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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

作者:千十九 时间:2018-02-12 12:18:24 标签: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骨科,年下

Punch 1

喧嚣的市中心,车水马龙,人流在车灯闪闪烁烁的珊瑚海中穿行,好不热闹。
巨幅电子广告牌上是一个男人的背影,穿着牛仔裤,赤`裸的麦色脊背上纹着细致的观自在像,本象征安静宁和的佛像在肉色衬托下带一抹诡吊的艳丽,既格格不入又暗藏意味不明的不羁与嘲讽。
这是一个古龙水的广告。
广告中的男人是当今娱乐圈中身价最高的偶像人物——野火乐队的主唱。
他不露正面,只留个板寸头的后脑勺给无数驻足观看广告的路人。
但光是背影,已能感受到那具半`裸的躯体散发出来的雄性力量与荷尔蒙。
据说广告一出,该款古龙水销售一空,贴在广告栏中的小幅海报也被人撕个精光。在精神生活跟不上物质丰盛的这个时代,人人渴望、仰望偶像,这些举动正成为正常的疯狂。
我站在路边,跟那些无数路人一样,抬头盯着巨幅电子屏幕中的身影。
我叫池亦溟。
广告中的人是我的弟弟,池又鳞。

两兄弟的名字都很奇怪,害我们小时候学会了逢人就解释——溟通冥,取自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而鳞非麟,取自说岳全传,金鳞岂是池中物。
但给我们取名的爷爷奶奶得意得很,每每听过我们的烦恼只哈哈大笑,连连称赞我们聪明,就是不答应我们改名字的请求。
久了,也知道了身为教授的爷爷奶奶的脾气,便懒得再提名字的事情。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我跟池又鳞的关系已差到不能用“我们”这一称呼。



野火乐队成团十年,是华语乐坛的摇滚天团。
乐队成员共四人,奏、唱、作、外形俱佳,尤其主唱。
他们一年出专辑,一年办巡回演唱会,这十年间,出了五张专辑,办了五次演唱会。除了必要的宣传和慈善赈灾等公益活动,他们不上综艺,不拍影视,广告也是他们喜欢的才接。
刚成立时,也不像别的偶像团体那样大打颜值牌在外形上狠下功夫。他们没有奇怪的发色,也不戴夸张的饰物,更不会将黑皮衣皮裤穿上以标榜摇滚人的身份。
最出格的,可能要数主唱背上的纹身了。
对此,贝斯手兼队长撇清关系,“那是主唱的个人喜好,跟乐队风格无关。”其时池又鳞正站在一旁,笑了。他笑起来嘴角是邪佞的淘气,撩拨着每个人内心那一点蠢蠢欲动。
当年的他,二十岁。
经十年岁月沉淀的他,现在更是邪得入骨。
他创作的歌曲,旋律与声线中皆流淌着莫名的躁热,鼓动着不安分的灵魂,暗黑而危险——十年前是汹涌的浪潮,而十年后,是无声无息的深渊,静悄悄又电光石火般诱你跌落。

我收回视线,正准备过马路。
“老师!池老师!”清脆的女声让我停住了脚步。
一转头,对上一张画了精致妆容的脸,是我大二专业课的学生,长发两边绑着小辫子,正笑着看我,“真巧!您也出来逛街吗?”
“出来买点东西,顺便吸点人气。”我回应道。
我晓得学生在背后怎么说我——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冷男神。
“哈哈哈!”她开心地笑着,“应该的应该的!”
学生这种生物,就是有无穷的活力,能穿墙过壁与你拉近关系。“难得看见男神,我可以和您拍张照片吗?”
平时上课我不允许他们带手机进教室。
“难得我今天精心化了妆,您不会拒绝吧?”早就把手机拿出来调出了美图拍照APP,这样的问话并没有实际功能。
“快点。”我催促她。
“好好好,我要选好角度呀!”她奋力踮起脚,凑近我。
我接过她高高举起的手机,“我拿着。”
她感激看我一眼,“池老师您真温柔!”
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评价,只说到,“准备好了,一二三。”
小女生兴奋回看照片,笑眯眯感谢,“谢谢老师!”
“你的小伙伴在那边等你很久了,走吧。”
“嗯,老师再见!”她似乎想到什么,又转头对我说,“老师,大家都知道您很好人的,再多笑笑就好啦!拜拜~”跑了。
“温柔”、“好人”这些评价真是让我不舒服。
其实,我对学生有阴影。
但要留在大学里做研究,不能不承担一点教学任务。
我只想跟他们保持远远的距离。

