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116)
他简单地对自己的设计进行了讲解,台下的评审连连点头,其中一个特意问道,“你的创意很特别,方便跟我们分享一下创作过程和灵感来源吗?”
正听着对方的提问,乐知时偶一瞥眼,好巧不巧看见一个人从阶教的后门走进来,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灵感来源”。
宋煜穿着白衬衫和铅灰色大衣,戴着银丝眼镜,出挑又斯文,他不动声色地在最后一排落座,注视着乐知时。
“灵感……”一直十分顺畅的乐知时忽然间有些卡壳,白皙的脸颊很快泛了红。他抿了抿嘴唇,还是很直率地给了他们答案,“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给我的灵感。”
台下为数不多的参赛选手都开始议论起来,大家都是法学院的学生,圈子小,乐知时从入学就是学院里人气最高的新生,谁都没想到会在初选的时候听到这样的八卦。
蒋宇凡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又皱眉想了想。
他觉得这个重要的人很有可能是乐知时他哥,毕竟这孩子是个啥也不懂的兄控。
但没想到的是,乐知时又说出了下一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湖光映在他脸上,很好看。”
听到这句,蒋宇凡又觉得不像是他哥了,但是他始终不敢相信乐知时会有喜欢的女生,而且还不告诉他,他觉得心痛。
乐知时垂下眼,睫毛遮掩住一部分情绪,但耳朵还是红的,仿佛从刚才那个自信而随和的设计者变成一个单纯羞涩的大男孩,“……我都看呆了。所以当时就有了灵感,一开始我和大家一样,把湖局限在白天的时候,绿水碧潭,但夜晚的湖光也很美,冷冷的,很神秘。”
评审赞许地点头,“不错,创意很独特,而且美感的把控也很到位。而且这个背后的故事也挺美的。”她一说完,下面的人都笑起来。
“可以了,下一位吧。”
乐知时下了台,但没有直接坐到宋煜的身边,而是低着头一路走,回到了之前坐的位子上,他觉得很热,于是拉开拉链,脱掉了卫衣外套,只穿一件单薄的棉质长袖,趴到桌子上。蒋宇凡凑上去跟他说话,还揽住他的肩膀。
从宋煜的视角看,乐知时的背影总是很可爱,头发微卷,像个毛绒玩具。
“你太牛了,这个设计特别惊艳,我觉得你肯定能进。”蒋宇凡又起了八卦的心,“不过你刚刚说的那个重要的人……是谁啊,我怎么不知道有这号人?”
“那个……”乐知时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搪塞过去,而且他现在满脑子都想着宋煜。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乐知时低头检查。
[哥哥:把外套披上。]
看到这句,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
宋煜定定地注视着他,眼神温和。乐知时很清楚,这张面孔就是他设计稿里被模糊了的脸,为了让他不那么像宋煜,乐知时改了好几遍稿子。但无论改得多么面目全非,喜欢他的心都掩饰不了。
他又扭回头,按照宋煜的话把外套披在身上。
最后一个人的讲解在这时候结束了,周围的人都起身往外出,一部分走到后门,一部分从前门走。经过的人都会看一眼宋煜,一连好几个都是如此,乐知时便坐不住了,站了起来,朝着宋煜的方向走过去,停在他前面。
见乐知时走了,蒋宇凡也跟着起来,意外看到了宋煜,连忙向他问好,“学长,你怎么来了?”
“听说这边初选,来看看。”宋煜也站了起来,和乐知时并肩走出教室。
外面的天色将暗未暗,蒋宇凡赶着陪女朋友吃饭,急着走了,说晚上给乐知时带好吃的回宿舍。只剩下两个人,乐知时便更靠近宋煜一些。
宋煜以为他冷,想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乐知时很快发现了他的动作,阻止了他,“我的外套很厚。”他摁住了宋煜的手臂,又松开来,依旧贴着他走,问了之前蒋宇凡已经问过的问题,“你怎么过来了?”
