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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骚动(12)

作者:drsolo 时间:2018-01-03 14:39:29 标签:都市情缘 近水楼台 娱乐圈

  塞林格接过耳机挂回脖子上,也没说不客气什么的,仿佛这不是一件需要多说的事,他低头在手机上找歌,滑着滑着忽然抬头看我:“怎么了?”
  我才发现都要开车了我还傻站在这儿发愣:“没,就是……这耳机降噪效果真不错!”
  塞林格看着我没说话,大概是不懂我为什么站他跟前就为了说这么一句废话。
  说真的,我都不懂。
  司机让都坐下,要开车了,我回了自己的座位。耳廓上还残留着SN Frontier耳垫柔软的触感,那时候学姐用的耳机正好也是黑色的SN Frontier。
  我对那部并不属于我的耳机抱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因为就是从那部耳机里,我第一次听见了LOTUS的贝斯线,好像一直以来水中望月的人,突然看见头顶冰冷硕大的月亮,感受到它强大的引力场让血液沸腾。
  用SN Frontier听的第一首歌是石头哥作词作曲的《自由》,不去刻意注重低音已经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摇滚,但当我戴上学姐的耳机,只听了十几秒已经忍不住要去翻这首歌的编曲者,arrangement的后面写着Salinger。贝斯和地鼓交织出的音轨像引擎的震动、轮胎擦出的火花,它们追逐着天空中的小提琴,大开大合淋漓尽致。而令塞林格一战成名的《巨浪》,也不只是带着你在海浪中颠簸而已,那是山一样的巨浪,重低音甚至让你有坠落下潜的错觉,这是一首不给你一丝喘息机会的歌,当你的神经被吉他和电音勾紧时,雄厚的低音浪会不断地撞过来,震碎你。塞林格说这首歌的灵感来自葛饰北斋的浮世绘作品《巨浪》和小说《老人与海》,他确实用音乐完成了对这两部作品的致敬,初听完全曲的人,都会被那种抗争后的胜利感深深震撼。
  然而没有一副好耳机,可能就只听得到浪,听不到巨,只听得到老人,听不到海。遗憾的是大部分人对音乐的要求真的就仅止于此了。即使是LOTUS如日中天、塞林格人气逼人的现在,愿意为了他去认真感受低音和编曲魅力的人,依然是少数。
  我想起以前妃姐在节目上问塞林格,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塞林格那时回答可能因为长得高吧。
  妃姐没说错,那真不是抖机灵,那就是对着干——你想听我说是因为我长得帅,我不说又怎样。
  更可能那都不是对妃姐说的,他是在和所有人说——我对只会看脸的娱乐圈永远没什么好说的。
  车子行驶在异国的街道上,在我出神时,坐在前面的季诗忽然起身往最后一排去。塞林格双手抱胸低头闭目,以SN耳机的降噪水平他是不可能察觉到季诗走过来找他的,这时车子正好一个转弯,靠在椅背上的贝斯包一下倒下来,正好砸季诗脑门上。
  我本想抢救一下,但下一秒贝斯包已被塞林格拎回去放好了,他还对季诗说了声“谢谢”。
  季诗蹲地上捂着后脑勺瞪着塞林格:“你怎么不问我有没有被打痛?”
  塞林格还戴着耳机,垂着眼有些困惑地朝他挑了挑眉。
  季诗在旁边坐下,把他耳机摘下来:“别听了,找你问点儿事,”说着把什么塞到塞林格手里,“帮忙看看!”
  我觉得不适合再看,收回了视线,无奈还是听得到对话。
  塞林格似乎是看了一会儿,说:“你认真的?”
  “我也搞不懂怎么就走到这么污的一步了……”季诗的声音听起来充满迷茫,“觉得怎样,有什么问题没?”
  “我晚点儿回你吧。”纸张折叠的声音。
  “现在不能回啊?”
  “字太丑了车上看着有点头晕。”
  “……你嘴不能甜一点?”
  “喜欢为什么不直说?”塞林格问。
  季诗的语气难得有几分低落:“哪那么简单,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呢?”
  “不喜欢就算了,弄这些不喜欢你的就能喜欢了吗?”
  “不喜欢就算了?亏你说得出来!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真的不会难受吗………………卧槽塞林格你还有没有人性?!”
  “激动什么,我在思考怎么回答你。”
  “那你思考出来了吗,小骗子?”
