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儿(7)
他对常笑道:“我来凡间界时当了一块玉,得了五百两,给花花买花盆花费五十文,租房花费五两,束脩六十文,现在身上还剩四百九十三两九百九十文。”
常笑没听懂,转头看向阆仙。
阆仙道:“都给你。”
常笑被惊到了,瞪大了眼睛看向阆仙,说这句话的阆仙过于英俊,以致于常笑一时没反应过来,看呆了。直到被坐在床边的云无觅抬眼看了一眼,常笑后背发冷,才回过神来。她对阆仙一笑,道:“我很高兴,可我不能要。”
阆仙道:“一颗常笑心抵得无数灵玉,更何况只是凡间普通金银?”阆仙话说到这里,想起云无觅那块玉佩材质也是顶级灵玉,心虚地沉默了一下,才继续道,“你不用还我。”
常笑还是摇头,道:“常笑心是我自己要给你的,况且我虽然生在凡间,却也知道我的果核其实用处不大,无几人会来寻它。若是不入药,常笑心也不过是一颗会腐烂在地里的普通果核罢了。”
阆仙道:“银子也是我自己要给你的。你知我来历,便应知凡间银钱对我来说皆是无用之物。况且若李秀才要上京赶考,一路花费仅凭房租远远不够。”
常笑想到李秀才,最终还是同意了。不然银钱对于她来说和阆仙一样,亦是无用之物。
常笑抱着兔子走后,阆仙坐回床边,对云无觅道:“我当了你的玉,但那块玉佩是太清身份标识,太清要寻你,定然从那块玉下手,玉佩迟早还会回到你手里。”这是在解释,虽然当初那块玉佩是云无觅自己解下来给他的,阆仙本想拒绝,接到手里后辨出上面有太清手段,才顺势而为。
云无觅却只是看他,自从阆仙开始照顾他,云无觅的发冠和道袍再也没有乱过,可那双眼睛却还是太过干净,或者说,过于无害了。云中君即使眸色黑白分明,眼瞳深处也总是沉着一抹寒芒,不见温和,只见锋锐,少有人愿意与其长久对视。如今啊,至少会有阆仙担心这人走在街上被贪好颜色的女修抢走了。不然这双眼睛看着阆仙的时候,阆仙的心怎么总是跳呢?像是揣了只毛茸茸的小兔子,这只兔子一在他的心上蹦蹦跳跳,用长长耳朵扫来扫去,阆仙就觉得连云无觅看起来都可爱了。
云无觅越可爱,阆仙就越想要拿到常笑心。
他想看云无觅笑。
花花最近吃灵液吃得有点多,总是在犯困,因为魔物蛰伏,阆仙也拘着她,不敢再让她一朵花在外面乱跑了,所以花花只能天天待在土里消化灵气,也就是合上花苞睡觉。她醒过来的时候,灵识会随着花瓣舒展慢慢清醒,与此同时,她也会听到无数声音喧闹涌来,像是沸腾的水一样在她耳边吵闹。
风闻花天生神识过人,才能同时容下这些声音。这些声音里若是有有趣的,花花就会听一听,若是没有,花花就会“封耳”,运用天赋暂时封掉这项神通。
今天花花选择了“封耳”,她晋阶在即,不宜再如往常一样随意损耗神识。花花甩了甩花盘,又伸了个懒腰,才从土里把自己拔了出来,迈着小细跟爬上了阆仙肩头,用小小软软的花瓣碰了碰阆仙伸过来的掌心。
今天的花花也是无忧无虑的花花。
血滴和明怀幽比太清更先找到了这一处小镇,或者说,找到了寄宿在张婉儿身上的那只魔物。
血滴躺在张婉儿身侧,上半身趴到了张婉儿身上,埋在张婉儿颈边深深嗅了一口,才抬起头调笑道:“好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吃了你,正好能再让婆婆我保持十年美貌。”她一边说,一边将手放在了张婉儿的胸口,鲜红指尖探入雪白皮肉,攥住了张婉儿胸膛内跳动的那颗心脏。
