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之歌(56)
作者:麦蓝
时间:2019-12-14 11:45:41
标签:温馨
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愣了。
我爱他吗?
爱……是什么?
是回到家看到他坐在沙发一角看书时踏实安定的心情?
还是亲吻做/爱时与他连成同一个频率的心跳?
亦或是每一次听到他说“我爱你”时的甜蜜和喜悦?
还是……看到他为我红了眼睛时的心疼和不舍?
他的眼神由迷茫渐渐变得坚定,他看着安托万的眼睛,清晰地重复了一次:“我爱你,安托万。”
然而安托万似乎并没有高兴一点,沈邵祈看到他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然后他听到他说:“可你连自己都不爱,你要拿什么来爱我呢?”
说完他把手从沈邵祈的手中抽出来,转身走出了病房。
沈邵祈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惑之中。理智上他觉得他能明白安托万生气的原因——安托万气他半夜开会,气他推开John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在气他不爱惜自己。他想,安托万爱我,所以希望我爱惜自己,这道理我懂。
但这跟我爱不爱他有什么关系呢?
我确信我是爱他的。也许我以前表现得不够明显,但难道他就一点都感觉不到吗?
在安托万甩手而去的第三天,百思不得其解的沈邵祈终于受不了,他问Henry:“最近你有看到安托万吗?”
Henry并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事:“他不是每天上午都会来医院吗?”
不,他已经三天没来了。沈邵祈心里说。但他不知道怎么跟管家说这种事,便含糊其辞地唔了一声。
Henry观察敏锐,体贴入微,他问道:“要我去他那边看看吗?”
沈邵祈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
观察敏锐的人不止Henry一个,这天上午,周子豪在跟沈邵祈讨论完事情后,突然问道:“安托万怎么不在?”
那天晚上回去后,他们几个深刻检讨了一番。半夜开会的确是他们过分了,James在他们心中似乎无坚不摧,他们也的确都忙,所以在他本人的默许下,他们选择了最便利高效的方式,而下意识地忽略了他现在是个病人的事实。
这几天他们把会议改到了白天,这样一来人就很难凑得齐,所以他们现在自由组合,像今天只有周子豪有空,他就自己来了。
沈邵祈在好友面前多少放松一些,他叹了一口气:“别提了。”
没想到周子豪却笑了:“吵架了?”
沈邵祈挑起眉:“很好笑?”
周子豪笑容不改,看到从来不曾为情所困的人终于遇到克星,当然好笑。可惜这话他敢想不敢说。
“之前的事确实是我们考虑不周,安托万会生气也是因为他关心你。你应该哄哄他。”
我哄了,没用。沈邵祈心说。
“如果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哦?”
周子豪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但沈邵祈的脸色明显写着“到此为止”,周子豪与他相交多年,对他的个性了解甚深,也就不再戳他的痛处,见好就收。
其实周子豪看戏是假,关心是真,难得邵祈遇到一个能令他觉得困扰却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分手的人,他总不能袖手旁观。
安托万接到周子豪电话的时候很惊讶,对方开门见山,十分坦诚:“我能跟你见个面吗?”
“James知道你来找我吗?”
“不知道,但我想他不会介意我与你加深相互了解的,否则他不会把你介绍给我们,不是吗?”
安托万没有立刻回答他。
周子豪知道他在犹豫什么:“我其实有点好奇,James是怎么跟你介绍我的?” 他虽然嘴里说着好奇,口气却相当自信。
好朋友、好兄弟、值得信赖和尊重的伙伴。沈邵祈是这么说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安托万没有拒绝的理由:“来我公寓可以吗?”
周子豪找他当然不是真的为了加深对彼此的了解,而安托万也不想在公共场合与他谈论邵祈。
聪明人之间聊天就是省事,周子豪心里赞赏,嘴上却还是客气道:“那就叨扰了。”
注:虽然不是很有必要,还是解释一下,邵祁这句话用英文表达的话应该是 “of course I do”,第一遍他肯定了,但是没有直接说,第二遍才说了“爱”字。用中文的话,我先是写了“当然”,又觉得有点轻描淡写,改成“我当然爱你”,又好像太重,没有情绪的渐层和缓冲,最后权衡结果,还是选了“当然”。
第五十一章
安托万的公寓是典型的单身公寓,一室一厅,面积不大,采光充足,装修简洁舒适,只是如果跟沈邵祈那些俯瞰中央公园的顶层豪宅比的话,大概也只能用寒酸来形容了。周子豪站在客厅中间,他忍不住想:爱情真是奇妙,也不知道这男孩到底有什么值得James神魂颠倒的地方。
“喝水吗?”
