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情书(45)
天呐。
陆庸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满脑子都是按不下去的肮脏想法,他真想扇自己一巴掌。
沈问秋高兴了没多久,俄顷,他又难收起来。原来陆庸和他做之前都还是处男啊。
不愧是他暗恋了那么多年的好男人,他想到陆庸是个洁身自好不会乱搞男女/男男关系的人,但没想到陆庸洁身自好到这种地步。
他处男到现在是因为惦记着陆庸,加上突然家道中落,哪还有心思放在感情生活上。陆庸完全没必要,陆庸又有责任感,身材那么好,肯定有很多人青睐他。
对陆庸来说实在是太可惜了,原本应该留给更值得被他珍重的人才是。
现在突然被他糟蹋了。
沈问秋惭愧的又卡词了,应该是他和陆庸道歉啊。
陆庸心里乱糟糟一团,根本厘不清,愧疚归愧疚,可更多是卑鄙之极的高兴,他想,既然做都做了,不如顺水推舟。
他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几乎鼓起了毕生的勇气,瓮声瓮气、舌头打结地问:“有、有事的,我对你做了那么粗暴的事……小咩……”
【我得负责,跟我谈恋爱吧。】
――陆庸正想这么说。
沈问秋劫过话,说:“我们都这个年纪了,又不是小孩子了。而且是我主动的,你又是个正常男人……”
“不是什么大事,你不用这么在意。”
这算是什么意思?陆庸情愿沈问秋辱骂自己,好过这样若无其事地一语带过。
好似只是出于动物的本能,而不包含一丝爱意。
陆庸只觉得自己那颗好不容易一鼓作气快冲上水面的心,又被沈问秋重重击中,一口气沉回了深潭之底。
沈问秋补一句:“这就是个意外。你忘掉吧。”
陆庸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又委屈又生气。
沈问秋不要他负责。
屋里安静下来,只剩下水流的“唰唰”声。
陆庸觉得自己的心脏像在一瞬间停止了跳动,所以也没感到疼,然而断肢处久违地疼痛起来,应该不是因为戴了一整晚的缘故,是幻疼。
又开始疼了。
并不存在的疼痛自然也无从制止,陆庸缓过一口气,半晌,才呆呆闷闷地答:“哦。”
他听见沈问秋说:“你能不能别站在门口了?关下门。我先洗澡,你等十分钟,时间不早了,不是九点就得出门谈生意吗?”
陆庸又“嗯”了一声,沉默地走出去,他的脚步沉重,大脚板拍在地上。
啪嗒,啪嗒。
沈问秋吸吸鼻子,飞快地洗完了这个澡。
走出门前,他握着门把手,深深地吸了口气,抬起发软的腰,站直打颤的腿,然后浑若无事地走出去,脸也擦得干干净净。
沈问秋对陆庸说:“你去洗澡吧。”
陆庸还是“嗯”,默不作声地去洗澡了。
他洗得更快,冲了下,七八分钟就出来了。
此时,沈问秋已经穿上了干净衣服。
陆庸停驻脚步,盯了他半分钟,特别想问问他身体有没有不舒服,要是不舒服就留在旅店休息好了。
沈问秋仿佛猜到他的心里话,一边在穿白袜子,一边头也不抬地说:“我没事。你在想什么?我也是个男的,我没那么娇弱。”
陆庸:“……哦。”不太相信。
沈问秋低低笑起来。
陆庸更傻眼,憋气似的问:“你笑什么啊?”
沈问秋说:“你从刚才开始,不是‘嗯’,就是‘哦’,太傻了。”
沈问秋坐在床边,拿起领带,绕到领口,因为打领带而仰起头,看着他,带着笑意,貌似潇洒地说:“行了,大庸,你不用这么紧张。”
“你别这么怕我,以后我再也不喝那么多酒,保证不在酒后袭击你,好了吧?”
陆庸:“……”
陆庸完全说不上是安心,反而沈问秋侧面保证说不会再和他做这种事,让他觉得很失望。
虽然的确不该这么草率随意。
是不是他做得太差了?
