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骨之子(137)
戚麟很少看到他这么小孩子气的一面,忽然想到了某个问题。
“其实,那些叠纸真的是你叠的。”他开口道:“我们家里陈列柜里的那几个,小孔雀皮卡丘还有小企鹅,真的全都是你叠的。”
江绝手中的陶泥又跟奥特曼变身似的弯曲出匪夷所思的弧度,他索性停了脚踏车,低声道:“我才不信呢。”
“是江阿姨亲口告诉我的。”戚麟认真道:“她说在你小的时候,她为了哄你自己玩一会儿,就教你玩儿叠纸,还手把手的教你叠川崎玫瑰。”
听到川崎玫瑰这四个字的时候,江绝怔了一下,隐约间觉得有一扇记忆的大门被撬动了锁。
“川崎……玫瑰?”他喃喃道。
那种熟悉又亲切的感觉奔涌出来,年轻的母亲的样子又浮现在了眼前。
“你小的时候手可巧了,还叠了一大盘的玫瑰,记得吗?”戚麟循循善诱道:“绝绝才不笨呢,你想想,叠皮卡丘和做陶碗,哪个更难一些?”
江绝怔了半天,忽然开口道:“好像……是我叠的?”
三岁前后的许多记忆突然变得真实起来。
他在长大之后,不知不觉地忘记了很多事情,可是现在好像突然又什么都回来了。
“对吧?”戚麟亲手又拿了一团陶泥,郑重地交到他的手中:“所以,要不要试一试?”
江绝忽然深呼吸坐直,一边踩着脚板一边用掌心和手指控制泥团的塑形,一口气就把一个陶碗完完整整的做了出来。
没有任何犹豫,也不再自我怀疑。
那个小碗薄厚均匀,显得颇为漂亮。
“我做到了哎。”江绝看向戚麟,笑的像小孩儿一样:“好像也不难。”
戚麟心想我家绝绝真是犯蠢的时候都这么可爱,凑过去亲了一下他的脸,肯定道:“你做的最好了。”
镜头外的编导们默默推开了这碗狗粮,表示真的吃不动了。
然而两项比赛的时间综合起来,江绝一个人的评分是最低的,要接受对应的惩罚。
主持人推出一个小推车出来,上面装了各种精致的小点心,还有三四个打理好的海胆也放在上面。
“请推出去叫卖吧,”她笑眯眯道:“不卖完不可以回来吃饭哦。”
原来,在波希战争前后,古希腊人非常注重区分城市和乡村的人。
城市的富豪们习惯在这样的手推车里取用食物,推车作为陈列柜般的存在,可以凸显他们的讲究和富有。
推车上的食物,都是原原本本还原了古代希腊人的饮食习惯,各种鲟鱼、甜酒之类的东西,看起来古朴而又简单。
江绝应了一声,真推着小车出去叫卖了。
戚麟注视着他的身影,忽然脑补起卖火柴的小女孩。
好可爱啊……想……
他跟了过去,试图在天黑前帮他尽快的完成惩罚。
江绝平日里还是比较内向,一个人在陌生的国度推着小车,甚至不太好意思大声的叫卖。
街头偶尔有老太太或者中年人过来询问价格,但是英语在这儿并不是很管用,江绝除了指指旁边的价格单,其他的好像帮不上什么忙。
海上高悬的太阳渐渐下落,海风拂来时带着微微的凉意。
海鸥们聒噪地蹲在屋檐上叽叽喳喳,远处还能听见依稀的海浪声。
戚麟解下自己的外套给他披上,开始帮他用希腊语叫卖各种点心。
就在这时,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游客凑过来,一脸惊喜的用英文问道:“你们是——你们是《仙画》的主演吗?!”
江绝愣了下,下意识地点点头。
“天啊!你就是爱德华白的孩子!哦哦哦——”那老外直接扭过头,飞快的把一大家子全都叫了过来,热情洋溢地跟他们介绍:“这两位,就是《仙画》的主演!我们上个星期还去二刷过啊记得吗!”
