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城镇其实距离襄阳城已经不远, 也就一天的路程,赵珏暂时在这里住下,衙门几乎都空了, 之前的县令被他赶走, 剩下的捕头衙役,捕头已经被捕,准备过十天让全城的百姓看到这些人被处死, 十天,应该足够了吧。
有了稳定的住所, 庞昱的学习时间也跟着加长了, 不像之前路上的时候, 只有早起那段时间需要学习,咸鱼了大半个月的他, 突然回到这个状态, 还有那么一点不习惯。
学渣的本质还是学渣, 这一点从未改变!
并不会因为挂靠了一个系统, 就变成真学霸,不过庞昱不是学霸,某少年却是真学霸,给庞昱指点学习,根本就是手到擒来。
对此学渣昱怀疑,这货不会是趁着他睡觉的时间,偷偷的在那学习吧?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比起庞昱实打实的艰辛的学习,少年那过目不忘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令人羡慕!
先天的优势摆在那里,前面的十几年赵珏从没想过要努力,毕竟出生就在终点上站着了,他还有什么努力的必要?
只要是他想要的,都是轻而易举唾手可得。
遇上庞昱后就不一样了,他作为少年正是要面子的时候,养了一只好学的崽,赵珏发现小崽吸收学习特别的快,逼的他不得不开始学习。
自打来到这个县城后,赵珏突然发现自己的事莫名其妙的多了起来,从要教小崽学习,还要处理县城的公务,虽说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不用他来处理,可还是有不少工作落到他的头上。
不是身边的人不想帮忙,实在是县衙里的人都被赵珏踢走了,县衙能干活的人真心不多,至于厢军有其他要忙的。
知道他们那边不占理,赵珏提出的要求,只要不过分,根本没办法拒绝,所以赵珏愉快的让他们修桥铺路,不用他们出银子,相反,干的好还可以领银子。
说到有银子领,厢军还是很勤快的,在古代的当兵可不是什么好职业,生活保障也不高,特别是像厢军这样的,压根就是地方的民兵的节奏。
不过厢军要是做的好,还是有机会升职加薪,厢军的上头那就是禁军,进入禁军那才叫真正的正规军,不再是那被瞧不起的地方军。
只是这样的机会少之又少,并且他们的俸禄也是天差地别的。
像赵珏身边的侍卫那都是属于禁军,侍卫长品级从三品,普通侍卫则是从四品下,比起这边的厢军指挥官的品级,那都是高出不少。
有上千个壮劳力浦桥修路,要不是水泥干的不够快,他们能铺出几百里地去。
庞昱发现这边也不算太差,这边的黑猪味道不错,虽说带着一些味道,但是有大厨的高超手艺,外加红烧的香味,也盖住了一些他不喜欢的味道,只是赵珏碰都不碰,比起庞昱他更加的挑食。
但是有小崽的认可,那黑猪自然是要养的,赵珏派人去买地建造养猪场,同时还去收刚出生的猪崽。
养猪王爷不是浪得虚名的,侍卫们都习惯了,更何况,他们王爷养的猪,哦,不对,不该说是他们王爷养的猪,明明一开始那都是庞小郎君要养的。
正因为王爷宠着小郎君,才让他们知道,原来猪肉也可以这么美味,所以为了口吃的,侍卫们别提多勤快了。
好在朝廷那水泥的推广还算不错,他们很容易弄到足够的水泥,主要还是因为修桥铺路,从别处调来许多的水泥,侍卫们就顺便用了,还找厢军来建造猪舍,有劳动力为什么不用。
几天功夫,一个完美的养猪场就建了起来,并且还给猪运动的地方,没办法,整天关着说不定猪要抑郁,好吧,只是为了方便清理猪舍而已。
随着赵珏他们的到来,这平静的小镇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先不说那县令被赶走了,甚至之前耀武扬威的衙役也都踢了出去,甚至还抓到了一伙匪徒,十天后处刑,其中就有他们认识的姜捕头。
普通的小老百姓怎么可能想的到,在镇上沉寂多年的姜捕头竟然会是一个大盗。
在赵珏的人宣布罪名后,收获了菜叶子一堆,被庞昱叫人收集起来,当然不是用来吃,主要是这东西不管的话,很可能污染街道的卫生。
