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沅伸长脖子去望了一眼,写的不是中文,甚至不是英文。
除了中英双语,他会的其他语言就只剩下c++和Java了,c++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所以他不认识老板写的是什么。
跟花体英语有些相似,还怪好看的。
柏应洲头也不抬地问他:“怎么不去打游戏了?”
俞沅搓手手,猫猫点头,“老板您可真了解我!我就是来观望观望,要是您没事我就继续去摸鱼……做游戏调研了。”
俞沅可不像是他这种老年人,对于年轻人来说,夜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俞沅悄悄退出门以后,碰到了管家。
“老板是在写信寄信?”俞沅忍不住问谢伯。
现在还会有人写信吗?
管家宽和地点点头,表情温和,“先生保留着读书写信的习惯。”
俞沅僵住,眨了眨猫猫瞳。
俞沅:……可恶,衬托得他好像是土包子一样!
俞沅叉腰腰,自豪道:“我也经常给人写信的。”
管家倒来了兴趣,“哦?想不到俞小少爷也有写信的习惯。”
现在还写信的人已经很少了,在快捷通讯时代,信并不是传递信息的最好方式,而是代表上一个巅峰时代的浪漫符号。
“哎呀,那和先生就有共同话题了呀……少爷一般给谁写信啊?”管家笑眯眯道,“是外地的朋友吧。”
俞沅眨了眨眼睛,面不改色道:“李华。”
这可不算他骗人啊,他确实给李华写信的。
管家挠了挠头,“少爷有一个叫李华的朋友啊。”
说到这个俞沅就情绪高涨,“对哇,他是个英语作文钉子户,老赖,天天就会让别人代写!”
管家摇摇头,叹气道:“这个朋友可不行。”
“俞少爷跟这个李华很熟吗?”管家试探道。
俞沅冷哼一声,额前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他能平安读完高中英语还是托我的福,我天天给他代笔。硬要说的话,整个中学时期我们都在一块,到了高考之后才分开了。”
这么看,俞少爷跟这个叫李华的很熟啊!
管家皱起眉头,神情也开始变了。
俞沅想到过去写英语作文的日子,就恨不得暴打李华这个臭孩子,试问谁的中学没有李华的身影呢!
“看来这个朋友很令人难忘呢。”
管家看向俞沅,观察着他的表情。
“其实严格来说他也不算是朋友。”这个说法俞沅怎么想怎么奇怪,于是摸着下巴道,“应该算是一个无法描述的特别的存在。”
特别想打他的存在。
管家:……!
俞沅抱着手臂猫猫点头,“嗯,代表着一个学生时代的到来和结束,还挺让人难忘的。”
管家:!!!
居然,把这个叫李华的人比作学生时代最特别的存在!
漏!
大事不妙!
这四个字疯狂在管家脑海里刷屏,于是他笑眯眯地跟俞沅挥手拜拜后,就眯起眼睛转头敲响了柏应洲的门。
柏应洲撩起眼皮,“怎么了。”
管家把门掩好,走进来忧心忡忡地道:“先生我打听到了,俞少爷有个很多年的好朋友,甚至还有书信往来。”
柏应洲笔迹停顿,背手写字的动作一顿,墨便在纸上晕染开了,留下一团墨渍。
他抬眼道:“是谁?”
“是一个叫李华的,听说整个中学他们都在一起玩!”管家弯下腰开始一股脑地把自己知道的信息都吐露出来,“这个李华很不对劲!”
柏应洲听着,神色若有所思。
管家越说越起劲,几乎是痛心疾首了,“俞少爷说他们不是朋友,对于他而言李华是无法描述的特别的存在……连‘朋友’都不能形容他们的关系了!这个李华对于俞少爷来说肯定很重要,我看他说话的语气都是怀念和感叹。”
为什么初恋最难忘?因为初恋往往伴随着曾经那年的匆匆岁月,怀念初恋,其实更多地是在怀念无法回去的青春和记忆,怀念逝去的时光,怀念以前的每一棵树每一阵风,也是在怀念那是青.涩的自己。
而现在这个李华就是的,这个人很有威胁性!
“咱们都知道,俞少爷这么懒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去写信呢?他平时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信息都懒得回。要是能让他写信的,那就一定是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人!”
管家越说越觉得自家先生脑袋上好像变成了青青草原。
确实,这话很有说服力。
柏应洲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钢笔的笔帽,沉声道:“我知道了。”
管家深深地叹了口气,“先生你一定要处理好啊!”
李华。
柏应洲的眼里划过一丝冷意。
是谁?
……
柏应洲来到俞沅的房间,见猫猫把自己裹成了一颗大白球,其他被子则被踢到了地上。这个睡相虽然不好,但是能看出他睡得很香。
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俞沅梦到自己又重新回到了高考,那是最后一场考试——英语考试。
他梦到自己在考场上睡着了,一醒来只剩下三十分钟,而他什么都还没写。
扑通扑通,心跳不断加快。甚至连手脚都开始发麻,冷汗簌簌而下。
紧张极了!他翻开背面看到了高考的英语作文题目。
——“如果你是李华,你的朋友Amy出国留学需要申请寄宿家庭,请你帮他写一封介绍信吧,信中包含的内容有……”
是不熟悉的题目,啊啊可恶的李华!
越想写出什么越写不出来,他只能拿着笔不断颤抖,无意义地打着圈,最后也只写下了“Dear Amy”和“Yours Lihua”。
俞沅皱起了眉头,翻了个身后不安地呓语。
细细碎碎的,就像是猫叫一样,挠得人心痒痒的。
仔细一看,这人长得也很像是猫,犯懒时像是春天懒悠悠地躺在花园摇篮里沐浴阳光入眠的橘猫,但是性格却又像是更矜贵的波斯猫,伸出爪子就要挠人。
柏应洲走近,想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俞沅咂了咂嘴,修长的睫毛颤动着。
“可恶……李华……”
李华。
李华。
又是他。
在梦里都不忘记这个名字。
柏应洲眸色深沉,坐在床尾捏着猫猫的肉下巴,“李华是谁?”
俞沅下巴被钳制着,却还没醒,只是忧郁地皱眉,“不写了……”
摆烂吧。
刻在DNA里的摆烂基因。
柏应洲放缓声音,轻声问道:“李华是你的中学同学?”
俞沅在梦里,听见有人问他谁是李华,他丝毫不思考就能及时回答:“……不,是钉子户。”
这语气倒不像是对爱慕者的语气,倒还有些嫌弃的样子。
柏应洲若有所思,手上的动作不停,一下一下地捏着他的后颈,把俞沅弄得又咸鱼翻了个身。
“小骗子,你是谁的韭菜?”
“……”
俞沅没有回答他,一听到“韭菜”这个词,他的脑海里就布满了灰色,好像回到了被大厂996支配的时光。
可恶!
无良资.本.家天天想割他韭菜,要不是他带薪摸鱼迟早得自闭!
男人勾起唇,但是笑意不达眼底,“那谁是柏应洲?”
不管几次,他都觉得俞沅能在说梦话的同时回答别人的问题这个能力很有趣。
撒谎精也只有在这时候才可能透露出一点真话。
俞沅再次蹙起眉,似乎在思考谁是柏应洲,这次他思考地直扯嘴角,属于是整张脸配合着脑子一起使劲。
他想呀想呀,也没想起来谁是柏应洲。
直到眼前的场景变化,从标准化的课桌椅逐渐变成了一片金黄色的郁金香田,那是阳光下的花田,花瓣上折射的光就像是细碎的、跳动着的金子。花蕊在光线下显得格外羸弱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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