野火乐队在圈内名声很好。
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私下个个都是洁身自好的正人君子。
池又鳞在圈外有不少“交往过密”的朋友。

我与他交恶的开始,是因为。
他上了我第一个学生。


Punch 2

我的第一个学生,是家教对象。
我不想记起她的名字跟样貌,更不想记起她也曾声音清脆地叫我“小池老师”。

我最记得的,是她和池又鳞赤条条地扭在一起滚床单的情景。
我最记得的,是我跟池又鳞打了一架。

“那是我的学生!”
池又鳞套上T恤,回头笑了笑,“那又怎样?”
我冲上去往他脸上挥一拳。池又鳞反应过来向我撞过来。

我从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暴戾。
我抓过手边可以抓住的东西往池又鳞身上砸。要是当时不巧抓的是一把刀,我一定死命把它往他肉里捅进去,又拔出来,再捅进去,再拔出来。
我抓住的是台灯,池又鳞的额头被砸得血流如注。血腥味道跟鲜红血色刺激着我不受控制的行动,我还想砸,被人一个抓住手,拉扯开。
“放开我!”我吼着,那头池又鳞跌跌撞撞似乎想反击,也被人拉住。
我不知道现场有多狼藉。我过热的头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怎么没弄死他。

很长的时间中,我的视线都聚焦在地上那盏被砸坏的台灯上。上面血迹斑斑。
我应该再用力一点的、再用力一点……
“溟溟!”我口中的念念有词被这一声叫喊截断。
我木然转头,视线落在身边的人。
是我的奶奶。她正担忧地看着我,眼里泛着泪光,她一向梳得齐整的发髻乱了,几绺花白的头发散在鬓边。
我此时才感知,她正用力抓住我的手。
“孩子,看着我。”
她老了。爷爷在一年前去世。鹣鲽情深,如今只剩她一人面对世事。
我的意识渐渐回笼,身为“池亦溟”的人伦三观这才恢复过来。
“奶奶……”我抱住她。
我并不想哭。我哭不出来,但心里很难受,像被一只手攥紧咽喉,呼吸不能。
奶奶一下一下轻拍我的背,“没事了,没事了……”
现场只有我和她。
池又鳞被父母送去了医院治疗。而我的学生也被她的家人接了回去。

池又鳞和我的学生都已满18岁,他们发生关系属于你情我愿,除了说两人不检点之外,没有可指摘之处。
而我打池又鳞的举动在当时当刻于情理上也说得通,除了下手狠了些。

我冷静了下来,奶奶劝我,“去医院看看弟弟,两人好好谈谈?”
其时我正准备用毛笔抄写心经。这是爷爷责罚我们的一贯做法——用毛笔抄写古籍,抄到真心实意悔改为止。
我摊开宣纸,“不去。”
我知道自己下手重,但池又鳞该打。我愿意一直被罚抄写,决不道歉。
我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如此硬气。

奶奶轻叹一声。
我相信她刚刚在给医院那边打电话时一定责备过池又鳞了,但以后者离经叛道的个性,不可能先低头。

不久,我的学生给我发道歉短信。
我把它删了,拉了号码进黑名单。

在这次的事情上,我跟池又鳞没有和解。
后面还添了新仇。


Punch 3

和池又鳞打了一架后,我彻底搬到了大学宿舍里住,整个月都没有回家。
母亲对我放心不下,天天打电话不止,这天还特地跑来学校。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厅里相对而坐。
母亲是舞蹈家,多年的艺术浸染让她多愁善感,她怕我有什么情绪后遗症,正仔细盯着我看。
“……还不能跟弟弟和解么?”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知道她为何特别紧张我的反应。毕竟这么多年来,我是她心目中的乖宝宝,温和善良正直聪明,这次突然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成为施暴者,打起架来周身一股不要命的气势。
我不说话。
她忽然话锋一转,“……你是不是喜欢你的学生?”
所以她跟池又鳞上床才会给我这么大的冲击。
我在脑子里自动补充完整母亲的言外之意。
如果这能成为让母亲放下心来的理由,我不介意撒谎。
我点了点头。
母亲一副了然的神情,叹口气,“我明白,让这种伤痛愈合是需要很长时间的。”
她在做最后努力,“不过,弟弟的额头缝了八针,还有轻微脑震荡,他在医院里也吃了不少苦头,我让他多退几步,你也退一步,主动跟他说说话好不好?”
“不好。”
母亲眼里闪过一丝讶然,而后笑了,“好久没见你这样闹别扭了,到底还是个孩子。”她该说的都说了,既然我这么坚决,她这次只好作罢。

