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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92)

作者:烈冶 时间:2024-03-21 09:29:17 标签:边缘恋歌 情有独钟

  太美了。

  美到令人窒息。

  美到令人愤怒。

  为什么裴森想要拍摄我呢?我甚至认为,他才是最应该被摄像头聚焦,被目光所凝视的那一个。

  当然,不需要太多的人,只我一个就足够。

  为什么偏偏是顾鑫呢?他明明知道顾鑫曾经做过什么。

  现在是夏天,他们的臂膀之间产生了触碰,没有衣物的阻隔,就那样轻轻地贴着。

  凭什么?凭什么对顾鑫,你就愿意那样笑着。

  就因为他给你买了相机?就因为他千里迢迢跑来看你了?

  可我做的未必比他少。

  你为什么不这样对我呢?

  真是烦人啊,我本来已经准备抑制冲动,彻底将“与裴森接触”与“不耻”划上等号了。

  可终究我还是那样做了。

  因为不再刻意隐匿,裴森察觉到了我。

  他真是呆得太过,居然好像刚确认我的存在似的,在此之前他竟一无所觉么?该说不愧是他,还是不愧是我?

  顾鑫气势汹汹地前来寻觅,那家伙的愚钝一如往常,绕开他甚至都不需要多费脑筋,只不过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台相机实在是过于碍眼了,咔咔的拍摄声,令我感到心烦,因为这声音又让我想起了Y在拍摄裴森的时候。

  巷口的末尾,裴森站在原地,等待着顾鑫,也等待着我。

  他真是毫无防备,就算我直直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也毫无警惕性,是那样地懵懂、正直,傻到令人感到狂躁、困惑。

  抓住他的领口不过本能驱使,他想要打开手电筒照亮我的脸,我自是不会让他得逞的。

  那一个吻,未经大脑思考,近乎是本能的。

  但当呼吸交汇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我已经上瘾了。

  真是糟糕。

  真是太美妙了。

  我用舌头舔舐着他紧紧闭合的唇瓣。

  顾鑫不合时宜地在这个时候出现,啧,更烦了。

  想杀了他,可裴森一定会因此感到不悦吧。

  居然还想拍我,真是活腻了。

  一拳掼在他的腹部,就当是为儿时的我出口恶气了。

  咦?原来这么长时间的以后,我也明白什么叫做“痛恨”了啊。

  真不错呢。

  肢体接触这种事情,就如同用目光舔舐,用脚步追踪那般,是会上瘾的。

  当我意识到裴森的力气似乎并不足以撼动我的桎梏,我便愈发肆无忌惮了。

  他很害怕,他真的很害怕,在我的面前,他从来没有笑过。

  但我竟也享受着他的这份恐慌,因为我还想看见他的表情,更多更多。

  真是没用啊裴森,就连挣开一个陌生男人都做不到么?怪不得会被人摁在肮脏的墙面上予取予求,怪不得只会摇头,只会一个劲地挣扎落泪。

  太可爱了。

  灵魂的天平在不自觉间失去了平衡,偶尔又融会贯通,谁说这么做就不是惩罚呢?这就是他关于“喜欢”不忠的证明啊,胡乱说话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对他做这种事的确令人感到不耻,但……那又怎么样呢?

  同时满足了惩罚与捕获,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事了。

  ·

  后来,裴森毕了业。

  很遗憾,祖父母名下的产业也需要人去继承了。

  我不想便宜了仇玉宁,更何况公司落在他这种人的手中,那才算是真的后继无望了。

  祖父母也是明白的。

  恰好时值毕业季,四处找寻工作的裴森也没有那样多的破绽能供我袭击取乐了。

  更重要的是他说他会尽力入职我名下的那家公司。

  对此我感到十分愉悦,起码我能够看到他正如他所起誓的那样,一步步朝我靠近着。

  真是一个有毅力的人,一直朝着自己设立好的目标前进呢。

  真耀眼啊……令人感到心慌乃至心烦呢。

  所以暂且放过他吧,反正来日方长,不是么?