越来越多的游客嗅到躁动的气息,纷纷凑过来用不同的语言试图和江绝交流。
人们拿出笔记本T恤和外套,拜托他们两个帮忙签名。
而小车上的各种食物,直接在这儿被售卖一空,甚至有人想把手推车都买走。
江绝没想到在这么偏远的地方都有人认识自己,身边的戚麟很自觉地帮忙挡住各种试图拥抱握手的邀请,职业性地扬起营业性笑容来,帮他应付各种问题。
“他是江绝!那个演《野屋》的大坏蛋!”
“托尼,《野屋》里他不是那个坏蛋,另外一个人才是……”
更多影迷开始请他们两喝酒,拜托他们聊聊和《野屋》与《仙画》有关的一切。
戚麟也完全没想到这事儿会这么快搞定,在盛情之下陪那帮大叔们去喝了杯啤酒,还当众唱了一段《茶花女》中的《祝酒歌》。
江绝笑略有些腼腆,但也思路清晰的开始讲各种《野屋》拍摄的花絮。
许多希腊人凑过来开始听热闹,旁边有会英语和希腊语的人直接开始跟着翻译,各种闪光灯也开始不断闪烁。
另一头,导演组们接到了摄影师的电话:“他们……好像已经完成任务了。”
“不会吧?这么快?”副导演将信将疑:“全都卖完了?”
“好像,不光卖完了,还碰到好些个影迷,他们在请戚麟喝酒——”摄影师顿了一下,不确定道:“我怎么好像看到有个记者拿着话筒过去采访了?”
等戚麟他们再回来的时候,手推车上满满当当。
热情的影迷们不光送了他们一整箱啤酒,还买了好些礼物全都塞到了这小车上面。
戚麟喝了一整扎啤酒,没留神打了个嗝儿,跟小鱼吐泡泡似的。
江绝笑眯眯地把手推车交了回去。
“搞定啦。”
第133章
他们在希腊一共呆了四天。
吃早饭的时候可以顺手喂海鸥, 夜晚忙完了可以去沙滩上散步。
如果将来可以在这样的小镇里定居,似乎也很美好——
每天清晨看一眼那澄净碧蓝的大海, 心情都会好很多。
等节目全部录制完, 他们飞去了印度, 抵达了孟买的泰姬玛哈酒店。
印度是个非常奇怪的国家。
游客们既不能否认他的繁华与美丽, 也不能理解他的脏污与拥挤。
泰姬玛哈酒店几乎是整个国家最漂亮的酒店之一,东正教式的外形有几分教堂的感觉,配色也肃穆又华丽。
酒店外的马路泥泞拥挤, 道路上还能看见白牛和黄牛大摇大摆的穿行而过。
在这个敬重牛为神灵的国家,牛在街头可以肆无忌惮的横跨马路, 所有汽车看到了都要耐心等待。
不仅如此,他们甚至开发了牛尿为原料的保健品饮料, 据说销量也颇为不错。
九月将至,正是象神节的好时候,商贩们拿着小竹筐蹲坐在街头两侧, 几乎每一条街上都有卖花的地方。
在酒店高处往下看去, 甚至能瞥见许多色块般的小点。
大捧大捧的玫瑰、万寿菊、百合, 如同茶叶般成摞的堆放在花筐里, 全部都是按斤来卖出的。
妍丽的颜色哪怕只是红橙黄蓝的陈列在一处, 大片大片的花团也好看的犹如艺术品。
趁着节目组还在统筹安排的功夫,戚麟和江绝吃了个晚饭,一起出去逛了一圈。
空气中散着湿漉漉的泥土气息, 远处有混乱而嘈杂的交谈声,汽车喇叭不时响起, 附近的小店都破败而陈旧,给人一种梦回八十年代的感觉。
他们穿行过长长的街道,隐约看见了神庙的宝顶,而近处卖荷花的小贩在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叫卖着,音节全都跟米粥一样糊在了一起。
印度人爱莲花,认为它圣洁、吉祥。
而市场和街道旁的花儿都是只卖花朵不卖花枝,框子里的绚烂色彩散着香气,让人仿佛误入了王室的后花园。