送母亲上计程车后,我站在路边漫无目的地想——我究竟是不是“还是个孩子”的状态,究竟如何来定义“还是个孩子”。
意思是我所做的事情虽然越界但可以被原谅对吗?
那要越界到什么程度才不能被原谅、不再贴上“孩子”的标签呢?
抑或,我所做的,早已超越“孩子”的范畴?

时间还没有给我答案,我就得面对池又鳞了。
奶奶生日,做孙子的,自然要祝寿。
过往,奶奶做寿是大阵仗的事情。但爷爷去年刚走,今年我们两兄弟又闹出这么件事,奶奶主张低调过了就算了。
她只希望我们两个和和气气地面对面坐下。
我看了看池又鳞,他额上的疤痕也不见得很深。他还活得好好的,顶着一张“我无罪,我有理”的脸正在我对面招摇。
我都不知道,我对他有这么多、这么深的负面情绪。

饭席中途,我上洗手间。
无非是想少见池又鳞一会儿。
谁知他跟着我进来。
他确认洗手间没其他人之后,背靠在我身旁的墙上。“这段日子,你晚上睡得安稳么?”他笑着问我。
我没理他。
“我每晚都睡不安稳,就想着你当时揍我的模样呢。”他稍稍低头凑近,“没想到,你也是个嗜血分子。表面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我们大家都被你骗了。”
我睨他一眼,突然出手往他脸上招呼!
池又鳞受惊地失态往后退了一大步。
我不过做个假动作吓吓他。
“你果然是每晚都想着那天挨打的情景,反应这么快。”我一边说一边从他身旁经过,“不想再挨打就闭嘴。”
“池亦溟,”我已走出几步,池又鳞转头看我,眼梢尖尖,斜飞入鬓。他嘴角勾起,“我们走着瞧。”

不久后,野火乐队成立,池又鳞是主唱。
我那时才知道他还在后背纹了一个观自在佛像。

但那并不能拯救他已走歪了的灵魂。

我收到从唱片公司寄来学校的一张demo。里面只有一首歌,还附上了歌词。
歌名叫《高贵》。
里面有一句唱词,“祝愿你的高贵,能成为献给艾米丽的玫瑰”。
在《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这篇文章中,艾米丽是个可怜的女人。
她爱的人不爱她,所以她毒死对方,还和对方的尸体一起睡了好多年,直至尸体成了腐骨,直至她也死去。
真是极致的讽刺和歹毒的诅咒。
最可恶的是,不止他唱,当时满大街的少男少女都在唱这首歌。
并非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典故,普罗大众不过跟风。
因为旋律张弛有度,有几个音真是神来之笔,锦上添花,这首歌自然而然为大众所传唱。
那段时间,我走到哪儿都能听见有人在哼这首歌。

池又鳞简直恶魔。

你不能说这是幼稚的举动,因为它是狠狠的恶意。

我报了名一个跆拳道班。
我告诉自己,若有下一次动手,我一定把池又鳞往死里打。


Punch 4

但似乎很难再有这样的机会。

野火乐队刚出道,池又鳞非常忙碌。
而我,也要决定前程。

在野火乐队一周年的粉丝庆祝会之后,乐队成员飞往英国闭关集训。

翌日,父母与奶奶到机场为我送别。
我即将启程去美国读博士。
新的国际机场气派无比,巨大的玻璃墙之外是一架架准备起航的飞机。
离别的祝福赠言在前一晚的饭桌上已经说过,此刻奶奶握住我的手,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
再见面可能是一年后,可能是两年后。
“虽然你已长大,但离家这么远、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呢。”奶奶摸摸我的头。
“就是啊……”母亲眼眶都红了,转身埋脸在父亲怀里。
“只是去读书,孩子有自己的人生安排,你们这么伤感做什么。”父亲笑着说,叮嘱我,“下机后就联系你范叔叔,他会来接你。”父亲是大报总编,他让美国联络站的下属送我到学校。
到底在为我张罗琐碎事宜。
我点点头,“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我临走时,妈妈嘀咕一句,“要是弟弟也能来送你就好了……”
我的身后正有一架飞机往跑道驶去。
我跟池又鳞已不是小孩,各自有不同的人生道路,正如一架架目的地不同的飞机,短暂的停泊后,终究要往不同方向飞去。
而且本就不和,何须强行表演兄弟爱。

