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学识渊博的青年才俊,到了夜晚,他不似人们刻板印象中的科研人员点灯耗油地窝在实验室里,反而拒绝加班,经常来这种地方放松找乐子。更奇怪的是,他从不喝酒,也不跳舞,他喜欢看别人喝酒跳舞甚至耍酒疯,并且乐在其中。
花有渝曾经问他:“你是不是特别喜欢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他当时就像方才一样推了推眼镜,发出悦耳的轻笑声:“应该是众人皆醒,唯我糊涂。”
花有渝至今也没明白什么意思,这人可是他们十八线城市走出来的代表人物,亲朋好友眼中的骄傲和天才,怎么可能糊涂?
不过花老板懒得去理解,只知道和白晏丞做好朋友是一件让人既骄傲又安心的美事。
大厅的灯光闪烁变幻,变成了冷色调,一时间陷入安静,舒缓的音乐前奏响起。
多数时候,花匣子并不是一个热闹狂欢的酒吧,而是一个让人在暗处听音乐欣赏“假花”的惬意场所。
花有渝还贴在白晏丞耳边说话,但此时白晏丞的注意力已经被大厅的舞台吸引。
“自己的事儿有没有着落呢,我看姓肖的真不错,要不就跟他试试吧。”花有渝像小麻雀一样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话题变得越来越离谱了。
他不理人,眼神悠长,目光注视着台上正在敲打乐器的两个年轻人,仿佛沉浸在了什么回忆里。
花有渝继续喋喋不休:“咱们都快奔三的人了,也该为终身大事考虑考虑,你天天闷在实验室里接触不到人,圈子扩展不开,好不容易认识了肖总,你可别错过良缘,肖总真不错,有颜有钱,为了你还给研究所捐了一大笔钱,诚意满满,我都感动了.....”
说了一大堆,白晏丞还是那副模样,也不知道听进去几句。
“嘿!晏丞,跟你说话呢。”花有渝用酒杯敲响大理石台面的茶几。
白晏丞敷衍点头,语气中带有一丝悠然的笑意:“嗯,考虑考虑。”
“这是你说的!”花有渝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笑得像个采花贼,“下周找一天时间,我替你约肖总吃饭。”
白晏丞薄唇微启,刚要开口说话,恰在此时,大厅响起一段贝斯SOLO的音乐声瞬间捏住了他脑海里那根活跃的神经。
他果断抛弃苦口婆心的花有渝,集中注意力朝台上看去。
舞台上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高挑的青年,修长的身影站在架子鼓和电子琴前面,单肩背着名为贝斯的流行乐器,乐器横在胸前,修长白皙的手指熟练地拨弄着琴弦,发出阵阵直击心灵的美妙旋律。
这段单人SOLO吸引了大厅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刚刚还在极力劝说白晏丞处对象的花有渝。
“这小子真酷!”花有渝对这方面向来感兴趣,忍不住拍手称赞,“小老弟这贝斯玩的可以啊。”
白晏丞执起水杯抿了一口,视线不曾移开过,开始打量起那个玩贝斯的青年。
虽然穿着一身宽松的潮流装,但不影响别人判断出青年长腿细腰的黄金比例。青年比身后那俩打鼓和电子琴的年轻人都要高,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脸上被一款黑色墨镜遮盖住,使人看不清容颜,只露出浅色的嘴唇和尖下巴。
其实最抓人眼球的不是青年的装扮,而是他的头发,帽子低下的长发,灰白加浅蓝的颜色编成麻花小辫贴在白皙的脖颈,随着他弹贝斯的动作,后背的伸缩带使蓝色小辫偶尔翘起来一点又落下。
青年微微弓着腰,姿势潇洒随意,唇角勾着带点野性的笑容,很自信地玩把着手中的乐器。
他太耀眼了,至少在这间酒吧。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如出一辙的对待新鲜事物的观赏和喜爱的表情,全部举起手机拍照录视频,就连见多识广的花老板也情不自禁地连连称赞。
“晏丞,这小子真牛,XXX乐队的贝斯手都没有他玩的六,果然没找错人。”
