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分了,凑活过吧(20)
沈长卿的考场是一所初中,这所初中有点特别,是乔明月待过的。
考试之前,考生一个个都紧张兮兮的,在脑海里过着一遍复习的资料,生怕一着急忘记了。
而沈长卿不一样,他上下楼来回走去,好奇的参观乔明月初中时候的教学楼。在顶楼的一面墙上看到“已毕业优秀学生”的公告板,乔明月的红底证件照片正印在第一位,少年的脸颊有些稚嫩,脸上显现淡淡的笑。
沈长卿的手摸了摸少年照片上的脸颊,心不规律的跳动,饥渴的他壁咚了照片,亲了一口照片上白嫩的脸庞,只是沾一下就起了身,他舔了舔嘴唇,暗自窃喜,默默离开。
走之前还在环绕四周看看有没有监控摄像头,这么做真的是太小偷小摸了,沈长卿也不好意思,在一个高考考场,亲一个照片,简直有病。
周围的同学都没注意到沈长卿奇异的举动。
答题时候,沈长卿完全不担心,潦草的看了下卷纸,心里默念道,真简单。
介于宿舍舍友是个学霸,在学霸的逼迫下沈长卿认认真真的学习,沈长卿就从年级中下流一直无压力挤进年级前二十。
尤其是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沈长卿同学直接发挥超常,总分排全年级第八,尤其英语这门学科,从期中年级倒第一直接越到了年级第一,考了满分。
脑海一边想着乔明月,一边答题,精力也没有浪费掉。
乔明月一再强调沈长卿,“不能提前出考场。”
可是沈长卿能是那么规规矩矩的人吗?第一场考试,写完就出了考场,也就一个小时不到。
考场门口挤满了家长,同时也有部分拿着麦克风的记者,他们看见沈长卿第一个出了考场,挨个询问他。
沈长卿一眼就看见乔明月坐在校门口对面一块大石头上,扬个脖子瞧自己,表情不屑,口中还摆出口型,“傻-逼。”好似喧嚣着沈长卿不听他的话的不满。
“请问同学,今年的题难吗?”
沈长卿看着他们,有家长有老师围过来,堵着他,没办法的他只能硬着头皮回答,“不难,太简单了。”
“同学,同学,你能说说你为什么这么早出考场吗?”
沈长卿不知觉嘴角翘起了个弧度,语气有些调皮,“怕女朋友等着急。”
乔明月听见了沈长卿欠揍的话语,从石头上蹦了下去,朝着沈长卿越来越远的地方走了,只留给沈长卿一个后脑勺。
“哦!哇!你竟然有女朋友,你爸妈不反对你交往,从而影响学习吗?”
“不影响,女朋友是个学霸。我之前学习不好,就因为交了女朋友,我的成绩才突飞猛进。”
有些家长顿时恍然大悟,琢磨着要给孩子找个学霸男女朋友。有些家长后悔不已,伤心流泪,说当初强行把他们分开没个学习上的照应。
沈长卿望着乔明月越走越远的身影,想推开这些家长记者们,可是人群潮太多了,他没办法挤出去。
等到第二名交卷的考生出了校门,这时候沈长卿身边的人少了许多,记者都去采访下一位“受害者”了。
穿过人群,他顺着乔明月走过的路线向前快步走去,大概走了三四分钟,一个身穿短袖T恤黑色短裤的少年手插裤兜靠在墙上等着人。
沈长卿走过去,试探的问道,“你生气啦?”
“你怎么回事?我怎么又变成你女朋友了?”
“难道你是我的男朋友?”
乔明月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说,要我当你的兄弟吗?”
沈长卿欣喜地问道,“那你愿意当我兄弟?”
“不愿意。”乔明月回答干脆利落。
沈长卿毫不气馁,接受着乔明月拒绝的第一万次“兄弟邀请”,嘴欠欠地说,“要不这样,那男朋友、女朋友、兄弟你选一个?”
“我选你个大鬼头!”
考试考了三天,基本上都是沈长卿第一个出考场,那些记者也觉得腻味了,等到最后一场考试,他身边都没有人来采访了。
乔明月还在石头上等着,就这么在阳光下等了三天,五场考试。
沈长卿与乔明月肩并肩的走着,看见一家刚开业的串店,指着牌匾问乔明月,“撸串吗?”
乔明月视线看向那家串吧,摇了摇头,“不干净。”
“那回家吃?”
