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熙看着沈家一家三口都站在自己这边,有些自得地看着沈慕。
他早就说了,回到了沈家,哪还有沈慕出头的时候?
他现在才是沈家当之无愧的那个二少爷!
就算沈慕是亲生的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比不过他这个外来的。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沈慕却是一字一字地说道:“我的股份不会让给任何人。”
一时间,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什么?”
沈慕继续说道:“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当然要拿到手。”
虽然沈家的公司算不上什么大公司,但是按照他所拥有的股份分配下来的话,也差不多有几百万了。
他没理由白白把这些让给沈熙吧?
大家听到了沈慕的回答之后都愣住了。
还是沈聿风首先反应过来说道:“你这叫贪得无厌!都住进大庄园了,还要这个股份干什么?”
沈慕轻飘飘地看向他:“要你管?我就算拿去扔了,也不留给你们。”
“你……”
沈聿风一个气急上头,站起来就要推沈慕一把。
不过他的手都还没有碰到沈慕,沈慕却是猛地往后一退,然后坐到了身后的沙发上。
他坐到沙发上之后,立刻偏头咳了起来,脸色也变得很苍白。
看起来就像是被沈聿风那一下推得狠了。
沈聿风:“???”
什么情况??
沈父和沈母立刻站出来拦住沈聿风;“你这是干嘛?他是你弟弟。”
沈聿风十分憋屈:“我根本没有碰到他!!!”
沈父严厉道:“你没碰到他,他难道是自己摔的吗?”
沈聿风:“他就是自己摔的!!再说他哪里摔了,他不只是坐到了沙发上而已吗?”
然而这个时候,不管沈聿风说什么都没用了。
沈父和沈母都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他们看到的就是沈聿风推了沈慕一下,沈慕才倒过去的。
本来沈父和沈母就对沈慕有着说不清的愧疚,这下这种愧疚的情绪更加放大了。
沈母连忙倒了一杯水,来到沙发旁,温言细语地对沈慕说道:“来,小慕,快喝一点。”
沈慕:“咳咳咳……”
他好不容易才停止了咳嗽,然后接过了水杯,垂着眸子地喝着。
喝水的时候,他的睫毛都在颤动,看起来像是刚刚那一下受到了重创。
他平时就很病弱,这会儿更是脸色苍白,非常的有说服力。
如果说一开始沈父和沈母还打定了主意,想让沈慕把自己的股份让给沈熙,但是这个时候他们也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沈聿风倒是想说点什么,但是这个家毕竟现在还是沈父和沈母做主,他们决定要把股份给沈慕的话,他再说些什么也没用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一旁的沈熙咬紧了牙。
在他看来,本该全部属于他的股份,现在居然还要分一部分给沈慕,这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但是事情已经成了定局,他就算接受不了也没什么办法了。
最终,沈慕成功拿到了自己的股份,心情颇好地离开了沈家,也不管沈家那些人现在是什么感受。
不过在回家的路上,沈慕很快就联系了人,把自己股份折算成的几百万捐给了孤儿院。
这也算是为原主做一点事吧,希望他在另一个世界能过得更好。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沈慕回到了庄园。
车子停稳之后,他打开门下了车,然后就看到别墅二楼的儿童房里,傅诺诺撑着小脑袋,一直朝窗户外打量着。
当看到了沈慕的那一刻,他的眸子都亮了,一下子就消失在了窗户口。
沈慕了然一笑,在楼下多等了一会。
果然,没过一会儿,傅诺诺的小身影就出现在了大门口,然后径直朝他奔跑而来:“小爸!”
沈慕笑着蹲下身,接住了小崽崽。
怀里的小崽崽肉嘟嘟的,还散发着一股甜甜奶香味。
一时间,连带着之前去沈家的那点坏心情都无影无踪了。
他的小宝贝果然是治愈神器!
