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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下(227)

作者:初吻江湖 时间:2021-10-20 10:44:04 标签:穿越时空 江湖武林

  因为人多,并不是每一个驿站都能接待下这么多人的。

  “好。”他们人多,带的东西也多,野外露宿不成问题,反正俩人是在王驾上住的。

  就这样走走停停,从八月末走到了九月,快到九月十五了,他们终于到了北风府。

  丁田在这里没有府邸了,他都给处理了,但是王佐在这里还有一个府邸,那就是曾经被改成总督府的王府别院,在王佐走了之后,这总督府也迁走了,但是王府别院的名头保留了下来,王佐有派人在这里打点一二。

  加上金大娘带着小孙子还在呢,故人相见,真是不胜唏嘘。

  金大娘还是老样子,她的孙子金书乐,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少年的模样,更有书卷气了,但是因为这几年金大娘养得好,小少年长的还挺壮实。

  还有崔久一家子,如今已经是个大老板了,东北三府都有他的点心铺子,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媳妇儿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刚怀上的。

  在知道丁田他们回来之后,金大娘早已经做好了饭菜,丁田跟王佐没有在王府吃饭,而是直接去了金大娘家。

  王府的饭菜也就那个意思,让跟来的人去吃吧,他们俩去吃家常菜。

  金大娘家已经重新修缮过了,房屋翻新,门窗都换了新的还刷了漆,窗纸都是新煳的那种,白白的一看就是精心打理。

  院子里的菜地还在,只是都有在外围起了半高的围墙,里头种着的菜也都收了起来,但是在围墙上,有冻白菜,房檐下,摆满了干菜。

  这几年,每年都有金大娘给京里捎去的干蘑菇、冻白菜干儿以及一些杂粮,不多,但都是她的心意,丁田也厚厚的回礼,也不给多少金银财宝的,怕祖孙俩守不住,就每年给一个荷包,里头装着两块一两重的金元宝,一个笔锭如意,一个三元及第,再给一袋湛湛新的铜钱,一千枚的那种,剩下的就是布匹和皮草等物,还有每年一根的老山参。

  如今金大娘佳的日子好过了许多,偶尔崔久一家子也会来看望他们祖孙俩,两家人如今过得跟一家似的,崔久夫妻俩还认了金大娘做干娘。

  认金书乐为干儿子。

  如今他们俩回来,崔久一家子也来了,众人相见之后,本来要行礼的,被丁田跟王佐免了。

  “快上屋里来,外面冷得很。”金大娘看到丁田跟王佐就乐呵呵的让俩人进屋:“去年新修的房屋,连炕都是新盘的,都是崔久帮忙张罗的,现如今可是好日子了。”

  金大娘家的屋里也不再是雪洞似的啥都没有了,而是门窗严谨,屋里更是盘了新的火炕,打了新的家具,曾经用的都掉漆了的家具都不见了。

  一进屋,一股暖意,还有点饭菜的香气。

  “都做好了饭菜,快洗洗手,吃饭,吃饭了!”金大娘笑的见牙不见眼,能当了大官儿,还惦记那点交情,可真是念旧的人,不枉费她每年帮忙打理隔壁的院子,还有在本地的那点田地租子。

  “哎,是炖的大鹅么?干菜炖大鹅?”丁田鼻子好使得很,自从离了北地,他在京城就吃不到这么地道的干菜炖大鹅了。

  “是,还有小鸡炖蘑菇,怕串了味儿,明天吃小鸡炖蘑菇。”金大娘笑眯眯的指使孙子:“去把我去年酿的果子酒端来,以前指着果子卖点钱好买盐巴,现在不缺盐巴吃了,就没卖了果子,酿造了果酒,你来尝尝。”

  恩人回来了,金大娘高兴的不能自己,丁田也不跟她客气,这一桌接待的也都是自己人,除了崔久夫妻俩,就是金大娘祖孙俩,以及丁田夫夫和王富贵,他是王佐去哪儿他跟去哪儿。

  两只大鹅,一锅干菜,用一个粗瓷大盆盛着摆在桌子中间,其实还有其他的小菜,不过都是些凉拌土豆丝、蒜茄子这样的东西,珍贵说不上,但是很家常。

  丁田吃了一口干菜:“好吃!”

