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他超飒(83)
计扬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的目光,然后一招手:“走,吃面。”
等着计扬和赵文静都走出去十来米了,才回过神来。
回头看去,楼瑾正垂着眼眸,拖着石膏巨足,无声无息地跟着。
赵文静拐了计扬一下。
计扬想了想,一拍脑袋:“楼瑾,你和文静还没正式见过面吧?正式介绍一下,我好朋友赵文静。”
赵文静笑开眉眼:“计算机系的大天才,才入学就引起不小的轰动,不但在知识领域一骑绝尘,还有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花边新闻,称得上咱们T大新一届的风云人物。虽然没有正式见过面,我可是久闻大名,你好楼瑾,我叫赵文静。”
楼瑾站在计扬身边,脸上早就没有了那只有计扬能够咂摸出来的阴沉味儿,笑容灿烂阳光,虚伪到了骨子里,说:“夸张了,只是家父的产业也涉及到这方面,我接触的更早,还有施展的平台,所以只是抢跑了而已。”
赵文静说:“抢跑也要有那个实力和环境,再说你能掌握就是你的本领,别自谦了。”
楼瑾:“我只是有些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那篇论文也只是视角独特才会被采纳刊登,实际上涉及到基础理论,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不如学姐,听说已经确定毕业留校,要恭喜你了。”
赵文静:“打下手而已,真正参与到研究里可就远远不够格了。”
楼瑾:“怎么会……”
赵文静:“哪里哪里……”
楼瑾:“不是……”
赵文静:“就是……”
计扬换了个腿,将手臂环住,静静地等待着他们“商业互吹”,咽下了一个突然涌上来的哈欠。
好在两人都对彼此有点小小的意见,所以干巴巴地说完这些,终于无话可说,同时看向了计扬。
计扬笑道:“走,吃面去。”
……
T大门口不远就是一条遍布餐馆的饮食街,中餐西餐皆有,烧烤火锅更多,还有各类的小吃店,都是经过大学生的舌头,千锤百炼后才能够留在这里,扎根营业。
所以大体上味道都不算差。
个别尤其好吃的小店,一到用餐时间就挤满了人,少男少女说说笑笑,吃得眉飞色舞,一眼看去,都是满满的朝气。
在这里,说到吃面,一家名为“南北面馆”的餐厅最为T大学生喜爱。
经过大师傅亲手拉出的面条,Q弹劲道,佐以精心熬制的汤头,再根据客人点单,或者浇上南方的辣酱,或是北方的肉酱,咸甜适宜,味道绝妙,上了桌谁还说话看手机啊,低头一阵猛吃,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计扬三人出来的晚了,拿了个28的牌号,前面还排着二十来号人。
但谁也没说要换上一家,只是从店家手里拿过小凳子,往屋檐下一坐,就耐心地等了起来。
计扬和赵文静两人从大一认识,是计扬唯一的好朋友,计扬虽然是穿越过来,但这个身体就像他自己的一样,继承了所有的记忆和情感,仿佛穿越前他的记忆只是被封闭了一样,直到某一天突然多了一段书外世界的记忆,因而与赵文静的感情也是真真实实的。
两人坐在一起,便有说不完的话。
计扬知道赵文静的家庭情况,甚至知道她母亲最近动了个囊肿的小手术,知道她的所有兴趣爱好,知道她喜欢哪一款的男生。
赵文静也是同样,可以说对他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甚至“登堂入室”,获得过全家人的喜爱。
他们拿着手机,翻看短视频,看到好笑的就要和对方分享一下,若是两个人都觉得有趣,就一起大笑起来,反反复复地看上好几遍,然后再品评一番,热闹无比。
与之相比,一旁的楼瑾存在感稀薄的就像空气。
