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彻底乱了,几大势力失去了主心骨,底下乱作一团,和平不复存在,互相怀疑的、互相征讨的、互相追杀的……你无法想象当时的南港是什么样子,也无法想象当时的普通人心里有多绝望,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如果一开始没有给予希望,那也不会觉得有多绝望,可偏偏颜时予曾经给过他们希望,很强烈的希望,最后亲手碾碎!
白榆神色凝重,他尽力让自己的情感维持在旁观者的视角上,不去过度共情,客观分析道:“为什么你们笃定是颜时予杀的人?这一切太不符合正常行为逻辑了,你们没有想过是有人利用或者嫁祸他吗?”
“他是颜时予!”奥文强调道:“谁有本事利用他?”
白榆沉声道:“为什么不能有,他又不是神。”
“我看见了!在那场火海里我看见他了!”奥文的情绪再次被点燃,怒吼道:“冲入宴会厅的时候,我看见他拿着枪站在那里,就是那把枪杀了我哥!”
白榆面色沉静,再度追问:“你真的看清了吗?”
望着白榆的眼睛,奥文像是强行被打了镇定剂,猛然一僵——他确实没有看清,当时火太大了,他绝望又无助地抢救兄长,略微地一瞥,一切都有些模糊,包括那个身影。
屋子里一时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奥文似乎终于冷静下来,又恢复了那副不耐烦的模样,脸上挂起嘲弄的笑容,道:“那你说说看,这五年时间不够他现身讲明前因后果吗?他要是死了就不谈了,但事实是,他还活得好好的,甚至没缺胳膊断腿,依旧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
白榆沉默,半晌后他突然起身,表示询问结束,并感谢奥文的配合。
———
离开拘留所后白榆直接来到了医务室。
将要进屋前先碰见了梁乐,他给白榆打了个安静的手势,而后让人和他暂时先去办公室聊。
“他怎么样了,检查完成了吗?”
这个检查是为明天行动做准备的,毕竟要让人单独潜入,身上要装生物定位器,并且要防止一些可能的搜查,所以给人做次检测,以防万一。
梁乐翻着记录,随口道:“放心,你家那位没什么大事,只是有些累了,看样子昨天也没睡好,我让他在隔壁睡一觉。”
白榆这会儿也懒得管称呼的事,犹豫了一下,询问道:“我记得你说过他的消化系统很差,可能有一到两年没有进食,那除了这点,他身上有没有其他什么奇怪的伤痕或者……被虐待的痕迹?”
奥文问得没错,如果真的不是颜时予做的,那他这五年究竟去了什么地方?为什么不现身解释?
梁乐瞥了他一眼,道:“这点你不该比我清楚吗?”
“……我不清楚。”
梁乐露出一副“你不行”的表情,接着否认道:“简单检查下来是没有的,除了来这儿后受的伤,他身上几乎没有任何外伤痕迹。”
白榆抿了抿唇,垂眸不语。
“不过,”梁乐忽然话锋一转,道:“有一点比较奇怪,他似乎对镇定药物有一定的抗药性。当然,先天还是后头性的我就不知道了,也不做评价。”
对一种药物有了抗药性,要么是先天体质,要么就是曾大量且长时间的注射这种药物。
白榆沉默了一会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向梁乐道谢后就准备去隔壁接人离开。
但即将离开办公室前,他思忖片刻后忽然回头,问道:“如果有一件事,客观上最好不该做,但你又十分想做,该怎么办?”
梁乐耸了耸肩道:“这种问题,你问出来的时候心里不就有答案了吗?”
