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读大学一年级,刚刚成年,不管他死活的父亲打完了最后一笔抚养费,随后消失得一干二净。
妈妈已经有了新的家庭,他们去新西兰度蜜月去了。
他踏入一片陌生的土地,身边环绕着不同肤色不同人种的同学,大家语言不通,文化各异。
国外冷食偏多,腥气很重,因此浔城的记忆就会格外鲜活起来。
因为这些记忆,喻安宵才不会觉得自己是什么不幸的存在。
他想念浔城时,班上就多了一个来留学的浔城人。
喻安宵甚至曾一度觉得,他是受到上天眷顾的人。
他在人际交往上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话不算多,但凡是找他攀谈的,就算不算太熟悉,他也愿意和对方聊上几句。
蒋煦和程乐秋的性格相差很大,但是对他很好。两个人的学生公寓距离也很近,蒋煦时常拎着买来的中餐和他一起分享。
在这么一座充斥着年轻人和荷尔蒙的城市,喻安宵结识了他的第一任男友。
那是一个德国男孩,会说一些英文谚语,虽然发音有时不够准确,但是用来逗笑自己那个刚成年的男友已经够用了。
第一次恋爱持续不到一个月,以对方突然爆发的暴力行为告终。
对方事后求和,说讨厌他对谁都笑,还附带了一些经典美式脏话。
那时喻安宵脸上的淤青还没消失,因为抵抗殴打而脱臼的左臂仍然软趴趴地吊着,他坐在窗户前看见此人被蒋煦用特意采购的中式长凳打出去,红色玫瑰散落在公寓楼前。
第一次恋爱就过于可怖的经历让他对亲密感情产生了些许恐惧心理,因此从前任口中“对谁都笑的**”,变成了出了名的难追。
时不时出现在他噩梦中的主角是第二年遇到的,他们只是同处一个研究小组,偶尔同门聚会才有接触。
某个周末,他在路上被两个街头混混拦住去路,抢走了钱包,还差点挨揍时,是这位同门突然出现,拉着他逃跑了。
他迫切地想表达感谢,对方却摆摆手说这算什么,只希望他能在学业上给些帮助。
两人成了不远不近的学习搭档,时常一同出现在图书馆。
因此在次月某天,对方突然电话打来,给他一个地址,说自己哮喘病犯了,感觉快死了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赶了过去。
听到讥笑声时他仍然不明所以,直到在人群中看见当初街头抢劫的那两个混混的脸。
恐惧和惊惶还没来得及涌上头顶,他已经试图冲出这个乌烟瘴气的酒吧。
喻安宵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打算,也不知道那位同门对那群不怀好意的人是怎么描述自己的。反正在脑袋被一次次按进水池时,他仍然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发生。
他做的唯一一件正确的事情,就是在急匆匆出门前,告诉了前来约他吃午饭的蒋煦自己的去向。
此地臭名昭著已久,也只有最擅长玩乐的小蒋总能一下察觉出不寻常的气息。
直到坐在警察局里,那个同门才说出一个不知道真假的理由:“他看起来太惹人注目了,逗他玩一下而已,没想干什么。”
喻安宵浑身湿透,蒋煦跟在他后面就赶到了,看起来也只是被戏耍了,好在没有被人拍去什么不雅的照片,以至于终止学业。
只是身上多了些被踢踹的淤青,加上呛水受惊吓,病了一个月而已。
这通深夜电话打得有些久,喻安宵说:“我知道,那还是明天再说吧。”
楼思凡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把时间花费在了错误的人身上。
接触的时间越长,喻安宵越确信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回应。
他像海岸边搁浅的鱼,看着月亮盈缺,等待潮汐涨落,只需要偶尔的浪花潮水滋润,他就能活下去。
可是哪一股浪潮能让他重新回到海里,他没有信心,也不抱有期待。
这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
电话刚刚挂掉,房门就被敲响了。
喻安宵的手停在半空中,维持着想要关灯的动作。
“怎么了?”他问。
程迟雨说:“我能进去说吗?”
