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贱文的错误打开方式(总攻)(55)
虽然这是他的婚礼,但绝大部分来这个婚宴,都是冲着方景玉的面子,送礼投其所好,闻人醉显然做得不错。
而且比起那些默默无闻的礼物,他那支乐队可是要在他的婚礼上上吹拉弹唱的,旁人一看,就会议论这是哪家的手笔,也很好地达到了让闻人醉出风头的想法。
能送出字画和乐队的闻人醉也是一个十分喜好华国古典文化的人,他对传统的戏剧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甚至他自己也能唱上那么几句。
不同于那些靠唱戏为生的戏子,同样是爱好唱戏,闻人醉就被旁人恭维是多才多艺,而地位低下的戏子们却被取笑,被人称作是下九流的玩意。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有这么个爱好,闻人醉得以与黑白菜成了精神上的好伴侣。
尽管戏子的身份让他经历了李大头,王川父子,还有傲娇攻,毒舌攻,鬼畜攻,但是黑白菜秋末仍然是极其热爱着唱戏这个行业。
在秋末进府之后,方亦仅仅只是教他读书写字,他一直认为戏曲是一项十分伟大的艺术,自家小白菜也有着比黄莺还曼妙的嗓音,但他连现代的歌舞都不是很爱看,更别说戏曲了。
他只喜欢听他在床上吟哦,而不大喜欢他画着浓妆,摆着水袖在那里唱戏。
不喜欢归不喜欢,秋末喜欢的东西,他想的话自己还是可以帮着他做的。
比如说请一些戏曲上的大家来教秋末之类的,但是要是在这方面做精神伴侣什么的,饶了他吧,他没有这个天赋和审美,这一点是他的劣势,他确实没有办法和闻人醉相比。
这么一想,方亦就有点不大高兴。不过他到底还是尽职尽责的,等到婚礼的那天,他努力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站在门口迎客的时候,感觉脸都快笑僵了,他仍然还是在笑着的。
方亦给他和白玖定了两套衣服,一套是黑白色,要去当地的教堂证婚的时候用,另外一套都是红色的,迎宾和吃饭敬酒的时候用,特别鲜艳喜庆。
至少现在方亦看着酒店的玻璃门上印出的两个人的面孔,就觉得他们两个就像是两个大龄招财童子,看着傻了吧唧的。
“三叔公往里面请,今天整个海城大酒店都被承包了,您随便往里做。”白玖扬起笑脸对着宾客,被他喊做三叔公的人笑眯眯地塞了个厚厚的红包给他:“恭喜恭喜啊。”白玖回了今天说过几百上千遍的话:“同喜同喜。”大概是因为临近饭店,大部分都差不多已经来齐了,等着那个三叔公被侍应生引路去包厢里,方亦就问他:“人都差不多了,还有两个还是三个?”在现实世界的时候,方亦只有在高考摆谢师宴的时候陪父母一起接待过客人,那个时候还有同学临时说不能来的。不得不说方景玉的影响力就是大,这是他头一次看到这么多客人还来得这么早这么齐人的。
“应该差不多了,还有一两个是我爸的长辈,离得远,估计来一趟不是很容易。”因为方家请了很多的人,他亲爸也坚持要请很多人,白家的亲戚,生母那边的亲戚,还有后妈这边的亲戚,统统都让他给请来了。
“那还好,外头这么冷,我们待一会就进去吧。”方亦搓了搓手,又顿了顿脚,感觉自己穿着薄薄的衣服都快要冻僵了。他看了眼白玖同样冷得发红的脸,也进了酒店,打算拿两件大衣来,一人一件。
酒店里烧了地龙,非常的温暖,刚好管家要向他请示几件小事,方亦也就在里面待久了一点。
等到他出去的时候,婚礼的另外一个新郎脸色非常的臭,当然这糟糕的脸色并不是对他摆的,而是对站在台阶下头的几个模样十分普通的男青年。
白玖本人其实也觉得这桩婚事十分的丢脸,两个男人结婚也就算了,时下好南风的人不少,反正是政治联姻,对方是男是女区别不大,但问题是他是嫁人的这一方。
就是因为自己还仅剩的那么点自尊心,他没有请自己以前圈子里的任何人来,现在台阶下的这三四个人,连他圈子里的人都不是,他们是他以前念国中时候的同学。
