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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饭馆(7)

作者:媚骨 时间:2019-04-10 18:51:19 标签:重生 随身空间

  终究都是因他,才累及爸妈丢了性命。没想到他重活一次,还是阻止不了发生的事,林凛的心里终究是遗憾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才是人最悲哀的事。
  林凛伸手揉了揉眉心,也不去想那些事了,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
  抽屉里还有一大串备用钥匙,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那小饭馆的钥匙,到时候拿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林凛还找到了一个本子,看字迹是他妈妈记下来的,他妈妈写地一手娟秀的字,很是漂亮。他爸爸倒是没读几个书,他妈妈识的字不少,林凛还记得小时候是他妈妈拿着他的手教他写字,他读小学前面的几年都是他妈妈给他辅导功课,这给他打下了基础,所以他的成绩好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后面他的成绩一直都不错。
  翻开本子,里面是他妈记的账本,看日期是从很久之前就开始记的了,前面记地比较详细,后面的就只是大笔数的记录了,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翻到几笔账的时候,林凛哼笑了一声。
  上一世他倒是没有见过这些东西,那个时候他都出去外头打工了,等他回来家里的房子都成了他大伯家的房子,这屋子里哪里还会剩下什么东西?要是家里有个什么东西,都被人拿走了。难怪他大伯他们能占去他家里的田地,连房屋都成了他们家里的。
  在床下的一个暗盒里,林凛还找到了他妈妈的嫁妆盒子,里面装的都是他妈妈的金银首饰,平时他妈妈都舍不得戴,都好好地存放在这个盒子里,没想到如今让他找到了。林凛伸手摸着,拿起一只金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显得他的手腕太小了。
  想起他妈妈跟他开过的玩笑话,说这个金镯子是他妈妈结婚的时候他姥姥送给她的,他妈妈就说等他以后娶了媳妇,这个金镯子就送给他的媳妇,再等他的儿子娶了媳妇,这个镯子再传下去,这样一代代地传下去,这镯子就成了他们家的传家宝了。
  他爸妈出去外头打工,贵重物品都不敢带在身边,在外怕给人偷去了,所以这些东西他妈妈都藏在家里头,不过这些东西后来都没能到他们兄弟俩的手里。林凛记得上一世他见他大伯母戴过这只金镯子,他认了出来,当时他就猜到是他大伯母拿走了他妈妈的嫁妆,他想要回来他大伯母还说是她自己的,真的是做了贼还敢喊抓贼。
  人要脸,树要皮,这不要脸不要皮的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活着就是不要脸不要皮的!想起那些人,林凛的眼睛眯了眯,这一世他绝对地不会再便宜那些人了!
  在屋子里这么一拾掇一个中午就过去了,到听到外头王猛在喊他,林凛忙地起身应了一声,让他们小声点儿,出去开了门,说道,“浩浩还在睡觉,你把大嗓门收一收,别把人给吵醒了。”
  “哦哦。”王猛手在嘴边做了一个封嘴的动作,意思是他绝对不会把人吵醒。
  林森跟在后面一起进来,来的时候他带了些菜种过来给林凛。
  “谢了。”林凛接过,笑道。
  “客气什么?”林森看向林凛,两个人的视线对上,见到林凛脸上的笑,林森也感觉到林凛变得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两个人相视一眼,林凛领着他们往里面进来。
  “你们先做题,等到后面空余时间我给你们讲题。”
  “行。”
  下午他们还是像上午那样各就各位地复习,猛子他们在做试卷,林凛还是继续看书。
  听到屋子里林小浩的喊声,林凛就知道小孩儿醒来了,进去屋里哄了弟弟,给人穿了衣服拉了人出来。刚睡醒的小孩儿看起来蔫蔫的没什么精神,靠在他的身上,林凛一手搂着小孩儿,一手看着书,直到人有了精神了能自个儿坐着在本子上乱画,趁着这点时间林凛给王猛和林森讲他们不懂的知识。
  时间过地很快,一个下午很快地就过去了。
  “不用了,我们回家去吃就行了。”林凛要留他们下来吃饭,林森知道林凛家里如今的情况,他们都不好留在他家里吃饭。婉拒了林凛的好意,林森说家里还有活要帮忙,就跟王猛一起往家里回去了。林凛送了人出去,见人走远了,他站在门口望着外面。
  他们家的房子是最早盖到这外头来的房子,这个时候房子前还没有房屋挡住,站在他家门口能见到外头的地里种的庄稼。林凛记得等到秋天麦子熟了,从这儿望去一大片的都是金黄色,金浪连天,望不到边,这是他记忆里的秋天最美的颜色。
  不过再过十年,这外面也会盖满房子,也少了这一片大自然的美丽。
  作者闲话:
  小剧场:
  有一天林凛拿镯子给周世海戴,明显的这只女人戴的镯子对周少来说尺寸太小了,戴进去很勉强。
  周世海一脸懵逼:这是什么?
  林凛认真脸:传家宝。
  周世海:……
  林凛再补了一句:我妈给他儿媳妇的传家宝
  周世海一把捂住镯子,傻笑:丈母娘给的?哈哈哈……我一定好好戴着!


