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总是他(娱乐圈)(70)
萧逸满意坏了,结束时,他拍了拍林路的肩膀,对他笑得牙不见眼,脱口承诺道:“你后面如果也能继续保持这个状态,让电影提前杀青,只要能提前三天,我就给你涨片酬啊。”
剧组是烧钱的,哪怕是提前杀青一天,也能省下十几万的经费,这波一点都不亏。
林路虽然不差钱,但他对自己拍戏赚来的钱,那是相当热爱的,闻言,他笑眯眯地点了头,“好呀,一会我们就签个合约,白纸黑字,不能赖账。”
萧逸没想到林路会说这个,他呆了三秒,一脸不可置信,“你家那么有钱,你咋还这么财迷?”
“谁会嫌钱多啊。”林路翻了个白眼,“难道你会吗?”
“那倒是。”萧逸摸了摸下巴,“那行吧,签合同就签合同,就是你能不能拿到了。”
林路扬了扬下巴,“肯定能。”
—
章景之是在3号晚上到的小镇。
就如唐宋所言,他确实是为了给林路一个惊喜,才特地没有告诉林路行程的。
然而他并不知道,林路早就知道了。
当然,林路也假装不知情了,配合他的这场惊喜演出。
不过其实不论是知情或是不知情,林路在看到章景之的瞬间,所爆发出的极大惊喜,完全不是做假的。
毕竟对于林路来说,只要能看见章景之,和章景之待在一起,他就非常开心了。
嗯,是脚下踩着棉花,心情能飞到天上和太阳比肩,也能在心底放烟花的那种激动和兴奋。
一点都不避讳方青,林路直接蹦到章景之身上挂着,吧唧一口,亲在了章景之的嘴巴上。
他想了两个多月了。
亲一下是必须的。
至于人设……嗯,早八百年前就崩的彻底了。
这会儿不想管,也管不了了。
在林路蹦到章景之身上时,方青就自觉地低下了头。
他目不斜视,放下自家老大的行李箱后,就不再继续做灯泡,动作非常迅速的离开了。
将空间留给这对彼此都思念到极致的恋人。
方青走后,章景之就不克制自己,他将林路抵在墙上,按下林路的脑袋,吻上了林路的嘴唇。
这是一个既缠绵又让人脸红心跳的吻。
亲完,两人都起了反应。
林路脸颊红通通的,唇瓣也有些红肿,眼里一片水雾朦胧,看起来非常诱人,就像伊甸园里禁果一般,让人十分想品尝。
章景之静静望着他,眸光深邃,眼底有一抹名为谷欠望的火苗在跳动。
林路还保持着挂在章景之身上的姿势,他的双腿是环着章景之腰的,因此不论是他的反应,还是章景之的反应,彼此都能清晰的感受到。
同为男人,林路自然明白顶着自己屁-股的是什么,他的脸涨得更红了。
而当他抬起头,对上章景之的目光,瞧见那双眼里清晰可见的谷欠望神色,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他松开抱着章景之脖颈的手,从他身上跳下来,边走边说:“好像有点热,我去洗把脸。”
章景之的目光紧紧锁定在林路身上,突然他伸手拉住了林路,上前一步重新将人抱回到怀里。
他从背后抱着林路,一手揽住林路的腰,另一只手则掰过林路的脸,继续新一轮的深吻。
这个吻比刚才更加色-情了。
林路被吻得脚软,脑袋一片空白,迷迷瞪瞪中,又被抱了起来,动作轻柔地放到了床上。
于是等他魂魄回体,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章景之正压在他的身上,目光温柔地看着他。
林路:“……”
姿势很危险,状态很危险,感觉要发生什么了。
但是,他一点都不怕,反而跃跃欲试,非常期待。
越来越热了。
气氛在剧烈升温。
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他们两人的心跳声,扑通、扑通,交织在一起,特别响亮。
两人保持着这个姿势,互相对视着。
忽然,章景之笑了,他伸手摸了摸林路的脸颊,又从脸颊,滑到了脖子的位置,像是弹琴一样,一下下轻轻点着,继而又俯下身,让自己的身体紧贴着林路,然后舔了舔林路的嘴唇,在他耳边吹了吹气,轻声说:“路路,我想碰一碰你,可以吗?”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性感到不行。
“碰、碰什么。”林路紧张的话都说不清了。
张嘴含住了林路的耳垂,章景之说:“我想触碰你的身体……”
林路脸颊爆红,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烧熟了,烫化了,露在外面的皮肤,也都染成了绯红色。
他撇开头,不去看章景之,脚在被面上来回蹭了两下,悄咪咪地伸出手,抱住了章景之的腰。
稍时,他又很轻地“嗯”了一声。
眼睛亮亮的,眼神透着期待。
闻声,章景之呼吸一怔,下一秒,他就凶狠地吻住了林路的唇,手也不再克制,动了起来。
……
……
一切结束以后,林路缩在被窝里,紧紧地裹着被子,完全不露出脑袋。
尽管他们没有做到最后一步,可是亲亲摸摸啥的,一个都不少。
回想起刚才那些亲密的事,林路就恨不得化身鸵鸟……实在太害羞了,羞死人了。
而且他的手仿佛还记得小章景之的形状,简直都不能直视了!