其实并不是很熟的关系,他和这几个人都没有怎么说过话,他也不记得这些人的名字。
可谁让他当初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认得他的人实在是他太多了。那三个小青年穿着厚厚的大棉袄,嘻嘻哈哈阴阳怪气地嘲讽他。
白玖扯了扯嘴角,无论如何都对这群人笑不起来。
偏生这个海城大酒店大部分都是方家这边的人,到底是喜庆日子,他不是很想把事情闹大,便想着,反正等这几个人觉得无聊了,他们自然会走。
谁知道这些人偏生不是他想的那种人,他们见白玖这个大少爷难得一副子弱气样子,而且隐忍难看的表情一看就像是被戳到了软肋,他们嘲讽得更加起劲了。
真是的,大冬天的要出来迎客已经是够惨了,为什么还要看这几个虾米出来蹦跶啊。
方亦大踏步地走过去,然后解下自己身上的大衣给白玖披上,自己又穿上本来给白玖准备的另外一件大衣,他扬起声音说:“白玖,这些人是谁啊,你认识他们吗?有给他们发请帖吗?”带着方亦体温的大衣暖烘烘的,一下子让白玖的身体温暖起来,这还是两个人见面以来,方亦头一次这么对自己温柔,他显得有些受宠若惊,摇了摇头说:“不是很熟,我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方亦拖长音调“哦”了一声,虽然只有这么一个语气助词,但听上去就是特别的讽刺。
他招了招手:“卫兵,过来一下。”穿着深绿色军大衣的站得笔挺的军大衣立马背着长枪小跑过来:“二少爷,请问有什么吩咐?”“这几个人根本不是客人,一看也知道不是酒店的员工,你们怎么把他们放过来的,自己处理一下。”“是,下次我们绝不疏忽!”那人向方亦行了个军礼,然后跟着几个人把叫嚣的家伙拖了下去。
被拖走的时候那几个人倒是乖巧得很,和鹌鹑一样,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方亦转过身就说白玖:“你好歹是白家大少爷,这种人就让卫兵拖下去不就好了,瞧着你也不是个傻的,还这么傻乎乎地让让家说。”他有点担心方景玉看人的眼光了,这人怎么也不像是能够撑得起来的主夫。
“只是觉得大喜日子不大好争执罢了。”白玖脸色微红,其实是因为他还没有把方家当做是自己家,方家的人,他也觉得自己指使不动。
“行了,差不多就进去吧,到时候几个人让侍应生带路,我们还得敬酒呢。”反正整个海城大酒店都被包下来了,去哪都差不多。
因为方亦还在念书,白玖年纪也不算大,两个人敬酒都是用的特别小的那种杯子,有的时候还喝的是茶水。
但是有些长辈面前是不能这么敷衍的,小半圈敬下来,因为没有怎么吃东西,空腹喝酒,方亦就感觉有点醉了。白玖比他醉得更厉害,吃了点东西就去包厢里休息了。
刚从白玖休息的包厢出来,方亦就看到了自家小白菜,他正打算去和秋末打招呼,却看到另外一个男人不小心地撞上了秋末,那人不是别人,真是闻人醉。
第64章 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
尽管自己已经熟练地利用剧情提示的漏洞把原本设计好的走向改得面目全非,但是方亦也不得不承认,原作者设定的剧情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而且越是成熟完善的世界设定,他能够改动的幅度就越小炮灰相关的剧情好改,毕竟戏份不多,世界的意志凑合凑合着,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
但闻人醉这种苏天苏地的真爱攻就不一样,他戏份肯定是很多的,他而且正牌攻受之间总是有着莫名的吸引力,比如说第一次见面,就会觉得,哎呀这个小妖精怎么就是这么不一样,哎呀,这个人脾气那么坏,可是坏得好特别。
上本《复婚》里,周铭一开始那么渣,可林曦还是对他念念不忘,出了车祸也是惦记着去看他,要不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林曦变了心,所谓的正牌攻的戏份就转到他的身上,估计林曦还是要和周铭纠缠不清。
