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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乡村小夫子(40)

作者:闻醉 时间:2022-10-12 11:05:44 标签: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而其实火锅宴本来是没有沈家兄弟的份儿了,一来沈大海忙顾不上他们,二来他们太小了,不适合出席这种只有大人的聚会。

    能见识这场火锅宴,他们还是沾了胡志宣的光。不用自己苦苦求父亲答应带他们去,他们师父就能做到。

    方睿轩让小二给他们上了一个羊肉火锅,要了一些肉丸子,又点了一些青菜,白菜,豆腐,萝卜之类的粗食。

    听到白菜的时候,三小齐齐皱了眉,还有青菜胡萝卜的时候,沈惠清的脸都要耷拉到地上了。

    他们都有挑食的情况,而在方睿轩家却是不准挑食浪费食物的。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沈惠清将柳生拉到了他们的阵营中。除了上次胡志宣被罚外,柳生做饭的时候,很少选用那些他们不喜欢的食材。

    而现在,做主的是方睿轩。

    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按照均衡饮食的想法,给徒弟们给进行了荤素搭配。

    还不住地给胡志宣夹白菜,“宣儿多吃点,以前你师母做了白菜你都抢着吃,现在有机会多吃点,这酒楼的白菜可比咱们家中的那些新鲜说嫩多了。”

    深惠明听了方睿轩的话低着头,抿嘴偷笑,他师父真是太坏了。

    而这时,一双筷子伸到了他的碗里,给他夹了一大片烫好的青菜,之后几次又夹了好几块的萝卜。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存稿果然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今天同学有个答辩,昨晚帮她弄东西做报告去了。喂饱存稿君的计划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夭折了,QAQ。

    虫子有点多,好脸红。

 第30章 宴会

    沈惠明抬起头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师父, 一句谢谢的话却是怎么也说不出来。

    坐在柳生怀中的沈惠清刚刚吃完了一个肉丸子,嚷着道, “师母,我要吃肉。”

    柳生夹起几片涮好了的羊肉,放到他身前的小碗里。

    火锅有些高,沈惠明他们人小即使坐着高些的椅子也够不到, 都是两个大人在照顾三个小孩。而沈惠清早早地就霸占了柳生,他们的无良师父主动接下来了照顾剩下两个徒弟的任务。

    沈惠明的眼中尽是羡慕。胡志宣斜了他一眼, 风水轮流转了吧, 看你还敢不敢笑话我。

    方睿轩涮了好几大片的肉,三个徒弟都以为会有自己一片的时候, 肉却都被夹到了师母的碗中。沈惠清很有眼色的没有争抢, 只让柳生给他捞丸子吃,然后想吃什么让柳生给他煮什么。

    柳生是做过一两次火锅的,本以为自己终于挖掘出了一技之长, 可以帮夫君养家了,而在沈家酒楼吃的这一顿饭, 却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实在是差远了。

    用料锅具就不用说了, 没有可比性,光看这羊肉切得厚度均匀,该薄的地方薄, 该厚的地方厚,纹理清晰,一片片的跟雪花似的, 想比也比不了。要是他也开一家火锅店的话,是绝对竞争不过这些大酒楼的。

    怪不得他夫君要卖方子,卖法子,却不愿意自己做。单说火锅绝对是适合冬天吃的食物,然而冬季寒冷蔬菜种类少,只有这些有背景有实力的商家才能弄来这么多的新鲜菜。

    “各位,如此良辰美景,又有美食相伴,咱们何不来做些诗歌助兴。”吃到一半,一个书生站起来道。

    方睿轩听那书生的话,看了一眼身旁的柳生心道,再有一佳人相陪,才算是圆满。又看了一眼旁边的三个小萝卜头,顿时觉得十分的碍眼。

    “唐某不才,抛砖引玉先来做上一句。围炉聚炊欢呼处,百味消融小釜中。”

