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124)
“你的担心真是太多余了。”南嘉拍了拍他的肩,笑容甜美,“没人比你更适合了。而且重要的不是手表,是心意,只要用心维护和珍惜就好啦。”
乐知时点头,他替南嘉把掉了一半的围巾又绕到脖子上,听见不远处秦彦的声音,回头,看到他和宋煜的车开了过来。
宋煜的车和他的人一样,哑光黑,很低调,看起来一尘不染,他坐在驾驶座上,面无表情打转方向盘,时不时瞟一眼后视镜。
蒋宇凡带着女朋友走过来,先是说乐知时穿得太少,又让乐知时回家之后记得给他带好吃的,乐知时一一应了。他的小女友好奇问南嘉,“学姐,你现在单身吗?”
南嘉笑着点头,“对呀。”
“是不是要求太严格了。”蒋宇凡女朋友开玩笑,“合适的人选太少。”
“不是啊。”南嘉笑道,“我不设限的,合眼缘的都可以呀,目前就是缺了那么一点点缘分。”
对方也笑起来,“那女生可以吗哈哈哈。”
南嘉十分大方地将头发拢起来扎了个马尾,故意对她眨了眨眼,“那也说不定呢。”
蒋宇凡突然感受到了危机感,站到了自家女友和南嘉的中间,“学姐这使不得,使不得。”
乐知时笑得肚子疼,蹲了下来,像个小孩一样捧着脸仰望他们,直到宋煜便把车开到他跟前,摇下车窗,他才站起来,跟大家道别后上车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乐知时无所事事,于是拿宋煜的手机看动漫,但新出的后传他并不喜欢,所以一集都没看完,还没过江,他就歪着脖子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家,他发现自己的座椅被放平了,脖子还垫着一个U型枕,宋煜依旧在驾驶座上,心无旁骛地开车,仿佛什么都没做。
乐知时没出声也没起来,靠在座椅靠背上伸出手,摸了一下宋煜的手肘。
“醒了。”宋煜从上面的后视镜瞥了他一眼,拿出一瓶气泡水给他,“喝一点。”
乐知时听话地坐起来,睡得脑子有点懵,拧开瓶子喝了一大口,然后对着天空发呆。才这么一会儿就变了天,窗外的世界仿佛被灰色的水雾罩着,积雨云聚拢,压低了天空。
原计划是林蓉和宋谨来他们学校附近吃饭,但宋谨有事走不开,正好宋煜也要去西北外出作业,想着回家住一晚,收拾几件厚衣服。
乐知时上次回家是一个人,和往常一样吃饭睡觉,逗家里的猫猫狗狗,和林蓉坐在一起看电视剧听她聊八卦,没有多少负担。这次和宋煜一起,他的心里总隐隐感到不安。
他们出了电梯,宋煜看起来和平时并无两样,沉默着开了家门。乐知时和他一起进入玄关换鞋,他们两人的拖鞋已经摆在了门口,并排放得整整齐齐。
棉花糖第一时间冲了出来,站起来挠着乐知时和宋煜的腿,乐知时抱起棉花糖亲了好几下他的脑袋,关上门,听见林蓉在里面喊,“回来了?”
这恍惚间让乐知时回到了中学时代,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林蓉都是这样等着他们。
他应了一声,叫她蓉姨,然后趿着拖鞋进去了,棉花糖又从他的怀里跳出来,跑去骚扰宋煜。橘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听见动静抬了下头,慢悠悠摇了一下尾巴,很高贵地打了个招呼似的。
沙发上还摆着织了一半的羊绒毛衣,另一件已经织好,只是颜色不同。
乐知时在楼下买了林蓉爱吃的雪糕,他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林蓉总是会嚷嚷着“这吃完又会长胖”然后吃下一整罐。
宋煜跟在后面,走进来才叫了妈。林蓉围着灰粉色的围裙拿着一颗西红柿从厨房出来,素面朝天,头发很松散的盘在脑后,乐知时觉得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好像也没分别。
“我买了冰淇淋,放冰箱啦。”乐知时走过去拉开冰箱门。
“哎呀又要长胖了。”林蓉嘴上这么说,可还是跟在乐知时后头,看他买的什么口味。
“你爸爸在路上,一会儿就回来了。”她抬头看了一眼宋煜,又蹙了蹙眉,“小煜,你眼睛度数升了吗?”