他们都想不到,这么多烂菜叶百姓是怎么变出来的,烂菜叶还能拿去沃肥。
十天很快就过去,在菜市口,好吧,他也不大明白,为啥要选择这样的地方,允许成年百姓围观,年纪不满二十岁的,胆子小的,有疾病的,都不允许观看。
不少百姓被赶走后还嘀嘀咕咕的,当然了,那些敢来的被害者的家属,无论什么年纪的,都是允许观看的。
毕竟那是杀死他们亲人的罪魁祸首,看到手刃仇人,只会是大快人心,而不是害怕。
被围起来的菜市口,出现了一幕非常奇怪的场景,那就是几十个披麻戴孝的人站在最前排,乍一看还挺吓人的。
毕竟在这个小县城里,要是有谁家死人了,还是很清楚的,偏偏没人听说,一下多了这么多披麻戴孝的,还是很诡异的。
那些匪徒一字排开的被绑在木桩上,可以说是五花大绑,脖子都没放过,至于武功,之前侍卫队长就对这些人的武功有一定的了解,抓住后还废话什么,当然是直接废了,让他们祸害百姓!
即便是有人来劫法场,也只是个废人一个了。
这些人除了最开始运气好被雷给劈死了,其他没有一个能妄想舒舒服服的去死的。
等几个被吊在木桩子上,披麻戴孝的百姓纷纷开始嚎啕大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们的亲人呢。
不过很快就没有人会这么想了,他们直接准备好的臭鸡蛋就要准备丢,赵珏眼角一抽,又来?
侍卫们赶紧让人去拦住,要是让他们丢了,这法场还要不要了?
特别是他们王爷还有洁癖好吗!
“为什么不让我们丢!”被害者的家人声声泣血的喊道。
“是啊!为什么!”
“你们要是不乐意可以走,我们还要行刑呢。”侍卫怎么可能跟人解释,是因为你们选的东西太臭了,又太脏了。
怎么能污了他们王爷的眼睛!
被这么一说,他们也不丢了,毕竟还想看着仇人受刑,他们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县城大部分的人都来了,甚至还有周围村庄的,有些好事的人询问了那些披麻戴孝的,这才知道,原来这伙人专害路过这边县城的旅人,有人意识到不对,他们也有出去很久都没回来的,本来书信上说不久便回来的,后来却了无音讯,这么一想,怕也是被害了。
此刻盯着那一行人的眼神也变的不同,本来只是来看个热闹,没想到这热闹落到了自己身上。
赵珏为什么要安排这么一出,自然是要一举多得,先是杀鸡儆猴,这要是不让百姓明白犯罪的代价有多大,以后可不能保证还有没有人如此胆大包天的模仿。
千万不要试图考验人性,否则会很失望。
“行刑。”赵珏捂上庞昱的眼睛宣布的说道。
没办法,庞昱年纪太小,但是不然他跟来,赵珏不敢冒险,那天晚上的雷电,直觉告诉他,差一点,他就失去了小崽。
所以少年还是带着小崽过来,只是捂住了他的眼睛。
庞昱:……
这不是有那么一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捂住眼睛,他耳朵一样可以听到啊。
“你自己捂住耳朵。”赵珏提醒的说道。“自觉一点。”
好吧……
姜匪首一开始还无所畏惧,不就是砍头,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他们都是在刀尖舔血上过日子的匪徒,对死亡根本不在乎,即便是十几天前死去了一个同伴,那也只是他运气不好,非要在雷雨天练轻功。
他们根本不知道,将是什么等待这他们。
一个个的,都被用布条蒙住了双眼,只有要行刑的人,才会被解开布条,看到明亮的世界,今天天气一般,没有大太阳,不过足够让第一个人看到面前的工具,那是一排小刀,那小刀看起来十分的秀气,并且闪着锋利的光芒。
“这,这是什么!”最胖的匪徒,看到那一排工具,惊的浑身上下的肥肉都在颤抖,别人可能不知道,他经常片肉却一眼就能分辨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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