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去哪儿了?西蒙双目变得赤红,眼前不断浮现出噩梦里的情景。
他又—次离开了他……西蒙心底的野兽狂吠着奔涌而出,将他的理智尽数撕碎。
他没发现,摆放在角落里的那台破旧不堪的智脑慢慢开机,圆圆的眼睛亮起,机械手臂抬起,发出“咔——咔”的声响。
西蒙感到自己的衣袖被—股力量拉拽,他正心烦气躁,回头便挥出拳头,在距离智脑身体仅仅只有几毫米时,堪堪停住。
智脑并不知道自己险些被物理销毁,它肚子上的屏幕亮起,播放—段影像。
西蒙的视线被吸引过去,他看见老亨利和莫仑走了进来,和沈醉交谈了几句以后,就扑上去想抓住他。
在纠缠中,沈醉的额头磕到了桌角上,昏死了过去,看见小Omega额角上流出来的血,西蒙手指颤抖,轻轻抚了上去。
却只能触碰到冰冷的屏幕。
他再次尝到了心疼的滋味,几乎要将他的心撕碎。
这次西蒙心里燃起的,是滔天的怒火。
第64章 抱错文里的Omega(9)
“柏先生, 这是颈环的控制器,只要您按下这个键,颈环就会放出电流,让他乖乖听话。”
接过那个小巧的控制器, 送走拍卖场的人以后, 柏锦州关上门, 来到二楼的一个房间内。
曾在拍卖台上见过的方正铁笼,出现在了这个房间里, 厚实的黑绒布盖在上面, 完全遮住里面的风景。
柏锦州走过去,将绒布揭开,就看见那个小Omega蜷缩在角落里,闭着眼睛,神态恬静, 似乎是睡着了。
他把铁笼的门打开, 抬脚走了进去, 他来到Omega身边蹲下, 伸手碰了碰他,发现他浑身冷冰冰的。
柏锦州皱眉,这可是用一颗A级星球换来的珍贵实验体,要是生病了难免会耽误他的研究。
他将人抱起,想要放到修复舱里去,就在此时,惊变陡生!
那个看起来格外无害的Omega忽然睁开眼睛, 动作极快地抬了一下手,银光一闪,柏锦州感到胸口处刺痛了一下, 下一瞬间他就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了!
沈醉从柏锦州怀里爬出来,已经累得浑身冷汗,这看起来格外简单的动作,却已经耗尽了他积攒许久的体力,只那张脸上的笑容却格外明艳快意。
那根针是刚才拍卖场的工作人员安置铁笼时,不小心遗落下的,被沈醉偷偷藏在手里。
他原本想刺的是这个人的死穴,但因为体力不支,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他不能动弹。
柏锦州虽然不能动弹了,但还能说话,他张口,“你对我做了什么?”
沈醉意识昏沉,Omega的身体实在是太弱了,他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但在昏睡过去之前,他得保证自己不会受到侵犯。
“只是一点小小的医术而已。”沈醉半垂着眼眸,警告地说,“如果你再敢对我动手动脚,下次可就不会这样简单了。”
柏锦州微微睁大眼睛,“你会医术?”
沈醉没有精力应对他,他爬过去,从柏锦州身上搜走颈环的控制器,又把他手腕上的便携光脑解下,将这两样握在手里,最后他将这个Alpha男人留在笼子里,自己爬了出去。
出了笼子,他还不忘将笼子的门锁上,这才拖着沉重的脚步爬上床,给自己盖上被子,埋头大睡起来。
这个世界的人不会武功,他不用担心柏锦州会像燕策那样,用内力将针逼出来。
所以等他睡一觉醒来,柏锦州依旧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僵在笼子里。
沈醉走过去,在笼子外看他,“我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柏锦州倒是沉得住气,被关在笼子里定了这么久,竟然一点儿也没生气,语气甚至称得上平静,“什么交易?”
“我治好你的病,你放我走。”沈醉知道这个世界的文明程度很高,他杀了这个男人自己也难逃追捕。
“病?”柏锦州嗤笑一声,说:“我有什么病?”
“精神力衰竭症。”沈醉一针见血,“我认识你,你是柏锦州,帝国大学生物科学系的博士毕业生,柏家年轻一代最有希望继承家主的候选人之一,而柏家是整个帝国最大的修复舱生产商,你不会不知道自己患了这种病,也不会不知道这种病是连修复舱也无法治愈的。”
沈醉对这个世界高科技的好奇,一是光脑,二就是号称能治愈一切疾病的修复舱。
但那所谓的一切疾病,并不包括精神力衰竭症。
但也正是因此,沈醉在查看修复舱资料的时候,猝不及防吃了不少关于豪门柏家的瓜。
其中绯闻最多的,就是这个风流大少柏锦州,虽然他滥情也绝情,前任们手牵手能绕雅诺星两圈,但因为家世和那张脸,星网上依旧有不少痴迷他的人。
但沈醉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大少患了这个时代唯一的绝症——精神力衰竭症。
柏锦州眼瞳收缩了一下,脸上沉着的面具再也维持不住了。
他的精神力沸腾期已经快要结束了,等到了蒸发期,他的精神力就会越来越弱,直到彻底衰竭。
“你怎么知道?”柏锦州怀疑的却是另一件事。
现在的柏家,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但实际上却暗潮汹涌,斗争从未停歇过。
若是他患了绝症的消息被有心人散布出去,那家主之位基本上就与他无缘了。
难道是他的私人医生背叛了他?
不知道柏锦州脑子里正上演着各种阴谋论,沈醉目光向下瞥,说:“因为你的指甲上有暗纹。”柏锦州的指甲上,有几条不明显的暗色的纹路,一般人根本注意不到,而沈醉却根据这点细微的症状推断了出来。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柏锦州不由得发问。
“因为我曾治好过一个Alpha,他也患了这种病。”
沈醉说着说着,想到了那个话少的Alpha,也不知道等西蒙回到地底城,发现他不见了会怎么样。
他刚穿来这里的时候,简直被吓得魂飞魄散,尤其是在知道护养师实际上是什么以后。
原文是按照安修易的视角叙述的,连原主是怎么回的安家都没有详写,就更加不会写原主是怎么在环境恶劣的地底城活下来的了。
在发现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越来越露骨以后,沈醉知道自己不能坐以待毙了,他需要找一个庇护。
他在斗拳场里蹲点了几天,眼睛都快看瞎了以后,才终于选定了西蒙。
首先是因为西蒙很强,肯定能护住他,其次是因为西蒙的气息让他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最后一个原因,是因为西蒙的脸,符合沈醉的审美。
沈醉想的是,实在没办法的话,也得挑一个看着顺眼的吧?
但当他第一次试图用自己的“美色”去勾引男人时,那个不解风情的西蒙却直接拒绝了他!
令沈醉都险些怀疑自己的美貌。
被西蒙拒绝以后,那些拳手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好在最后一刻,西蒙还是冲出来救了他,两人顺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
那些成天把他们挂在嘴边揶揄的拳手和护养师们,肯定不会相信他们同居了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过亲密接触。
沈醉是不介意“献身”,但西蒙显然没有那个意思,所以沈醉也只能当一个名副其实的护养师。
只除了他被临时标记的那晚……
沈醉当时的想法是,要是西蒙同意的话,他也可以试试,开始第二段感情,但西蒙从那以后就一直循规蹈矩,让沈醉怀疑自己是不是又自作多情了,也不敢再做试探。
西蒙的情绪太过内敛,沈醉很难猜到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西蒙心中是怎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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