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对我笑了笑,他的笑总是很浅,温度那么低,却余味悠长。我总是害怕他看出我在想什么,又苦恼他也许一辈子都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没想到一个地下比赛,对家属还挺照顾的,我被允许在擂台下就近观战。观众席上有个女粉丝指着我,问:“他为什么能坐那儿啊?”黑西装黑墨镜的保全人员一本正经地说:“他是家属。”女孩看我的眼神瞬间充满了不淡定,我淡定地转过头,心中竟然有一丝窃喜。
等到选手登场时我却有点蒙逼了,我感觉凌霄也有点蒙。虽然两个人都戴着眼罩,但还是不妨碍人看出这次凌霄的对手是个比他小不少的少年,我瞧着几乎就像个高中生!
于是全程凌霄都打得很有分寸,所有刺中劈中的地方都避开了对方要害,不久下面便有肝火旺盛的男观众喊起来,要求台上的人玩命厮杀。对手很显然受到了这种情绪的干扰,本来是跟着凌霄的节奏在走,紧跟着的一剑忽然变得异常凶猛,凌霄反手一剑格挡住了,对手的势头随着台下观众起哄的情绪越打越猛,凌霄想拉开距离,最后也被逼进了近身战,双方佩剑绞在一起,剑抵着剑发出的磕碰声让人牙酸!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剑压得太近了,这种中二至极的打法也只能出自高中生了,运动员不可能这么玩,这时候一味地拼剑,最后肯定会伤到彼此的脸,但若其中一人先撤,就意味着将承担下全部的风险。凌霄肯定不希望伤到年纪小的对手,我担心他会先撤剑,不禁站起来喊:“不行!你先压住!”
凌霄却忽然压上,对方的剑就在他眼前,那画面看得我心脏病都要犯了,他却好似要强行突破一般,手中格挡的佩剑从对方的剑身一路上挑至剑尖,剑拆开的刹那,他肩膀一卡,撞开了对方!我呼吸都凝滞了,果然先撤了,好在他先撞开了对手……
这一下本来处理得干净利落,但是那男生的下盘竟然比预料中还稳,这一撞他踉跄了一下,居然站住了,手里的剑本能地朝着快要擦身而过的凌霄刺过来!
能打地下比赛的哪个不是艺高人胆大,这少年能一路打到这儿,除了本身的天赋,容易让人轻敌的外表也讨了不少便宜。
凌霄撞开对手后还来不及转身,正好被对方打个身后,避过了脸,但这回怕是避不过后面了!
我心说完了,让你滥好心!让你假冰山!
然后就那么电光石火、千钧一发的一秒,我听到“锵”的一声——
凌霄手中的佩剑竟然反手绕过头顶,从身后一下甩开了逼近脑后的佩剑!
这一招身后格挡让全场都沸腾了!
当真是女的都在尖叫,男的都在“卧槽”,我还听见现场的外国佬一口一个“Oh God!”“Holy Shit!”人们忘却了血腥暴力的感官刺激,难得专注于这场精彩的竞技比拼,比赛过程中多了很多掌声,少了不少粗俗的叫骂。
比起现场享受着的观众,我的心情要更复杂一些,凌霄那一剑出奇地敏捷冷静,我设想自己在他那样的境遇,我能像他那样逆转吗?老实讲没把握。这种地下比赛虽然没有章法,上不得台面,但正因为比赛条件极端苛刻,凌霄经受过这样的洗礼,我要是再不努力一点,恐怕真要被他甩得望尘莫及了。
除了之前那一下身后偷袭,剩下的比赛凌霄都打得有惊无险,只花了二十来分钟就搞定了对方。那少年双脚踏出擂台边线时也和我一样,懵懵懂懂不敢置信,不过他最后看凌霄的眼神里很有几分敬意,大概因为他虽然被凌霄压制得很狼狈,但身上从始至终只有汗水,没有伤口。
现场的女观众都要疯了,连厉欣也抓着哥哥的胳膊一个劲大叫“妈呀骑士真的好帅!太帅了我的哥!”