“回哪个家?”乔明月眼睛忽闪忽闪着,不是很理解“家”的含义。
沈长卿拍了拍他的头,嬉闹着,“新家。”
所谓新家,也就是沈长卿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别墅,本来是送给乔明月的。转头一想,送一个十五岁男生一套房子不好,就就他从溪哥那里搬出来,住到这里。当然钥匙也给了乔明月,也等同于送给乔明月一套房。
市中心别墅里的东西很全,阁楼有个烧烤装备,正好沈长卿今天想吃串,就带乔明月回到了别墅。
别墅位于河畔新城小区,也差不多属于奉天城最贵的地产。这套房子的钱是沈缘业给的,上次期末考试出分考了全年级第八,沈长卿还一直说都是喜欢的那个对象辅导的功劳,沈缘业一高兴就送了他套房子。
沈缘业嘴中还念念有词,“正好她生日要到了,你就把房子送她吧。”还大方的赠个跑车给沈长卿。
沈长卿当然接受了。
两人来到了别墅的天台,上面种了些花花草草,凉席亭子。
沈长卿把阁楼的烧烤架放在天台上,又从冰箱里拿出羊肉,准备好签子,一根一根的串着。
大概串了四五十串,沈长卿的手就感觉不到存在了,肉的柔软让他的手粘上了一团油质。
他洗了洗手,望向在吊椅上啃着苹果翻着手机的乔明月,走了过去,拿起桌子旁的杂志卷成一个筒状,轻敲乔明月的头,耳边低语,“小懒蛋,你不干活,在这悠闲。”
乔明月摊躺着身子,口中的苹果咬碎,吞下肚子,“这不有你吗。”
沈长卿哈哈一乐,让乔明月让开一些地方,他要挨着乔明月做一张吊椅。
乔明月很自然的向左挪挪,沈长卿顺势坐了下来,两人交谈着。
“你知道上次陷害你的李志被抓进了监狱吗?”乔明月刷着新闻,还摆出了几篇文章给沈长卿看。
沈长卿表情看不出什么波澜,内心早心知肚明,“是吗?这孙子我不治,总有人会治。瞅瞅那大少爷那样,呵呵,而且他还打伤你。”
随后,沈长卿掰过了乔明月的左脸颊,装作心疼地查看了一下是否还有红印。都过去半年了,肯定没有了。
沈长卿抚摸着乔明月嫩出水的白皙脸颊,心里犯痒痒,轻轻的掐了一下。
“???”乔明月口中的苹果还没嚼完,口齿含糊不清的说道,“你仲个银神么毛病?”
沈长卿一头埋进乔明月的怀里,双手抱住乔明月的腰部,声音小孩子家家,满嘴甜蜜地说,“喜欢欺负你的毛病!”
夜幕降临,沈长卿摆弄着烧烤架,炭火中的火苗呲呲向上窜动,过高的热气透出隐约的人影,炭火前的沈长卿的虚影随风摇晃着。
一切准备就绪,乔明月蹲在地上看火星窜到天空,又飘然落下,浓厚的烟薰升入天空,高达一米。
“喝酒吗?”沈长卿举着一瓶已经开过瓶盖的啤酒问道。
乔明月也顺了他的意,“喝两瓶。”
“别勉强,你才不到十六,喝酒伤身。”
“沈哥,你这是瞧不起我吗?”
沈长卿和乔明月围在炭火边对饮,气势谁也不输给谁,你一杯我一瓶,喝得两人满是欢喜。
沈长卿心里一下子的疑问全涌了出来,“赵明月,你说你为什么要隐瞒你的名字呢。哈哈,赵日朋,这么土的名字,你还能接受?”
“还不是你给我起的,我明明写的就是,赵、明、月,你非得看成了赵日朋,我就随你心意就这么让你叫了。”
举着酒杯的沈长卿一口灌下,“你还有什么隐瞒我的事吗?”他本来不想问这个问题,怕乔明月的回答伤了彼此的感情。
“我会和沈哥永远在一起,你想问什么,我就答什么。日子很长,你慢慢问,我都一一回答。”乔明月简单化解着两个人的矛盾,然后吹了一瓶。
沈长卿高兴得不得了,尤其听见“永远在一起”五个字后,他更加兴奋,啃着肉,吹着酒瓶。
满地的酒瓶子、易拉罐瓶子洒落一地,两人手旁脚旁全是,少年们没有限制量,一瓶又一瓶的互相比着酒量。
到最后,两人意识都逐渐模糊起来,炭火早已熄灭,只留下了缕缕未烧尽的烟,还有屋顶天台上的暗淡灯光。
此番此景,让人沉醉不已。
两人渐渐凑近他们的脸,两双眸子炯炯有神都泛着亮光,谁也不敢大声喘气,怕影响了安谧无比的气氛。
周围的环境真的是太飘渺了,六月份的夜风凉爽的扑在两人的满是透红的脸颊上。凉风丝毫没有唤起醉意沉迷的两人,他们看着对方看了许久,互相闻着对方身上的酒味,感受着对方的心跳。
也不知道是谁先动了下一步,酒意逼人,没有一个清醒的。等到嘴唇相接,柔软且温热的感觉涌上两人的心头,他们脑海此刻一片空白,唇相接的地方像似被海水埋没冲击着,湿润着。
他们久久不肯分离彼此,沉醉于其中的美好,吸取对方的香甜,甜蜜与幸福全融入到牙齿与舌之中。
沈长卿用舌头撬开了乔明月的齿,入侵似的占入乔明月的整个口腔,享受着乔明月给他带来的至尊无上的快乐,他是属于他的,他也是属于他的!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他们分开彼此,双眸净是迷离。
沈长卿喘着粗气,手拉过乔明月的手,十指相扣,准备第二轮进攻,相识了近一年,这是第一次感受到对方是在自己身边的。
乔明月也被吻的没了力气,他整个人都扒在沈长卿的怀里,脖颈顶着沈长卿的肩头。
两人的劲头还没过,沈长卿精力旺盛地拉过乔明月的手走下了天台,来到了乔明月的屋子里。
沈长卿推倒乔明月于床上,自己的嘴唇亲吻着乔明月的额头,沿着少年的棱角一直顺下,在乔明月耳边细语询问,“明月,我送你的戒指呢?”说完,沈长卿也没停止动作,双手触碰着乔明月的身体各处。
乔明月被沈长卿亲的发软,嗓声媚妩迷人,略带些少年的干净,“抽屉...第一个抽屉里...”
作者有话要说:
正适合夜党哈哈哈。
第22章 第二十一章 季凌
沈长卿匆忙寻找着,手触碰到抽屉最深处的一个盒子,他拿出了盒子,双手沿着缝隙打开,一枚银色戒指映入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