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联姻(47)
家里一下没了依靠,只得把何朗送到父亲的叔伯兄弟那去做学徒工,好少一张嘴吃饭。她那时还怀着女儿,又拖着个不懂事的小儿子,生活无比艰难。好在男人家的亲戚看她一个寡妇可怜,接济了一段时日。后来女儿生了,她就去大户人家做奶娘。给人家的少爷养得白白胖胖,自己的女儿却瘦瘦小小。
现在日子过得没那么紧了,大儿子何朗能赚钱了,二儿子何瑄也去做了学徒工,小女儿何兰说给了一户做小买卖的人家,等年满十六过门。就是家里没什么富裕,何朗都二十了也说不上个媳妇,她总觉得对不起儿子。
周云飞在旁边听着,眼神儿不时往何朗身上飘。自打李春明搬走,何朗也离开了小院。他有日子没瞧见对方了,今儿个照上面,却发现何朗总避着他。吃饭时坐得远远的,各守一个桌角,俩人之间能拉出条对角线。
何朗撩起衣角给方婶擦眼泪,劝道:“妈,您受苦了,我不着急娶亲,您也甭急。”
周云飞赌气偏头,正对上付闻歌的视线。付闻歌朝他摇摇头,提醒他别在饭桌上耍少爷脾气。这俩人的小心思他都看在眼里:何朗不是不喜欢周云飞,是不敢攀高枝;周云飞又是那种“我想干嘛就一定得干”的主,何朗躲他,伤他自尊。
可感情上的事,真是躲就能躲的开么?
吃完饭,付闻歌催方婶去歇着,说不好叫寿星干活。陈晓墨喝了得有三两,脸上却不见一丝红,看来是有点儿酒量。他跟付闻歌一起收拾桌子刷碗,全拾掇完了,才发现周云飞不知道哪去了。
问方婶,方婶说,周云飞跟何朗送弟弟妹妹回家。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语气里不无忧虑。要说她真挺喜欢周云飞的,长得精神人也善性,嘴巴还甜。就是她家庙太小,供不起这尊大佛。
方婶拉着付闻歌的手,语重心长道:“人家周家书香门第,祖上是当大官的,怎么能找我们这样的人家,门不当户不对呐。再说周家就得云飞少爷一根苗,这将来不得招个上门女婿?是,我们何家穷,可也不能教亲戚街坊戳脊梁骨不是?闻歌少爷,您帮着劝劝云飞少爷吧。”
付闻歌无言以对,倍感无奈。要说门不当户不对,他倒不认为是障碍。周云飞的父母他都见过,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周云飞他爸原本也是穷学生,公派留学出去的,跟同乡会上认识的周云飞他妈,俩人一见钟情。可好歹他父母是修成正果了,到周云飞这,付闻歌不知他是一时兴起还是真铁了心跟何朗好。要按周云飞的性子,八成是前者,所以他无法坚定地支持对方。
也难怪方婶会担心。何朗忒实诚,个头虽大,但论耍心眼子跟周云飞绝是差了几丈高的道行。怕到时真被勾走了魂儿又没结果,再给伤出毛病来。
要说这情伤啊,真能教人落入心如死灰的境地,比要被杀头还绝望。
隔天休息,付闻歌依旧早早到了学校。头天跟陈晓墨他们约好去图书馆一起温书。进到阅览室,却只有陈晓墨在,不见周云飞的踪影。
放下包,付闻歌边往出掏书边问:“云飞又赖床?”
陈晓墨停下笔,冷冷道:“他一宿没回哩。”
付闻歌手上的动作随之停顿,瞪大眼问陈晓墨:“你咋知道?”