张婉儿原本只是午后小憩,醒来后就看见这陌生女人趴在自己身上,听见这女人说要吃了自己,怎能不惊?她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就要尖叫,嗓音却被堵在了喉咙里,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她浑身的力气都随着血滴的手慢慢往外拉的动作流逝,脸上血色褪去苍白一片,寒气从骨子里泛出来。她冷得牙齿打颤,自然不会感觉不到自己身上的变化,从小到大犯了那么多次心疾,都没有此刻让她感觉自己如此接近死亡。那双总是如含秋水的愁苦眼睛漫上了绝望,却又重新浮上一股韧劲和狠劲,死死盯住血滴。
血滴用一只手臂半撑着身子,低头看向张婉儿时,黑色卷发从她肩头滑下,一直垂到了张婉儿的颊侧。这女人真是可恶,她干着天下间最恶之事,微翘的唇却饱满鲜红,仿佛欣赏美人的垂死挣扎是极为有趣之事。
直到血滴的手离开了张婉儿胸口,上半身抬起的张婉儿脱力跌回了床铺,蜷成一团咳嗽起来。她眼眸中不断地流出泪,一边咳一边哭,好不狼狈,她不敢相信地去摸自己胸口,却发现那处肌肤完好无损。直到她咳嗽地太过用力,开始感到眩晕和骨头发疼,才调整呼吸强迫自己慢慢冷静下来,相信了自己还活着,但同时,她本已渐渐好转的身体又回复成了原先的病弱。
血滴早已翻身下床,走到了桌边坐下。那只原本寄宿在张婉儿身上的魔被血滴硬抓了出来,现在正蜷缩在血滴身前摆放的那个茶杯里瑟瑟发抖。明怀幽在血滴脚边焦躁地转来转去,不时用两只虎爪扒住血滴膝盖,直起上半身对她发出威胁地低吼,直到确认血滴不为所动,才无奈缩小了身形,重新变成一只幼虎,被血滴拎着后颈放到了桌子上。
黑色的幼虎在桌上绕着茶杯走了几圈,最后探头到茶杯里舔了几下,才跳下桌子,身形重新长大,对血滴说道:“我读取了这家伙的记忆,云无觅确实在这处镇子上,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人,这只魔太弱,认不出另外那人原身,只知是妖。”
血滴轻嗤了一声,笑道:“云无觅那家伙不是一向被道修奉为表率,也会跟妖物牵扯不清?”她说完,用手指敲了敲桌面,解脱束缚的魔飞速逃回了张婉儿身上。未待血滴和明怀幽继续商量接下来的形式章程,张婉儿插嘴道:“云无觅可是一位衣冠华贵的道长?”
血滴回过身去看她,笑着应了:“正是,你如何得知?”
张婉儿垂下眼去,道:“那位道长和同行人借住在仁心表兄的家里。”
血滴的狐狸眼眯了一下,看出了张婉儿和这位表兄之间必定有些故事,却并没有细问,而是转回身子向明怀幽问道:“动手吗?”
明怀幽有些迟疑,问血滴道:“你觉得云无觅为什么会来凡间界?”
“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药没问题,云无觅确实是傻了,应该是他同行人带他来的凡间界,只是不知道那只妖是什么身份,云无觅又为何愿意跟他走?”血滴顿了一下,继续道,“那人既然带云无觅离开太清,必有所求,不会无缘无故在这个小镇上停留,只是不知这小镇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特别之处,又或者,有异的是他们借住的那户人家?”
明怀幽转头看向了坐在床上静静听他们说话的张婉儿,道:“你我在凡间界被天道所辖,不宜直接出手,倒是这女子可以一用。”
血滴对张婉儿道:“你身上那只魔太过弱小,若是不吞噬血肉就无法成长。若是它还有其他宿主,你还可以安慰自己是妖魔噬人,与自己无关,但我观它刚受过重创,如今想必是只有你一个宿主了。”她对反应过来的张婉儿轻轻一笑,继续道,“你若是不吃人,要怎么实现愿望呢?’