“还好。”宋煜说自己只有学习和开车的时候会戴,“还是两百度左右。”
“要定时验光的,不能再涨了。”林蓉伸手抚平他大衣上的一处褶痕,转头又拿着她没切的西红柿进了厨房,絮叨说,“听说涨到六百度的话,是会遗传给下一代的,我们家还没有近视基因呢。别到时候小宝宝一出生眼睛就不好。”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怔了一秒,脸上迟钝地起了一层细密轻微的痛感,冰凉的,像是被许多根很细很小的针扎过。
他回头,正巧与宋煜对上视线,宋煜似乎对他的反应十分敏感,直接握住了他的手臂,力气没有很大,但是像是攥住了乐知时不安跳动的某根神经,令他安心些许。
“我上去休息一会儿。”宋煜看着乐知时的眼睛,说。
林蓉背对着他们,“你去吧,还早呢,现在才四点。”
但乐知时没有跟他上去,他留在了厨房,帮林蓉择菜。
宋煜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仿佛也不想独自上楼了,但他的手机响起来,是他的导师打来的电话。他还是上去了。
“哥哥好忙哦。”林蓉感叹了一句。
和绝大多数母亲不太一样,很多时候林蓉总是给人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不像许多母亲那样稳重,甚至略显疲态。她年轻漂亮又孩子气,喜欢对着老公和儿子撒娇,时不时还会被亲戚在背后说嘴。
但事实上,料理生活这一点,林蓉比任何母亲都做得认真,家人的衣食住行没有一点不安排妥当,就算是最简单的炒青菜,乐知时都觉得林蓉做出来的比任何人做的都好吃。
“在学校怎么样?初选是不是没问题了?”林蓉在西红柿顶部划了很浅的十字花刀,在沸水里煮了一小会儿。
“应该没问题吧。”乐知时避重就轻地向她讲述了一些在学校发生的事,讲课普通话不标准的老教授、食堂里很暗黑的西瓜炒肉,还有开了一整条路都没人收的桂花。
唯独不敢说自己的恋情。
“真可惜,那可以做很多糖桂花呢。对了,我这次用糖桂花做了小汤圆,冰在冰箱了,你一会儿吃完饭吃。”西红柿的表皮卷起来,林蓉夹出放在冰水里,撕掉了表皮放到一边,又抽出一根长长的西芹,切掉尾部的根,很细致地抽掉芹菜背面的粗纤维。
乐知时也上手拿了一根芹菜,帮她一起,但他不是很熟练,林蓉就手把手教他,“这样,你掰断的时候抽丝,对。”
她一着急叫了乐知时毛毛,大部分时候她都叫乐乐,有时候叫乖乖,毛毛是这座城市的人形容刚出生的小宝宝的叫法,但林蓉经常这么叫乐知时,好像他还是个很小的奶孩子一样。
乐知时都已经习惯了,今天忽然一听,莫名有些鼻酸。
“你们俩也真是好玩,你是很多东西不能吃但什么都爱吃,除了不吃枸杞和姜,哥哥就麻烦了,嘴挑得很,芹菜都不能有丝,西红柿也不爱吃皮,喜欢喝汤。”她把择好的芹菜放在一边,唉声叹气道,“得亏是他自己会做饭,不然我都不放心。”
乐知时知道她不放心什么,只说,“哥哥很厉害,自己什么都做的了。”
“那也需要一个人和他相互照顾。”林蓉把放凉的番茄切成块,放进正文火煨着的砂锅里,里面是炖得软烂的牛肉,“我其实蛮矛盾的,一面不想让你们长大,无论哪一个,一想到有一天你们要离开妈妈自己成家立业,就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她拿小勺搅了搅,“但是呢,我也希望你们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特别是哥哥,每次想到他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我就很难过。明明他条件这么好,怎么能一直单身这么多年呢?”
乐知时哑口,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索性不接话了。
“其实我也知道他要求高,可能不像别的小孩儿一下子就能找到一个中意的,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那我都要得心病了。”她舀了一口汤,吹了吹,喂到乐知时嘴边,“尝尝,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