这个世界闻人醉至少外表看起来就是个超级好男人,又是小白菜的灵魂伴侣设定,怎么想他都觉得膈应得要命。
看着剧情提示在两个人的脑袋上缓缓的更新,方亦的脸色阴沉如锅底。
他出声打断了这看起来非常和谐的一对:“秋末,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他答应了方景玉,不要让秋末来,所以在婚礼开始的前夕,他就和秋末商量过了,不需要他来参加宴会。
方景玉不乐意是是一方面,秋末怀着身孕又是另一方面,来的客人那么多,那么混乱,他总归还是不希望秋末有什么问题的。
可是他没有想到,即使秋末答应得好好的,可他却还是来了,而且还好巧不巧地和闻人醉给撞上,这要不是剧情的力量在作祟,他就不姓方!秋末原本就和闻人醉是意外遇上的,虽然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十分的具有魅力,但是当方亦出现的时候,他就顾不得这个陌生人,露出十分欣喜的笑容走了过去,口中还甜甜的喊了句:“少爷。”但他很快就发现方亦的脸色相当不好看,心下不免有几分忐忑:“是你的东西落在家里了,我觉得挺重要的,不放心就自己过来了。”其实送东西只是一个借口,管家办事一向稳重靠谱,就算是方亦真的有什么东西落下了,管家肯定做的比他好,他会过来,其实也就是想看看方亦而已。
秋末在看到方亦的时候,眼睛本来是亮得和星星一样,但现在又黯淡下来:“少爷你别生气了,我现在就回去。”虽然心里知道秋末这是在以退为进,但不得不说,方亦还是很吃这一套的,看他这副样子,方亦哪能真的就让他这么回去。
“好了,也没有多长时间了,酒店里有贵宾室,你现在那里待一会,到时候等我一起回去吧。”他到底还是惦记着秋末的好的:“你吃了东西没有,没吃的话去小包间里吃一些,我记得有几张桌子是没动的。”方景玉请的一些客人里,是有好些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来的,反正都是没有人动过的饭菜。
秋末的眼睛重新焕发了光彩,重重地点头:“嗯,我知道的!”他就知道少爷心里头还是有他的,虽然他也很想看看少爷未来的正妻是什么样子,可是既然已经惹少爷不高兴了,他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
把秋末送到贵宾室嘱咐他不要乱跑之后,方亦才松了口气,他转头出来的时候,就见到闻人醉就站在贵宾室的不远处。
他心下莫名有几分不爽,可惜闻人醉是客人,而且站得不近不远,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手机电话,对方除了看他们两个,站在那里没有什么好看的,但只要这个人没说,他也不好自恋地凑上去。
没有办法,方亦只好又折回来。
秋末坐在沙发上,看到他进来,露出十分惊喜的表情:“少爷,你怎么回来了?”“我是想说,待会结束之后,我会亲自过来接你,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无论谁和你说是我派来的,你都不要相信,不要跟别人走。知道了吗?”秋末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方亦这种紧张的态度俨然是对他的在意,他慎重的点点头:“我知道的少爷。”两个人想的其实相差很远,不过方亦还是很不放心,又改口说:“算了,还是不要在贵宾室待着,这里也没人,我给你找别的地方吧。”他要到处去敬酒,肯定不可能时时刻刻地在这里看着秋末,万一那个闻人醉又把人给盯上了呢,还是放在自己或者是信得过的人眼皮子底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