  ·

  不会让他那样轻易进入公司的,在我的授意下,裴森的入职只可谓几经波折。

  回到家族中,裴森不在我身边的这些日子,多数时候都是那个更为冷漠的仇郁清占上风。

  毕竟那才是本我,至于另外那个耽于享乐狡猾且颇有手段的家伙,是因裴森而存在的。

  裴森不在,他便很少出现,而我也是习惯用那副冷漠而又强势的姿态,游刃有余地掌控全局的。

  一年后,终于真正意义上地打败了仇玉宁,得到集团掌控权的我我终于空出时间,能回到自己创立的那家小小模特公司观察裴森的情况了。

  他就像是被我悉心养殖在培养皿中的菌落,开得很漂亮呢。

  再度遇见他的时候,我的思维方式多时候还是停滞在“冷漠”的版本中。

  秉持着“接触就是可耻”的信念,我数十年如一日地,仇恨着裴森。

  为什么不恨呢?我想,毕竟原本的我不是这样子的,每个夜晚,当我感受到灵魂深处的撕扯,当我的欲念被记忆中那些瑰丽而暧昧的景象折磨,我都会自保险箱中拿出那些最被裴森所惊惧的相片,反反复复地摩挲着。

  回忆着他优美的姿态,憎恶着他自甘堕落的抉择,也为他的模样所愉悦、沉沦着。

 

第77章 绳之细处

  裴森变了。

  我是在他重新对我展开追求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的。

  他变得小心翼翼,变得不再张扬,变得不像少年时那样,能在道出喜欢的时候,仍旧肆无忌惮地笑着。

  或许我应当早些发现的。

  并不擅长体察自己的情绪,直到我的胸口处传来闷闷的钝痛。

  或许是我改变了他。

  这样的认知令我感到欣喜,却又让那把无形的刀更深地插入到我的心脏之中,血液汩汩地流了出来,有一道声音告诉我自己——其实我是应该远离他的。

  可分明这样的他也同样令人痴迷。

  他的目光犹如一团缠绵的丝线,包裹在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角落。

  他很勇敢,怀揣着某种自卑的情绪,他义无反顾地贴到我的身边来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毕竟在彼此足以相互凝望的现实世界,我从未同他接近过,别说谈情说爱了,就连一段儿正常的对白都没有。

  更何况……仇恨。

  我还没放下自己的行为准则。

  他的贴近令的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团柔柔的棉花轻轻包裹。

  我不适应这样的感觉,他的闪耀目光令我惶恐。

  从没有人这样对待过我,我也从不允许别人擅自对我拿出这样的态度。

  我尝试矫正裴森的行为,用我惯常使用的、他所熟悉的冷漠,一次次,一次次地拒绝他。

  这让我感到一阵近乎窒息的危险,我甚至开始害怕,害怕此后他再也不会那样说。

  说爱我,说喜欢我。

  因为他从不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模样的。

  并不是他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仅仅只是一层皮囊包裹着腐烂的灵魂罢了。

  甚至他所熟悉的不近人情、冷漠,都是假的。

  可他还是那样做了,他在我的面前俯首,这是他第一次的主动亲吻,目的地却并不是我的嘴唇,而是另外一个更为肮脏不堪的地方。

  这令我感到愤怒。

  我不允许他这样作践自己,可与此同时,我却又享受着他带给我的种种欢愉、种种如梦般的绝妙感受。

  再这样下去我会上瘾的,再这样下去我会一辈子都逃不开的,我明知道这一点,就像我知晓自己曾带给他的伤害,可无法,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对他那张脸、对他这个人说“不”,或许我嘴上说了,但我看见我可怖的灵魂,正盘踞在他身后,像是想要将他团团包裹。

  他说他爱我,他不知道每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脚趾就会忍不住蜷缩,我全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都会过电一般地战栗酥麻起来,我想要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假的,像我这样的人不应该得到他所给予的这一切,所以我不愿应答,我知道当他知晓真相、当他认识到最本真的我,他一定会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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