第28章 傅沉回来了。
在庄园里的生活的确比拍节目要更加舒适一些,沈慕一觉睡到自然醒,拿过手机一看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射进来,偌大的卧室内光线适宜,空调徐徐地往外吹着冷气。
沈慕慢条斯理地起了床,洗漱之后来到楼下。
他今天穿着一套米白色的连体家居服,他的衣柜里哪怕是一套家居服也是国际大牌,质地柔软舒适不说,关键是很有设计感。
整套衣服是垂顺流畅的设计,腰身的位置微微收紧,显出他纤细单薄的腰身线条来。
沈慕来到楼下之后逛了一圈,他也就是这时才发现,这个别墅里面的落地窗居然是可以遥控控制的。
他拿起遥控器按了一下,落地窗就徐徐向上收起,直至彻底消失。
没了玻璃的阻挡,清晨清新的空气流通进来,让人心旷神怡。
沈慕感叹地抛了抛遥控器。
果然有钱人家的房子处处都是高新科技啊。
随即他坐在落地窗旁边的沙发上,享受着从屋外传进来的朝阳与微风。
这时,一个佣人过来提醒他可以享用早餐了。
沈慕微笑道:“可以把早餐拿到这里来吗?谢谢。”
他既然发现了别墅里落地窗的特别之处,自然也想在这里享受一顿早餐。
坐在晨光里的沈慕很好看,笑起来之后更好看了。
他身形单薄病弱,往沙发上一坐,更是显得有些病殃殃的,但是他身上从来没有那种病人的阴沉沮丧感,更多的是平静、从容以及温和,这让和他相处的人由衷感到一种舒适。
别墅里的佣人对他们这个沈先生也是发自内心的敬重和喜欢,当然连忙就去把早餐给端了过来。
今天的早餐是西式风格的。
一杯牛奶,两片土司面包,以及一碗水果沙拉。
沈慕先是端起牛奶慢慢喝了一口。
家居服的袖子偏宽大,他端起牛奶之后,袖子就往手肘处滑落,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手臂。
他的手指很好看,纤长白皙,指甲修得干干净净,微微用力抓着白色的牛奶杯子,像是上好的艺术品。
他的手腕则比一般成年男性要细一些,腕骨微微突出,让人不由得觉得,那样的手腕很适合戴一个手链上去,肯定会更好看。
沈慕喝了几口牛奶之后,又拿起吐司面包慢慢吃。
他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在这一刻,就像是一幅油画。
一旁做事的佣人们都不由得放轻了手上的动作,生怕打扰到了他一样。
时间来到了上午。
沈慕带着同样吃过了早饭的傅诺诺一起来到了庄园里面的一处荷花池旁边。
这处荷花池十分宽阔。
最中间是荷花池,周围则是修葺了很多长椅以及凉亭,就像是一处旅游景点一样。
正值夏季,池塘里的荷花亭亭玉立,荷叶也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清新而热烈,这就是夏天最美好的样子。
傅诺诺今天穿得很可爱。
他穿着一套浅黄色的背带裤,背带裤的正前方还有一个立体小狗玩偶,小狗有两只长长的耳朵,还吐着舌头,显得憨态可掬。
沈慕来到一处长椅坐下了。
傅诺诺也哒哒哒地来到长椅处,嘿咻嘿咻地爬上椅子,然后和沈慕并排坐着。
他一边晃着自己的小脚,一边问沈慕;“小爸,咱们今天来这里干嘛?”
沈慕慢悠悠地回答他:“钓鱼。”
这个荷花池里面喂养了很多品种的鱼,正好可以钓一只试试。
傅诺诺向来是无条件地服从他小爸的,闻言立刻开心地摇晃了几下:“好呀,我也要钓鱼!”
他一定要钓到一条大大的鱼!
很快,父子俩各自手拿一根钓鱼竿开始钓鱼了。
沈慕是一个很沉得住性子的人,他坐在那里钓鱼,就能在那里坐半天,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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