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我去广州找你21
王超坐在黑暗的房间中。
大白天的,关着窗帘抽烟。
电话放在桌子上开外放音。
“查到了,间歇性失忆症,会失去一段时间的记忆,如果不被提醒也许会永远忘记。”
房间里吞云吐雾、云雾缭绕的,王超眯着眼睛听着。
难怪。
难怪蒲遥会和许钧一直在一块。
不接他的电话,也不理会他们这些人。
他以为蒲遥厌恶他所以不理会他。
方宝利接手皮鞋厂之后,蒲遥竟然火速辞职了。
几乎就在见到了方宝利的第二天。
他比方宝利更早的查到了蒲遥在哪里。
他蒲遥和那个叫许钧的男人一起在书店看书,他的朋友无意中碰见了。
蒲遥消失的时候他很着急,几乎动用的一切的关系去查。
广州实在很大,一些城中村鱼龙混杂,蒲遥没有去找工作,他几乎是难以查到的。
那大半个月几乎没有蒲遥任何消息,他甚至以为蒲遥遇到了危险,或者是被拐卖了。
毫无疑问,是那个叫许钧的男人。
他还让人去两人的老家去查。
一查,也没见到人,倒是查出了蒲遥在村里的过往。
过得很不好,亲戚占据了他的房子和地,没办法生存下去才来广州打工。
如此又去广州的城中村附近排查。
没查两天,竟然在一个书店遇见了。
说来也巧,他朋友的表哥开了一家书店,有天他朋友去书店正好碰见了蒲遥。
蒲遥的照片他们都见过。
当时在游戏厅的时候王超没忍住,给他偷偷拍了照片,他长得惊为天人,见过的人根本忘不了,一眼就看见了蒲遥。
连忙联系了王超。
王超几乎是三十分钟之内就赶到了。
他没有直接进书店,而是在和朋友在一块,从后门去了二楼看。
他冷冰冰的站在二楼,从上往下能看见蒲遥乖乖坐在椅子上看书。
他的身边是那个叫许钧的男人。
和在他身边完全不同的是,蒲遥在许钧身边自在得多,开心的笑着,还主动和他说话,许钧去买东西给他吃他也不客气。
仿佛他是可以用许钧的钱的、可以接受许钧的好。
可却不接受他的。
当初的包子、盒饭,几乎是强迫他接受的,连方宝利的零食也编了理由才收。
这个叫许钧的男人有什么好?蒲遥早早把他当做了自己人,从一开始就念叨着他,工作、辞职都和他在一起。
他们一定同居了吧?
王超几乎每天的观察他们,越观察越没有勇气去找蒲遥。
如果让人知道他竟然如此优柔寡断,说什么没有勇气,估计要被人笑话死。
可是蒲遥在许钧身边是那么开心,他那么自在,再也没有想起他。
有一次蒲遥去小卖部买冰棒,他没忍住站在了他身边,和他搭了话。
“哪种冰棒好吃。”
他这么一问,蒲遥竟然接话了。
“那个巧克力牛奶冰棒,特别好吃。”
他说话的时候还对着他笑了一下。
他犹然记得第一次见蒲遥的样子。
他现在和那个时候相比变化真大。
他不再害怕这个世界,也不再畏惧和别人搭话,也会对他释放善意。
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笑。
等他再想说什么,蒲遥已经买了冰棒离开了。
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
后来不久,他听说许钧开了个公司。
方宝利也知道了。
方宝利打了个电话给他。
“阿超,你知道那个谁,遥遥那小情郎许钧知道不,他竟然开公司了,要不要搞死他?”
方宝利在生意上是个狠人,下手比他狠多了,他出生在商贾之家,从小就耳濡目染,能在几个强势的姐姐手里有一席之地,他可不是那么简单。
而他接手皮鞋厂之后受了大挫折。
因为蒲遥在见过他的第二天就辞职了,和他的小情郎私奔了。
当时王超满满酸意的说许钧是蒲遥的小情郎,他还觉得他那酸劲没必要。
如今觉得必要得很!
他那个小情郎那么好?为了他放弃了五千的高薪?一个打工仔能有什么,他一个手指就能碾死。
而蒲遥也那么狠心,他明明对他那么好,就算蒲遥不接受他,他们也算是朋友啊。
打游戏、吃零食,蒲遥和他在一起都很快乐。
可他一声招呼都没打就辞职了,让方宝利感觉蒲遥一定很讨厌他。
当然,罪魁祸首一定是那个叫许钧的男的。
如今知道这家伙竟然还想在他们广州的地界开公司?
门都没有!
王超沉默了片刻。
“我知道,那个公司遥遥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
方宝利不敢相信蒲遥怎么会有钱开公司?一半的股份?
蒲遥有什么钱?
对了,那个打工仔许钧又有什么钱?
据他所知,这个公司的还算是正经的公司,卖鞋的。
找到是一个温州老板供应,那温州老板和他大姐的关系不错,做的鞋品质上等。
他知道许钧的钱一定是经不起推敲的,他的供应商他也能直接断绝,但是他得拉上王超。
他这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打算让许钧背上巨债,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所以他才要拉上王超。
万一事发、万一被蒲遥知道是他们俩搞的鬼,可以把王超推出去挡枪。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有一半是蒲遥的。
那还搞什么?他要是敢动什么手脚,估计要把蒲遥害死。
蒲遥这么漂亮,喜欢他的人多的是,他一旦发生什么有的人是想要担着捡漏,到时候非但不能把许钧按死,还会让蒲遥恨死他。
他对蒲遥的感情十分复杂。
很喜欢,但是知道蒲遥一句话也不说就辞职之后已经决心不再喜欢他。
没准人家讨厌死他了。
可是人总是要抱点希望的,他父亲总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这些道理再浅显不过了。
没准他还有机会呢。
王超这么一说他就偃旗息鼓。
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他能搞出个什么花样来。
没想到一鸣惊人。
这人竟然有点本事。
连他姐都关注到了。
“宝利!他们家哪款限量版的鞋我真是喜欢死了!你不是和遥遥是好朋友吗,这鞋是遥遥亲手设计的,真真真是太好看了!”
他姐的一句话直接让他愣了许久。
蒲遥亲手设计的?
可是蒲遥不是小学还没读完吗?他爱吃爱玩游戏,也只会做些车间的简单工作,就连想要把他调来当自己的秘书,也是存了养他一辈子打算。
他竟然能设计得出这样的鞋子?
骗人的吧?
他是做生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设计灵气满满,完全不能想象这些设计竟然出自蒲遥之手。
蒲遥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很适合被人宠着、养着,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开开心心看电视玩游戏和吃好吃的就行了。
如果,蒲遥和他在一起的话,真的也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吗?
方宝利陷入了沉思。
于是这件事王超和方宝利都没有插手,只是一直全程围观。
王超安静的看着一切,几乎已经死心了。
蒲遥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看起来很快乐。
也许,他跟适合他的同乡。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出!
蒲遥竟然有失忆症!
他猛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蒲遥的时候,他手里写着地址,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医生说他的失意症并不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只要一遍遍记、有人提醒复述之前的事情,他又会慢慢记起来,只是不是那么清晰。
蒲遥为了来广州打工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甚至当初在火车上,蒲遥差点记不住许钧的名字,还是他好心帮他一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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