“从来没见他早起叠过被子。”陈晓墨目光微沉,“我起床之后,看他那屋里整整齐齐,人站屋门口刷牙。跟我说有事要出去,今天不来温功课。我收拾好出门,撞见何大在街口电线杆后头躲着。他瞧见我,脸红得跟猪肝似的哩。”
“……”
不知道该作何评价,付闻歌抽手搓开眉心拧起的皱痕。作为朋友,该说的他都说了,至于如何做决断,那是周云飞自己的事情。只愿这俩人真能修成正果,别再闹出点故事来就好。
念了一上午书,脖子都酸了。留下书本占位置,付闻歌跟陈晓墨回小院吃午饭。原本他是吃食堂的,结果发现食堂的馒头比石头还硬,烙饼也一样,没副铁嘴钢牙真撕不开。菜又炒得跟忘了放盐一样。听说是因为学校经费紧张,食堂里的饭菜又是亏本供应,好赖没的可挑。
吃过两顿,付闻歌决定去小院跟周云飞他们搭伙,中午天天去,晚饭看情况。方婶精打细算,一个月才收他五块钱饭钱,甭管是吃炒菜还是吃卤子,总归顿顿都能见着肉。
晚上回家晚了,白翰辰又经常带他去吃宵夜。他觉得自己好像还胖了点儿,不知道阿爹和奶奶打哪瞧出来他瘦了。
往校门口走着,俩人正说着话,碰上郑宏晟带着位身材高挑的姑娘迎面往过走。陈晓墨的表情瞬间失落,原本抬着的头顺势低下。付闻歌有心把他拽到小路上避开那俩人走,可谁知郑宏晟主动打了招呼。
郑宏晟把那姑娘带到他们面前,引荐道:“这是我未婚妻,宁芳。宁芳,这是陈晓墨和付闻歌,我跟你提起过。”
付闻歌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多心,感觉郑宏晟的话像是专说给陈晓墨听一样。许是为了断陈晓墨的念想吧?他想。又看宁芳大大方方朝陈晓墨伸出手,不由得心里一揪。
陈晓墨垂着头,见肤若凝脂的嫩手伸到面前,立时仓促地握住,随即赶忙放开。早听周云飞说郑宏晟有未婚妻了,今日碰上,当真令他心里的那点念头灰飞烟灭。
付闻歌也与宁芳握了下手,客气道:“听说宁小姐是念师范的,现在在做老师么?”
“已经辞了,过完年要陪宏晟去法国留学。”宁芳的言谈举止尽显大家闺秀风范,既不拘谨也不张扬。那清秀的脸上未施脂粉,全是最自然的美。她个子高挑身材纤细,与满身书卷气的郑宏晟站在一起,真称得上是一对璧人。
付闻歌感觉身旁的陈晓墨气息一绷,忙问:“留学?郑学长,没听你提起过啊。”
郑宏晟稍显尴尬:“岳父说,学医不如学药,让我去国外读个博士再回来。”
出国留学的钱依旧是岳丈家给出,虽无须与外人道,总归是教他底气不足。宁芳这次过来,便是带父亲的话给他:过年回家完婚,然后小两口一起去法国,女婿念书,女儿陪读。
“欧洲局势乱哩,现在出去,怕是不安全。”陈晓墨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发抖。他可以把念头埋在心底,藏着掖着不让它出来。但一想到往后就瞧不见郑宏晟人了,他这心里跟被钝锯锯似的,撕扯得生疼。
没等郑宏晟接话,就听宁芳道:“男子汉大丈夫,该是出去长长见识。便是乱也无妨,有我陪着他呢。”
且说她看似个弱质女子,却有这番气魄和见地,不由教人侧目。又如此情深意重,当真是令郑宏晟说不出半个不字。尽管他也想像秦雪晖那样无拘无束地生活,追寻真正与自己灵魂相契之人,却终归是不敢辜负了岳丈和未婚妻的心意。
“说的是哩,宁小姐,巾帼不让须眉。”
陈晓墨说完,冲两人点了下头,拽着付闻歌匆匆离开。再待下去,他怕心里的血从喉咙呛出来。爱上一个人有时仅仅是瞬间的事,但要彻底埋葬掉一份感情,则须经年累月,往往能教人脱层皮。来不及说出口的话永远没机会再说了,只能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对方一生幸福安康。
被陈晓墨拖着走出校门,付闻歌看他肩膀止不住地哆嗦,忙摸出手帕递了过去。
“哭吧。”他劝道,“哭出来就好了。”
TBC
第四十六章
温书温到日头偏西, 付闻歌站起身,抻了个懒腰收拾东西回家。本打算在小院里随便吃点东西, 晚上多看会书再回去。但陈晓墨中午受了打击, 一下午都心不在焉, 一页书能盯一个钟也不带翻。想来耗在这也是白费时间,不如早点回去休息。
骑上车, 付闻歌小心躲避着行色匆匆的人。路两旁的树一夜之间变得光秃秃的了,落叶黄黄地厚积在地上。车轮轧过, 叶片陷入泥土,也陷入四季轮回。
风比之前更硬了, 不多时, 他的鼻头和脸颊便泛起了红色。但是不冷,蹬着车,腿上脚下使着劲儿, 从上到下都暖呼呼的。
“付少爷, 您回啦。”老冯头坐在门房里, 瞧见付闻歌跟门口支车,起身迎了出去, “不说晚饭不回来吃么?”
