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幽灵(66)
他们是古老的纯血巫师后裔,激进的杀戮者。
等再过几百年,流浪黑巫师就会消失,也不会再有人知道这些事。
古老的巫师家族不会公开这些秘密,就像王室不会承认海盗给他们缴纳奉金。
至于流浪巫师与麻种巫师就更不可能了,在霍格沃兹成立之前,底层的有魔力者连字母都认不全,学习魔法都只能口口相传,就算知道一些事,也很难流传得太远。
萨拉查选择了成为流浪黑巫师,只是从来不回斯莱特林家族。
斯莱特林家族本来就是崇尚使用黑魔法、毒药与诅咒的家族。
除了各种莫名其妙出现的天赋,十五岁之后,萨拉查的脑袋里还慢慢多出了不少黑魔法,来自不同的魔法体系。
他终于感觉到不太对,他把这些魔法记下来,作为手稿。
很久很久以后,抹除魂片导致天赋消失,但是这些知识却变成了萨拉查自己的东西。
萨拉查·斯莱特林,历史上最可怕的黑巫师。
作为流浪巫师,他因为蛇佬腔的本领暴露了姓氏身份。当时很多巫师家族都认为斯莱特林家族的幼子,是又一个“被放逐”的黑巫师。
没有人知道,有八个强大的巫师灵魂碎片,无意中提供了“养分”,最终又成为萨拉查用一生去解决的麻烦。
他们都是擅长战斗的巫师,往前追溯的血脉传承都很久远,有些来自黑巫师家族,有些不是,他们共同“造就”了斯莱特林的黑巫师传说。
作者有话要说: 戈德里克认为的自己:萨拉查的梦境守护骑士,骄傲JPG
别人眼里的戈德里克:敢吵醒龙的男人,敬仰JPG
第45章 落后
萨拉查是被一股甜腻的香味扰醒的。
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像跌进了魔蜂的巢穴。
魔蜂是一种欧洲常见的魔法生物,群居,一个巢穴可能会有成百上千只魔蜂。
因为蜂巢太大,普通的树木没有办法承载这个重量,所以魔蜂喜欢在山崖洞窟、峡谷岩壁里筑巢。巫师在穿过广袤的森林时意外跌进魔蜂巢穴的事,每年都会发生,然后讲述这个故事的人就会得到所有人的同情。
魔蜂的尾针有毒,这种毒性能轻易杀死麻瓜,巫师只要及时服下解毒药剂就能获救。
但跌进蜂巢最麻烦的问题不在魔蜂本身,毕竟随便一个烈火咒就能驱散它们,麻烦的是沾了一身蜂蜜。
魔蜂的蜂巢非常厚实,里面装满了上等的香醇蜂蜜,风一吹,气味能飘到好几英里之外。
野熊、山猪发现这个气味会兴奋的跑过来,还有一些生活在森林里的危险魔法生物,它们都对蜂蜜有疯狂的嗜好。平时它们无法爬上悬崖或者深入峡谷石缝找到蜂巢,很少能吃上蜂蜜,所以在闻到这甜腻的气息它们会像发了狂一样的寻找。
不幸的是,魔蜂的蜂蜜气味非常难消除。
别说麻瓜了,连大部分巫师都没办法。
那股甜腻腻的气味会牢牢的黏在皮肤上,除非立刻爬出来,用水冲掉蜂蜜,用清理一新与消除气味的魔咒,再把自己裹进厚厚的两层衣服——要头发都不露出来,可能会闷死人的那种——以最快速度离开“事发现场”,才有可能躲过这场灾祸。
如果动作太慢,就有可能丢命。
每个流浪巫师来到聚集区时,都喜欢端着一杯麦酒,说一段不小心跌进魔蜂巢穴的故事。
结局通常以他们灵巧机智收尾,也有个别人会老实的说自己慢了一步,然后拎起脏兮兮的袍子,给别人看他们腿上的伤疤,表示这些是野熊舌头舔出来的……
但不能否认,魔蜂的蜜是真的好吃。
萨拉查在半睡半醒中,皱起了眉。
他与戈德里克做过很多疯狂的事,其中就包括看到魔蜂庞大的巢穴,然后跳下去。
——这种从前不敢接近的东西,成年后就莫名其妙的喜欢挑战。
——以上是戈德里克的说法,他拼命鼓动萨拉查。
蜂蜜淹没到膝盖,满身甜腻腻的感觉很糟糕,又很奇妙。
