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林白舒也是因为中了房间里的迷香才会失控,他也不想再和他有任何联系。
当他不存在,不主动去找他的麻烦,已经是他极度宽宏大量的表现了。
然而,这电话才挂了没多久,陆天云收到了一条消息,是他的另一个助理小刘发来的。
这是一条这样的消息:
陆总,给林白舒先生购置的某某牌西装已送达。
还配了两张图片,一张是购买的西装照片,另一张是物流信息的图片,显示快递已经在林家大宅被签收。
陆天云盯着屏幕,差点没喘上来气。
作者有话要说:
第4章
一辆价格不菲的轿车驶入了X市某别墅小区。
车在一座豪华的别墅大院中停下。
林白舒从汽车后排探身而出。
管家开门将他迎进去,笑逐颜开:“小少爷回来了。”
林白舒朝他浅浅一笑,点点头:“张叔。”
小少爷笑起来也太好看了,比见过的明星还出彩呐。
在这里工作了几十年的管家老张不知道第几次在心中发出感叹,脸上的笑容不由也更灿烂了。
“晚饭马上就做好了,”张管家引着林白舒朝里走去,“对了,刚才收到了一个您的包裹,已经放在您房间里了。”
林白舒意外道:“我的?”
他并不在这里常住,这回不过是因为受邀参加订婚宴才回来,顺便回一趟家,一时也想不出谁会往这儿给他寄东西。
张叔:“是啊。”
林白舒随口问了句:“谁寄的啊?”
“好像是一位‘陆先生’。”
这个回答却令林白舒的心跟着跳得快了一拍。
突然之间,他变得非常想知道快递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林白舒进了自己的房间,一眼就看见了放在一侧矮几上的包裹。
包裹很大,是一个长方形的盒子。
林白舒快步来到包裹前,只见寄件人那一栏,的确写着“陆先生”,只是没有留号码。
他找了把小刀出来,划开了包裹上的胶带,正要继续拆,手机响了。
林白舒只好先接电话:“喂。”
“Laurence,”电话那边是他以前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名叫孙华,虽然这性格有点不务正业,但为人还算比较靠谱,和他的关系挺好的,这人从认识他起就叫的他英文名,到现在也没改,“这两天有空吗?”
“我现在在X市,”林白舒说,“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要紧事,就是我那个新会所明天就开业了,还想让你有空过来玩玩儿呢。”孙华说。
林白舒道:“行啊,但是我得明天才回去,等回去看看什么时候有空吧。”
他明天确实要回B市。
半年前,他提前修够学分回了国,比林父预期的早了一年时间,之后主要就是在B市发展,除了负责一些林氏在B市的产业外,还管理着他自己的投资公司和相关产业。
“嗯,”孙华笑道,“这次我可是花了大心思的,你过来就知道了。”
两人又聊了几句,结束了这次通话。
林白舒继续拆快递。
剥开外包装以后,里面一个黑色的大盒子露了出来。
盒子很有质感,上面印着某个高奢品牌的Logo。
林白舒微微一怔,揭开盒盖,拿出了盒中的东西。
那是一个大大的黑色防尘袋。
袋子沉甸甸的,上面还露了个衣架的钩子。
林白舒拉开袋子,里面一套崭新的西装就呈现在了他的眼前。
象牙白的颜色,面料质地精良,版型很好看,一侧的腰部做了颇具时尚感的金属锁扣装饰,
设计感十足。
整套西服十分高级、精美,款式却又不算很隆重。属于既可以搭配精致的衬衫出席晚宴,也可以搭配休闲的内搭在平时的一些场合穿的衣服。
林白舒拿着衣服在自己身上比了一下。
好像完全合适。
但是陆天云为什么要给他寄这个?
倏然间,林白舒想起了自己那被弄脏了的白西装。
……难道这是赔给他的?
还真是个有原则的人。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陆天云买给他的衣服了。
林白舒嘴角微弯,无声地笑了一下。
不只是因为他收到了这件衣服。
还因为他想起,他马上就要去B市了。
陆天云在X市待了三天,身上的痕迹都淡得看不太出来了,才回到了B市的家。
进门之后,保姆迎接了他,并对他说,他的母亲回来了,现在正在客厅里。
陆天云听到这个消息,却突然想起,这也是书里的一个情节。
在书中,他那常年在国外的母亲这次来看望他,其实是为了催婚。
只是由于之前的剧情发生了重大偏差,他都给忘了。
陆天云一下子就觉得头开始痛了起来。
快进到客厅时,客厅里便传来了一个中年女性的声音:“天云,你回来了?”
果然如此。
陆天云深感无奈,但还是答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去。
客厅里,他的母亲姚雯静正姿态优雅地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茶一边看电视,茶几上还放着一盘切好的水果,都是姚雯静喜欢的品种。
陆天云:“妈,你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
“我也是接到临时通知,回国来开个会,就待几天,正好离这儿挺近的,顺便过来看看你,给你带点东西。”姚雯静放下茶杯,从茶几上拿起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递给陆天云。
陆天云接来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粉红色水晶球。
陆天云:“……”
和书中的发展一模一样呢。
果然,姚雯静道:“这个是我之前在A国一个占卜师那里弄来的,对运势大有好处。”
陆天云:“什么运势?桃花运?”
姚雯静面不改色:“桃花运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陆天云觉得头愈发痛了起来。
这两年来,他的父母都对他的终身大事越来越关注,每次同他打电话或是见面,都免不了念叨一番,现在更是干脆直接发展到搞封建迷信这一步了。
“站着干什么,坐啊,”姚雯静又说,“听王姐说,你到X市去参加李家的订婚礼了?”
陆天云把装着水晶球的盒子随手放在了桌上,在她旁边坐下:“嗯。”
姚雯静:“看到人家订婚,你就没什么想法?”
陆天云:“我能有什么想法。”
姚雯静:“你明年就三十了,你爸在你这个年纪,你都四岁了。”
陆天云:“所以呢?”
“所以你为什么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姚雯静说,“我就先不说结婚,这么大的人了,你好歹也该有个对象了吧?”
目前这个展开,和书里写的没什么区别。
只是陆天云听到这话,脑中不知怎么的,就浮现出了一张漂亮的脸蛋。
书中的情节和四天前那个晚上的事紧跟着一起涌上……
陆天云心底不禁一个颤抖,赶紧停止回忆:“我早就说过了,我暂时不考虑这个问题。”
姚雯静皱眉:“这叫什么话?”
陆天云实话实说:“我有洁癖,和人挨得太近我犯恶心。”
姚雯静:“那是因为你没喜欢上人家,要是你和别人看对了眼,肯定就不会恶心了。”
“不可能。”
陆天云立刻说。
但他刚一说完,却突然想起,在和林白舒接触时,他还真的从没有对其他人的那种反感,哪怕是在那种时候……
而且,仔细一想,不光没有,他甚至还有些喜欢林白舒身上那种独特、清爽的气息……
……对了,这本来就是这本书给他的设定!
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林白舒恐怕真的是唯一一个让他亲密接触起来非但不会感到恶心,还会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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