张婉儿抬眼看向血滴,缓慢道:“我可以帮你们做事,但我要一具健康的身体。”
血滴笑着答应了这个请求。
第九章 常笑(柒)
这是李秀才的故事,所以他应该有姓名。
李秀才名慈意,字仁心,他爹给他取这个名字原意是希望他一生与人为善,李仁心做到了为善,却缺了他爹的手段,在他父母去世以后很快就守不住偌大家业,变成了个穷小子,一时连父母下葬的钱都拿不出来。
他一落魄,从前的亲戚便不肯再跟他往来,只有母亲出身的张家还愿意偶尔接济。或者说,只有张家的小姐,他的表妹,还愿意接济他。
他和张婉儿有一层表亲关系,很小时候就见过,但这个表妹越长大身体越弱,直至后来连风都不能吹,他自然也就再没有见过她。
直到他一夕之间遭逢巨变,他去寻求张家帮助,他的舅舅避而不见,舅母好言相拒。他一向不忍逼迫他人,见识了一遭人间冷暖也不过是心灰意懒,准备离开张家。他撑伞走过张家园林,细密雨丝织成帘,顺着他的伞沿落下,将他与这一园花红柳翠隔开,只留下凉风灌入,冻得他手指苍白,几乎快和被磨旧的褪色伞骨混成一色,一起变成破烂玩意儿。
园林中有一处鹤栖亭,被掩在林木后,李仁心走过拐角才看见,那处亭今日被纱帐围得密不透风,他猜测是里面坐着女客,便准备避开,却被一个紫衣的丫鬟叫住。他迷茫停下,就被丫鬟向他手里塞进了一个锦囊。李仁心下意识地握住,丫鬟一笑,后退一步对他行了一礼,便回身向亭中走去。
李仁心撑伞呆立在原地,那锦囊沉甸甸的,若他没猜错,里面装的便应该是他如今最迫切需要的银子了。他望向鹤栖亭,却被重重帷帐挡住,只能看见一个剪影,那剪影有纤长颈,削素肩,盈握腰,坐在那里像是亭中真的有一只纤弱又高贵的鹤,因被雨困住,才在此稍作歇憩。
李仁心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见了雨声,又细又密,轻巧却又接连不断地落在舒展开的花瓣和草叶上。这些雨丝顺着植物的脉络汇聚,在叶尖和花瓣的尽头凝成滴露,坠落在青石铺就的小径上,碎成无数晶莹。
李仁心就在这雨中,被沾染了一身潮湿水气,连带着那颗心,也盛放进了湿软情绪。他猜到了亭中那只鹤的身份,收了伞,合手郑重其事地对亭中行了礼,才收下了锦囊,重新撑开伞,转身离开了张家。
他回家后打开了锦囊,从里面倒出了十个二两的小银锞子,和一张字条。字条上的字迹纤弱风流,只写了一句: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
这是王子安的骈文中的一句,下一句是“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李仁心将字条和锦囊一起锁入了柜中,用银子下葬了父母。自那以后,他做了许多从前不会做的事,只会挥墨泼毫的手也生了老茧,但即使日子再清贫,他也再没有寻求过他人接济,只是读书愈发刻苦。
他对自己的一切境遇心知肚明,若是能够中举,他自然可以报答张家小姐的恩情,若是不能中举,张家的掌上明珠又怎会需要一个穷酸书生的报答?只能是毫无牵扯最好。
所以也从来无人知,李仁心有了心上人。
这爱恋如从蛛丝从云端坠下,凝结着无数花香与晨露,在尽头处牵连了无数闪烁星辰,即使这根蛛丝又轻又软,脆弱地一挣就断,可它一旦缠绕在了你的心上,你就再挣不开去,不是做不到,而是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