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掺什么杂念,只是单纯地为能待在余昧身边高兴。
在余昧这个人面前,他的“不甘心”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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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已经过了十一点,独户的电梯上行许久,显示的楼层似乎是顶楼。
余煦还是第一次踏进他这处住所,难免有些紧张,拖着行李箱等他开门——指纹和密码的双重锁,先后发出“滴滴”两声,门开时有股淡淡的香味散出来,像是玫瑰。
余昧的信息素似乎不是这个味道……还没来得及细想,下一秒视野边缘有什么东西晃过,直直朝余昧撞过来。
“当心——咳……”他看到有东西往余昧身上扑,本能地想去阻止,反而被某种柔软的长毛糊了一脸,没忍住咳嗽起来。
是只猫,布偶,扒在他身上拖成长长一条,有他半个人长。
“它叫小蘑,蘑菇的蘑,”余昧开了灯,拍拍猫脑袋将他从毛茸茸的囚禁里解救出来,“捡到的时候瘸了一条腿,站起来像个蘑菇,就叫这个名字了——进来吧。”
公寓比他想象中空荡,白墙,浅色调的木地板,家具只有一套沙发茶几,还有厨房附近一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两把高脚椅,干净得像个样板间。
唯一沾些生活气息的就是猫的东西,全套的食盆水碗猫爬架,那只叫小蘑的长毛猫卧在架子顶层,一脸警惕地望着他这个“不速之客”。
余昧把他带到沙发前坐下,又去厨房给他倒了杯水——这时他才发现沙发的另一侧是落地窗,垂着半透明的纱帘,窗前散落着不少花枝,有盛开的也有半开的,掺着树枝树叶,乍看近乎狼藉。
少数几枝被拣出来,有所设计地安置在一只浅底的玻璃花缸里,似乎就是进门时那股浅淡花香的来源。
打量别人的家不太礼貌,他看了两眼便乖乖收回视线,坐在沙发一角等余昧回来,心跳还是有些快,刚见面时那种手脚都不知如何安放的紧张却已经平复很多。
大概是察觉他并无恶意,小蘑在猫爬架上伸了个懒腰,跳下来,娴熟地跃过茶几借力,不偏不倚落在沙发上,隔了半米远近距离地观察他。
没人能抗拒漂亮又主动亲人的毛绒动物。
何况这只猫长得有几分像他的心上人。
——等到余昧端着水出来,看见的就是自家猫和青年滚成一团的场景。余煦低着身子趴在沙发上,逗小朋友似的逗猫玩,又被布偶毛蓬蓬的大尾巴甩了一脸,显出合乎年龄的孩子气来,似乎没那么紧张了。
听见脚步声,余煦抬头看向他,脸上还挂着笑意,一对上视线又有点儿害羞,后知后觉地揉揉脸,拂掉脸上沾着的几根猫毛,不太好意思地朝他笑了笑。
他是从余煦九岁那年开始资助他——说是资助,其实和领养也无甚区别。
然而大概是受那段孤儿院生活的影响,余煦每每见到他时总会有些过度紧张,相处一会儿才会渐渐放开,露出明朗又乖巧的本性来,眼睛亮晶晶的,像家养的小狗。
余昧看着他蓬松微卷的头发,又看了一眼不知何时窝进他怀里的长毛猫,“猫狗双全”这个词浮现在脑海里,就比其他词条停留的时间多了几秒。
“你来了也好,它很喜欢跟人玩,平时我要工作,没什么时间陪它,”余昧把水放在茶几上,指了指靠近楼梯的一扇房门,“那是你的房间——什么时候开学?”
“下周一。”还有三天。
“那就先休息吧,”余昧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猫后背的长毛,不紧不慢地交代,“这两天我有工作,后天应该能让小蝶抽空带你去买衣服,还有生活用品。我的房间在二楼,也不用一楼的浴室,这层楼空着的地方都随你用,还有那些花……要是嫌碍事就扔了吧,不用问我。”
他有一把天赐的嗓子,说话也像唱歌一样动听。余煦有些恍惚地听着,注意力却被那只白净漂亮的手夺走,心跳都快要被他摸猫的节奏同化。
他手上有一条玉质的珠串手链,是很普通的白玉,比起他的身价来甚至称得上廉价。
“这个,你还戴着啊……”
这是他送给余昧的,攒了很久的钱,才勉强买得起一份能送给成年人的生日礼物。
“嗯?”余昧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语气没什么变化,还是那种天生的温柔腔调,理解成多情都不为过,却也是对谁都类同的多情,“也不是每天都戴,想起今天要去接你,就戴了——高兴吗?”
