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联姻(45)
脑补了一出悲情大戏的谢天骄心头一松,微微颤抖的双手交握着紧了紧,感觉已经恢复正常,强作镇定走了过去。
叶书清给谢天骄解释现在的情况:“现在呢,是这样,我是队长,你就是我相恋多年的女友萌萌。”他转头看向乔峥,“刚刚那段台词就不用重复了吧?”
见乔峥点头,他又回过头继续对谢天骄说,“然后我要向你求婚。”
谢天骄脑子里轰得一声,瞬间僵在了原地。
他眼睁睁看着叶书清把手里的一大束鲜花塞到他怀里,然后执起他的一只手,单膝跪地,仰着头目光温柔而专注:“那么,你愿意嫁给我吗?”
谢天骄已经傻了,他的头脑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挺直着脊背站着,一动也不能动。
直到手被叶书清重重握了一下,他才反应过来,愣愣地说:“我,我愿意!”
叶书清的脸上绽开一个英俊倜傥的笑容,手指下意识地摩挲了一下谢天骄的手背。
按照程序,接下来是要给他的“萌萌”戴求婚戒指。
盛岩举着空手站在边上,可他们两个的无名指上都已经戴了订婚戒指。
叶书清自动跳过了这个步骤,拉近谢天骄的手,低下头,在他戴着戒指的纤长手指上轻轻吻了一下。
第39章
盛岩离得最近,看到这一幕,目光忍不住往旁边躲了一下。
该怎么说呢……在乔峥他们设计的求婚流程里,的确是有这么一步的,之前他也没觉得这个场景有什么特别。可不知怎么的,由面前这两个人展现出来,就莫名有一种……被闪了一下的感觉。
也不只盛岩,那两个人一上一下对视的眼神,心大如张明山都觉出一点不自在了。
还是乔峥出面解救了两只可怜的单身狗。他说:“叶子先起来吧,可以了。”
叶书清这才借着谢天骄的手站起身,笑问:“甜椒你怎么突然过来了?”
谢天骄全身都还是麻的,顿了顿,才说:“你这两天都没回家,发信息也没说清楚,我下班了就顺路过来看看怎么回事。”
叶书清又问:“那你怎么知道这里的啊?居然能找过来,太神奇了。”
谢天骄:“……你给过我地址。”
柚子过来好奇地闻谢天骄的手,不像对待陌生人的样子。
叶书清在它脑袋上撸了一把,突然说:“柚子认识你。它只给认识的人主动开门。你之前是不是见过它?”
“……是。”这个没法隐瞒,谢天骄承认了,“就之前你不是给我过王叔的联系方式吗?我向他求教过一些养狗的问题,就认识了,一起溜过狗,见过柚子几次。”
这遛狗遛得可远了。叶书清说:“诶,那小草莓和大柚子岂不是见过面了?他们俩相处得怎么样?草莓怕不怕它?”
