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警车横在马路口,下来了三四个穿着布鲁德海文制服的警察。不待警察们说话,混混们两眼放光,像是盼到了救星,他们熟练地将自己两手一并,迫不及待地朝着警察们走去。
“警官,这里,自首!”混混们兴高采烈。
警察们被这反常的一幕搞得有些紧张,有人摸向腰间的手|枪,警惕地向后退去。唯有一人不退反进,熟练地从口袋里掏出手铐,给混混们一个接一个地戴上,像是对这套流程烂熟于心。
“
对嘛,我们都自首了还怕个屁。”看到警察,混混们的胆子反而大了许多。他们不屑地睨了一眼那些面露尴尬的警察们,又朝着分发手铐的警官挑逗地吹了一声口哨,扫过他胸前的铭牌:“很熟练嘛,格-雷-森警官……你是哥谭人吧?”
迪克一挑眉,他没有回答。
扣上最后一副手铐,他将犯人推给身后的同事,自己则向着停在街边的豪车走去。只是没走几步,他就看到了后备箱里那一排黑洞洞的火箭筒炮口,以及倚靠着车身,心不在焉地抛着一个手榴弹的温德尔。
迪克大惊失色:“温德尔?你开始卖军火了?!”
听到呼喊声,温德尔回过神。
看到迪克正一脸崩溃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手榴弹,温德尔露出一丝笑意,抬手将灰绿的小瓶子朝他抛去:“接着。”
“这可不能乱扔啊啊啊……嗯?”迪克手忙脚乱地伸手去接,生怕不小心让手榴弹掉地上引爆,可小瓶子一入手,他就感受到不对劲。他掂了掂,奇怪道:“重量是不是太轻了点?”
“因为是模型啊。”温德尔笑了起来:“是神盾局给我的补偿。他们不可能真的给我一车军火,但搞个同比的仿真模型还是可以的。”
“来哥谭,不做点准备怎么能行呢。”温德尔拍拍身后的豪车,冲迪克得意地一挑眉:“怎么样?”
迪克定定看了温德尔一眼,他的重点和温德尔大相径庭。他语气无比沉痛,恨铁不成钢:“布鲁斯他居然不来接你?!”
“他就是这么和你谈恋爱的?”迪克看着一脸懵懂的温德尔,心头越发怒火中烧,打定主意回去就和阿福告状。他上前一步,心痛地执起温德尔的手,安慰道:“你受苦了,温德尔。”
“我……受苦了?”刚欺凌完□□的温德尔歪了歪头,忍不住有些怀疑人生。
迪克爱怜地看了他一眼,越发觉得自己使命重大、责任艰巨:“等我回去(喊阿福)给你出气。”
……
韦恩庄园地下。
蝙蝠洞。
“事情就是如此,我让同事带他们回警局,我顺路护送温德尔回庄园。”迪克说得口干舌燥,他举起杯子匆匆灌了一口水,继续痛心疾首地指控:“温德尔和布鲁斯确定关系才不过三天!三天!他来哥谭,布鲁斯居然都不去接!”
“够了,格雷森,你和潘尼沃斯已经说过一遍了,我不想听第二遍。”达米安暴躁地打断了迪克。他不屑地翻了一个白眼,将手里的罗宾制服小心翼翼地挂回柜子,这才不耐烦地转过身望向迪克:“赛尔德是脑子不好还是身体残疾,非要父亲去接?”
