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你媳妇正给你儿子找后爸(18)
要想成为参天大树,第一步就是要栽小树苗,这个道理闵麟还是懂的?
莫晨拒绝提议,闵麟表示失望,两人在电话里一来一往的试探,在闵麟的带动下,反倒像调情,最后,莫晨受不了闵麟的撩拨,急冲冲想挂电话,却被闵麟一句,我认定你了,震的心发烫。
第22章
与莫晨通完电话后,闵麟又拨通沈凌的电话,把刚跟莫晨的通话大概述一遍。
“他近期应该会有行动,你找人盯紧他。”闵麟打个哈欠,他昨晚一晚没睡,又跟莫晨周旋了一个上午,困的很。
“放心,盯着呢!”沈凌回道,那俩个人处理结果是他们商讨出来的,莫晨不满意在意料之中,接下来就看他怎么行动了。
说完这事,沈凌又跟闵麟把唐泽的情况说了一遍;唐泽一回国就到康乐区新民街道住了下来,这些日子他做得最多的便是到处走,看似毫无目标,实则都是以前楚攸宁常出现的地方;回忆还是忏悔?谁知道。
唐煜的出现在唐泽意料之中,看着如今叱咤商界的弟弟,唐泽既欣慰又带着怨恨,楚攸宁的死在他心里始终是根刺,只要这根刺没除,在他眼里,所有人都该死,包括他自己。
“躲了这么多年,你这是回来送死?”轻啜清茶,唐煜看着唐泽淡淡问道 。
当年大爆炸过后,唐煜在医院躺了一个月,那一个月他过的茫然而悲恸,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可他知道,自己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后来出院,爷爷病危,唐煜发现结婚证书,爷爷、莫晨补回他所有记忆,那一刻他愤怒而妒恨,失踪的唐泽成了他报复的目标,要不是爷爷突然死亡,唐泽早在八年前已经死了,又岂能让他逃出国。
“何止我该死,该死的人多了去,你不在养着嘛!”唐泽嘲讽道。
唐煜面色平静,五脏却如火灼,闭起眼,轻倚在沙发上,唐煜沉吟许久喃喃道,“我在等他回来。”
其实说来人心这东西也是奇怪,明明连面容都忘记了,却在听到他名字的刹那,那颗心清楚明白地告诉自己,这个是他的爱人。
跨越了点滴时光、记忆与谎言,那铭刻在灵魂的爱,永恒地,不消灭。
“有时我真怀疑,你真是遗忘了,还是在说谎。”
“有区别吗?”唐煜不在意问道。
唐泽喝茶的动作一滞,是啊!有区别吗?或者说有意义吗?那么唐煜来找他是做什么?想知道真相,还是来完成八年前未做完的事?
“为什么突然回来?”神色一变,本柔和的眸光变得锐利,如一把出鞘的利刃,仅是被盯住,就让人后背莫名发寒。
这些年,唐煜纵横商场,杀伐果断,又身居高位,加上唐家暗下还有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生意,常年游走,始终是沾上一些戾气,为隐匿,唐煜平日不得不戴上和善的面具,可一旦面具卸下,那就是活生生一个恶魔。
唐泽回视唐煜,两人目光在半空相撞,互不相让;唐煜这话问的可笑,为什么回来?早在他踏入C国领土那一刻他已经知道了吧!“你在确认什么?或者是在害怕什么?”
害怕?唐煜轻笑,他害怕什么的东西多了,却始终事关那一个人,“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即可。”
“我没义务。”唐泽冷声道。
唐煜紧盯着唐泽,直到他受不住转开眼才道,“罢了。”
说道,把茶盏放下站起身,小立连忙把外套递过去,却被唐煜罢手示意不必;唐泽蹙眉看着已经穿上长袖唐装的唐煜,现在才初秋,正常男人这时还穿短袖,他身体到底亏损到什么地步,在这时节竟然会觉得冷?