“行了行了。你审犯人呢?”乔峥拍了叶书清的肩膀一下,说,“刚好快吃饭了,叫小谢一起吃晚饭吧。”
“他愿意让我审怎么啦。”叶书清说,“你敢审萌萌嫂子吗?不,你不敢,你就是嫉妒我,你个妻管严。”
“我……”乔峥向他虚虚挥了下拳头,自暴自弃,“那我也愿意妻管严怎么啦。”
“汪汪汪。”张明山说,“我要咬人啦。”
留了谢天骄吃饭,乔峥就让做饭阿姨又加了两个菜。
Hills四个人原本有着差异很大的成长环境,互相磨合了几年,生活习惯倒是逐渐趋同。
在家娇生惯养的叶少爷跟他们一块儿时也没了那么多讲究。
五个人围着一张不算太大的桌子吃饭,餐桌不能旋转,够不着的菜就劳附近的人夹一筷子或者直接勺子分分。
只不过叶少爷还是不愿意亲自动手剥虾。
谢天骄坐在他旁边,剥好了的放进碗里,很熟悉的节奏,剥两个,被偷一个。
“叶子你啊,就欺负人家谢总老实。”张明山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对骄阳那位高冷的谢总做出“老实”这种评价,可眼下看着他们叶子理直气壮从人家碗里偷吃,他作为大亲友都觉得真是过分了过分了。
叶书清不听,反而冲他晃了晃筷子上的虾肉,一脸的得意洋洋。
乔峥倒是看出那位谢总很有些乐在其中的意思,睨了一眼张明山同学,心想,嗯,不愧是二十多年的荣誉单身狗。
细心的盛岩默不作声地把他面前的那盘糖醋排骨用公筷夹了分给离得最远的张明山和谢天骄。
“他不吃那个,给我。”叶书清把谢天骄碗里的排骨夹进自己碗里,又把自己碗里的红烧狮子头拨给他。“尝尝这个,阿姨烧狮子头一绝,你肯定喜欢。”
谢天骄轻轻咬了一口。狮子头肉质鲜美、醇香可口,确实是他喜欢的口味没错。
不知怎的,谢天骄就回忆起上一次在家里请Hills吃饭之后小叶子说过的话。他的确是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
晚饭喝了点小酒——怕耽误第二天的大事,乔峥没敢让他们多喝——又兜了一圈风,叶书清回到家的时候,是那种恰到好处的微醺状态。
他的灵感突然大爆发,甚至都来不及乘胜追击继续去撩谢天骄,就一头扎进琴房去写曲子。等到想起来看时间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房子里非常安静,连狗都睡了,估计谢天骄也睡了。
叶书清想起今天晚上回来都还没跟甜椒好好交流,略有些不甘心的起身给自己热了杯牛奶,端在手里又折回谢天骄卧室门口,靠在门上听了听。
这一听倒是发现了什么。
谢天骄似乎还没睡,房间里偶尔传出一些细碎的、无规律的动静。
“甜椒,你还没睡吗?”叶书清手上稍一用力,就发现他的门并没有锁,“那我可进去了啊!”
怀着夜袭一把的恶劣心态,等真看到人,倒是吓了一跳。
室内空调的温度被调得很高。谢天骄躺在厚厚的被子里裹得严严实实,露出的半张脸脸色发红,眼睛半闭不睁,明显是不太舒服的样子。
不是醉酒。因为要留一个人开车回来,谢天骄晚上滴酒未沾。
不过也算是不陌生,叶书清大步迈过去,弯腰低头额头一贴,得,果然,又发烧了。
为什么说又呢?
嗯……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但小时候谢天骄的那股娇气劲儿实在是让皮实的叶书清叹为观止、记忆犹新。
谢天骄小时候就很容易发烧,每逢换季温度气候变化时自不必说,其他时候,受到惊吓会发烧、哭得激烈了会发烧、甚至玩得兴奋过头也会发烧。
夸张的一次叶书清不过带他出去玩了一圈吃了个冰淇淋,回来他就烧到了39度多。
这也是叶书清小时候不爱带他玩的原因之一,简直就是个碰不得的豌豆公主。
一块儿住了几个月都没出什么问题,谢天骄的身体看上去也不再像从前那么瘦弱,甚至比自己还要强壮一些,叶书清本以为他这毛病已经彻底好了。
但现在……估计是这几天倒春寒,他俩回来时又开敞篷跑车吹了点冷风,他的豌豆公主人格就又出现了?
叶书清直起身坐在床沿,换手摸了摸谢天骄的额头:“量过体温了吗?我叫医生来?”
谢天骄已经闻声睁开了双眼,眨巴眨巴,又黑又亮水汪汪的,莫名有种又乖又可怜的感觉:“量过了,没有很高。吃了药。不要医生,明天就好了。”
床头柜上放着体温计,还有几个拆开的药盒,和半杯尚在微微冒热气的白开水。
看来谢天骄在处理这种事情上,也算是很有经验了。
叶书清放下手里一直端着的牛奶,拿过体温计看了一眼,发现他没撒谎,便起身给他掖了掖被子,说:“那你先乖乖躺一会儿。”
谢天骄却一把拉住了他的衣角:“小叶子。你别走。”
“我不走。”叶书清对着病号还算有耐心,“我去找点东西给你降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