白晏丞收回流连在台上的目光,轻轻地笑起来,拿过身旁的袋子瞅一眼里面叠得整齐的外套,说句:“好听。”
他的声音低沉温和,隐藏着不易察觉的亢奋。
接下来还有更好听的。
原本白晏丞是想提早离开,屁股都抬起来了,很快他被台上传来的性感的嗓音吸引,不得已,他又坐下了。
那个扎着蓝色小辫耍酷的青年往前迈一步,站在话筒架前面,淡色的薄唇开开合合,手中的乐器换成吉他,一边弹吉他一边唱着小众英文歌。
青年的声音很好听,就像他的人一样,沙哑中带着性感的狂野,听了之后可以让人耳朵怀孕。
台下已经有很多客人按耐不住,许多俊男靓女纷纷撂下酒杯凑近台前,举着手机像追星族一般为青年拍照喝彩,然而青年是一个十足的小拽爷,一点回应没有,下巴一抬简直是目中无人。
连唱两首歌曲,结束后,小拽爷扫视全场,视线最终停在白晏丞的沙发区。
白晏丞猜想,对方绝对看不到自己。
事实确实如此,因为灯光太暗,青年又戴着酷酷的墨镜,只是停留了两秒便收回目光,然后昂着头,习惯性地抓了一把脖颈后的小辫,不屑一顾地离开了舞台。
白晏丞也从沙发上站起身,拿好装衣服的袋子,准备离开。
花有渝说:“怎么样,还行吧。”
指的是酒吧的氛围和刚才乐队的表演。
白晏丞笑了笑:“我先走了。”
花有渝朝门口的安保做个手势:“我让人送你。”
“不用,我走着回去。”白晏丞笑着婉拒,转身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花有渝勾唇耸耸肩膀,回过头碰上来找人的酒吧经理。
经理指了指后面:“渝哥,那几个小孩找你。”
花有渝意料之中的点头,抬脚朝酒吧后门走去。
花匣子后门是一条胡同,有两个小年轻背着乐器靠在墙壁抽烟,正是刚才在舞台上表演打鼓和电子琴的两个青年。
这两个人的装扮也挺酷的,但是气质不如那个玩贝斯的,明显差了一大截。
花有渝两步走到他们跟前,从兜里掏出一沓现金,伸手递给他们:“拿去吧。”
其中背着吉他的青年眨眨眼,一脸呆相,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传闻似的。
花有渝笑着道:“怎么,想转账,也行。”
背吉他的青年扫一眼旁边还在抽烟的同伴,轻轻地摇头:“野子哥说了,我们不要钱。”
“那你们要什么?”花有渝挑眉,用钱拍打着手掌。
吉他青年转过头,下巴微挑,指着站在胡同口正在打电话的身影,说:“野子哥是老大,你问他吧。”
花有渝忍不住嗤笑,肩膀颤动了一下。心想这几个小屁孩,还老大老二的,毛都没长齐。
他看向那个不远处打电话的青年,侧身面对他,帽檐把青年的脸遮住大半,借着微弱的路灯勉强能看清楚轮廓,就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贝斯手。花有渝很快又把视线挪回背吉他和正在抽烟的两个人身上。
根据这几个人的行头,外貌和长相,不难猜测还是在校学生。这几个小老弟每次来都武装成恐怖分子一样,生怕被人认出来,明显是偷摸搞乐队不想让父母发现,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借个地方发泄表演的欲望,又不要钱,估计家里也不差钱,身上背着价值五十几万的吉布森电吉他就是最好的证明。
花有渝突然就觉得自己手里的这点钱有点寒酸,干脆把钱收起来,迈开步子朝胡同口走去。
打电话的青年察觉到有人靠近,心中不耐蹙起眉头,特意把身体转向另一面,继续讲电话:“老头,你答应我的事一定要算数。”
电话那头的声音苍老中带着点无奈的气愤:“小混蛋,你可要想好了。”
“想好几年了,”青年松开眉头,坚定回答,“您可别忘了,事关重大。”
正说着呢,青年无意中瞥到一抹身影,距离他十米远的地方,有一个男人站在路边,正在扫码共享单车。
原地呆滞几秒,他不自觉往前走两步,眯起眼眸仔细盯着瞧,愈发觉得那抹身影很眼熟,奈何他有二百多度的近视,又没戴眼镜,加上周围灯光较暗,他实在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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