  我:“……”
  “难受就写写歌。”塞林格最后说。
  “……你好像也没写过什么失恋、分手、求而不得的歌啊?”
  “是没写过,分手分太多了,写不过来。”
  季诗仿佛被噎了一下:“好吧,我承认这方面你是高手,你说我该怎么做吧,我跟你讲这个人我必须拿下,他不喜欢我我也得把他给包了!本少爷这辈子就这么一次,志在必得!”
  塞林格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让他来看我们演唱会吧。”
  季诗“啊”了一声,半信半疑:“管用吗?”
  “基本管用。”塞林格说,“别吵我了,我要睡一会儿。”
  “……你听摇滚都能睡得着啊?”
  “又不是你唱的,为什么睡不着。”
  “……”
  我是有点吃惊的,听起来季诗问塞林格的和阿岚时常问塞林格的是一码事。并非想听墙角,但是塞林格在说话,耳朵好像本能地就会捕捉他的声音。
  这理由好烂……
  季诗回了前排,后排也没有声音了,但是耳边好像还听得到塞林格在说:“你让他来看我们演唱会吧。”
  季诗不该将信将疑,塞林格说这句话时是很诚恳的。
  ***
  在酒店下榻后,第二天就见到了要合作录音的两位大师级乐手,可能因为之前阿岚的调侃,在和西野凉子见面时,塞林格都站在最后面,除了介绍时的点头之交,什么多余的话都没说。
  笑笑反而很兴奋:“你们觉不觉得这个不说话略害羞的样子有种秘之可爱?”
  朱莉姐:“看出来不说话,没看出害羞。”
  海哥在一旁恨铁不成钢地扶着脑门:“我看他献殷勤的样子都替他尴尬,好歹也是亚洲天团的一员呢,能不能矜持点儿……”说的自然是阿岚。
  塞林格在录音室外抽烟,石头哥走出来提醒他:“你也不要太怠慢了啊!”
  塞林格举着烟,停在嘴边想了想,说:“那我对她笑笑?”
  “哎呀算了算了,你一笑气场就不对了,难得你修身养性,就这样艹目中无人人设吧。”
  “嗯。”塞林格抽着烟,趴窗口继续发呆了。
  石头哥有时不理解他这种仿佛随时都在走神的状态:“发呆很有意思吗?”
  塞林格夹烟的手指了指楼下:“你看见那条流浪狗了吗?”
  石头哥低头看去:“看见了,这狗怎么了吗?”
  塞林格说:“刚开始它趴在路中央一动不动,周围有人走过去它也没反应,我以为它死了,后来上了个洗手间出来,发现它还趴着一动不动,但是换了个位置,我观察了很久,发现原来它是在晒太阳,之前那个地方晒不到了,就换了个地方。”说着抽了口烟,连吐出来的白烟都飘散得很惬意,“活得真自在啊,这小子……”
  “小子什么啊,那是条狗。”石头哥摇头,“你突然和我说这么多话竟然全是废话……”
  一周后新专录音大功告成,接下来会有一个限定粉丝数888人的见面会,SN公司原本只是试水,但是这个888人的限额显然估得太保守了,见面会售票通道开启后闪电抢空。
  见面会的时间在下午三点,可就在离见面会开始六个小时的时候,我突然遭遇了助理生涯上的最大的危机。
  因为塞林格不见了。
  其实不能算不见了,我去他房间叫他吃早饭的时候他房门都没关,可是人却不在房间里,贝斯包上贴了张便条——出去逛逛,一会儿回来,别告诉石头。
  我当真以为他一会儿会回来,所以也没声张,还帮他毁尸灭迹地把便条扔了,被问到时就说他不吃早饭要睡觉,因为塞林格常常这样日夜颠倒,也没人在意。和笑笑他们一起吃早饭时却听见笑笑说:“迟南,你确定塞林格是真的在睡觉吧?”
  我喝着牛奶佯装镇定地点头。
  “那就好,去马来西亚那次他扔下思怡自己跑出去逛,就留了张纸条,手机也关机,正好当天出了一场连环车祸,思怡都吓哭了,晚上他才顶着一身雨水回来,还买了白巧克力,谁有心情吃啊,一人一块全扔他身上了!”
  我心里一咯噔,问:“晚上回来的,那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啊?”
