乎以为史密斯先生不会说话,忽然一句话让胡不适哽住了,然后等到大门关上,胡不适这才琢磨过来那句话内容的意思——
罐头很好吃……
喂!那是今天唯一不是我做的菜啊!史密斯先生你真的是在感谢我吗?还有……那是狗罐头吧?喂——
有史以来最失败的宴请以及客人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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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史密斯先生对自己的招待评价很微妙,虽然史密斯先生整个晚上只和自己说了一句话,但是他还是给了自己「陪伴」的感觉。
对方的眼神变得温和,透露出来他其实也有点开心,不知道为什么,胡不适觉得自己看懂了对方的眼神。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有点像自己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其实也不算养,只是每天放学的时候固定到巷子里给它喂食而已。每天一个人放学的时候,那只狗总会跟在他身边,静静的陪着他,它从来不叫,但是却给了胡不适被「陪伴」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