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雁清不让他亲。
意识到这个事实纪榛难过得心肺烧成灰烬。
他站都站不稳,泪眼涔涔,如鲠在喉,“为什么,不要我?”
被热汗打湿的乌发黏糊糊地贴在他脸侧,白皙的颈子附着热气腾腾的汗珠。他的衣襟里也半湿了,一双眼睛水亮盈润,如同方在水里捞出来,透着暧昧的潮气。
面对此情此景,沈雁清依旧镇定自若,没有接他的问话。
纪榛既难受又委屈,抛下最后一丝脸面去抱沈雁清。可沈雁清再次推开他,沉着道:“你神志不清,冷静一点。”
对方避他如蛇蝎,纪榛难堪至极,可他如何冷静?芙蓉香烧得他就要化了,再拖下去,他怕是会连骨头都融在这里。
沈雁清不肯救他,谁能救他?
纪榛灵光一现,跌跌撞撞往门口的方向走,嘴里嘟囔着,“我不要圆房了,我不要了......”
可他的手还没有碰到房门,就被沈雁清拦住了去路。
沈雁清声音掺杂了点不易察觉的低哑,“去何处?”
纪榛只知道走出这扇门他就有救了,痛哭道:“你不帮我,我找别人.....”
沈雁清眼神骤变,一瞬化作千万片锋利的刀刃刺向意识浑沌的纪榛。
作者有话说:
沈大人,我恨你是块木头!
第12章
屋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是从纪榛的每一个肌理里腾腾散发出来的。
芙蓉香乃前朝流传下来的东西,之所以成为禁药,皆因其药效太过猛烈,服用之人哪怕心性再坚韧,定力再坚决,也难逃情欲折磨。
官府常年查收此物,但仍无法阻止其在市面流通。下九流的烟柳街巷自然不必说,还有些达官显贵也暗中用来助兴,此外,亦有心术不正之人企图通过芙蓉香“好事成双”。
不是没有逃过此物毒手的例子,但过程堪比烈火焚烧,若非是铮铮铁骨,绝对无法生熬过去。
毫无疑问,纪榛并不属于坚若磐石之人。
他想给沈雁清用药,却被对方识破,偷鸡不成蚀把米,悔不当初。
正如沈雁清所言,他是咎由自取,他不求沈雁清帮他,可至少不要拦着他向旁人求救。
纪榛眼前被泪糊得朦胧,意识亦如同放进蒸炉里被闷得所剩无几,他瞧不见沈雁清神色的转变,一心想要逃出这扇阻止他自救的大门。
他顾不得别的,甚至一把推开沈雁清。软脚虾一般往前迈了两步,手刚碰到门闩,就迫不及待地喑哑喊道:“吉安,备车.....”
他忘记了来此之前特地将所有奴仆都支走,吉安自然也未能听见他的呼救。
纪榛费力地拉开门闩,还未将门打开,忽有一只大掌从背后扣住他双手的手腕往后扭转,用的力气极重,他砰的一声整个人都撞在了门上。
沈雁清将纪榛皓白的腕反扭在后腰,锁住,并没有意识到说话时的语气有多么冷沉,“找谁?”
纪榛被压在门板,动弹不得。他脸上湿漉漉,已经分不清流的是汗还是泪,只觉着自己就快要被体内焚烧的火苗折腾疯了。
只要能早点离开这里,少受些煎熬,他没什么答不得的。
纪榛艰难回:“找,小茉莉.....”
芙蓉香是小茉莉给他的,定知晓如何叫他免于痛苦。
可他回答过后,沈雁清竟还不肯松开他,又缓缓地冷声说:“你既入沈府,自与我沈家息息相关,屡次出入风月之地,有辱我沈家门楣。”
沈家家世代代清白,养出来的后代个顶个的正人君子。到了沈雁清这一辈,更是松风水月,除非有公务在身,否则半步不踏锦盈花阵,出了名的清白世家。
纪榛身为沈雁清的男妻,当然要夫唱妻随,遵守沈家森严规矩。
可凡事皆有例外,难不成要纪榛活受尽油煎火燎之苦也得恪守家法吗?