“进来吧。”
门打开了一条缝,门边探了个脑袋进来。
程迟雨说:“我做了夜宵,不要睡了,看电影好不好?用投影仪。”
第43章 靠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他们在看上次霍弘源送的那盘电影,电影的配色有些灰暗,似乎那里没有晴天。
电影幕布就挂在喻安宵的房间里,这是程迟雨第二次和他躺在一起。
程迟雨给他煮了甜汤,不好消化的小汤圆没有盛,只是想让他喝了暖一下胃。
刚刚程迟雨还只是以为是吃错了东西,现在看见他接碗的手还有点发颤,竟然有点拿不稳。
喻安宵自己也发现了,担心汤水洒到床上,又把碗还回去,说:“等会儿再喝吧。”
等待电影播放的空当,程迟雨把碗拿了出去,片刻后折返,手里多了个封口直饮玻璃杯。
喻安宵愣了一会儿才接过来,说:“干嘛搞这么麻烦。”
程迟雨挨着他坐下,说:“拿着暖手。”
还是上次那部电影,当时在山间别墅看了一小半,后来程迟雨自己找了影片,已经看完一遍了。
时隔许久,便再次从头播放。
寒冬的村庄,灰暗的色调,一场沉默的没有台词的婚礼。
牧师骑着自行车赶到河边,身穿白色婚纱的新娘接受了牧师的祝福。
新郎与她相隔一条无声的河流,两人隔河相望。*
电影过半,程迟雨觉得这个由大孔雀送来的电影碟片也没那么讨厌了——喻安宵靠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
程迟雨小心翼翼地按了暂停键——下一幕就会有纷乱的枪响,可能会把他吵醒。
寒冷的冬天逐渐过去,楼思凡也不怎么出现了。
在喻安宵生日这天,门前出现了一大捧扎好的玫瑰花束,上面夹了一张贺卡。
喻安宵拿起来看了看,又把贺卡放回花束中,没有把花抱进屋内。
生活似乎照常行进,程迟雨的学业越来越繁忙,放假的时间越来越短,有时候周六傍晚才回到家,第二天一早就要返回学校。
按理说,那些总是献殷勤的追求者终于消失,程迟雨应该感觉到高兴,可每当放学回家,看见喻安宵坐在阳台上的背影,又总觉得那条无法跨越的界线,似乎永远存在。
暑假一到,程迟雨就要进入高中的最后阶段。
天气越来越热,该开的花也都开得热闹。
程迟雨在花鸟市场买了几盆茉莉,侍弄得很好,白色清香的小花开满了阳台。
喻安宵发现家中多了一款花茶,才后知后觉这种不起眼的小花竟然有如此多的用处。
开学就是高三,于是程迟雨几乎与假期无缘,被喻安宵打包塞去竞赛班上课去了。
好在一天只有三节课,中午还能剩个午觉空闲,喻安宵的一日三餐仍然有着落。
其实喻老师觉得自己的手艺已经足够喂饱自己,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将自己做的饭菜向程迟雨分享后,程迟雨都要回家开火上几道硬菜,好像图片上的几道惨不忍睹的家常菜把他委屈死了。
暑假班的周六日照常休息,程迟雨侍弄花草更加勤勉。
喻安宵躺在一边的躺椅上看书,抬眼就见程迟雨鬼鬼祟祟地凑近了,他说:“手给我。”
“干什么?”喻安宵有些疑惑,但还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一个带着花香的、凉丝丝的手环戴在了他的手腕上。
“这是什么?”喻安宵自己抬起手看了看。
“茉莉花手环,夏天的旅游城市要卖五块钱一个。”程迟雨说,听语气有些骄傲。
一条软软的银白色铁丝,将十几朵开得正好的茉莉花串在一起,圈成手环形状,接口处小心收起,用花朵遮挡,戴在手腕上凉凉的,散发着幽幽的清香。
喻安宵看了又看,很喜欢,笑说:“又是泡茶,又是手环,花要被薅秃了。”
“我养它们就是为了给你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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