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域人喜欢在衣服上绣狼纹,将对延塔雪山的信仰穿在身上。
狼纹,弯刀,都是北域人重视的东西。
祝珩从书中知晓了北域的风俗人情,但书里没有教过他,如何穿北域的衣服。
祝珩费了好大工夫才研究明白,脱了穿穿了脱,重复了两三次才穿好衣服和裤子,看着剩下的一堆衣服配饰,陷入了更深的疑惑之中。
这几条毛绒带子是什么?
这毛绒绒的短袄要套在外面吗?
……
祝珩头都大了,扯了扯衣领,考虑要不要放弃出门。
正在这时,房门被敲响了,清朗的少年音色带着喘,燕暮寒像是刚刚跑回来,语气里有抑制不住的欣喜:“是我。”
“进。”
“听裴聆说,你想出去逛逛,想去哪里?”
一激动又说了北域话,燕暮寒清了清嗓子,走近:“咳,想出门,你去哪里?”
“还没想好,你有推荐吗?”祝珩将手里的毛绒带子递给他,“若是没有的话,可以趁帮我穿衣服的时候想一想。”
变了。
祝珩对他不客气了,也更亲昵了,可惜他昨晚喝了太多酒,记不清发生了什么,只是早上醒来发现祝珩紧紧抱着他,衣衫凌乱。
他们大抵是睡了。
燕暮寒忍着羞意,将毛绒带子放下,拿起短袄:“这个,先穿。”
一件件衣服配饰被套在身上,祝珩不太适应,总觉得自己这副打扮很奇怪,燕暮寒面对他时的反应也怪怪的,不像是酒醉后耍了流氓该有的镇定。
也不像是表白心意后会有的从容。
“你在,想什么?”
祝珩眸光微沉,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不咸不淡地笑了声:“我在想新婚夫妇,夫人帮夫君整理衣冠。”
--------------------
作者有话要说:
世人笨得平等,但长安只会对小燕子解释~
第17章 断片
果然睡了!
男子与男子在一起违反阴阳调和,听说行房时处于下方的承受者会很疼,他没有疼,那痛的岂不是……
燕暮寒眼神复杂,愧疚中夹杂着一丝隐秘的喜悦,没有人能不为完全占有心上人而欣喜,无论是精神上的占有,亦或者是身体上的占有。
心脏鼓噪,他狠狠地掐了下掌心,逼自己冷静下来。
祝珩用穿衣之事委婉暗示他,定然是觉得面子上挂不住,身为男子却委身于他人,心里多少会留下疙瘩。
燕暮寒体贴地帮祝珩穿戴配饰,系好腰带,然后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问道:“疼吗?”
他只问这一句,以免祝珩不自在。
燕暮寒定定地看着眼前人,他曾无数次在脑海中描摹祝珩的眉眼,也曾在月夜下细细端详,用尽了溢美之词去夸赞。
但事实上,人间言语都描述不出祝珩带给他的惊艳。
祝珩生了一双与常俗有出入的鸣凤眼,眼头圆润带钩,眼尾上挑起近乎锋利的弧度,致使整个眼型狭长,不笑时眉目冷厉,一勾唇便冻雪消融,上眼睑折出脉脉情意。
若是掐上一把折扇,便与九重天宫里走出来的仙人如出一辙,不染纤尘。
正是他的金枝玉叶。
书上说鸣凤眼是大富大贵的命,祝珩合该端坐明月高台之上,受万万人叩拜。
燕暮寒想。
祝珩:“?”
是在问他手背上的烫伤吗?
烛芯留有余温,烫到的时候火辣辣的,但过了一夜后已经没有感觉了,燕暮寒还记得这茬,可见昨夜醉的不够重。
那怎么还能如此坦然自若?
“不疼了。”祝珩不动声色地抽出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心中的古怪感越甚,他挽起一缕头发,“我用不用把头发整理一下?”
北域的男子豪放不羁,平日里不束发,喜欢披散着头发,或者是编成小辫子。
燕暮寒自告奋勇:“我来帮你!”