“唐泽,八年前,我留不得你;八年后,也一样,咳……咳……”唐煜捂嘴轻咳几声,接着说道,“看在年幼情份上,我给你三天时间,躲开我的人,有能耐,你便逃离C国,没能耐,就葬在这吧!唐家的墓园,还是能留你一块永眠之地。”
唐泽苦笑,唐煜今日会亲自过来,也算是还他年幼一份情;当年在他承认那件事后,他就知道,只有唐煜在一天,就没他活路,可在他决定回C国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你不想知道当年的真相?”唐泽这句话意思并不是要对唐煜坦白,而是他很好奇,当年事件过于复杂,牵涉的人也多,知全真相的没几个,他算是知道大部分,可唐煜却为何不问?
“他的事,不需要你们来评判,也不需要你们的证言,更不需要你们口中的真相。”恨声说道,唐煜转身离去。
唐泽久久无法回神,口中真相?是因为被欺骗太多了吗?可唐煜,当年,你不也欺骗了所有人吗?
闭眼思索,却始终得不到答案,唐泽环视屋子一圈,知道自己要搬走了,唐煜说一不二,八年前的狼狈,他记忆犹新。
现在,他最重要的任务是找到放消息给他朋友的人,确认消息来源及准确性;一开始,唐泽怀疑消息是唐煜放的,以引他回国,可经过今天,唐泽很清楚,引他回国的是另有其人;那么这个人是谁?他为何要这样做?他又是如何知道楚攸宁对自己的重要性?
此时唐泽犹如身在迷雾中,看不清四周景象,不知道该往哪走,也不知道引他回来的人想干什么?他现在只有两条路,找到放消息的人或找到引他回来的人,可离开C国八年的唐泽无论是在人脉还是在势力方面,基本可称为无,想找到人,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他在等,等隐在黑暗中的人放出一缕光,只要他抓住那缕光,一切将真相大白。
其实唐泽除了怀疑唐煜引他回来外,他还怀疑另一个人,楚攸宁;当年废弃油库大爆炸,地面塌陷,大量残油流出,烧了一天一夜,死了十来人,火被浇灭后,从废墟挖出来的已经是一堆白骨,当时唐煜陷入昏迷,老爷子哪有心思去管哪根骨头是楚攸宁的,直接按J察给出的结果,确认楚攸宁死亡。
当时唐泽已经被赶出唐家,想从唐家找根楚攸宁的发丝来鉴定,可唐家已经把楚攸宁的东西清理的一干二净,托朋友从公AN系统调他DNA资料,却发现,楚攸宁所有资料竟然已经被消,这一切,仿佛是个早已计划好的阴谋,意在让楚攸宁永远消失。
没有鉴定过的死亡,即使知道楚攸宁当时就在油库里,可唐泽这些年仍抱有一线希望;现在确认不是唐煜引他回来,对于另一个答案,唐泽更加忐忑与期待。
最近闵麟很忙,除他老板的媳妇被人曝丑闻要处理外,盛世传媒旗下一支乐队打破所有人眼镜、在Y国拿下了最佳音乐奖,也让他忙翻天,大大小小的宴请让他头痛。
夺冠消息如火如荼传开,瞬间引爆娱乐圈及商界,乐坛歌星及各大娱乐公司的羡慕妒嫉恨自不用说,商界各大董事眼见着也红眼。
闵麟,目光够毒够辣,才转战歌坛三年,竟做出别人十几年也达不到的成绩,这一支乐队夺冠,可不仅是拿个奖杯的事,没看到吗?消息刚出来没几天,盛世股票接连涨停,盛世传媒市值瞬间上涨0.2%,该说他是经商天才还是叹他运气好。
挖人行动被提上各大财团日程,评估报告出了一叠又一叠,忙的不亦乐乎;这一现象同时波动到唐氏,唐氏本身拥有娱乐公司,如果能把人挖来,可相当搬回了一座金山。
想到此,董事会几大股东再也坐不住了,直接让秘书拟了报告递交唐煜,唐煜也爽快,直接签名盖章,唐氏HR开始为挖人大计忙碌起来;唐煜作为公司董事长,为表诚意,约盛世总裁吃饭便也顺理成章。
第23章
“闵总这几年管理唐氏的成绩瞩目,让唐某佩服。”淡淡的茶香缠绕在舌齿间,味道清冽带丝苦涩,很合唐煜脾胃。
“哪里,陆先生教导有方。”闵麟笑道,心暗想着唐煜约自己吃饭到底用意在哪?