“临时有变。”付闻歌把包从后座上取下来,朝门房里张望了一眼,“有我的信么?”
老冯头遗憾地摆摆手, 又笑笑说:“呦,才从家回来这么两天,就盼着有信呐。”
“没有, 随便问问。”
“您甭担心,自要有您的信,一准给您送过去。”
“谢谢。”付闻歌也笑笑。自打上次跟老冯头一起去过白翰兴的学校见教务主任,他感觉此人实属深藏不露,不由多出分敬意。
老冯头随意地说道:“二爷也刚回,还问我你回不回来吃晚饭呢。我说你头走说不回来吃了,看他那样好像有点不乐意,你快瞧瞧他去吧。”
脸上被风呲着的地方开始发烫,付闻歌刚想说他不乐意为什么要我去瞧,又想和白翰辰对外已经“定下来了”,不好自己拆自己的台,只得点头应下。
转身正要往东院走,他忽听背后传来孟六的声音:“二嫂!二嫂等等!二哥在家不?我有急事找他!”
回过头,付闻歌瞪着着急忙慌差点从黄包车上摔下来的孟六,只觉脸上心里都臊得直冒烟。
瞅见付闻歌,白翰辰扬起嘴角,又瞧见孟六跟着进屋,表情立马结起冰碴。还他妈不到六点,这怂货该是来蹭饭的吧。
“二哥——”孟六面带急色,进屋一把抓住白翰辰的手,央求道:“无论如何,今儿你必须得借我钱!”
要不是当着付闻歌的面得给孟六留点脸,白翰辰能一脚给丫踹门外头去——但嘴上不能饶了他:“说不听是吧?还他妈赌!上回没教你个王八羔子挨上扫帚棍儿,今儿又他妈皮痒了?”
眼瞧着白翰辰抽手往起撸袖子,孟六倒退两步闪身躲到付闻歌后头,急赤白脸地嚷着:“二哥!二哥您听我把话说完!我不是欠赌债了,我得拿钱去把金鱼儿给买回来!”
“嗯?”白翰辰打了个嗑,和付闻歌对视一眼,又将视线挪回到孟六脸上,“金鱼儿怎么了?”
“段赋华那丫头养的烂货!他拿了五千大洋把鱼儿从拜月楼给赎走了!”孟六急得跟火上房一样,“他带了人去闹,老鸨子不敢不应,转头叫小辣子通知我——我去找那王八蛋操的要人,他说,一万大洋,少一个子儿,过了今儿晚上就把鱼儿送白房子去!”
“——”
白翰辰心头一震。白房子位于西直门外,其实是一片土房,根本不是白色的。那是车夫、扛大包、捡破烂的去的地方,最最下等的窑子。听说最贵的也才两块钱一次,比游娼还不如。赶上买卖热的时候,一个屋门口一晚上能排二三十号人。金鱼儿打从挂牌子起就没伺候过孟六以外的人,身子骨娇气金贵,真把他扔到那地方,不教人折腾死了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