达米安的话语有些刻薄,迪克瞬间变了脸色。而达米安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他心里有些懊恼,但他不想因为一个弱者而低头道歉,于是他梗着脖子,一动不动地和迪克对视。
“他的意思是,那个时候蝙蝠侠正在忙活,布鲁斯韦恩没法出场。”提姆吹了一口咖啡的热气,悠闲地从他俩中间穿过。他此刻的心情很不错,咖啡的芬芳如同生命泉水,滋润了提姆的灵魂和肉-体,这让他难得地愿意给达米安解围。
其实就算提姆不做翻译,迪克对情况也了如指掌,他只是有些不满达米安对温德尔莫名其妙的强烈敌意。但既然提姆开了口,他就顺势接过话题:“我知道,是钻石区那边黑面具和头罩的火拼事件吧,几乎整个GCPD都过去了。”
“小翅膀一定会后悔的。”迪克露出一副看好戏的神情,肯定道:“要是知道温德尔会来,他肯定不会挑今天‘开工’。”
提姆在蝙蝠电脑前的转椅里落座,他摇了摇头:“他们俩的事情,还不至于让布鲁斯特意白天过去一趟。”
听到这里,达米安也有些郁闷。
他
噔噔蹬地上前几步,在转椅的背上用力推了一把,强迫提姆转过身:“到底是怎么回事?父亲这次甚至不愿意让我一起同行!”
达米安推转椅的力道很大,提姆手上还拿着一杯咖啡。为了护住自己的“生命源泉”不受损害,提姆只好自己依着惯性东倒西歪。他有些狼狈地重新坐正,没好气道:“是猫头鹰的事。”
“莫克森家族一夜之间全部死绝,尸体还被倒挂在自家的的落地窗前。直到早上负责送报的邮差上门,闻到这满屋子的血腥味和看到落地窗里倒吊的死人,这才报了警。”提姆将咖啡杯重新放回桌上,站了起来。
“莫克森怎么说也是哥谭老钱家族,势力遍布政商,黑白都有线人。他们家的人素来以左右逢源著称,在哥谭上层也算颇有人缘,明面上并无仇人。但这次凶手不仅杀死他们莫克森所有的成员,还用这种方式羞辱他们的尸体……”
“现场没有一点线索?”迪克拧起眉。
“有,凶手的DNA实际上非常明显,他似乎根本没打算掩饰。”提姆扯了扯嘴角:“但这就是问题所在。DNA显示,这个凶手在三十年前就死了。”
“利爪。”迪克声音很轻,却很肯定。
“利爪?”达米安才来哥谭没几年,他对这个词并不熟悉。提姆看了他一眼,解释道:“哥谭的恐怖童谣,哥谭的孩子们从小就听这个长大,犯了什么错时,父母就会拿这个恐吓孩子。”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
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
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来寻。”
“幼稚。”达米安冷哼一声,撇过头去,眼里满是不屑:“这不过是一首童谣而已。格雷森、德雷克,你们就怕成这个样子?”
迪克的脸色略微有些苍白,他勉强提了提嘴角:“事实上,过去几百年里,它的确只是一首无害的童谣。但情况在过去几十年里发生了变化……”
“应该说,是猫头鹰主动选择了彰显自己的存在。”提姆叹了口气:
“十几年前,哥谭死了三分之一的上层名流、政商权贵和□□领袖,整个城市的势力被重新洗牌。而杀死那些名流的,正是猫头鹰法庭派出的杀手,他们称呼这些人为利爪。直到那天,哥谭才发现,城市里居然还有这样一股庞大的势力存在,猫头鹰的成员身份成谜,行为动机成谜……除了那一首童谣,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
“那一次后,他们又恢复了静默。”迪克顿了顿,缓缓道:“看来十几年过去,他们又决定重新洗牌了。”
“关于利爪,父亲的电脑里有什么记载吗?”达米安突然插嘴,他很好奇,夜翼和红罗宾本身的武力值也不算差,为何还会如此忌惮利爪。
“资料极其有限,唯一能确定的是,他们都是活死人。”提姆看了一眼达米安,将“活死人”咬得特别重:“利爪一般处于休眠状态,只有在执行任务时才被猫头鹰法庭唤醒,他们有远超常人的身体机能,并且能够迅速自愈伤口,甚至能够……死而复生。”
“主要是行踪诡秘和不痛不死这两点比较头疼。”迪克总结道:“我们没有和利爪正面冲突的记录,对他们所知有限。但猫头鹰法庭……从十几年前的屠杀来看,他们对哥谭的一切了如指掌。”
蝙蝠洞里一时安静下来。最后还是迪克扯开了话题。他耸了耸肩,无奈道:“等布鲁斯回来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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