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青臣被按倒之前,还再三强调:“一遍,今晚就……”
今晚就一遍。
但祝青臣没想到,李钺的一遍,竟然有这——么——长——
——这怎么可能只有一遍?
祝青臣像一条小鱼,被李钺抱着,在浴池里浮浮沉沉的时候,迷迷糊糊地想到。
话本里的根本就是错的。
他也是男人,他就不像李钺一样。
话本里写的,明明就是夸张的。
虽说开春,但凤翔城还是冷。
浴池里的水热得很,几乎要把祝青臣这条小鱼煮熟。
良久良久,李钺把煮熟的小鱼从池子里捞出来,在炉火边把祝青臣擦干净,然后给他穿上干净衣裳,抱他回去睡觉。
炭盆暖炉,锦被绒毯。
在李钺把祝青臣放到床上的时候,原本昏昏欲睡的祝青臣,反倒睁开了眼睛。
他掀开被子,让李钺也进来,然后熟练地抱住他,和他依偎在一起。
不论如何,李钺确实践行了承诺,而且今夜……
比狂风暴雨的昨夜好多了!
至少他还有力气说话。
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祝青臣枕在李钺的胸膛上,垂下眼睛:“李钺,今晚可以算‘中上等’。”
他还搁这儿点评上了。
李钺故意问:“那昨晚呢?”
祝青臣抬起头:“昨晚是‘下下等’!”
李钺没忍住笑出声,胸膛闷闷地响,细细地颤。
祝青臣又道:“我觉得,在这种事情上,我比较有天分,所以以后都要听我的话。”
“嗯。”李钺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有道理。”
祝青臣本来就大胆,经过这两晚,更是直接把手探进李钺的衣襟里,摸摸他的胸膛:“你身上的伤疤怎么就是消不下去呢?”
“你想它消下去,还是想它留着?”
“嗯……”祝青臣顿了顿,最后还是小声道, “那还是留着吧,好像……更舒服一点。”
李钺就知道。
偏偏他要逗一下祝青臣,故意道:“既然祝卿卿还是喜欢细皮嫩肉的男人,那我明日就开始抹药膏,再少吃点,节食减重,争取……”
祝青臣急了,赶忙从他怀里爬起来,提高音量:“不许!我都说不要抹药膏了,你还说这些。”
“为何不许?你不是喜欢……”
“不要再说了。”祝青臣眼一闭,心一横, “我后悔了,我就喜欢又高又壮,比我大一圈的李钺,可以了吧?”
“自然可以。”
李钺笑了笑,凑上前,两个人像小狗一样,顶顶对方的脑袋,抱在一起打滚。
打滚累了,两个人便挨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将睡未睡之时,祝青臣哼哼唧唧地喊了一声:“李钺……”
李钺睁开眼睛:“嗯?”
“你要是总这样,等休沐结束了,上朝怎么办?我起不来。”
“早上刚下的旨意,给他们多放了半个月。年节算上帝后大婚,给他们放了一个月。”
“那一个月以后怎么办?”
“一个月以后,我们就习惯了。”
“那要是我习惯不了呢?”
“那就把早朝改成晚朝。”
“李钺,你是昏君,大昏君,我不想做佞幸。”
李钺低低地笑了一声,不置可否。
正巧这时,祝青臣脑袋一歪,睡过去了。
黑暗中,李钺看着熟睡的祝青臣,双眼似乎亮着光。
他看着祝青臣。
他捧起祝青臣的手,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一吻,然后又俯身靠近,在祝青臣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他抱着祝青臣,把祝青臣的脑袋按在自己怀里,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与祝青臣一同睡去。
祝卿卿才不是佞幸。
祝卿卿是他的君后。
是他寻觅十年,失而复得的珍宝。
*
帝后大婚之时,李钺便下旨,将大周用了十年的年号“元始”,换成了“天定”二字。
如今是天定元年。
天定元年元月,帝后大婚,琴瑟和鸣。
天定元年二月,帝后临朝,百官觐见。
朝会之上,太子太傅对当前朝局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变革。
决意迁都,斩杀世家,重办科举,安定南方,各种事宜,都被提上日程,太子太傅亲自坐镇,钦点官员主理。
天定元年五月,帝后欲定新都长安,登高台,祭苍天,皆大吉,遂定新都,营建宫殿。
天定三年三月,新都落成,大周迁都。
凤翔百姓眷恋不舍,手捧酒饭,相送千里。
天定三年八月,帝后至新都,大宴群臣。
天定三年十月,有子名端,聪敏过人,帝后甚喜之,收之为子。
天定四年八月,中秋佳节,花灯如昼。
长街十里,游人如织。
灯影憧憧,人潮之中,身形高大的男人一身粗布劲装,却掩不住过人英气。
男人肩上扛着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用左手扶住,像是他的儿子。
可男人右手牵着的,却是一个素衣公子。
素衣公子一手牵着他,一手提着各色花灯,各色小玩意儿,还有用油纸包着的小吃。
人声鼎沸,男人一会儿侧耳去听身边公子讲话,一会儿又抬头去听头顶儿子说话,看起来忙得很。
“郎君,我还想要一个兔子的。”
“买!再买一个老虎的,正好相配!”
“父皇……父亲,我还想要一个糯米丸子。”
“不行,你吃了三个了。”
正当此时,天边“嘭”的一声响,一家三口抬头望去,只见黑夜之中,烟火绽开,照亮半边夜幕,游人行客无不驻足停看。
从今往后,千年百年,一如今夕。
————————
【完】
我太喜欢相亲相爱的小情侣了呜呜,我暂时设想的番外有这两个:
竹马番外,小时候和爷爷爹娘一起在凤翔城当土匪的快乐生活,小情侣长大之后探索生命奥秘的神秘生活
后世论坛体或者大学讲坛,我就喜欢现代考古学家考古古代cp,狠狠吃一大口的番外!
写着写着如果还想写就再加
第32章 竹马崽崽篇(1)
凤翔小城,边陲小镇。
时值旱季,黄沙漫天。
寻常的农家小院里,男子劈柴,女子煮饭,孩子们扎堆玩耍。
堂屋里,门窗紧闭,五六个中年男子围坐在一起,喝酒谈天。
每人一个破酒碗,断腿摇晃的桌案上,摆着一小盘猪耳朵,一盘水煮青豆,一盘野菜。
还有——
一幅手绘舆图。
坐在桌案正中的清瘦男人,捋了捋下巴上的山羊胡须,正色道:“你们别光顾着吃,都过来看看,熟悉熟悉地形。”
“看着呢,看着呢。”
坐在他旁边的大胡子端起酒碗,闷了一口,然后招呼旁人,一起围上前。
清瘦男人将舆图指给他们看:“这里是我们的住所,这里是凤翔城守备府。”
“下个月十五,守备会带着官员扈从出城打猎,到时我们假借卫家哥儿大婚的名义,集结众人。待到傍晚时分,他们人困马乏,回城路过,我们立刻举刀杀之。”
“擒贼先擒王,动作一定要快,先杀守备与其他大官,绝对不能恋战。若是耽误时辰,等他们反应过来,在场所有人一个都活不了。”
“不论是谁,一旦有人得手,马上砍下敌人头颅,振臂高呼,就说守备已死,速速投降,降者不杀。守备已死,那些随从不会为他卖命,顶多一两句话就逃了。”
众人围在清瘦男人身边,听得入神。
清瘦男人也讲得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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