陆庸心乱如麻,说:“你本来在生病,是不应该喝那么多酒。”
“知道了。”沈问秋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快换衣服吧,陆总,还得去谈生意。”
两人下楼在附近的早餐店吃了饭。
陆庸还是没有解除紧张的状态,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像在紧绷着,事无巨细地观察沈问秋的一举一动。
但沈问秋看上去太正常了,甚至比平时还要心情更好,脸上一直挂着笑。
陆庸心乱地把行程都记错了,沈问秋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丝不苟。
就好像,就好像在意的不得了的就只有他一个人一样。
也太不在意了吧?
本地环卫局的相关负责人过来接他们,两人搭上公车,都坐在后座。
对方则在副驾驶位,跟他讲事情:“陆总……”
陆庸心神不宁,难得地走神,没听进去,只是恍惚地时不时回应两句。
“……你觉得怎么样?陆总。……嗯?陆总?”
陆庸回过神:“啊,我刚才在想事情。没听清楚,不好意思。”
那人倒也没生气:“没关系。”
正好到了目的地,他说:“先过去,我等下再重新介绍一遍。”
沈问秋手靠了下副驾驶座,挨近过去,态度温和地说:“对不起了。刚才您说的,我已经都记下来了,离开会还有一会儿吧,我跟我们老板仔细说一下。”
陆庸对不能专心工作的自己尤其沮丧,太没用了。
他们到得早,沈问秋坐在他身旁,小声认真地给他讲了起来,笔记本上的摘要写的一清二楚、主次分明。
看这工作完成得多用心。陆庸心更凉了,侧面说明,沈问秋是真没觉得昨晚上那是多大点事。
陆庸说不上是后悔跟沈问秋睡了,还是后悔不会再有的这次机会里他没能多做几次。
好像很尽兴,又好像没怎么尝够味道。
陆庸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在心底安慰自己:往好处想,起码这次沈问秋没跟他绝交。沈问秋还愿意和他说话,比十年前那回发现他的情书以后的态度要好太多了。
第37章 二手情书36
那说是“情书”其实并不准确,应当更像是一本“日记”。
里面内容只有沈问秋,没有其他。
陆庸以前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实验记录手册他写了不少,他无法分析动机缘由,像是灵感而发,在遇见沈问秋那一刻起,那天晚上,他莫名地在笔记本上记录下了来:
200x年,8月1日,晴。
在去报道的路上,我家的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车上的男孩子长得好漂亮,他问我是不是中暑了,给了我一瓶冰可乐。后来到了学校,我发现我们是同班同学,还住一个寝室的上下铺。
他看上去娇生惯养,我想,我得多照顾他。
便是自这一天开始。
凡是在沈问秋身上有他在意的事,他都会忍不住去偷偷记录下来。
比他做任何实验研究都要更上心,搞研究是出于兴趣的驱使,但关于沈问秋的不是,就如一种本能,是出于喜欢的驱使。喜欢和兴趣不同,兴趣需要成果来满足,喜欢只是喜欢,多看他几眼,多了解他一点,就够让陆庸觉得愉悦。
喜欢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渴望能得到回应,但即便没有,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什么都记。
本来他就是个没有文笔的理工科男。
笔记本上写的东西都是无聊的东西:比如沈问秋新买了一双鞋子,又是某某牌子的,新款,看来沈问秋喜欢这个牌子;又比如,今天在食堂沈问秋吃了红烧茄子他很喜欢,改天去问问后厨叔叔有什么诀窍。
有时候也有一些比较出格的记载,像是沈问秋夏天打篮球打多了,有点晒黑了,在寝室换下衣服有明显的晒痕。
陆庸写下:他衣服下面没晒到的皮肤好白,看得我直心跳,我连看都不好意思看。但是晚上小咩洗澡,还让我去给他搓背,他的皮肤好细嫩,我稍微用力点就搓红了,轻了他又嫌弃洗得不够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