纪榛被逼得没有办法,哭着哀声道:“我从后门走,蒙着脸去总成了吧,这样,定不会丢了你沈大人的脸。”
竟是不惜蒙面也要离开这里去找别人。
去了之后做些什么,尽在不言中。
沈雁清与纪榛成婚是无奈之举,纪榛若与旁人有染,正是休妻的大好机会。他本该毫不迟疑地放纪榛离开,可触及纪榛的神态,掌下的力度却愈收愈紧。
从他的视线看去,纪榛似暖炉里一块蒸蒸冒着热气的软糯糕点。他的妻子衣冠凌乱,乌发溟溟,双颊潮红,眼睫上挂着湿润的水雾,因为难耐咬着饱满的下唇,咬出一个小小的印子,而只要开了这扇门,在外所有人都能瞧见纪榛如此娇态。
沈雁清险些扭断了纪榛一双腕。
纪榛痛叫出声,“你松开我.....”
芙蓉香的香味更浓,灌满了一屋子。这药物只对饮药之人起作用,可沈雁清分明也觉得自己被影响了。
若不然,他怎么会不顾纪榛的挣扎将人丢到了榻上?
纪榛摔得头昏脑胀,以为沈雁清还在介怀他去黄莺楼会败坏门风,一积攒了些气力就要往床下爬,却被对方握住脚腕往后拖,彻底地将他钉在了床榻上。
“沈雁清,”纪榛痛苦地半蜷着身躯,忍不住哭出声,“我都答应你蒙脸了,你究竟还要如何?”
“这话该我问你。”
沈雁清逼近他,一桩桩指责他的罪过,“意图给我下药,是为不义,以妇之身再三出入柳陌花衢,是为不忠,事迹败露却毫无悔改之心,是为不正。纪榛,你不义不忠不正,如今不过是自食恶果,受着吧。”
纪榛本就临近崩溃边缘,听得沈雁清一声声责问,更是酸楚不堪。
他企图看清沈雁清的神情,可眼泪太多,面前总是水雾雾一片,沈雁清也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
他自知理亏,胡乱摇着脑袋,絮絮道:“我是有错,等我解了药,再同你赔礼.....”
现在不是问责之时。
纪榛躺着,泪水和汗水顺着眼尾没入衣领。他竭力攥住沈雁清胸前的衣物,央求,“我真的好难受,求你,放我去吧。”
“去黄莺楼找别人?”
纪榛急忙忙颔首。
他以为沈雁清松了口,岂知对方又道:“我不要你,他们就肯要你吗?”
纪榛脑内轰的一声,因如此轻蔑的言论羞恼得浑身发抖。他重重地咬了下舌头,用疼痛保持片刻清醒,哽咽着反驳:“他们都喜欢我,每次我去他们都高兴极了.....”
“喜欢你?”沈雁清凝视着眼前意识不清却又神情坚定的纪榛,许是芙蓉香所致,竟让他一再说出嘲弄之语,“是喜欢你徒有皮囊,还是喜欢你挥金如土,亦或者你的显贵家世,他们为了讨好你而诳骗你,也就你信以为真。”
纪榛这下是真恼了,睁着一双烧红的眼睛,怒道:“你又不知我与他们的情谊,怎知他们不是真心喜欢我?”
这是二人成婚以来纪榛第一回在沈雁清面前露出爪子,不至于挠伤人,但也让沈雁清不悦。他未细思,更难听的话已然袭向纪榛,“你有哪一点值得人喜欢?”
纪榛震住,哑然失声,眨一眨眼睛,热泪滚滚而落。
沈雁清亦讶异自己会说出如此令人难堪之言,脸色沉寂。
自幼父母教导他要克己复礼,学堂的先生亦赞他年少便懂得喜怒不显于色之道。他是众人口中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是天子于大殿上钦点的志节行芳的新科状元,二十载循规蹈矩、严气正性,偏偏在面对纪榛之时总不受控制地将玉洁松贞抛诸脑后。
在纪榛逼婚之前,沈雁清其实对纪榛是有几分欣赏的,无关情爱,只是单纯地觉着悦目娱心。
长街游行,明媚的少年兴高采烈接了他抛下的牡丹花。
诗会酒宴,喝得醉眼朦胧的糊涂虫躲在树后窥探他。
这些他都没忘。
倘若纪榛不仗着家世执意嫁给他,尚能在他心中留下一丝纯美,何至于自讨苦吃。
沈雁清凝眼望着被芙蓉香揉磨得狼狈万状的纪榛。
一个一技无成、不学无术、空有皮囊的草包,又被家里宠得太娇气、太任性,以至于活到十七的年岁还这样不知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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