  “吃肉,吃肉!”崔久用自己没用的筷子,给丁田夹了个鹅大腿儿,又胆战心惊的给王佐夹了一个……王爷啊,这辈子他觉得是老崔家烧了高香了,竟然认识了王爷。

  然后就是崔久家的笑眯眯的给小乐少年夹了个鹅腿儿,干儿子嘛,也不能因为王爷跟田少就亏待了不是?

  “这些年过得好不好?”丁田道:“我离开之后,可又受到欺负?”

  “没有,没有!”金大娘他们都乐了:“你在这里够照顾我们的了,还有杜大人,也很照顾的,这些年因为朝廷老是打胜仗,蛮族的人每年都要给朝廷进贡嘛,所以这牛羊肉都不缺,还卖的便宜咧!”

  对老百姓来说,不管是什么肉,只要有的吃就很开心了,何况塞外的牛羊肉是真的很好吃,羊肉一点都不腥膻,做得好了那叫一个香,还有冬日里,喝上一碗羊汤,暖唿唿的甭提多舒服了。

  知道大家日子过得好,丁田就开心了。

  只是崔久欲言又止,被他媳妇儿暗地里拉了一把,终究是没说什么,免得扫兴。

  崔久咽下了即将出口的话,转而吃了一筷子的凉拌土豆丝。

  但是王佐看到了他的表情,眼睛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们夫妻俩。

  作者闲话:在家待着吧,除却买菜之外,江湖就守在电脑前了!武汉加油!我们一定能扛过去这场疫情。

第四百四十一章 老家的亲人

  丁田吃的最开心,因为做的是他爱吃的,同桌的人又都是朋友,更是喝了两杯高粱酒,脸颊泛红,躺在火炕上,听着小乐少年给他背书:“好,好孩子。”

  金书乐脸一红:“丁叔,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嗯嗯,不是小孩子了,过几年,考个秀才,做个举人老爷,再说一门亲事,早日娶个媳妇儿回来,孝敬你奶奶,你奶奶为了你啊,可没少吃苦。”丁田算是看着金书乐长大的人,当年从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到现在十几岁的小少年,古代人成亲早,再过三年,金书乐也够成亲的年纪了,不过他想着,还是早日有个功名的好,北地的读书人少有出人头地的,但是有个功名,总是会被人看重,日后说亲,也能找个好人家的姑娘,有个好一点的岳家。

  “是,丁叔不说,小乐也知道,日后定会好好的读书,考取功名,孝顺奶奶。”至于亲事,金书乐还没有那么放得开,提起亲事有些脸红,就不说了。

  王富贵看时间差不多了,进来催了一回,王佐就将丁田裹成了一个团子,半背半抱着,将人带回了别院。

  院子里早就打理好了,他们进了屋子,脱了衣服鞋袜就能穿着睡衣上炕了。

  第二天,东北三府的官员挨个上门请安,丁田跟这些官员们算是老乡,但是他讨厌这种应酬,也不会应酬,干脆跑出去走亲戚了,去了崔家,还去了马家等等相熟的人家。

  王佐在家接待官员们,其实主要是打听一下东北三府的情况,跟汇报京里的是不是一致。

  忙了好几天,才在下第一场雪之后,将将处理完,然后就是去北崇府,又是忙了好几日,又跑去军中走了一圈,得到的都是喜报,另外,军中看管火器异常严格,不止有单独的营房,甚至火器兵都是精挑细选出身清白的兵丁,第一就是没有家世拖累的,孤儿优先;第二就是年轻体壮,能跑能跳,耳聪目明;第三就是要聪明,火器这东西偶尔还有可能自爆,故而平日里一定要心细。

  在兵营里待了几日,又去了前线看望将士们,各种上次不断的分发下去,丁田也忙着去郑家庄,拜见自己的老师兄郑老御医。

  各种年礼提前就送去了。

  郑家庄如今已经今非昔比,依靠种植药材供应大军,得到了上头免税的待遇,且每年丁田老家这边的粮店,也底价供应郑家庄粮食。

  不缺吃穿,又是种植的药材,郑老御医日子过的逍遥自在,又有几个孙儿在身边,言传身教的学习家传医术。

  见到丁田来,还呵呵的介绍老妻给他认识,丁田别看年轻,却是个辈分高的,老夫人还得叫他一声小师弟,搞得那些胡子都白了的人,管他叫小师叔。

  丁田非常尴尬的挨个给了见面礼,因为知道他们都是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人,丁田大方的一个荷包里,装了十两金子,二十两银子,拿荷包的时候,沉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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