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相信我。”
内心的焦虑似乎就被这么平淡的六个字给安抚住了,想到对方所拥有的卓绝的能力,哈尔斯看着眼前截然不同的幼崽,轻轻点了点头,“好。”
祭司的树屋远离族群,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守护密林最后方的虫树。虫树划分的范围很大,哈尔斯走的不快但也只需要五六分钟。
哈尔斯在一颗竹子前面把宋卿时放下来,“前面我不能过去了,你得自己去。”
看着前面密密麻麻的树,宋卿时做不出抬头的举动,只问,“虫树是哪颗?长什么样子,或者有什么特点。”
“其他的我不是很记得,因为我上次去是三十五年前,只记得虫果是红色的,不是很大。”哈尔斯想了想,又说,“虫树对我们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只要我们进去了自己就可以凭借本能找到。”
见得不到其他的信息,宋卿时干脆闭上眼开始用看样子进行搜索,红色的果子、虫族的吸引力……一片绿色拥挤的包围圈内,有一颗长得并不高的树,上面结的正是红色果子。
哈尔斯还以为幼崽在打退堂鼓,这也是他那么轻易被说服的原因。这里距离虫树还有很远一段距离,五岁的幼虫爬过去都很费劲,更别提才这么小的身体。
不过,他又想到虫果的作用是帮助幼虫蜕化成虫人,可是幼崽已经是虫人形态了啊。
“宋……”哈尔斯才刚张开口,然后就眼睁睁看着幼崽的身体突然腾空而起,然后飞速的穿越密林缝隙直奔虫树的方向,“!!!”
他内心的震动与激荡可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可惜哈尔斯不懂现代语言,不然他可以直呼“卧槽”。
将震惊的哈尔斯甩在身后,宋卿时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快速到达所谓的虫树下面。他看着眼前比他高比旁边所有树都矮的树丛,有些无语,“竟然是樱桃树。”
五岁的幼虫足够轻松摘取果子,宋卿时却只需要张开嘴,哦对了,张开嘴之前得用水把樱桃洗干净,而且还要检查一下有没有虫子之类的。
能他吃下红色果子以后,口感十分的甜脆,又不是纯粹的樱桃口感。
宋卿时边吃边想,这个原始森林到底还能带给他多少惊喜。
天道创造虫族的时候还挺偏爱他们的,如果说被抛弃的哈乐都有这个好待遇,更不用提其他亲儿子的三个部落了。
不过怎么就不会用呢?
宋卿时的精神力穿透苍穹,他本来是想初探天道的情况,可是一眼看过去竟然是一片荒芜,就好像全世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一样。
天道……不见了?
他记得刚来这里的时候天道还在,天道和系统没协商好,这才导致他被连累的压制了力量。如果天道是真的消散,那么他被压制的力量应该复原才对。
脱下樱桃后,小腹处开始涌上了阵阵热意。热流从小腹开始逐渐通过血管经络向全身蔓延,四肢僵硬,全身就像着了火似的那样灼热。
天道的力量还在。
宋卿时没有多想,立刻顺着这股能量冲破天道给他下的压制。他被压制的时候没有多反抗,所以这个弱小的天道还真的以为他被压制住了,也没有留下多大的力量。
当压制彻底被破开的时候,一股来自他灵魂深处的属于王者的森冷力量外泄。这只是一缕而已,就以虫树分支为中心点霎时间呈现圆圈式辐射。
飞禽走兽们碍于恐怖的威压通通停滞下来,震动的翅膀停滞让飞鸟坠落,凶恶的猛兽四肢臣服。受影响最重的还是距离最近的哈乐部落,当时他们正在河边按照宋卿时的说法试探着去吃水藻,谁知道一股强大的压力直接把他们按在水里差点窒息。
还好那股压力来的快去得快,不然部落里受的影响可就太大了。
“刚刚是怎么回事?!”他们惊恐的叫了起来,连手里捧着的犹豫着吃不吃的水藻掉了都不知道。
“好恐怖的力量!我感觉好像看到了王。”有雄虫这么回答,因为他刚刚正准备交班去巡逻,然后就直接从天空被压到水里,还好水流并不快,不然他恐怕就要成为虫族里第一个被水淹死的雄虫了。
他这么一说,其他虫还真觉得是这样,回想起前两次王的力量跟这个感觉差不多,只不过这次的强大了不少。
“是王出事了吗?”