“闵总真谦虚,不骄不躁,陆总有福。”
“能被陆先生重用,才是闵麟的福气。”
一应一答,句句皆为结尾句,这怎么聊?唐煜透过茶盏阵阵烟雾淡淡看着闵麟;唐煜的不耐闵麟似乎并未察觉,笑得如沐春风。
“最近我看闵总跟莫秘书走得挺近的。”
“是啊!我在追莫秘书。”
闵麟应的光明正大,唐煜眉头一跳,看着闵麟的目光非常不善;唐煜不加掩饰的反应让闵麟惊讶,他这是不满自己追他秘书,真是他小情人?想到这,闵麟脸色也有些不好,迎视着唐煜的目光说道,“我与莫秘书两情相悦,想来唐总不会棒打鸳鸯吧!”
唐煜淡然看着闵麟,笑道,“追莫秘书?闵总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据我所知闵总的孩子已有九岁了吧!难道传言是假的?”
闵麟,“!”
操,装,再装,我资料你不是已经查个底朝天了吗?竟敢还装着一无所知的样子,你逗我玩呢?闵麟在心底冷笑,脸上却始终保持着温和笑意,只是细看下,嘴角微微在抽搐。
“孩子他妈已经没了,我这不在给他找后妈嘛!”咬牙切齿,闵麟盯着唐煜的眼睛一字一句说道。
唐煜轻笑,后妈?这盛世总裁的工作能力不错,看人的目光就不怎么样了。唐煜不由又想起之前闵麟送莫晨回唐宅时的场景,那种意气风发、潇洒不羁与现在的成熟稳重倒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时他让小立去查俩人当晚的事,过程是查出来了,可他俩人呆在房里面到底干了什么却没人知道,对于这点,唐煜莫名不舒服,看闵麟的目光也不由带上两分严厉。
“怎么了?”闵麟迟疑问道,被唐煜这样一盯,他都忘了保持他那沉着、稳健的形象了,咽口唾沫,闵麟觉得有点口渴,便端起桌上的水喝两口以缓解紧张,这样的唐煜太久没见,让他恍惚像又见到哥哥。
“那晚你跟莫秘书谁上谁下?”
“噗……”
闵麟的话突然窜进耳朵,正恍神的闵麟一口气没提上来,水窜到气管,本能的,水直接从口中喷出;这一喷,不但喷唐煜一脸,也把餐厅其他人的目光给吸引过来了,闵麟脸“轰”一下子爆红,他觉得这辈子所有的脸都丢这了。
“好了,好了,都已经发生了,你还想当鸵鸟多久?”沈凌推推趴在桌上装死的闵麟,那天闵麟一口喷仅在几分钟内,几乎传遍C国商圈,为啥呢?很简单,能在阿房宫吃饭的人基本是B市上流人物,现在社交圈发达,商界人士不是在这个群就是那个组,事件一发生,大家觉得有趣,拿起手机按几下发出,不过几分钟时间,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开了。
“那王八蛋,给我走着瞧。”闵麟暗恨道。
“不过我倒好奇,他说了什么,能让你瞬间失态?”沈凌八卦道。
闵麟白了沈凌一眼,没开声;那天唐煜的话只占一半原因,主要还是被他那熟悉的目光给影响了。
“对了,前两天唐煜跟唐泽碰面了,录音你听一下。”说道,沈凌打开播放器,俩人对话完整无缺播放出来,内容还是挺可观的,只是沈凌却有点疑惑。
“唐煜失忆了?”沈凌在楚攸宁结婚前已经去当兵,长年军营也只在他结婚时回来一次,大爆炸后又回来一次,再回来已经是多年后的事,对唐煜,他其实并不比闵麟知道的多。
说起大爆炸,沈凌就想起当年得到楚攸宁死亡消息时,悲伤又愤怒的他拿着把枪就要冲进唐家,想着把唐家人都嘣了,却被赶过来的战友打晕带回部/队。
军/令如山,被喝令反省的沈凌在禁闭室整整关了一个月才平静下来,等他退/伍回来想复仇时,遇上了闵麟,也幸好遇上他。
沈凌想,这苍天,偶尔还是会睁下眼的,不至于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