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宋卿时点头,“不过需要去找,我一个人精力有限,到时候想吃的话还是得大家多留心。”
解决了吃的问题,哈尔斯犹豫了一下,又问道,“这个火是用石头就可以打出来吗?我感觉有点危险。”
“部落要进化,就离不开火。”宋卿时看着坑里还在燃烧的火苗,“什么都危险,但是我们可以控制危险不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
“意外发现。”宋卿时问他,“你觉得火烤出来的食物好吃吗?”
“好吃。”哈尔斯诚实的点头。
“其实我们吃的野猪肉烤上去比鱼肉更好吃,肥油会在火星上炙烤飞溅,瘦肉呈现焦黄色,有调料的话撒点孜然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宋卿时话锋一转,“你觉得我在部落内部推行这个怎么样?”
“很好啊。”哈尔斯觉得为部落好就完全没问题。
“哈尔斯,你有没有发现,我们没有神也照样活的很好。”宋卿时站起身,盯着流水的平缓线,“大家胆子太小了,这也并不是什么错事,只不过在这种时候胆子不大很容易消失。”
“不可以对虫神不敬。”哈尔斯柔和的脸色变得硬邦邦的,“虫神是最伟大的神,它给了虫族生命,孕育并给了虫族蜕化的机会,没有它就没有我们。”
“不,我不是说这世上没有神,我也不是说不崇敬神。”宋卿时微微侧头,看着有些生气的哈尔斯,“我说的是,神在很多方面也是无能为力的。它创造了虫族,但是不可能手把手的去教导虫族该怎么生存。”
“虫族太依赖虫神,那就导致哈乐部落如今的情况。明明身边什么都有,只要尝试一下,尝试一下草药、食物、水果……或是意外的火,部落就不会变成这个样子,不是吗?”
“不是我觉得自己太高大,而是如果没有我的出现,迟早有一天你们不是在寒夜里冻死,就是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部落的出路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创造,而不是每天祈祷神会来帮你们。”
愚昧、无知、落后;
积极、生存、团结。
宋卿时的一段话让哈尔斯不禁想起了之前的族虫被救事件,哈尔斯不自觉的开始认同他的观点,因为……他崇拜的虫神似乎真的让无数本应该可以生存下来的族虫死去。
“可我是祭司。”哈尔斯缓缓开口,这是他背负了几十年的责任,也是部落给予他的责任,让他离开神的掌控,他做不到。
“这并不冲突。”宋卿时知道他的执拗和坚持,“好了,回去吧。”
走之前,宋卿时将坑里的火全部熄灭后泼了点水才离开。
火的出现在部落里产生了极其大的震荡,大家觉得火很温暖,但基因告诉他们,火很危险。
对此,宋卿时现场给他们表演了一场烤肉盛宴。油脂清脆的蹦跶声、空气里飘荡着诱人的肉的焦香,有不少虫子开始咽口水。
哈尔斯亲自站出来力挺,他们再度被美食所征服。
这中间出了一点小插曲,爱美的雌性身上穿着的长草裙不小心溅到了火星,裙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吓得所有虫子惊慌失措的乱窜。
“在地上打滚!”宋卿时一声怒喝,那雌性赶紧躺在地上打起滚来。
得益于这里空气常年潮湿,空地上方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拱形树冠,树叶经络露水滴在低声形成了小小的水洼,地上本就因为晒不到太阳而湿润的不行,再加上草裙也是湿的,所以没两圈就青烟袅袅了起来。
“大家小心一点,裙子很容易着火。”宋卿时严肃着脸,“如果再有这种事,一定不要乱钻,不然会引发森林着火,到时候就没地方住了。附近有水的话就跳进水里,没水就在地上打滚,同伴赶紧弄水,明白吗?”
“明白了!”大家大声回答,也是心有余悸。
雌性受了惊吓,小脸煞白的浑身发抖,身上全部都是泥,头发更是乱糟糟的,还好草裙没烧多少,就是边缘跟狗啃似的,喃喃道,“我讨厌火。”
可是讨厌归讨厌,后面吃肉还是挺积极。
宋卿时怕他留下什么心理创伤,后来一看,顶多不去火堆附近,那股吃香味也就放下了心。
他用的是一个大火坑,晚上睡觉前会把火全部扑灭后才回去。
到了第二天,大家纷纷效仿,捡树枝、树叶、挖坑等等,再然后就是捡跟宋卿时手里差不多的石头学着拼命的打。
往日平静的密林里发出了一阵嘈杂的石头碰撞声,可是大家很快就发现,他们根本打不出火。雄虫力气大,一用力就把石头都被打破了。
打火是一件非常需要耐心的事情,雄虫们怎么都打不出来后就索性放弃了,只有亚雌们还在咬着牙坚持。尽管亚雌们的手臂已经非常的酸痛,甚至都快抬不起来了。
爆发的碰撞声最后只留下零星的声音,突然,有个亚雌惊喜的叫了起来,“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他面前的小坑燃起来了!
“快加树枝。”宋卿时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身边,告诉他再不加树枝火星就要熄灭了。
经历过辛苦的、来之不易的成功能够激发他们内心的成就感,这跟宋卿时手把手的教是不一样的。
“好神奇啊!”
“为什么他可以做到我却做不到?”
“太厉害了,我还以为只有王才可以做到呢。”
“记住,火坑旁边必须有虫看守,离开前一定要把坑里的火全部熄灭,否则引发森林火灾就不好了,火势太大就连雄虫都跑不掉。”
宋卿时严厉的话让他们不禁想到了昨天晚上的雌性草裙着火事件,那个草裙威力就这么大了,如果是部落着火……他们不敢想象。
“还有,你们有人石头不对,要他用的这种火石才行。”宋卿时简单的指点了一下,再加上最开始的雌性找到了打火的小技巧,陆陆续续又有几个也成功了。
这就是智慧。
很快,大家还发现了火的第二个作用——照明。
夜晚的虫族视力并不怎么好,所以他们在太阳下山前都一定要回到部落,等吃完晚饭就得回去睡觉。但是自从有了火,大家可以围坐在火坑边边吃烤肉边多坐会儿聊聊天之类的。
只是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火怎么保存,每次都要打火特别累,特别相对于本身体力就不如雄虫的亚雌们,他们打一次火手臂都要休息一天。
宋卿时突然想起来还有另外一种生火方法,那就是钻木取火。之前他用火石是因为在考察的时候恰好发现了,捡现成的用对他倒是没什么影响,可是部落里成功率最高的亚雌们吃不消。
钻木取火比较机械,但是把东西放到位了让雄虫们用力摩擦很快就有了效果,这点力量对于训练的雄虫们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哈尔斯前去探望老亚雌多多格,“你还好吗?”
多多格笑眯眯的点头,又往火堆边凑近了许多,他感叹着说,“我很快就要去见虫神了,但是在见到虫神之前能够看到部落的变化我很高兴。哈尔斯,他是我们哈乐的救星。”
“你是祭司,你们的脑子或许并不相同,甚至是相反,但是我希望你能够尽全力配合他。”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部落里自从开始吃烤熟的肉以后身体也有变化。我已经很老了,身体都是冰冷,可是现在腿冷可以烤火,体内也是热乎乎的,感觉更加有劲了。”
哈尔斯点头。
部落里一片欢饮,宋卿时还举办了一次篝火晚会,这次是真的可以绕着火坑载歌载舞了。
各色各样、不同种族的虫子们手挽手、肩靠肩的唱着歌曲,未知的语言里充满了欢快的旋律,可以听出来他们的喜悦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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