“高,高兴……”余煦哪里受得了这种段数,一激动说话都有些磕巴,抱猫的手不小心用了些力,吓得小蘑叫了一声要逃,又慌乱地低下头去跟猫道歉。
余昧“嗯”了一声,不打扰他跟猫建立感情,似乎也不打算因为他的到来改变生活作息,留下一句“它的玩具在茶几底下”,便起身朝二楼的方向走去。
意识到他们今天的交流就到此为止了,余煦才后知后觉地有些着急,下意识抱着猫站起来,一时间又不知该说什么——倒是小蘑突然腾空,颇为善解人意地喵喵两声,成功吸引楼梯上的主人回了头:“怎么了?”
“啊,没什么,”青年仰起脸,扯出个自知最能讨他喜欢的无害微笑,“早点休息,晚安。”
余昧点点头,不疑有他:“嗯,晚安。”
直到心上人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灯也暗下,二楼传来淋浴的水声,余煦才缓缓出了口气,把猫放在沙发上,蹲下身同它对视:“谢了,小蘑。”
从今天起他要和朝思暮想的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直线距离不过十几米,每天都能见面……
这个事实像一场过于完满的好梦,将他裹得心神亢奋又恍惚,耳朵滚烫心跳过速,像得了什么罕见病。
猫的生物钟昼伏夜出,倒是和他不谋而合,也不会理解他那些过分幸福的复杂心思,半天没等到他的动静便跳下沙发,不知从哪里叼出根逗猫棒丢在他脚边。
“现在不行,会吵到他的,”他连忙捂住逗猫棒上的铃铛,认认真真地小声跟猫商量,“换点别的,你喜欢梳毛吗?”
睡是睡不着了,他现在精神亢奋到能回头再参加一次高考。
作者有话说:
本文年下 余煦是攻 别站反哦
就是狗狗和妹妹的故事
第2章 小狗
带了一天的妆和发胶同想象中一样麻烦。
余昧站在洗漱台前,垂着眼睛用棉片卸妆——他不喜欢过多和人接触,成名之后还是亲自干这些事。
上午录歌下午拍海报,中途还抽空和合作已久的制作人吃了饭,连轴转的一天下来,他的精力其实有些透支,思绪也是放空的,懒倦地浮在空中,又不可避免地飘向某个名字。
余煦。
名字是他取的。
说来讽刺,当初他进娱乐圈时给自己取名只花了三秒,觉得这个音同“愚昧”的晦气字眼挺衬他被人蒙来拐去的前半生,却在给小孩取名时犹豫了一个通宵,第二天带着本快要翻烂的字典去接人,打算让对方自己选。
却在路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个眼睛澄黑的小孩子站在孤儿院门口,离其他的小孩都很远,小手扒着锁死的铁门,眼里像有扑不灭的星火。
那是个连绵阴雨后久违的晴天,他遇见这么个干干净净的小孩子,站在从前他在这个黑心孤儿院里、一日一日长久伫立的位置。
于是他给这个孩子取名叫“余煦”,将他从孤儿院里带出来,资助他生活读书,将自己求而不得的完满生活都寄放在他的前途上。
那年余煦九岁,他十八岁。
他低下头,洗净脸上的卸妆水,然后走到浴缸旁,一如既往地拧了最热的水,滚烫地淋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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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有工作,余昧像平时一样在闹钟响之前醒了,靠在床头缓了缓被噩梦折磨到疲倦的神经,对回笼觉敬谢不敏,索性起床洗漱去了。
下楼梯的时候他还刻意放轻了脚步,怕吵醒睡梦里的高中生——现在是准大学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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