厉睿笑着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因为侧着头,我俩视线相交,厉总也冲我点头笑了笑。
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我也忘了避嫌,朝他激动地挥了挥手。
“乔麦!”
擂台上凌霄忽然叫了我一声,那声“麦”戛然中断,淹没在喧闹声中,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凌霄站在擂台边欲言又止地看着我,像是也想起不该喊我的名字,眼罩遮住了他的眉毛,只露出情绪复杂的眼睛。
我忙把水和毛巾递上去,台下还在大喊着骑士,凌霄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地下了擂台,在全场欢呼声中,流着汗对我说:“跟我走。”
凌霄和厉睿不对付,我也不傻,当然看得出来他不希望我和厉睿走太近。
回去的路上凌霄在计程车后睡着了,这人就算睡着了,也能把自己管束得很好。我看他抱着手臂颔首闭目,端端正正靠着椅背,要不是喊了他两声都没应我,我哪知道他睡着了啊。我都不用担心他会把自己撞在玻璃上,当然更别想他能睡着睡着倒在我肩膀上。
也怪这司机师傅开得太稳,换个开车野蛮一点的,说不定我就能如愿了~
唉,以往我苦恼靠近不了这个人,如今靠得近了,又患得患失起来。
刚上初中时我也暗恋过一个高年级学长,也是从那时起认清了自己的性向,不然怎么说基佬都早熟呢?不过对那学长的感情更像是倾慕,谁年轻时都有这么个倾慕的对象吧。这个对象没持续多久,就在我十五岁那年易了主。
倾慕和爱慕的区别,大概就在于这份患得患失吧。
也许是因为有击剑这个纽带,我再也没有将眼光从凌霄身上移开过,从那以后他一直占据着我心中倾慕与爱慕的双重位置。
我这人不爱想太远,想多了不开心,认识的一些有限的同道中人,就时常为将来操心。同性恋这种事,虽说越来越不稀奇,如今还是面临着很多问题,敢于出柜的毕竟是少数。可我从来不操这个心,喜欢凌霄我就喜欢,没想别的,管它以后怎样呢?以后的事谁说得准,他都不一定喜欢我呢,就算喜欢也不一定就有未来呢,所以干吗要想那么远,过好现在不就行了?
那天姨太太离开俱乐部时,对我说,乔麦,你有这种想法,要么是不够成熟,要么就是没把凌霄当回事。
我今天才发现他一点没说错。
我很把他当回事,可我就是不成熟,才想着和他得过且过,维持着表面的太平。
我打量凌霄的侧脸,如今我终于可以坐在他身旁,我却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做什么。
只是觉得空虚。
我不想要这种窃喜,不想要这种甘之如饴却无法宣之于口的无奈,不想要这种海市蜃楼的快乐满足,不想再借兄弟之名为他戴眼罩,我想知道他对哥哥的看法,如果我无法把他掰弯,那我就收手,一定收手!
凌霄在这时睁开眼,似乎也意外自己睡着了:“对不起,太累了。”
“你要还困就再睡会儿,到基地了我再叫你。”我说。
凌霄看向窗外:“不是已经到了吗?”
我之前神游太虚,没想到这么快已经到基地外的大道了。出租车拐进去,凌霄眯着眸看我:“你在想什么?”
“哦,”我有些支吾,“就是……你今天赢了比赛,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开心。”
计程车里很暗,只有凌霄眼睛里,好似流动着清冷的光华:
“乔麦,厉睿那种人不像你想的那样,你以后别和他接触。”
搞了半天是因为我和厉睿那革命同志般的一挥手啊,我都没和他说句话呢,我那一挥手真的特别无辜好吗?再说……
“别和他接触比较难啊,我答应了老胡接他们代言的。”还不是因为你不肯接。
“接代言也不代表要和力隆的上层接触,你签了合同,拍完广告就是。”
说得轻巧,我实在憋不住了:“你和厉睿到底有什么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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