只要吃过一次,就不会忘记魔蜂蜜浆的美味,那是一种能触及灵魂的美妙滋味。
甜味是多么神奇啊。
闻着味儿来的野兽,还没等靠近,就被守在蜂巢附近的赫希底里黑龙吓得撒腿狂奔,跑得比来时还要快。
黑龙不屑的看着这两个巫师,咔吧咔吧地啃碎掉的蜂巢,香醇的蜜顺着毛发流到下颚。
亮金金的蜜色,流淌在沉郁的黑色鳞片上。
吃完了蜂蜜,残留的气息在接下来三天都能发挥作用,黑龙轻轻松松的吃野兽吃了个肚儿圆,差点就没能飞动,躺在河谷里消化了一个星期。
从希腊回来之后,霍格沃兹因为养不起这条大胃口的黑龙,戈德里克选择“遣散”这个“随从+坐骑”。
遣散费就是一个“打包”好的蜂巢,戈德里克用坚韧的藤条做网兜挂在黑龙的脖子上,黑龙满意的飞回赫希底里群岛了。
如果不是魔蜂也很可怜,辛苦酿蜜不容易,萨拉查怀疑戈德里克会在不列颠寻找许多蜂巢储藏起来,然后“雇佣”赫希底里黑龙定时为霍格沃兹巡逻边界线。
霍格沃兹的事情太多,他们也没时间经常离开去寻找这些美味。
萨拉查忘不了那种仿佛被香醇的蜂蜜淹没的感觉。
太香了,他艰难的睁开眼睛,然后眉头皱得更紧了。
除去蜂蜜之外他还闻到了一种奇妙的香味,有点苦,但是很好闻。
“……”
萨拉查捡起床边的衣服,他估计自己睡了三天左右,因为没有被吵醒的昏沉感。
他循着气味慢慢走出房间,然后就站住了。
格兰芬多家族一楼的大厅现在变得很像是他第一次被时间旋涡送到霍格沃兹宴会厅的情形,长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五颜六色的糖果,还有装饰着水果的奶油蛋糕。
连空气都是甜的。
只是那时萨拉查衣服上都是血渍,严重影响了他的感官。
被时间秩序丢回11世纪后又遗忘了,直到现在这段记忆才从脑海深处慢慢浮起。
“嗨,萨尔,尝尝这个。”
戈德里克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楼梯前,手里端着一盘黑森林蛋糕。
蛋糕表面撒了一层黑巧克力碎末,带着苦味的香气。
蛋糕胚里加入樱桃酒,混合着新鲜的奶油,一刀切下去,飘出的香气能俘获一个人的灵魂。
公元11世纪前后,欧洲人没有餐叉,也没有小勺子,切割食物只能用小刀或者直接用手撕,所以萨拉查很自然的低下头,顺着戈德里克抬起的手臂咬了一口蛋糕。
奶油在口腔里融化,蛋糕软绵到不可思议,还有随着味蕾冲上大脑的巧克力苦香与樱桃酒的芬芳。
萨拉查有些发愣。
这一小盘蛋糕的所有原料,都是他从来没有尝过的东西。
“卖蛋糕的人说这里面是有樱桃酒,就是这种果子……以前听罗伊娜说过,不列颠没有樱桃,我都没尝过。”戈德里克再次拿出一盘点缀了新鲜樱桃的慕斯蛋糕。
只不过这一盘他没切,连刀带盘子一起塞给了萨拉查。
戈德里克很快乐,无论是谁,发现这个时代有数不清的美食都会这样,尤其是这样就可以阻止萨拉查进厨房了。
慕斯蛋糕是更能经得起“考验”的美味,一刀切下去,能清楚的看见四五道分层,除了浓稠的淋面,紧接着浅红色的树莓冻、白色的奶油层、软绵的蛋糕层,以及深褐色的榛子脆饼干底。
这哪是食物,简直是一个多彩的艺术品。
萨拉查虽然经常做颜色可怕的食物,但不代表他没有颜色审美,他曾经在办公室里将魔药布置成逐渐变深的七道虹彩,他对颜色还是很敏感的,这是魔药大师的天赋,因为许多魔药植株的颜色变化象征着成熟期与幼生期的分别,有时会非常细微,可能就是浅绿与更浅一点的绿这种微妙的差异。
萨拉查捧着盘子发呆,戈德里克敏锐的感觉到那双绿眼睛都在发亮,他得意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