毫无疑问不做是最好、最安全的,但偏偏还是问了出来,心中偏向何方不言而喻。
白榆看着他稍稍愣了一下,随后很快反应过来,点头致意,接着立刻离开。
———
隔壁房门被打开的时候里边十分安静,白榆也不由自主放缓了速度,慢慢走了进去。
撩开隔断用的帘子,颜时予正独自睡在医务室的床上,大概是真的累了,睡得很沉,并没有发觉屋子里的响动。
白榆停了一会儿,接着上前准备喊醒这人,但手到了上方却又顿住,迟迟没有落下或者出声。
颜时予的睡颜很乖巧,甚至带着一丝温柔的感觉,有种难以言说的亲切感,再加上他有些苍白的皮肤,又是睡在这医务室的病床上,实在是叫人看了心中怜爱。
白榆忍不住又靠近了一些,目光移到了他裸露在外边的手臂上,手指纤长,骨节分明,看着很像一双娇生惯养的手,皮肤光洁,可以很容易地看见底下青色的血管。
白榆忽然想起,颜时予曾说过自己不喜欢输液,再联系抗药性的事,那他会不会是……在害怕?害怕刺破皮肤,注入血管的感觉……
想到此处白榆微微皱眉,抬头看向熟睡的人,端详很久后再次靠近,这回没有选择把人喊醒,而是动手小心翼翼地移开被子,直接把人横抱了起来。
白榆的动作很稳很轻,然而毕竟是个大动作,怀里的人若有所感,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睡眼惺忪地看了看白榆,随后又继续闭上,残余的理智让他艰难地开口问道:“去哪儿啊……”
白榆垂眸看着怀里的人,轻声道:“回家。”
第33章 难解时光
可偏偏看着那张脸,白榆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一路从警局抱上车,到了家再从车上抱下来,颜时予睡得倒是安稳,但回到家后白榆还是把人喊醒了,原因无他,晚饭必须吃。
好在这回大概是路上睡够了,喊醒后挺精神的,不至于像上次那样哄着吃饭。
今天是煮的是甜粥,白榆甚至还准备了些糕点,看样子也是自己手工做的,造型简单但是味道不错。
“感觉警官你在烹饪上真的很有天赋啊,是怎么发现这个天赋的?”颜时予忍不住询问道。
现在的厨房设备很发达,不少人都不会选择亲自动手,几乎全部交给机器代劳,如此做出来的饭菜也不会差,足以达到普通人的水平,只是对比厨艺高超的人自然是差了一个档次。
按道理说像白榆这种工作狂,应该对做饭的事没那般上心才是,怎么会平白无故点满这个天赋?
白榆闻言看了看他,见人确实好奇,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我父母喜欢旅游,尤其在寒暑假,他们会带着我姐一起去旅游,可能整个假期都不回家。”
颜时予询问:“他们不带你一起去吗?”
“不是,”白榆否认,“严格来说是我不乐意去,我不太喜欢旅游,而且经常容易走丢。”
说实话,走丢这事真不能怨白榆——
他父母两人是大学知名的教授,德高望重、知识渊博,可以说当过无数学子的引路人,大事上毫不含糊,严谨有序,然而只有和白家深交的人才知道,这夫妻俩在生活琐事上很容易犯迷糊。
出门旅游,玩着玩着就只记得自己带了孩子,具体带了几个孩子就不记得了,白榆几次走丢还是他姐姐白月提醒的父母。
听到这儿颜时予猜测,“所以他们把你一个人放在家里,迫不得已学会了做饭?”
白榆摇头道:“没有,他们拜托我小姨来照顾我,也不算一个人在家。”
颜时予点头,这样倒是合理一点。
可接着白榆又道:“只是小姨做的饭……”
似乎触及到某些痛苦的回忆,白榆尽量委婉道:“她吃的都是那种轻食,每次装扮得倒是挺漂亮的,又是花又是叶子……可是真的难吃。”
当年的小姨是个极简素食主义者,外卖不让点,做饭少盐、少糖、少油,白榆感觉自己每天就是抱着个大白菜在啃,还是个生的大白菜。
那饭菜深刻地告诉了白榆什么叫“味同嚼蜡”。
想到这儿他神色复杂,深深叹了口气,道:“这导致我每次都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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