但宋煜给了不同的答案。
“我来看看你利用我做了什么好事。”
这话带着点调侃的意思,乐知时觉得抱歉,又觉得宋煜很可爱,于是忍不住摸了摸他手臂,“那你觉得怎么样?”
宋煜这回没有调笑了,微微点头,语气认真,“很有设计感,或许你也可以试试做这一行。”
“那还是差远了。”乐知时觉得这已经是非常高的褒奖了,于是也有些飘飘然,像是充好气的氢气球,直往上飘。想牵手,但人来人往,他必须忍耐。
宋煜带着他去了很隐蔽的一个小馆子里,不在校园内,在家属楼外。吃饭的也大多都是小区里的住户。他点了一份陶罐煨的鸡汤,里面放了炖得绵密的板栗仁和橙黄的虫草花,还有一大份乐知时喜欢吃的卤菜,满满当当塞在一个瓷制汤盆里,上面淋了一层鲜亮的辣油,撒了些许白芝麻。
热米饭一上上来,乐知时就舀了一勺香浓的卤汁放在饭上,拌了拌,一大口塞进嘴里,裹着酱汁的米饭弹牙又入味,是很朴实的美味。
这家餐馆的卤菜让乐知时想到了他们高中门口的婆婆卤味,只吃了一口,他就想到那天躲雨的情形,想到宋煜拿着伞,回到长廊接他的那一幕。
乐知时出神地想,或许他那个时候就有点喜欢宋煜了,只是自己察觉不了。
否则在宋煜毕业之后,他为什么会害怕独自一人呆在那条长廊上呢。
但如果让乐知时试着去回溯自己的感情,他可能真的找不到变化的那个点,因为他从遇到宋煜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宋煜吃的比平时多了一些,乐知时便问了一句,“你很喜欢这家吗?感觉胃口不错。”
“我是觉得你会喜欢。”宋煜又解释说,“中午没时间吃饭,晚上一起吃了。”
乐知时对他这种对自己不负责的说法感到很不满,“你不可以这样,没有时间吃饭你就应该告诉我,我可以给你送。”
“你下午初选。”
宋煜的潜台词很明确,但乐知时依旧不买账,“那你也应该告诉我,没有什么事比你重要。”
他的声音有些大了,隔壁桌的情侣往这边瞟了一眼,又转过头去。
宋煜静静地用筷子把鸡肉上的皮和骨头都去掉,在蘸水里沾了沾,放到乐知时的碗里,这像是他的示弱和安慰。乐知时声音软下来,“你下次告诉我啊。”
“我会的。”宋煜语气郑重,让乐知时心里好受一点。他吃掉了宋煜夹给他的鸡肉,又说,“我会一顿三餐给你发消息催你的。”
“好。”
宋煜知道自己可以不用把没吃饭的理由说出来让乐知时担心,但他忍不住想说,于是他看到乐知时为他着急,为他发一点难得的小脾气。
有时候宋煜很需要这样子的事来证明点什么,好让他越来越渴望乐知时的那颗心有个落脚点。
但他终归还是不忍心乐知时着急的,所以又补充道:“只是因为之后想换方向,可能要换组,想快点做出点成果,尽快通过。忙过这一阵子就好了。”
事实上并没有这么简单,他在老师办公室从三点待到五点半,听他说了许多宋煜不愿听的、与学术也无关的话,因此差一点赶不上来看乐知时的初选,好在比较幸运,乐知时是倒数第二个。
乐知时是知道宋煜的,他在之前的组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工作,导师应该不情愿放他走。
“那你的导师同意了吗?”
宋煜没有直接回答,并且像是带了一点情绪。
“准确的说,他只是我的本科毕设导师,我还没毕业,硕士期间的工作还没有展开,谈不上需不需要他同意。”
宋煜又说,“我本来想去的组现在换成另一位导师负责了,等到保研之后我应该会去他那里。”
乐知时不是很懂他的专业,所以也没有多问,“反正你如果不好好照顾自己,我就会生气。”
“你以前从来不生气。”宋煜说,“除了你生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