戚麟还发现了好几家卖各种首饰的小店,忍不住牵着江绝过去看看。
各种手串、项链、鼻钉还有镯子,都是以金银铜打造而成的,鎏金质地在灯光下流光溢彩,缀着的无数宝石熠熠生光。
这同样是装点印度女性的常用品之一,轻盈华丽的沙丽也做的颇有质感。
戚麟忽然想买点回去拍新专辑的MV。
作为一个男艺人,他大概从十三四岁开始就有好些的缀饰,用于在上舞台演出或者参加通告时装饰自己。
后来渐渐的只戴个项链或者戒指,偶尔还会偷偷趁江绝睡着了给他戴个Choker,再悄悄亲一下他超好看的脖子。
Choker这种东西又禁欲又暧昧,哪怕是戴在这个沉睡的男人脖子上都有种隐秘的禁忌感。
戚麟在戴完之后左看右看,努力控制住想给他买一抽屉各种首饰的冲动。
不过江绝醒了以后好些也没什么抗拒,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然后把这份礼物收下。
首饰店里有古老的熏香,广播里还在含混不清的放着印度语的歌谣。
老板已经习惯了这些光拍照不买的客人,在旁边叼着烟翻报纸。
黄铜色和银色随着夜风晃来晃去,镯子们项链们如同果实般成串的坠在半空中,整个小店都充满了异域情调。
戚麟挑了些长链和小装饰,利落爽快地付了钱。
江绝在等待的过程里在打量附近的小吃店,虽然有些心动那些包裹着花朵和草莓的糯米卷,可最后还是为了肠胃的安全没有过去。
第二天拍摄的时候,大家都睡得很好,气色都非常不错。
“早上好——”
主持人穿着印度特色的长裙,在酒店大厅里进行第一轮游戏的暖场。
“我们即将去的,是孟买最大的花朵市场——Dadar!每个人都有一万卢比的自由消费金额,但也请记得完成任务!”
崔檬很自觉地穿了长衣长裤,尽可能地把平日会裸露的身体部位全部遮掩起来。
她显然不太放心,旁边的陆访则表示如果害怕的话,可以和他一起走。
第一场比赛还真是与花卉有关的。
选手要把六百六十六朵花带在身上,全程一朵不漏的把花从Dadar带到指定的另一个地点。
所有的花都可以在这个大集市里买到,但不允许借助任何塑料袋之类的容器。
在裁判一声令下的同时,戚麟下意识地握着江绝的手就跑了出去。
他们飞快地进入人流之中,开始一边挑花店一边思考对策。
“脖子上可以缠——还有就是手臂。”
“头顶,”江绝下意识道:“可以盘在头上,如果能买到帽子或者头巾就更方便了。”
节目组依旧要求一人一队,他们索性开始快速的帮对方戴花环。
六个一数,数一百一十一次,其实很容易搞混。
根据裁判的解释,最终与这个数字偏差最小,且用时最短的人,就是唯一的优胜者——其他的所有人都要接受惩罚。
戚麟很少戴上这么多的花——
在江绝的辅助下,他的双手手腕都戴着莲花手串,脖子上挂了三条长长的花环,连耳朵上都挂了两个小花环。
江绝甚至买了两大匹头巾,像印度人一样把彼此头顶包裹成小山一般的形状,再让花环顺着头巾的方向一圈圈地缠绕。
结果两个人就和稻草人一样,几乎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江绝整个人开起来像是舞台剧上的某个精灵,大多的金合欢在耳旁缀着,手腕上还是大串的玫瑰交缠。
繁复又绚丽的花瓣衬的他们两都肤色白皙,可惜唤蛇人般的大头巾还是有些破坏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