第17章 情谊
  西边聚满了红色的云霞,一层一层,重重叠叠,风吹着白云在飘动,云卷云舒。独落在田间的人家仿若遗世而独立,想来是家中半大的少年这个时候也在做饭了,小厨房里炊烟袅袅升起。
  晚饭吃的是腊肠饭,林凛把腊肠切段放到米饭上面去蒸,有林森给他带来的新鲜的蔬菜,林凛摘了一把菜去洗,其余的就放在篮子里可以等到明天吃。
  洗干净菜,拍了两口蒜,等饭煮地差不多了,林凛才开始炒菜。
  就他们兄弟俩个人吃地也简单,有肉有菜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从小家里父母外出打工,他一个人在家,所以林凛很早就学会了做饭。做饭对林凛来说并不难,后来出去学地多了,也练就出了一手的厨艺,起码饿不死自己就是了。
  腊肠饭蒸熟,腊肠的香味就出来了,就是这么简单的吃食,经过他的手也变得美味十足。青菜炒了起来他们就能开饭了。
  “好吃吗?”林凛见到林小浩大口地咬着腊肠,吃地满嘴都是肉汁,他拿起备用的干净的手巾给林小浩擦了擦嘴。林小浩猛点头,含糊不清地说道,“好次!”
  见到林小浩大口地吃饭,林凛给小孩儿夹了菜放到他的碗里,让他也吃一点菜。
  这个时候天晚了没那么快,等他们吃过饭后天都还亮着。
  刚好他们吃完饭后,林凛洗了碗筷王猛就带着他弟来他家里。林森没有来,想来是留在家里帮着家里干活没能过来。见着林小浩眼巴巴地望着他,林凛就笑了,知道小孩儿在家里关地久了想出去了,他就问道,“浩浩想出去外头玩吗?”
  林小浩不说话,眼睛都已经写满了答案了,哪有孩子不想出去外头玩儿的,不过林凛并不是很想进去村子里头,这外头也没什么人。
  “猛子,我们出去外面走走吧。”林凛说。
  王猛和他弟自然是没有意见。几个人就一起出去了,林凛拉着林小浩,林小浩在城市里长大,说白了就是个连猪怎么走路都不懂的孩子,林凛带着他出去外头,给他说这地里种的是什么,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能收,这个东西种出来能做什么吃食。
  林小浩完全是流着口水听着他哥哥告诉他,这个好吃,那个好吃。所以在林小浩的眼里,这地里种的东西就只有一种,能不能吃,好不好吃,至于怎么种什么的林小浩完全就不记得了。
  “……”林凛哑然失笑。
  王猛扑哧一声就笑了,林凛瞪了一眼过去。王猛嘿嘿两声,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现在的林凛看起来比以前更好相处了,怎么说呢,能开地起玩笑,话也比以前多了,脸上的表情也比以前生动了。
  林凛家没有建到这边的时候,他们以前的房子就住在隔壁,他们两个还有林森是一起长大的。林凛从小就长地漂亮,读书又好,就是不爱说话很是内向,因而别的小朋友都不太喜欢和林凛玩,还是王猛这个自来熟的缠上了林凛,玩也会带上他,后来连带了一个林森,三个人玩在一起。
  朋友这种东西,幸运的话能交到的就是一辈子的朋友,自然也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能走在一起的自当是要珍惜。


第18章 一起努力
  春后草木复苏,地里播上了种子,从地里钻出了嫩芽儿,一眼望去一大片的田地是鲜绿色,风吹来带着了土壤的气息。
  他们两人站在坡上,林凛望着眼前的这一片土地,能看到村子那边密集的房屋。这是他长大的地方,他爱过这里也恨过这里,在上一世后面的那几年他就没有回来过这里了。
  王猛他弟带着林小浩在下面玩儿,王猛这个最小的弟弟都要比林小浩大上好几岁,林小浩这个跟屁虫跟在人家的后面玩儿。有玩伴一起玩了,林小浩也不缠着他这个哥哥了。林凛看了一眼在下面玩闹的两个孩子,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只要林小浩还在就好,一些事对他来说也淡了。
  “猛子,你以后想做什么?”林凛问道。
  王猛挠挠头,答不上来。
  他哪里知道自己以后想做什么,要考地上高中就继续读书,考不上就出来打工呗,他没想过自己能靠地上大学,他的成绩没有林凛那么好,考上大学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事。再加上他成绩不好,读下去也是浪费钱,他还想着等初中毕业了就出来打工,赚钱给下面的弟妹读书。
  见王猛不说话,林凛回头看着他,似乎明白王猛的心里在想什么,他说道,“猛子,人读几个书还是好的,人生这么长,要赚钱的时候多了,别只看到眼前的,要学会看长远一点,这个社会以后肯定是读了书有文化的人赚的钱多。”
  王猛一听也觉得有道理。
  “回去好好地想一想吧,以后想做什么,先给自己定个目标,再往这个目标去努力。”见王猛听进去了,林凛知道王猛是个聪明的,就是他们这个年纪的眼界太小了,只看到了眼前而看不到以后。
  人总要给自己一个理想和目标,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再往这个方向上去努力。
  “猛子你的脑子灵活,胆子也大,有拼劲,好好努力,打好基础,以后出去社会想做什么都容易。万一这以后有能力出来自己做老板赚钱也是不错的,你说是吧?”林凛记得上一世王猛也是初中毕业就跟着人出去做工程,因着他胆子大,又是个有想法的,后来还当起了包工头赚了一点钱。不过他们还可以往这个基础上再上一步不是?往小了是包工头,再往这个方向上努力一点能当个工程的老总不是?
  后世的房地产是一年比一年火爆,连他看着都觉得眼红,不过也只是眼红罢了。每个人的性格不同,他适合做的东西就不一样,哪怕是重活一次,林凛知道自己不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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