新妇过门要挽起发髻,祝珩想整理头发,定然是和方才那句话一样,在委婉提醒他,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看来成亲的事要尽快提上日程了。
世间好男风的人很多,但能到最后的很少,正大光明、明媒正娶更是少之又少。
燕暮寒曾经幻想过他和祝珩的成亲仪式,他们会穿着相同的款式的喜服,堂堂正正地拜天地,轰轰烈烈的结良缘。
祝珩当初说要娶他,他应允了,便将自己放在夫人的位置上。
燕暮寒不在意上下,但如今他夺了祝珩的身子,就想事事完备,不让祝珩输给任何新娘子。
喜服要有,嫁衣也要备上,并且得是奢华瑰丽的凤冠霞帔。
唯有世间独一份儿,才配得上他的金枝玉叶。
祝珩坐在桌前,透过铜镜,可以看到燕暮寒正撩起他的头发,一点点梳开。少年将军梳的很认真,那双握惯了刀的手很稳,梳到发尾的时候怕扯痛他,还贴心地攥住发梢上端。
他突然想起在四水城初见燕暮寒的时候。
千钧弓射出的箭从他的身侧穿过,强劲的力道差点将他带倒,那时祝珩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射出这一箭的人会小心翼翼地握住他的头发,轻轻梳理。
燕暮寒对他很好,可世间情爱比琉璃脆,比彩云易散,比人心变的还快……这份喜欢又能持续多久。
想前些日子燕暮寒还性格羞怯,逗弄一句就红到了耳根子,而今耍酒疯表明心意了,却又装出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
是想反悔吗?
亲了抱了,如今又把告白咽了回去,哪里有这种道理。
祝珩摩挲着手腕上的珠串,心里泛起一片冷意,他不在意燕暮寒的喜欢,但不愿意吃这个亏。
“将军的手真巧,文能编发,武能拉弓,你我在四水城初见,你那一箭冲上城墙,差点……”祝珩点了点左胸口,在铜镜里和燕暮寒对上视线,含笑道,“差点从这儿穿过去,将我钉死在四水城城墙之上。”
头发被扯了一下,逐渐成型的辫子散开,燕暮寒失了血色的脸映在镜中,有种模糊的脆弱感。
心里堵着的气散了些许,祝珩移开视线,暗自在心里腹诽:活该,谁让你惹我不痛快。
明隐寺方圆十里以内的人畜都知道,祝珩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主儿,惹谁都别惹他不痛快。他会因为山下的小孩打折了狸花猫的腿,半夜不睡觉,装成鬼去吓孩子;也会因为大皇兄将他推下水,暗中帮其他皇子出谋划策,争宠抢风头……
打小是佛祖看着长大的,却养出了一副恶鬼心肠。
燕暮寒的手很巧,重新编好了头发,他按住祝珩的肩膀,自上而下地看着他,颤抖的嗓音里带着后怕:“那一箭,我不知是你。”
他踏过南秦的十二座城池,以为要在大都才能见到祝珩,大概是上苍垂怜他,祝珩被送到了他的面前。
惦念了多年的人,哪里舍得伤害分毫,哪里舍得……让他误会。
尽管燕暮寒可以确定那一箭没有瞄准人,也不会伤到祝珩,但他仍然为此事自责:“对不起,是我错了。”
除了那一箭,还有当众掳人的事。
如果重新来过,他一定会用最温柔的方式接走祝珩,而不是像这样,害得祝珩被无数人耻笑,在南秦沦为了笑柄。
他命人送信给祝子熹,那人回来时捎了大都的消息,南秦的人都在欢庆北域的退兵,没有人关心祝珩的死活。
甚至于觉得是祝珩这个不祥的灾星走了,南秦的危难才得以解除。
燕暮寒知道消息后气炸了,恨不得命令大军掉头回去,踏破大都,把所有人都杀了,割下舌头,丢去喂狼。
“你……”
祝珩没想过他会道歉。
两国交战,他们是相对阵营的敌人,就算燕暮寒一箭射杀了他也合情合理,但燕暮寒道了歉。
莫不是真的喜欢他喜欢到无可救药,将家国置于儿女私情之后?
祝珩没兴趣猜测燕暮寒的想法,但他确定自己永远不会为情所困。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