  “白天啊!”几个人异口同声。
  海哥说:“他迷路了,还是遇到粉丝给领回来的!”
  石头哥打着哈欠走过来,问塞林格呢?
  我说他在睡觉,石头哥点点头,又回头看我,笑道:“吃个饭不必这么沉稳吧!”
  吃完饭我立刻给塞林格打了电话,竟然真的关机了……
  这肯定是预谋已久的,知道我找不到他肯定会找贝斯包,所以便条贴在贝斯包上就能让我第一个看见,我还不会出卖他!我脱力地倒在地上,心想难道这次还要被粉丝领回来?
  拿手机看了看时间,这会儿他还不至于走太远吧。
  我也出了酒店,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得远了就举起手机对着酒店拍了一张,穿过几条马路再回头时已经看不见酒店了,不过能看见一座很高的信号塔,我将信号塔又拍了下来,不管怎么走,只要在能看见地标建筑的地方,就不会走丢了吧。
  我大概知道他的穿着打扮,像塞林格这样的人,还是很惹眼的,问问说不定能问到。
  “哦,是看见这么个小伙儿,戴棒球帽,高高帅帅的,不会说日文,在我这儿吃了碗面,往那边走了!”
  我谢过老板,吃了面那他能走到的范围就更缩小了,没准还会蹲在路边看看流浪狗晒太阳,那范围就更小了。
  往前直走后遇到一处岔路,不过一边是学校,他肯定不会走这边,容易被认出来,我走了另一条路,回头望了一眼,信号塔还依稀可见。
  身边偶尔经过骑自行车的上班族,天空蔚蓝,清晨的空气很凉爽,我虽然自学过一点日语,但从没来过日本,对这个国家的印象还停留在漫画和日剧里,我不知道塞林格有没有来过日本,会不会像我这样,对周遭的一切感觉既陌生又熟悉,耳畔时不时就会响起年少时听过的旋律。
  波光粼粼的河水是《想要大声说爱你》,孤单的街灯是《直到世界尽头》……
  不远处出现一处平交道,电车要来的铃声响起,闸栏放了下来,将我挡在这头。我忽然有点不确定应不应该出来找他。走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国度,在街口巷尾每一处寻觅似曾相识的场景,这种走走停停的方式多么自在,他在国内不可能这样吧。
  算了,不要找了,相信他一次吧。
  转身的时候列车哐啷哐啷地驶过,这一幕还真是像极了日漫里的场景,我不由停下脚步,心想只可惜不是樱花飞舞的……
  季节……
  绿色的列车飞驰而过,我却愣住了——平交道那头站着一道熟悉的人影,黑色的长袖T恤,牛仔裤和板鞋。
  ——是看见这么个小伙儿,戴棒球帽,高高帅帅的,不会说日文,在我这儿吃了碗面,往那边走了……
  平交道的闸栏还没升起来,我已经按捺不住地举起手:“林赛哥!”
  其实找了他还不到半个小时,我竟然有种找了他很久的错觉。叮叮叮的响声再次响起,挡在我们之间的闸栏缓缓地一道道打开。
  塞林格远远地看着我,压了压帽檐,朝我走来。


第18章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莫名地兴奋,可是他走过来我就开始觉得抱歉了,手机关机,代表他不想被人打扰,可被我找到,就意味着他得跟我回去。
  “怎么找到我的?”
  走过来时塞林格问,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很暖,四周的景物仿佛是金色的,唯有他的眼睛遮在帽檐的一小片阴影里,显得深邃。
  我说我也没想到会找到,本来我都准备放弃了。
  塞林格回头看向平交道那头:“老实讲,你还没到平交道我就看见你了。”
  “啊?”我诧异,心说那你怎么不快跑啊?!
