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荣秋憋着一肚子气拒绝了别人共进晚餐的邀请,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回家的路。这天下着小雨,他没有打伞,并且拒绝了阿飞送过来的伞,淋着雨在路上走着。重庆是个阴雨连绵的城市,却很少会下倾盆大雨,时常就像这样下点不痛不痒的绵绵细雨,正符合叶荣秋此刻阴郁的心情。
他的前半生活的太顺了,不说要什么有什么,但也是人人巴着捧着的,从未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对于自己有了过高的评价,他觉得自己是圣洁的,诞生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折磨,他应当是属于云端之上的人。但是现在,黄三爷试图把他从云端上拽下来,他却难以摆脱那只肮脏的手。
“茂实?”
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叶荣秋茫然地抬起头。他看见他前面站着一对年轻的男女,女人的手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茂实?真的是你?”那个抱小孩的女人惊喜地走上前,他身边的男人立刻跟上,手里的伞严实地照着女人和孩子,不让他们淋到一滴雨。
叶荣秋认出了那个女人。那是他大学时的同学,诗歌社的副社长李雪清。在念书的时候,叶荣秋差点就和李雪清成为一对,李雪清是为数不多的让他有过那么一点心动感觉的女人,但是因为某一回对方忘记清理牙齿上沾的菜叶就和他说笑,使他的些微好感立刻化为乌有,从此对对方不加理睬。
“好久不见了!”李雪清热情地说道。
叶荣秋勉强笑了笑:“好久不见,你最近过的好吗?”
李雪清温柔地笑道:“很好啊。”她扯了扯身边的男人:“给你介绍,这是我丈夫张伟平。”又充满怜爱地摸了摸怀中幼儿的头:“我儿子,已经两岁啦,宝宝乖,叫叔叔。”
那个小孩将小胖手伸向叶荣秋,口齿不清地叫道:“苏——苏——好。”
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叶荣秋死死盯着李雪清的牙看,她的牙干净洁白,笑容幸福甜美。没有菜叶。
李雪清的丈夫张伟平看起来是个很平凡的男人,架着一副眼镜,温文儒雅,但是他和李雪清一样,整个人充满了幸福的味道,满满的要溢将出来。他向叶荣秋伸出手:“你好,我听雪清说过你。你怎么没有打伞,最近天气凉,小心生病了。我们家就在附近,要不你到我们家去喝杯热茶吧!”
叶荣秋随便地跟他握了握手就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道:“改日吧,我还有事,该回去了。”
于是李雪清和他的丈夫也不勉强,又寒暄了几句便和叶荣秋分头离开了。
叶荣秋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如果说一整天的徒劳让他感到无力,那么和李雪清的偶遇让他感到愤怒。当初他是天之骄子,他认为李雪清配不上她,于是轻易地对方丢入冰天雪地中不加以理睬。那时候李雪清还哭着找过他几回,问他为什么突然不再理睬自己,他当然不会明说李雪清在他心里的价值一颗菜叶就能够轻易摧毁,他只是不无傲慢地说自己要专心学业,请对方不要再对他纠缠不清。此时此刻他心里有点阴暗:为什么被他看不上的女人也可以笑的那么灿烂?为什么她看起来对生活充满热情?难道不该是在墙角哭泣,一辈子对自己难以忘怀?凭什么……凭什么在他不高兴的时候,别人可以如此高兴!
黑狗在叶公馆外蹲守到晚上八点才等到叶荣秋回来。叶荣秋是被阿飞等人从车上架下来的,他脸色发红,脚步虚浮,看起来喝了不少酒。看到马路对面的黑狗,叶荣秋突然推开阿飞,跌跌撞撞地向黑狗冲了过来。阿飞忙追上来要搀扶他,却被他用力推倒在地。
叶荣秋跑到黑狗面前,揪着他的领子,恶狠狠地啐道:“狗!”
黑狗不无诧异地挑眉,歪着嘴笑嘻嘻地对叶荣秋吠了起来:“汪,汪,汪汪汪!”
他的举动无疑是在火上浇油,叶荣秋气得磨牙霍霍,举起拳头就往他身上捶。但是他喝多了酒,拳头软绵绵的,砸的黑狗不痛不痒,还仰起脖子惬意地指着自己的肩膀道:“替我这儿也锤锤,有点酸呢。”
叶荣秋气得一通乱骂:“你这讨口!杂种!龟儿子!”