    话说,周围响起一阵的叫好声,周围的学子纷纷响应,作诗附和。

    这个书生,姓唐名彦,听说因为几年前睡了王府的小妾跑到白水县来避风头。唐彦为人风流不羁,擅诗词,在这白水县相邻的几个县中都十分有名。生平唯有三个爱好,美酒,美食,美人。沈大海特意将天香楼的花魁赎了身送给了他,他才答应在宴会上替沈大海背书。

    至于方睿轩,来到这古代半年多,整天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没有到同县的举人乡绅家中拜访不说,和白水县的学子也没有来往,除了那三个童生,竟然就不认得几个读书人。

    在这样的宴会上是怎么样也不可能成为主角的。

    在众人为了展现才华绞尽脑汁夸奖火锅,描写这聚会的场景的时候,他们那个角落,一大家子安安静静地吃火锅,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些人比斗才华。

    而他们这般行为,却让有些人看不下去了。

    对于来这宴会的人,吃是其次的。重头戏还是在这作诗扬名和积累名气上。白水县是个小地方,但是若是在这小地方的文人学子中都不能有一席之地,以后去了更大的地方,又要如何站稳脚跟,如何让别人高看一眼呢。

    来的这里的学子心中都有一本帐。他们不是不慕名利,只是不将这些挂在嘴上,用行动来争取罢了,这正好给了沈大海投机的机会。而真正不在乎这些的只有方睿轩了。

    或者说方睿轩不是不在乎,为了原主他也不能不在乎。所以方睿轩早早就酝酿了大招。他不自己出头来扬名,而是打算好好培养弟子,只有有一两个学有所成考上了进士做了大官,他的声望自然会传出去。

    然后有上进心慕名而来的学子会增多,教出的好学生就越多,名声就越大。这就是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没准以后还能捞个教育家当当,方宅男美滋滋的想。

    “听闻方举人是岭南有名的才子,来到白水县快要一年了,我等还不曾见识过方举人的学识,今日可否有幸一观。”说话的人,是一个中年男人,身着儒衫,面容和气,那笑容却是怎么看怎么假。

    因为男子的举人身份,他的话得到不少人的响应。

    也有几个人早看不惯方睿轩了,但是他们大都听说这逃难而来的小子是个举人,只是身份不对等,人家是举人,你只是个秀才、童生的,缺少底气要求方睿轩做什么。

    “这位兄台过奖了,方某不才,作诗方面无甚天赋,故而不敢轻易在诸学子面前开口,以免污了各位的耳朵。”方睿轩忽略了这人口气中的不怀好意,解释道。

    那中年男子隐隐指责他不识礼数,不曾上门拜访,他真是没什么好说的。

    总不能实话实说,他是个宅男,十天半月都不愿意出一次门。就连运动锻炼身体,都只是在自家的菜地除除草,浇浇水,逗逗孩子。

    而曹大娘哄孩子的时候说举人老爷十有八.九次拔掉的都是韭菜苗而不是野草还不如小清儿的话,被他自动忽略了。

    这当初建菜园子的想法还是他提出的,他怎么可能不如徒弟!

    “方举人过谦了,大家不过是互相切磋切磋,来增益自己的不足罢了。”另一个人继续相劝道。

    方睿轩觉得他早该明白的,这操淡的古代,你越是说实话承认自己的不好,别人就越认为你是谦虚。而且科举是要作诗的,没有两把刷子,也不可能考上举人。这些人不信,算是情有可原的。

    只是会作诗的是原主,不是他呀!

    而且他就算有原主的记忆,顶多能评出优劣,教教徒弟罢了,哪里做得出那些好诗。

    “既然诸位盛情,方某只能献丑了。一桌大杂烩,同锅来分食。各取腹所需,各吃口所长。”方睿轩硬着头皮道

    “说得好!”方睿轩说完后,唐彦率先叫好鼓掌。“方举人的确过谦了,这诗虽不是上等,却也生动形象十分有趣。”

    唐彦早就王举人不顺眼了,平时假清高装大儒的,私下里却比商人还会钻营和唯利是图。

    办个学还要比别人多收上三两银子的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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