周子豪转过头,安托万正从冰箱里拿出一大瓶水。
“行,给我一杯吧,多来点儿冰,这天都快把人给晒化了。” 他在厨房的高脚凳上坐了下来。
“抱歉,冰前几天用完了,我忘了买。” 安托万倒了两杯水放在餐桌上,自己在对面坐下。
周子豪已经很久没有遇过家里连冰都没有的人了,他愣了一下才道:“没事,无所谓。”
餐区的窗户外面就是East River,周子豪喝了口水,赞道:“你这窗外的景色倒是挺好。”
“是啊,有河的地方视野比较开阔。”
两人寒暄了几句,周子豪问道:“James有没有跟你说过,我跟他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安托万摇头。
周子豪笑得很憨厚:“你不会觉得很奇怪吗?我和他从外表看就是两种人。”
即使心情不太好,安托万还是忍不住笑了:“我和他从外表看也是两种人。”
周子豪大概没料到他会这么回答,他那双看似憨厚的眼睛透出一点审视的锐利光芒,就好像这是第一次见到安托万似的。但他很快就收起打量的目光:“怎么会?你长得这么好,完全就是他会喜欢的型。”
安托万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体贴地回到他刚才的话题:“James说过你和他是在MIT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周子豪点头道:“惭愧,我痴长他几岁,但什么都不如他。没办法啊,人比人气死人,” 他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你瞧,我经常和他一起喝酒,但是你看看他那身材,再看看我的。
世界上就是有像他这样的人,长得好看,脑子聪明,家世一流但自己能力更强,差距太大,你知道你再努力几辈子都不可能追得上他,以至于没人会去嫉恨他,大家只会仰望他、羡慕他、佩服他、喜欢他。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如果只看外在条件,James的确是所有男人都想成为的那种人,安托万对此表示同意,但他接着说:“他并不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喜欢他。”
周子豪眼里流露出欣赏的意味:“你说得没错。但你不觉得奇怪吗?他那样的人,没有养成唯我独尊的个性已经很难得了,他至少应该意气风发、无比自信才对,不是吗?”
James当然是自信的,他的内心强大而且坚定,安托万从来不怀疑这一点,但他没有急着反驳,因为周子豪说的也没有错,James自信归自信,但他似乎从不骄傲,不管取得什么多大的成就,他都不会因此而自满。
他太冷静了,这也许是一种更值得夸耀的优点,可发生了那件事之后,现在安托万不禁会想——为什么?
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在最年富力强的年纪,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为什么能够这么冷静而不自傲地看待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不以为意?
他带着请教的目光看向周子豪。
“James是大二的时候交换到我们学校的,他本人是非常低调,但他的家世,你知道,实在太吓人了。每个学校都有一些消息灵通又爱八卦的人,所以他还没来的时候,很多圈子就已经知道他了。”
周子豪手指抚着杯子,陷入回忆中:“我和他是在一个金融研讨会上认识的,那次讨论的主题是数学模型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我有一篇相关的论文刚刚发表,有幸被邀请去做了其中一场演讲,会议后他问了我一些问题,又跟我交换了姓名和联络方式,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能够让他那样的人主动接近,我当然挺自豪的,但也没真的敢以朋友的身份自居,倒是他,每次在校园里遇见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他那个人非常绅士,你知道的。”
安托万点点头。
“后来有一次我妈来学校给我送衣服——我父亲过世得早,那会儿家里是真穷,我冬天的毛衣都是我妈亲手织的。
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几天气温下降得很厉害,我忙着写论文没空回家。我带我妈妈去学校咖啡厅吃饭的时候,正好James从里面走出来,我就介绍了一下,我说,我妈给我送衣服来了,妈妈牌的。他当时对我母亲表现出平常都少有的客气,我原来没太在意,以为他可能是家教使然,对长辈礼数比较足。但后来我就感觉他对我的态度又有一些不一样了,开始会找我去做一些事情。他回纽约工作之后,我们打交道的机会更多,他跟朋友出去喝酒也会叫上我,后来又变成我俩单独去喝酒——之后我们就变成现在的关系。”
“你的意思是……他因为看到伯母给你送衣服,所以对你的态度发生改变?” 安托万不太理解这其中的因果关系,但他确定这是周子豪想要表达的。
“很难想象,对吧?虽然我俩会变成现在的关系肯定不只是因为那个缘故,但那次的确是一个转折点。他曾经亲口跟我说过,’母慈子孝,你很幸运,因为你有一个最好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