黑狗看他愤怒的样子,笑得更开心了:“再骂两句听听,二少爷还会骂点啥?”
阿飞等人扑上来阻拦,被叶荣秋发疯似的连搡带踹推开了。然后叶荣秋扑到黑狗身上,跟他鼻子贴着鼻子,恶狠狠地问道:“你晓不晓得你有多叫人讨厌?”
黑狗眼神一暗,突然拽着叶荣秋的手腕一翻,就把叶荣秋掀翻在地。他压在叶荣秋,贴着他的耳朵嘲讽道:“你又晓不晓得你有多讨厌?你以为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好吃好喝好穿好玩,啥子都有了,不过就是有人想从你身上寻个开心,你就发疯了!你以为天要塌了!你比别个有啥了不起的?没有!你也就是一团烂肉,从里到外的烂光了!烂透了!没救了!”
阿飞等人不断拉扯黑狗,终于把叶荣秋从黑狗身下解救出来。他们严防死守地隔开主人和那条狗,匆匆护送着衣冠不整、失魂落魄的叶荣秋进了叶公馆的大门。
第7章
自从黄三爷给叶荣秋留下两个月的期限后,叶荣秋知道家里的生意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了。他大哥从前在店里管生意每晚总要六七点才回家,可现在下午天还亮着就回来了,而他的父亲则三天两头往外地跑,说是去联络生意。
叶荣秋有些担心,但是叶向民和叶华春都安慰他,让他放心。叶向民说自己只不过是想扩展生意,而叶华春说自己回来得早是因为老婆大着肚子快要生产了,每天要多陪老婆。虽然他们是这样说,但叶荣秋也不是傻子,他知道外面出事了,而且和黄三爷有关。
这天清早,叶荣秋裹得严严实实出门,他要去铺子里看看。他大学毕业后,叶向民也分了两间铺子给他管,可是他对做生意并不感兴趣,只喜欢看书写文章,于是他将铺子交给家里的老伙计打理,自己十天半个月想起来了才去看一回。
他一出门,就看见坐在门口的黑狗。不得不说黑狗是一条很敬业的好狗,每天天不亮就来了,天黑了才回去,风雨无阻。叶荣秋发现他每次都是等自己屋里熄了灯才离开,于是有一天晚上故意开着灯,自己跑到客房去睡。结果第二天早上他来到窗边一看,黑狗在马路边上靠着一根电线杆子睡着了,竟是一夜没走。这寒冬腊月的夜里,也不知他究竟是怎么熬住的。
其实叶荣秋已经知道了黑狗把冯甄救出来的事。冯甄出来后的当天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请他放心,并说是黑狗救了自己。当然,黑狗是怎么把人带出来的事情被他略过不提了。叶荣秋很吃惊,他不太相信黑狗有这样的好心,简直怀疑黑狗这样做是有什么别的阴谋,或许是要从他这里讨什么好处,又或是黄三爷自导自演做给他看的戏。然而直到冯甄离开重庆,黑狗都没有跟叶荣秋提过这件事,只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叶荣秋也没有向黑狗道谢。黑狗既然是黄三爷的人,黄三爷抓冯甄,他放冯甄,那也不过是扯平了而已,并不代表他做了好事。再则黑狗那天将他压在马路上骂他的事他还耿耿于怀,因此才故意夜里不关灯折磨黑狗。不管怎么说,像黑狗这样的混蛋是不值得他道谢的。
叶荣秋已经习惯了对黑狗熟视无睹,径自上了黄包车。黑狗见他出来,站起身往手上呵了口热气,搓搓被冻红的脸,跟上了黄包车。
车拉到叶家的铺子,早上街上活动的人已经不少了,有的铺面客人络绎不绝地进出,而他家的布铺却是门庭罗雀,除了趴在柜台上打盹的掌柜和伙计,一个客人都没有。叶荣秋走进去,掌柜和伙计看他来了,连忙从柜台里出来,毕恭毕敬地给他鞠躬:“少东家。”
叶荣秋问他们:“最近生意怎么样?”
那两人面面相觑,掌柜苦笑道:“回少东家的话,生意……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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