至于章景之,他的身心全部得到满足,完全没了这几天连轴转的疲倦,此时显得精神不已。
他从浴室出来,看见林路依旧裹在被子里,便走过去在床边坐下,拍了拍那颗巨大的蚕蛹,眉眼带笑,目光十分温和,“路路,别把头蒙在被子里,会难受的。”
林路一动不动,装死中。
章景之无奈地摇了摇头,佯装威胁道:“那我掀被子了哦,我记得路路没穿衣服吧。”
听见这句话,林路差点被口水呛到,他咳了好几声,才动了动,然后露出一个脑袋来。
他的眼睛还是湿漉漉的。
“你把我的衣服放在床上,然后走开,背过身去,我要穿衣服了。”
“好。”
章景之弯下腰,将散落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放到床边,就起身走到了落地窗前,背对着他。
林路盯着章景之看了会儿,确定他没有在偷看,才坐起来,飞快捞过衣服,迅速穿戴起来。
事实上,章景之已经透过他面前的玻璃,将林路的行为全部看在了眼里。
但他不会告诉林路的。
否则他的小宝贝又该羞的没边了,可能还会生气。
第74章 chapter 74
章景之只能腾出来十天的时间。
档期有限, 所以他的戏份全部被提了出来,最先进行拍摄。
也包括跟林路的三段床-戏。
而经过商量,和林路的对手戏都被安排在最后才拍摄,前面先拍齐鸣宇的故事。
齐鸣宇是名副其实的富三代,爷爷是上市集团的董事长,从来不缺钱花。
可是虽然有钱,他却过得并不好, 一点都不幸福,他父母只是商业联姻,没有一点感情, 他一生下来,两人就像是完成了任务一样,开始光明正大的各玩各的,从来不会顾及他, 更别说嘘寒问暖。
他从小是被保姆养大的。
他的母亲还是一个疑似精神病患,有暴力倾向的, 但是对待动物,不是对人。
他亲眼她见过虐猫、虐狗,虐兔子之类的。
不过并不对他动手,毕竟一年到头, 都见不到几次面,说不了几句话。
或许应该说,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爹不疼娘不爱,家不像家, 齐鸣宇十几岁时,就一直顺理成章的叛逆着,打架、抽烟、喝酒,什么都做。
直到他二十岁那一年,遇见一个青年,对方是他们学校的校医。
青年大他七岁,笑起来眼角会微微勾起,嘴角还会露出一个梨涡,既漂亮,又帅气。然而青年是一名听觉障碍患者,他必须要带着助听器,才能稍微听见一些声音,但不会说话。
即便这样,青年也对他很好。
看到他受伤,会皱起眉,会责骂他,关心他;看到他难过,会安慰他,陪着他……
从小到大没有体会过一次被人真心对待的齐鸣宇,毫无意外地陷了进去,他爱上了青年。
他收起一身的刺,他第一次向父母提出要求,希望能学手语。
而在他大学毕业那年,他告白了。
青年也答应了他。
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齐鸣宇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他努力地规划属于自己和青年的未来。
但是,好景不长。
在半年后的一天,他偶然撞见了青年和他父亲接吻。
他才明白,青年其实一直是父亲的情人,是父亲安排到他身边,监视他的人。
那种感觉,恶心透了。
他重新变回了原来那个玩世不恭的富二代,而且更甚,他会找和青年相似的人,暴力对待。
并且越来越上瘾,整个人都扭曲了。
这部分的剧情,章景之只花了五天不到就拍完了,在第五天下午,视角转换,从过去回到当下,和他演对手戏的人,也换成了林路。
这意味着进-入电影的重头戏了。
齐鸣宇和沈言的初见,是在一家gay吧,那天沈言是因为找错了地方,误打误撞闯进去的。
酒吧正在玩游戏,很吵很乱,人群非常疯狂,沈言长得好看,又瘦瘦小小,怯生生的模样,与环境格格不入。
不少人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就像是狼群里突然混入了一只单纯的小羔羊,看起来那么好吃,肯定诱的人想一口吃掉他。
有几个人趁着三分的醉意,朝沈言走了过去,想要先下手为强,吃掉这只羊羔,看味道是不是非常美味。
是齐鸣宇替沈言解了围,然后将一脸无措、慌乱、害怕的沈言带出了酒吧。
当然,齐鸣宇自己本身也是狼群里的一只,尤其是在知道沈言是一名聋哑人之后,更勾起了他的欲-望。
沈言和青年太像了,一样出色的外貌,一样听不见,不能说话,相貌上,也有些相似。
于是,齐鸣宇提出了包养沈言,他能给沈言任何东西。
沈言拒绝了,却在犹豫之后,收下了齐鸣宇留给他的号码。
初遇这场戏并不难,对林路和章景之来说,都很简单,所以没过多久,就拍完了。
后面一场,就是床-戏了。
三场床戏的拍摄地点都不变,是齐鸣宇在小镇上的一处公寓。
为了拍摄,剧组在几天前就特地租下了一间公寓做为场地,又按照剧本要求,布置好了。
下午四点,拍摄场地换到了公寓。
这场戏的尺度不小,林路和章景之都要脱衣服,近乎全-裸,所以萧逸进行了清场,只在现场留下他自己和几名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