从来到这里,他就拿着手机翻看,而且看的还是各种国际新闻,财经报道,简直就是个披着年轻人皮的老干部,有种老气横秋的气场。
但是旁边太吵了。
楼瑾今天的阅读质量非常地差,速度不及平时的一半。
好几次,当旁边传来笑声的时候,楼瑾的眉心都会微微蹙上一下,久久的,没等彻底松缓,又再次蹙紧。
排号叫的实在太慢,过去了十五分钟,却只走了十个号。
就在对面的笑声再次响起的时候,楼瑾将视线从手机移开,看向喊号的人。大概是面对陌生人不需要特别伪装的原因,又或者他实在被笑声闹得心浮气躁,所以当他的视线和喊号的人对上的时候,甚至有种过于凌厉凶残的杀气扑向对方。
那喊号的小伙子被瞪得一愣,继而下意识地解释:“现在是高峰期,客人差不多同一时间过来的,吃完也差不多,很快了,很快的。”
喊号的小伙儿像是提醒了楼瑾的存在,计扬转头看去,问:“是不是很饿?要是等不了,我们换个地方吧。”
“不用。”楼瑾将目光收回来的时候,脸上又挂上了微笑,“都等这么久了,继续等着吧。”
计扬想了想,笑道:“等我一下。”说完就一头钻进了餐厅里。
这下挡在楼瑾和赵文静中间的人不见了,两个人的视线笔直地撞在了一起。
计扬正在屋里挑拣小吃,又厚着脸皮找店家要了一把花生,正乐呵呵的等着。
而在距离南北面馆二十米处,甄雪和毛铭宇正结伴而来,他们的目标也正是这家面馆。
毛铭宇只是不算顶顶聪明,就算他从小受到精英教育,接触的环境更加复杂,但他的年龄和阅历都非常有限,在思考一件事的时候,很难会跳出他习惯的环境,去进行更加宏观的思考。
所以他不可能想到,自己这段时间的失控,是冥冥中有某种存在控制自己,刺激自己的情绪崩溃。他只会以为,自己情绪会这么崩溃,都是因为太在乎甄雪了,所以才会扭曲到自己都害怕的程度。
就像很多虐渣男的梗里,总有那么一些低情商的男人,会在失去了以后才知道珍惜。
而毛铭宇如果放在一篇言情文里,大概就是那种被人抛弃还被读者大声叫好的渣男。
毛铭宇家世好,表面伪装的再谦和,内心里也高人一等。
楼瑾要是家里没出事,大概率也是这么一个人。
所以对于家里阿姨的女儿,可以青梅竹马,可以一眼惊艳,甚至可能颇有好感,但在竞争没有出现之前,都会只有一种可能,反正是我的东西,不需要多么珍惜,也是属于我的,这样一个渣男理论。
总之,在楼瑾突然跳出来要玩什么“青梅竹马梗”之前,毛铭宇是没把甄雪当回事的,更不知道在这些年的相处里,这个女孩已经在自己的心里深深扎根,是绝对不允许别人触碰的朱砂痣。
结果等甄雪被剧情控制着快要飘到楼瑾身边的时候,毛铭宇突然就醒悟了。
心疼到难以自已,心疼到无法呼吸,心疼到追悔莫及,心疼到面目全非。
我是如此的,深刻的,爱着她啊。
反正毛铭宇现在就是这么想的。
这其中有多少剧情的推波助澜就不知道了,总之他在醒悟自己真正的感情后,就对甄雪千般温柔,万般呵护,一副“追妻火葬场”的模样,简直卑微到了骨子里。
今天好不容易得了失而复得的女神首肯,将人约出校园来了一场两个人,不会被任何人打扰的约会。
毛铭宇在心里发誓,今天一定要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让甄雪看看他究竟是有多么的爱她。
“就到了。”毛铭宇将手里的太阳伞又往甄雪那边移了一点,保证她整个身体,哪怕脚尖都不会被太阳晒着,全然不顾自己半张脸都暴露在阳光下直晒,眼里心里就只有眼前这个人,声音也轻柔多情的化成了一团春泥,将甄雪团团裹住,“回头儿我找人带一瓶防晒乳回来,你天生丽质不用化妆,但防晒还是有必要的,你皮肤那么白,很容易晒伤。”
甄雪低着头,嘴角抿着淡淡的笑,正准备说话,突然目光就定住了。
毛铭宇困惑地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然后就看见了坐在屋檐下的楼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