  “不过我也不确定是你,可能只是走路时爱出神的样子像你,所以就想赌一把,”他还望着空荡荡的平交道,像在回顾先前的画面,“如果不是你,我就往学校那边走,再逛两个小时,如果是你,我就认命跟你回去。”他转过头来,“看来只能认命了。”
  如果他眼神里有些什么,也没有丝毫怪我的意思,只是,看着他一面拿出手机一面往回走,开机的音乐声在冷清的街道响起的那一刻,我快被心里的内疚感打败了。
  前方就是来时的三岔路口,左边往下是回去的路,右边往上是他要去的学校的方向,校园里有一棵枯樱树,粗壮的枝桠高高地探出了围墙。
  “林赛哥!”我忍不住喊住他。
  塞林格停在前方,回头看我。
  我快走两步上前,说:“林赛哥,我们就在这儿分开吧,我回去等你,反正现在时间也还早,还可以再逛逛,有事我打你电话。”
  塞林格看着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讲真,他不说话的时候最考验我的心脏。我不想他觉得欠我人情,就飞快留下一句“你自己小心”自个儿往下坡的方向走了。也禁不住想象塞林格在我身后的样子,他停下的路边有一株墨绿的榕树,他是会立刻掉头走向学校的方向,还是会看我走了一会儿才离开?如果我现在回头,会看见树,还是会看见人……
  手机忽然响起来,我以为是石头哥打来的,手忙脚乱从背包取出来,才发现竟然是塞林格。
  我跟个丈二和尚似地回头往上方望去,他还站在上坡的那棵大树下,也许是因为这个仰视的角度,看起来就像站在他的黑色杜卡迪旁一样不羁又随意。
  手机已经接通,塞林格将手机举到耳边:
  “迟南,我没想过往学校那边走。”
  那声音通过空气和电信号同时传来,有点神奇。
  挂了电话,他从上坡慢慢走下来:“走吧,我跟你回去。”停在我跟前时笑了笑,“除非你不想我回去。”
  我时常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帅到炸裂,但也温柔得突破天际了。
  ***
  我们沿路返回,经过来时的石桥,微风习习,河面上碎金点点,塞林格走着走着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他眼中有话,但我无法理解。这一眼很短暂,还没等我问“怎么了”,那眼神已经暗淡下去,仿佛有些遗憾。
  他带着那份沉默的遗憾又转过身,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有点难过,仿佛上一秒还投射在我身上的聚光,忽然就熄灭了。
  等我们下了石桥,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会停下。
  从不知何处飘来了木吉他的和弦声,隐隐还有歌声。
  歌声听不太清楚,但那一段独特又熟悉的和弦模进我只听一点就能认出来,那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和弦组合之一——来自披头士的《Yesterday》。
  组乐队的时候我唱过《Imagine》《Hey Jude》《Let It Be》,但从没唱过这首昨日,就算有人点歌,也是不会唱的,因为光是听着保罗·麦卡特尼的声音,听着伤感的吉他和弦,就已经忍不住哽咽。这必须得是很坚强或者很麻木的人才能唱而不落泪的一首歌,因为几乎每一个唱它的人,都会被它唤起最珍贵的,却永远回不去的某个昨天。
  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境界,我不想在舞台上流泪,也不想和人分享那个昨天,甚至都不太想听别人唱这首歌。
  但是人生似乎总有例外和冲动:
  “林赛哥,要去看看吗?”
  ***
  循着歌声找到坐在冷清街角自弹自唱的墨镜大叔时,歌曲已经唱到最后一段副歌,有一位年纪不轻的女士站在那儿听,我们便隔着一条石板道,没有靠得太近。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有一种沧桑感,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
  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么差别,她保养得很好,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替我开家长会时,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么。
  我很想念当她只有那一点点皱纹,还能带着我四处走的时光。不知对这位大叔来说,那个She又意味着谁。
  因为戴着墨镜,我无从得知他眼眶里是否有泪水,但是哼完最后那声Hmmm,他喉结滚了滚,抱着吉他安静了很久。
  我身边的塞林格也安静了很久,安静得久了,某些气息也会沉淀下来,我第一次在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大卫杜夫的味道。
  这首歌是很神奇的,它似乎能唱出所有人的故事,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无论高低富贵,种族宗教,都被巨大的共情连在一起。
  女士的老公在前面叫她,她从手提袋里掏出钱放进大叔身前的帽子里,匆匆离去。
  有一个男生同她擦肩而过,男生背上背着吉他,等细看我发现那原来是低音吉他。男生看上去十七八岁,应该还是高中生,他跑去大叔身边,从大叔身后拎出一张折叠椅打开坐下,笑嘻嘻地说着什么。
  我仔细听,他说的是:“哇,欧吉桑,今天干得不错嘛,没有我还能赚这么多呀!”
  其实帽子里只有方才那位女士放进的一张钞票,男孩偷偷从自己兜里掏出碎零钱,放进帽子里,我才知道大叔是看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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