“王这么厉害应该不是出事。”
“难道是王在准备什么吗?”
虫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等他们回过神才发现刚刚好不容易清洗好收集的水藻都随水飘远了!不过任凭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宋卿时已经提前重新塑型。
在外等待的哈尔斯目光震惊又狂热,喃喃自语,“这是……神的力量。”
而所有人讨论的中心主角还在虫树下,只见原地只有一道白色的巨大光团将宋卿时的身体完全笼罩,之前的幼崽已经不见踪影。
白色光丝犹如一个巨大的茧,风起,紧密的光丝开始加快速度的转动,陡然松散,光丝在狂风中乱舞着,巨大的风卷起了地皮,湿漉漉的草地伴随着枝叶转动三圈后骤然落下。
白光散去,原地出现了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青年。少年容貌俊秀而清冷,身形修长,皮肤不是无机质的白而是一种呈现健康的肤色。
再度睁开眼,眼眸里充满了满意。但是宋卿时在低头后凝固了,他什么都可以变出来,可是也不能在这里变出一套现代衣服来吧。
想起这两天他看了不少身体,全部都是光溜溜的,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虽然这里没有女性只有男性,可是男性也是有分不同性别。
不过他感触最深的还是大家虽然都在一起混居又没怎么穿衣服,但是大家都挺纯洁的,不像他经历的那些现代文明里因为异性穿多少衣服而吵个半死。
异性穿衣服多少、穿什么衣服并不能够成为犯罪的理由。
宋卿时一边想一边一脚踹翻了旁边的一棵树,大树应声而倒,他把树皮给扒了下来,然后简单的把旁边的大树叶子给串了起来,最后在上下身都围上了树叶裙,穿起来还挺像亚热带度假的风格。
他想过很多塑型后要做的事情,比如火种、比如食物,可是他没想到第一件事竟然是给自己做衣服。
这里的树叶都挺柔软,很多都是长得像但又不是,这些以后都有大用,比如他刚刚扒树皮的这种树,作用大着呢。
宋卿时进来快,出去更快,几乎没怎么走路就出现在了哈尔斯面前。
哈尔斯还维持着震惊的脸,看着从虫树方向走出来的明显跟虫族不一样的虫子,虫族不是看容貌的人,他们更看重最实际的,比如力量,“你、你是宋宋?”
“哈尔斯。”宋卿时的声音介于男孩的清脆与成年人的低沉之间,听起来别有一番韵味,再加上他那冷清的面容,倒比哈尔斯更像是一个祭司。
哈尔斯的容貌跟他之前看的并没有什么不同,虫族的寿命短可是容颜不易衰老,只有那种半只脚踏入坟墓的会在最后的两年里衰老的飞快。
“你竟然真的成功了。”哈尔斯眼神复杂,语气里带着浓重的不可置信。
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其他虫,不仅对方的感觉不会骗人,更不用说虫树入口他守着,绝对不可能出现其他人。
宋卿时的出现完全的刷新了他的世界观,打破了他很多陈腐的观念。
哈尔斯在一起和曾经属于自己的幼崽走在路上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还在想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老亚雌因为王的事情和哈尔斯来往比较亲密,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宋卿时,语气确实询问哈尔斯,“他、他!”
“他是宋卿时,我们的王。”哈尔斯不知怎么的觉得心理舒畅了许多,“今天我带他去虫树了,他成功了。”
他拥有不亚于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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