在美读博的日子紧张而充实。
校园里的树叶变红变黄,最终以枯萎的姿态悄无声息地落在地上。
我作为助教,接待新锐作家里格尔先生到校园里作小型讲座。
他的作品,全都是描写边缘的、禁忌的爱情。
期间有学生问他相不相信现实中有比他所描写的故事更夸张的爱,他微微一笑,“如果世间只有书中描述的爱情形式,那不是太寂寞了么?”
“那您能接受那样的爱吗?”
“哈哈哈,当然可以,只要给我一瓶伏特加。”里格尔先生幽默回应。
全场哄笑。
讲座结束后,里格尔先生笑着问我同样问题,“你能接受吗?”
在接待期间,我与他相处甚欢,他如朋友一般问我想法。
我笑而不语。
“不能?”
“里格尔先生,如果世间的问题只有能与不能这样的答案,不会太寂寞了么?”我回应。
“哈哈哈!真是个聪明的小伙子!”
而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自己的答案。

我来美两年间,野火乐队逐渐成为各大颁奖典礼的得奖大户。
池又鳞理了个板寸头,额上那道疤痕因无遮无掩而被放大,配合他那张脸呈现一种野性难驯的凌厉感。
在一次慈善赈灾拍卖中,池又鳞捐出自己的画作——正是他后背观自在佛像的手绘稿。
佛像每一只手的手势细腻优美,佩饰繁复精致。
众人惊异。
听说他的粉丝数量成几何级数增长。

又一年。
美国这边已放冬假。
但学业吃紧的我们这群留学生,留了下来。

野火乐队蝉联本年度金曲大奖的最佳乐队。池又鳞获封最佳词作人。
他在为儿童癌症基金募捐的篮球赛上通杀四方,大放异彩。
他在偶像的路上逐渐封神。

同年,野火乐队难得地在年末出了一首单曲——《回家的路》。
开场是一段马头琴独奏。
“若我已走不动,满身是伤,
请把我埋入朝西的土里,
让我一直在回家的路上。”
结尾是男声低声哼吟。

这首歌,让作词作曲的池又鳞真正跨越年龄身份等等界限,成为全民偶像。

细雪纷飞。过年前,我们这群留学生难得聚在一起,吃饭唱K。
唱着唱着,忽然有人清唱了一句《回家的路》,接着不少人陆续加入唱团。
顿时就有人哽咽。
有人大声念起了《满江红》。
是要以悲切的家国情怀才能掩盖此刻思乡的儿女情长。
有姑娘哭了,“家正好在西边……”

我从包厢出来。
深吸一口凛冽的空气,呼出白雾。

母亲上个月才随访问团来美看望我,她特地借了友人的厨房,给我做了一顿家常菜。
但我此刻还是不受控地想家。
无论走多远,它都紧紧牵绊我。

唱K结束后。
我背着一个住处在我附近的女同学,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
女孩喝醉了,细细地啜泣,呼唤着某个我不认识的名字,“……等我,我跟你结婚……为什么不等我……”
她的舍友出来把她接了进去。

而我站在原处街灯下发呆。
小雪逐渐变大,雪片儿在灯下清晰可见。
直至那女孩的眼泪在我脖子边上结成薄薄的冰,冻得我有点痛,我才往住的地方迈起步子。

母亲从国内给我捎来了新的宣纸。
我仔细摊开纸,毛笔蘸墨,往上面默写心经。
我要为自己想了有的没的责罚自己。

Punch 5

我硬是咬咬牙,提前完成了学业要求。
来美四年半,我获得了博士学位,以荣誉生身份毕业。
跆拳道我也在坚持,通过了绿蓝带的测试。

毕业前,有两家出版社愿意给我工作,里格尔先生的工作室也向我抛出橄榄枝。我的导师希望我可以留校,跟着他继续做研究。
但我都婉拒了。

我想回家。

奶奶和父母已订好行程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典礼前一晚,夏鸥送了我一大束鲜花,到时拍照用。

夏鸥,就是那晚我背着回来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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